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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1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成都银行”)拟购置由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
  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子投资公司”)新建的位

  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四期)项目处的商品房,该房
  产将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
  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定义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依法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本
  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无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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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
  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无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成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拟与交子投资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购置由其新建的位于成都交

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地块商品房,该商品房将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
用。
       自框架合作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按计划有序推
进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本公司拟在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后,与交子投资公司签
订有关购房协议,购置前述商品房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交子

投资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法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子投资公司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定义的本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6%。同时,除已依法
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
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其他关
联交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
本次交易应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

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履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
关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交子投资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子投资公司为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
定义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9007236E。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

段 966 号 3 号楼 11 层。
    5、经营范围和内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和其他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土地整理、房地产开
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6、注册资本:100 亿元。
    7、法定代表人:祖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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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股东情况: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兴锦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兴锦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集萃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智媒体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四期)项目。
    (二)标的类别:办公及配套设施项目。
    (三)建筑面积:12.7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7.579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171 万平方米(最终以产权部门实
测面积为准)。
    (四)权属状况说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已取得本次购置商品房所在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不动

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77184号,土地使用

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2021年11月4日至

2061年11月3日。交子投资公司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510109202369779。本次购置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

押,抵押人为交子投资公司,抵押权人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本次

交易商品房未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

司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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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由交子投资公司按精装修标准交付本公司。经本公司与

交子投资公司磋商,本项目交易定价拟采取成本加成的形式,按照

市场化原则确定。预计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系成都市重点项目,位于成都金融城核心地段,项目区

域配套成熟、城市界面优越,交通便利,设计建造按绿色建筑三星

级标准,且建筑结构体系采用框架-核心筒+钢桁架组合的连体结构,

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本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土地价值、项目

建设特性及对周边类似项目售价分析等因素,经与交子投资公司磋

商,本项目交易定价拟采取成本加成的形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专业的

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及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对本项目售价合理性进行

充分评估分析,为本项目定价提供进一步的参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项目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元,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交

子投资公司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签订购房合同条件。因交易有

关事项尚需履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

有关审批程序,后续具体交易安排将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根据

届时签署的购房协议执行并予以披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现总部办公大楼于 1999 年建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约

3.6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879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208 平


                              5
方米)。目前总行大楼已满负荷运转,办公人员已超 1300 人,容纳

能力已达极限。此外,本公司的个贷中心、信用卡中心、信息技术

开发中心、培训中心等功能中心均在外租赁房屋办公。随着本公司

经营发展规模的扩大,以及前述功能中心向总部集中的安排,现有

办公场所已远不能满足实际运营需要。为了有效缓解办公场所紧张

的情况,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办公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本公

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本公司拟购置由交子投资公司新建的位于成

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地块商品房,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

    此举有利于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及综合

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

构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

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9 票同意,0 反对,0

弃权,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

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6
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

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

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

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成都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的有关审批程序。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已依法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

与交子投资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无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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