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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63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期间,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

低于“成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2.23 元/股的 130%(含 130%)。

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成银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

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

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成银转债”。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资者所持“成银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


                                1
易或按 12.23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

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

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

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445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5 号)核准,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 8,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 亿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70%、第四年为 1.20%、第五年

为 1.70%、第六年为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82 号文同意,本公

司 80 亿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4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转债简称“成银转债”,交易代码“113055”。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成银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成银转债”初始

转股价格为 14.53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12.23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成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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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公司有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

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

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本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期间,已

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成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2.23 元/股


                                   3
的 130%(含 130%),已触发“成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公司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决定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

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成银转债”。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

“成银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成银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

易或按照 12.23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

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

大投资损失。

    本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

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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