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03-1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68 号)的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3,6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7.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387.2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4.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703.0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到账。中证天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3)验字 21120008 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4,387.20
减:发行费用 1,6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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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 122,703.07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10,000.00
减:置换前期投入金额 112,703.07
加: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96.7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46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6.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公司法》、 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
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50001040037539 106.18
庐江县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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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125,000.00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12,703.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本次拟置换金额
额 金额
收购亚锦科技 15%
135,000.00 125,000.00 112,703.07
股权
上市公司自筹资金中包括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引入少数股东投资 2.6 亿元,
上述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置换完成后,上市公司收购了安孚能源 2.4 亿元出资额。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金额为 44.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序号 费用明细 发行费用(不含税金 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额)
1 律师费 28.30 28.30
2 评估费 7.55 7.55
3 股权登记费 3.17 3.17
4 材料制作费 5.28 5.28
合计 44.30 44.30
3、募投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747.3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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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该置换事项的意见,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3)证专审 21120002 号),保荐机构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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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孚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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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卢金硕 田之禾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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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4,387.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703.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703.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达到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实现的 否发生
目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4) 用状态日 预计
(1) (2) 金额的差额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2)/(1) 期 效益
(3)=(2)-(1) 化
收购亚锦科
/ 124,387.20 122,703.07 122,703.07 122,703.07 122,703.07 0 100 2022/5/23 / 是 否
技 15%股权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25,000.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747.3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置换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公司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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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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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 定可使用状
项目 原项目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金额(1) (3)=(2)/(1) 态日期
变化
不适用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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