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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自科技: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4-01-25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北自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63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北自科技”,扩位简
称为“北自科技股份”,股票代码为“60308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28 元/股,发行数量为 4,055.69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11.13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11.1380 万股,约占发行
总数量的 2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946.7520

                                    1
万股, 占扣除 最终 战略配 售数 量后发 行数 量的 60.00% ;网上 发行 数量为
1,297.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最终网下、网
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 3,244.552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根据回拨情况确
定。
    根据《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4,625.38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297.85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
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48.902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583.8947
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65.0073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595.6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机制启动
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32405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
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
                                    2
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T+4 日)之前将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金额(元)
                                        (股)    行数量的                 (月)
                                                  比例(%)
                       具有长期投资
                       意愿的大型保
        中国国有企业
                       险公司或其下
        结构调整基金
 1                     属企业、国家   3,526,687     8.70     75,047,899.36   12
        二期股份有限
                       级大型投资基
            公司
                       金或其下属企
                           业
                       与发行人经营
                       业务具有战略
        上海精星物流
                       合作关系或长
 2      设备工程有限                  1,939,678     4.78     41,276,347.84   12
                       期合作愿景的
            公司
                       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
                       业务具有战略
        中国物流集团
                       合作关系或长
 3      资本管理有限                  1,587,009     3.91     33,771,551.52   12
                       期合作愿景的
            公司
                       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
                       业务具有战略
        桐昆集团股份   合作关系或长
 4                                    1,058,006     2.61     22,514,367.68   12
          有限公司     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合计                  8,111,380     20.00   172,610,166.40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5,679,261 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546,454,674.08 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277,239 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5,899,645.92 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6,489,020 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38,086,345.60 元;
                                        3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 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 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650,073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2%,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国泰君安包销,国泰君安包销股份
的数量为 277,239 股,包销金额为 5,899,645.92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85%,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0.68%。
    2024 年 1 月 25 日(T+4 日),国泰君安将包销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认购资金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国泰
君安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为 6,477.2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4,880.08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716.98 万元;
    3、律师费:285.85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6.60 万元;

                                     4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87.72 万元。
    注 1: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

    注 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为 67.76 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

确定。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5 日




                                       5
(此页无正文,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此页无正文,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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