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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7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新亚强硅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7,585,5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2361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37,496,617 99.9626            74,898        0.0315    14,052        0.0059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37,488,745 99.9592            82,770        0.0348    14,052        0.006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 2024
                               4,716,              74,89                 14,05
  1      年度审计机构                   98.1490                 1.5586                  0.2924
                                  516                  8                     2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徐启飞、李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