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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
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桂林福达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桂林
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
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
股份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密齿轮制造项目”于 2023 年 6 月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才
予以审议披露,将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7 月。针对该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
定》(上证公监函[2024]0062 号),并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西监管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对广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和上交所《监管警示》所述事项已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改。
    监事会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桂林
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福达股
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