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 316,666,66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16,666,666 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数量为 316,666,666 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9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普 通股(A股)116,66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50,000,000 股 增至 466,6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50,000,000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16,660,000 股。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 33,333,334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 股数为 316,666,666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剩余全部限售股,合计 316,666,66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67.86%。 涉及股东数量为 7 名,分别为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 张中奎先生、保定恒广基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馨文女士、 张磊先生。该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即 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6,000 万元。2023 年 1 月 11 日,可 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汇通转债”,债 券代码“113665”。“汇通转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截止到 2024 年 12 月 24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88,000 元“汇通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10,713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上市之日 466,660,000 股增加至 466,670,713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汇通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汇通集团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 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 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本项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 向公司报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相应调整。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张磊、张馨文、恒广基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本有限合伙 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月。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相应调整。 5、若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 严格遵守相应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汇通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 股份的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6,666,666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本比例(%) 1 张忠强 106,716,666 22.87 106,716,666 0 2 张忠山 106,716,666 22.87 106,716,666 0 3 张籍文 31,666,667 6.79 31,666,667 0 4 张中奎 25,333,333 5.43 25,333,333 0 保定恒广基 业企业管理 5 15,833,334 3.39 15,833,334 0 中心(有限 合伙) 6 张馨文 15,200,000 3.26 15,200,000 0 7 张磊 15,200,000 3.26 15,200,000 0 合计 316,666,666 67.86 316,666,666 0 注 1:本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控股股东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 张中奎先生所持股份存在质押情形,其中,张忠强先生质押 49,509,150 股,张忠山先生 质押 49,509,150 股,张籍文先生质押 14,691,143 股,张中奎先生质押 11,752,914 股。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6,666,666 -316,666,666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50,004,047 316,666,666 466,670,713 股份总额 466,670,713 0 466,670,713 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