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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凤荣、华欲飞、宋云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满足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