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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04-1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制定了《浙江
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其具体内容

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

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前提下,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重视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
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或季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或季度分红。
    3、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
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4、公司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以及监事会意见,

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