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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正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07-27  

证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编制。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
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兴业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兴业证券作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新材”、
“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正转债”、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核准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出具
的《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08 号)文核准,华正新材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5.7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 至 2023 年 末 , 公 司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为 155,096.63 万 元 , 借 款 余 额 为
163,765.13 万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195,459.77 万元(未
经审计),累计新增借款为 31,694.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44%。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


    新增借款类型           新增借款金额(万元)   新增借款占 2023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银行借款                   31,694.65                20.44%

           合计                  31,694.65                20.44%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
规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进行,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
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4 年新增借款数据以合并口径计算,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