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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11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制定《汇得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
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拟作
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92       汇得科技            2024/9/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
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5-26 日的 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秘办。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秘办登记或用信函、传真
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董事会秘书:李兵 021-37285599-833
会务联系人:李佳颖 021-37285599-827
公司传真:021-37285395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邮编:2015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制定《汇得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