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汇得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 上午 8:30-
11:30,下午 13:0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贾建军: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为美国罗德
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
计学院副教授。贾建军先生在会计研究、当代财经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承
担上海社科课题和上海市教委课题,荣获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金融教育先进工作
者荣誉称号。贾建军先生现为上海科技大学创业与管理学学院副教授,同时兼任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
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征集投票权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3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
024)。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席了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
人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交易
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
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收件人:李兵
电话:021-37285599
邮政编码:20151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
符。
五)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贾建军
2024 年 9 月 11 日
附件: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贾建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