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P Equipment Co., Ltd.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得益于对工业车辆行业发展趋势的合理预测,对行业下游需求的精准把 握,以及对产品技术创新的高度重视,公司成长速度较快。 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可以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 资本实力、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透明度和市场知 名度,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客户、供应商的信心,拓展更多优质客户;拓宽融 资渠道,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并持续规范运行。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公司持续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 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 生 产 线 一 期 项 目 ”“ 湖 北 中 力 铸 造 有 限 公 司 电 动 叉 车 零 部 件 铸 造 一 期 项 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本次融资,公司不仅可以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 求外,亦将提升公司规模化智能制造能力、原材料质量管控水平和自主创新研 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 研发,现已具备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等四大类、百余 种规格型号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 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获得了下游 众多客户的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分别为 420,633.14 万元、501,115.83 万元、592,116.84 万元和 314,161.10 万元,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以“让人类搬运更简单、更绿色”为使命,通过创新产品驱动,引领 行业变革,旨在成为工业物流领域的全球化科技企业。在实现从手动搬运到电 动搬运的基础上,公司正全力推动从柴油叉车到锂电叉车的绿色革命,并且正 在朝机器人搬运的方向大步推进,努力实现绿色搬运、智能搬运和数字搬运。 结合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以及未来的发展目标与发展趋势,公司一方 面将继续研发生产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在巩固既有产品优势地位的基础 上,通过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 含量,满足国内外各领域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在数字化、绿色化、智 能化领域加大投入,以实现公司产品的高性能发展,满足产业升级及不同客户 的需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何金辉 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6,10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 发行股数 总数的比例为 15.2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5 日 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1 声 明.............................................................................................................................. 3 本次发行简况 ............................................................................................................... 4 目 录..............................................................................................................................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10 二、专业术语...................................................................................................... 13 第二节 概览 ............................................................................................................... 15 一、重大事项提示.............................................................................................. 15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概况..............................................................................................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9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26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30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 息.......................................................................................................................... 3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33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34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34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39 三、其他风险...................................................................................................... 4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2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重要事件及在其他 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2 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63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64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73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79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79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 79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80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94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重大协 议及其履行情况................................................................................................ 102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 股情况................................................................................................................ 102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03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106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07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110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1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11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 132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63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80 五、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184 六、发行人主要技术........................................................................................ 220 七、环保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227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3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1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241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246 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49 四、分部信息.................................................................................................... 251 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52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68 七、税项............................................................................................................ 269 八、主要财务指标............................................................................................ 271 九、经营成果分析............................................................................................ 277 十、资产质量分析............................................................................................ 324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345 十二、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 并等事项............................................................................................................ 360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60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360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61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361 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364 三、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370 四、未来发展规划............................................................................................ 371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77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377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377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377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382 五、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383 六、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 相似业务的情况................................................................................................ 384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87 八、关联交易情况............................................................................................ 393 九、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418 十、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 420 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一、发行人已落实《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424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429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429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 429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436 四、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分红资金主要来源于重要子公司的情况 ............................................................................................................................ 43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37 一、重大合同.................................................................................................... 437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441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441 第十一节 相关声明 ................................................................................................. 442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4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44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45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446 发行人律师声明................................................................................................ 447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48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49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450 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451 关于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452 第十二节 附件 ......................................................................................................... 453 一、备查文件.................................................................................................... 453 二、文件查阅方式............................................................................................ 453 附件 1:商标清单 .................................................................................................... 455 1.1 境内商标...................................................................................................... 455 1.2 境外商标...................................................................................................... 462 附件 2:专利清单 .................................................................................................... 479 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1 境内专利...................................................................................................... 479 2.2 境外专利...................................................................................................... 493 附件 3: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 501 3.1 创新工场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 501 3.2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 508 3.3 安吉两山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 522 3.4 嘉兴鼎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 525 3.5 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 526 备查文件(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 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527 备查文件(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530 备查文件(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 他承诺事项 ............................................................................................................... 562 备查文件(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568 备查文件(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570 备查文件(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572 备查文件(十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582 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 指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力股份、股份公司 中力有限 指 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前身 中力恒之 指 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安吉中前移 指 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吉中搬云 指 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中提升 指 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德叉车 指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宁波欣烨 指 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靖江道久 指 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安吉中平衡 指 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顺网强 指 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中力 指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中力航空 指 中力航空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中力租赁 指 中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中力进出口 指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湖北中力 指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中力铸造 指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中力再生资源 指 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中力数智 指 安吉中力数智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中力仓储 指 浙江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中力联众 指 浙江中力联众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力搬运 指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摩弗研究院 指 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 杭州阿母 指 杭州阿母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安吉阿母 指 安吉阿母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富阳中力 指 杭州富阳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中锂电 指 浙江中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力和盛 指 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睿芯行 指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有光 指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有光 指 安徽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科钛机器人 指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EPK 指 EPK Equipment Limited BIG LIFT 指 BIG LIFT, LLC EP-Europe 指 E-P Equipment Europe BV EP UK 指 EP Equipment UK Ltd EP GmbH 指 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 GTM 指 GTM Company Limited EPICKER 指 ePicker, LLC EP EQUIPMENT AUSTRALIA FOR FORKLIFT SALES EP AUSTRALIA 指 AND SERVICE PTY LTD THORO 指 THORO, INC.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及其子公司 Shoppas Mid SHOPPAS 指 America, LLC EP EQUIPAMENTOS 指 EP EQUIPAMENTOS LTDA EP MALAYSIA 指 EP FORKLIFT MALAYSIA SDN. BHD. EP Korea 指 EP Equipment Korea Co., Ltd. 中力液压 指 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力恒驱动 指 杭州力恒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摩弗郑州 指 摩弗智能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湖北租赁 指 中力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湖北进出口 指 湖北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诸暨新能源 指 诸暨中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马鞍山众叉 指 马鞍山众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香港中力 指 E-P Equipment Limited 道亚国际 指 道亚国际有限公司(Dao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ed) 欣烨投资 指 欣烨投资有限公司(Sunfire Investment Co., Ltd) 中年春投资 指 长兴中年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新工场 指 创新工场智能(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指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安吉两山投资 指 安吉两山乡村振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鼎韫投资 指 嘉兴鼎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澄义咨询 指 海南澄义创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吉中力投资 指 安吉中力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中力工程 指 杭州中力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中力 指 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CH. POWER 指 CH. POWER LIMITED 华彩农业 指 湖北华彩观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旭力智能 指 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越力机械 指 诸暨市越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越力搬运 指 安吉越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索和电子 指 杭州索和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凯傲集团、KION 指 KION GROUP AG,系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杭叉集团 指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 指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诺力股份 指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香 港 唐 汇 栋 律 师 行 有 限 法 律 责 任 合 伙 出 具 的 《 EPK 《香港 EPK 法律意见书》 指 Equipment Limited 香港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及 补充法律意见书 美国 Winston & Strawn LLP 出具的《Big Lift, LLC Legal 《BIG LIFT 法律报告》 指 Report》 比利时 Eversheds Sutherland (Belgium) LLP 出具的 E-P 《EP-Europe 法律意见书》 指 EQUIPMENT EUROPE BV - Legal Opinion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泰君安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银信评估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6 月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专业术语 设计用于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 层堆垛各种货物,带有动力或非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 工业车辆 指 辆;主要分为机动工业车辆、牵引车、越野叉车、手动 和半动力车辆和固定平台搬运车 机动工业车辆,即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 叉车 指 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主要分为电动叉车 (Class I、Class II、Class III)和内燃叉车(Class V) 以蓄电池为源动力,驱动行驶电机和油压系统电机,从而 电动叉车 指 实现行驶与装卸作业的机动工业车辆;包括电动平衡重乘 驾式叉车、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使用柴油、汽油或者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由发动机提供 内燃叉车 指 动力的叉车的机动工业车辆 采用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车体前方装有升降货 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 指 叉、车体尾部装有平衡重块的起升车辆 采用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操作方式为乘驾式, 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 指 用于货物搬运的叉车 采用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操作方式为步行式,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指 用于货物搬运的叉车 采用燃油发动机作为动力驱动,车体前方装有升降货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指 叉、车体尾部装有平衡重块的起升车辆 电动仓储叉车 指 包括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采用锂电池作为动力驱动的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驾 锂电池叉车 指 式叉车、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于在地面上牵引其他车辆的工业 牵引车 指 车辆,包括电动和内燃两种 在机场、码头、车站等路况条件较差的物资集散地装卸 越野叉车 指 物资的工业车辆 包括以手动搬运、装卸和以蓄电池为动力的各种类型的 手动和半动力车辆 指 搬运、装卸、堆垛、牵引的工业车辆 固定平台搬运车 指 载货平台不能起升的搬运车辆 包括电池在内的车身重量小于或等于 250 公斤的低起升 31 类车 指 托盘搬运车和平台搬运车 GB、GB/T 指 国标、国家标准 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 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 碳中和 指 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 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 碳达峰 指 后逐步回落 锂电池 指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 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溶液的电池 一种电极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 铅酸电池 指 的蓄电池 通过智能软硬件、物联网、大数据等智慧化技术手段, 实现物流各环节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管理,提高物 智慧物流 指 流系统智能化分析决策和自动化操作执行能力,提升物 流运作效率的现代化物流模式 一种由智能机器和人类专家共同组成的人机一体化智能 系统,在制造过程中能进行智能活动,诸如分析、推 智能制造 指 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通过人与智能机器的合作共 事,去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人类专家在制造过程中 的脑力劳动 物流仓储管理系统平台,5G 工业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应用 智慧仓储 指 场景 叉车上加载各种导航技术,构建地图算法,辅以避障安 叉式移动机器人 指 全技术,实现叉车的无人化作业 AGV 指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自动导引运输车 AMR 指 Autonomous Mobile Robot,自主移动机器人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指受 托厂商按来样厂商之需求与授权,按照厂家特定的条件 OEM 指 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来样厂商的设计来 进行制造加工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采 ODM 指 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 全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国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指 四”标准 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 美 国 保 险 商 试 验 所 (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 认 UL 认证 指 证,主要是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 美 国 国 家 标 准 学 会 (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ANSI 认证 指 Institute)认证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ASME 认证 指 Engineers)认证 一种安全认证标志,产品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必须 CE 认证 指 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 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英国退欧后针对销售至英国大不列颠(英格兰、威尔士 UKCA 认证 指 和苏格兰)市场的特定产品所采用的全新英国产品认证 标志,适用于以往需要 CE 标志的大多数商品 注 1:本招股意向书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本招股意向书引用第三方数据或结论符合权威、客观、独立和时效性要求,不 存在第三方数据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以及发行人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 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21 世纪,我国叉车市场蓬勃发展,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 会统计,2013 年至 2023 年,我国企业叉车总销量由 33.28 万台增长至 117.38 万 台,行业规模增长较快,国外行业巨头和国内有实力的工程机械企业、汽车企 业等纷纷加入竞争,使得国内叉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根据中叉网数据显示, 2023 年,国内有 15 家工业车辆制造商年销售量超过 10,000 台,20 家超过 5,000 台,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提 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扩大竞争优势,则可能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 经销模式下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经销商已成为公司重要 的销售渠道。在经销模式下,经销商可直接向客户提供产品销售、维修及保养 服务,并独立控制部分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 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要求经销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相关政策合法经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扩大经销 商规模和覆盖区域,经销商数量也不断增加,对经销商的培训、组织、运营及 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将加大。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一旦经 1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行为,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出现区域性 下滑,不仅会对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对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包括结构件、钢材、电机、铅酸电池、控制器、锂 电池相关主要材料等,虽然上述单一原材料的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相 对不高,但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 80%以上,占 比相对较高。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较 大,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或大幅波动,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 整滞后,成本管理端没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二)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 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二节 附件”之“备查文件(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和“备查文件(八)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发行人股东安吉中 搬云、安吉中前移、安吉中平衡关于净利润下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1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关于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 期回报规划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 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3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道霞泉村 峰街道霞泉村 控股股东 中力恒之 实际控制人 何金辉 在其他交易场所 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上 无 码:C34)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合伙)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 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无 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 收款银行 构 公司上海分公司 行营业部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股 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数 6,1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5.21%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6,1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5.21%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量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倍(发行价格除以按发行当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发行市盈率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2.37 元 / 股 ( 以 2023 年度经审计 9.67 元/股(以 2024 年 的扣除非经常性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 损益前后归属于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发行前每股收益 母公司股东的净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利润的较低者除 计算) 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元/股(以 【】元/股(以 2024 年 2023 年度经审计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 的扣除非经常性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损益前后归属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 母公司股东的净 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利润的较低者除 本计算) 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 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发行方式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发行对象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等禁止参 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 人制造项目(一期)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 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保荐承销费用: 1)辅导及保荐费用为 147.17 万元; 2)承销费用,本次承销费用=募集资金总额*6.60%-100.00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844.34 万元; 3、律师费:613.21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6.98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39.34 万元。 (注: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 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 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国泰君安君享中力股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 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发行规模的 10.00%,即 610.0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 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超过 16,822.00 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 定。君享 1 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 不适用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及拟 不适用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 2024 年 12 月 5 日 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4 年 12 月 12 日 申购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 缴款日期 2024 年 12 月 17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配配售情况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6,10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5.2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 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100.00 万股。本次初始 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2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拟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 网下发行。 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 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即君享 1 号资管计划。 3、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君享 1 号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 610.0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16,822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具体名称:国泰君安君享中力股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备案信息:产品编码为 SAJW84,备案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募集资金规模:16,822.00 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 人姓名、职务与比例具体如下: 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管计划 序 实缴金额 份额持有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号 (万元) 比例 (%) 1 何金辉 中力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 1,900.00 11.29 高级管理人员 中力股份副总经理 2 张屹 912.00 5.42 高级管理人员 中力搬运经理 中力股份副总经理 3 赵海良 600.00 3.57 高级管理人员 中力进出口经理 中力股份董事、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4 廖发培 600.00 3.57 高级管理人员 中力进出口副总经理、通 用零件部部长 中力股份董事、 5 汪时锋 400.00 2.38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 6 何楚仑 中力股份产品设计师 1,000.00 5.94 核心员工 中力股份总经理办公室副 7 高丽 800.00 4.76 核心员工 主任 中力股份总经理办公室副 8 郭秀英 800.00 4.76 核心员工 主任 9 章小军 富阳中力总经理 700.00 4.16 核心员工 10 周凤彬 江苏中力总经理 500.00 2.97 核心员工 中力股份董事长办公室主 11 赵晨 500.00 2.97 核心员工 任 中力股份监事 12 蒋璟俊 中力进出口海外合作部部 470.00 2.79 核心员工 长 13 池小波 中力股份董事长助理 450.00 2.68 核心员工 力恒驱动总经理办公室副 14 伏锦菁 450.00 2.68 核心员工 主任 15 朱伦丽 中力股份财务部部长 400.00 2.38 核心员工 摩弗研究院合肥分公司研 16 曹仪胜 300.00 1.78 核心员工 究总院副院长 17 林森 中力再生资源综合部部长 300.00 1.78 核心员工 18 陈加华 湖北中力厂长 300.00 1.78 核心员工 19 周亦鸣 中力搬运销售总监 300.00 1.78 核心员工 20 孟飞权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200.00 1.19 核心员工 21 范华锋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200.00 1.19 核心员工 22 何乐伟 摩弗数智内销销售部部长 200.00 1.19 核心员工 23 吴锂力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190.00 1.13 核心员工 24 高翔 中力股份信息技术部部长 180.00 1.07 核心员工 中力股份研究总院院长助 25 马琦晨 160.00 0.95 核心员工 理 26 吴碧青 中力股份证券部部长 150.00 0.89 核心员工 2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7 郭雷杰 中力进出口采购总监 140.00 0.83 核心员工 中力股份研究总院副总工 28 周军强 120.00 0.71 核心员工 程师 中力股份监事、 29 李立 100.00 0.59 核心员工 研究总院副院长 30 许林杰 中力股份科创中心主任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1 余晓贤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2 周爱清 江苏中力研究总院副院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3 陈海亮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4 张善荣 中力股份物料管理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5 沙建裕 中力股份制造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6 岳邦猛 中力股份资源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7 刘斌 中力股份仓储部副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8 王忠仁 中力航空事业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39 张昆帆 摩弗数智郑州事务负责人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0 武俊华 摩弗数智智能物流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中力股份供应商质量管理 41 张晓勇 100.00 0.59 核心员工 部部长 42 白爱取 中力进出口总经理助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3 房栋 中力进出口销售总监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4 王栋 中力搬运副总经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5 范玉纯 中力搬运副总经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6 杨焱峰 中力股份质量检验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7 郑力斐 中力搬运副总经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8 何建荣 中力搬运副总经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49 王竹 中力搬运副总经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0 张伟锋 中力股份财务部副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中力进出口销售管理部部 51 吴莉芳 100.00 0.59 核心员工 长 52 刘顺利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3 徐维亮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4 邹冬妹 中力搬运财务部副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5 孙继铁 中力股份企管办主任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6 曹劲松 中力股份事业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7 王胜乾 中力股份测试中心副主任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8 邱方长 摩弗数智产品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59 宣云清 中力股份事业部副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0 王冉 湖北中力综合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61 高欣 湖北中力动力设备部部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中力股份研究院整机开发 62 许洪鹏 100.00 0.59 核心员工 所副所长 63 林祖乾 中力股份研究所副所长 100.00 0.59 核心员工 64 舒阳 中力搬运地区经理 100.00 0.59 核心员工 合计 16,822.00 1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中力股份 1 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 战略配售的价款; 注 3:最终认购股数待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4、其他投资者 其他战略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 属企业。其他战略投资者已同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4 年 12 月 11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最终确定。 5、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 发行初步询价,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款,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2024 年 12 月 10 日(T-3 日)之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 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 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4 年 12 月 12 日(T-1 日)公布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将披露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证券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4 年 12 月 17 日(T+2 日)公布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 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证券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数量不超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 取整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数量=实际缴纳的认购资金/发行价格。 6、限售期限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 品研发,现已具备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等四大类、百 余种规格型号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 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其中电动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 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Class III),内燃叉车即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经多年悉心经营,公司 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产品矩阵不断拓展,产品结构持续 优化。 (二)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采购原材料采用定制化采购和标准化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结构件、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钢材、电机和控制器等, 主要供应商包括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 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订单以自主生产为主,并基于专业化分工的模式,分别在浙江湖 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州、江苏靖江、浙江富阳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 产模式,制造中心通常会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滚动生产计划以 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同时,公司根据行业经验以及长期生产销售 经验,并结合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对部分常规产品进行少量备货,同时会在 春节前夕备货,以缓解春节后开工订单量积累带来的生产压力。 (四)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服务网络,其中境内销售主要通过中 力搬运和中力股份开展,境外销售主要通过中力进出口和境外子公司开展。根 据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公司的境内外销售采用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并兼以 少量租赁。重要客户包括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TVH PARTS NV、 CLARK MATERIAL HANDLING COMPANY 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从全球市场份额来看,机动工业车辆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美 洲,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的数据,自 2015 年以来亚洲连续 9 年成为全球 最大的机动工业车辆销售市场,2023 年市场份额高达 47.10%。 从我国市场份额来看,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市场格局相对稳定。从细分 产品来看,内燃叉车与电动叉车领域市场竞争格局具有一定差异,以安徽合力、 杭叉集团等为代表的企业占据了内燃叉车市场主导地位,而在电动叉车和新能 源叉车领域,中力股份具有较强优势。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长为 国内知名的机动工业车辆制造企业。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的统计数据,在细分产品领域: (1)自 2013 年以来,公司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连续 11 年位居国内同行业 第一名,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比例达 35%以上; (2)公司自 2019 年起连续 5 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3 年 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量占国内锂电池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比例达 30%以上。 2021 年至 2023 年,发行人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指标/年份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机动工业车辆销量 25.69 24.53 23.84 我国机动工业车辆总销量 117.38 104.80 109.94 全球机动工业车辆总销量 213.74 200.63 196.94 公司机动工业车辆销量占我国总销量比例 21.88% 23.41% 21.69% 公司机动工业车辆销量占全球总销量比例 12.02% 12.23% 12.11%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国内外工业车辆市场概况》(2021 年-2023 年) 综上,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成熟的业务模式、完善的产品结构,发 行人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占据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下的工业车辆行业,机动工业车辆(通俗叫 法:叉车)是工业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起步于 50 年代 末,行业发展历史较长,上下游企业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习惯、交易模式, 至今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体系,具有较高成熟度。 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目前上游为包括结构件、锂电池相关材料、钢材、电机、 发动机等以及配套的关键零部件的企业,涉及的行业、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 烈,市场供应充足、稳定。 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的下游应用十分广泛,涵盖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 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众多领域,下游市场广阔、 应用领域成熟。 公司深耕机动工业车辆领域多年,长期专注于机动工业车辆产品(特别是 电动叉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谙熟所处行业 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态势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结合客户具体需求和自 身资源要素和经营能力,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 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近年来,国家鼓励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大力支持机动工业车辆向电动 化方向发展,先后颁布了《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共中央 国 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一系 列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同时,随着近年来电池、电机和电控等技术方面 的不断发展,电动叉车的整机性能不断提升,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 良好的产业扶持政策、用户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产业技术的不断提升, 为电动叉车行业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电动叉车行业市场规模近年 来总体呈高速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受益于电动叉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趋严, 公司营业收入取得较快增长,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净利润(万元) 42,718.97 81,692.73 63,279.60 35,420.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40,539.05 80,800.86 64,401.27 37,104.46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上升。 (三)公司规模较大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规模逐步扩大。2021 年 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32,303.42 万元、397,254.09 万元、562,613.32 万元和 627,683.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分 别 为 142,215.81 万 元 、 204,205.42 万 元 、 286,314.10 万 元 和 328,671.52 万元。发行人的总体规模较大,主要分析如下: 公司属于统计口径的“大型企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分 别为 2,464 人、2,818 人、3,508 人和 3,957 人;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分别为 41.63 亿元、49.45 亿元、58.74 亿元和 31.06 亿元。公司在员工人数和 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2017)》中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大于等于 1,000 人且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 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 4 亿元”的“大型企业”定义。 与全国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相比,公司规模较大。根据《全国统计年鉴 2022》,截至 2021 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在工业企业中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平均营业收入 和平均利润总额分别为 1.84 亿元、1.62 亿元和 0.11 亿元。公司在资产规模、营 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方面分别为全国规模以上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平均规模的 18.04 倍、25.99 倍和 37.66 倍,总体规模较大。 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模及综合实力已位居行业前列。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 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公司自 2013 年起连续 11 年实现 Class II 和 Class III 叉车合计销量在我国排名第一,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公司在我国 Class I 的销量排名分别为第四名、第三名、第三名,总体产量排名领先,公司 在电动叉车领域销量排名领先。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大规模。 (四)公司具有行业代表性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长为 国内知名的机动工业车辆制造企业。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成熟的业 务模式、完善的产品结构,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具有行业代表性。 1、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较高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销量占我国总销量比例 21.88% 23.41% 21.69% 机动工业车辆 公司销量占全球总销量比例 12.02% 12.23% 12.11% 公司销量占我国总销量比例 31.18% 35.80% 35.63% 电动叉车 公司销量占全球总销量比例 16.09% 17.06% 17.57% 公司销量占我国总销量比例 2.25% 0.99% 0.91% 内燃叉车 公司销量占全球总销量比例 1.43% 0.62% 0.63%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机动工业车辆在我国市场份额分别为 21.69%、 23.41%和 21.88%,得益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对产品技术创新的高度 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视,公司在我国市场份额总体有所提升。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并将电动叉车作为发展重点,在电动叉车领 域持续创新并具备一定优势,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电动叉车我国市场占有 率达 35.63%、35.80%和 31.18%。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 车、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销售数量占各类细分产品我国 总销售数量和全球总销售数量的比例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销量占我国该类细分产品 12.33% 11.18% 10.54% 电动平衡重乘驾 总销量比例 式叉车 公司销量占全球该类细分产品 5.32% 4.41% 4.10% 总销量比例 公司销量占我国该类细分产品 19.11% 23.54% 20.18% 电动乘驾式仓储 总销量比例 叉车 公司销量占全球该类细分产品 3.12% 2.96% 2.32% 总销量比例 公司销量占我国该类细分产品 37.01% 42.41% 41.45% 电动步行式仓储 总销量比例 叉车 公司销量占全球该类细分产品 22.24% 23.66% 24.17% 总销量比例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市场份额逐年提升,电动 步行式仓储叉车我国市场占有率达 41.45%、42.41%和 37.01%,具备明显的市 场领先优势。 2、公司行业排名较高 在全球市场中,根据美国《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 2023 年全球 叉车制造商排行榜,公司位列十二。 在我国市场中,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结果,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各类产品排名如下: 产品类别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 3 3 4 电动 电动仓储叉车(包括 Class II 和 Class III) 1 1 1 叉车 锂电池叉车[注 1] 1 1 1 注 1:锂电池叉车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单独统计的数据,其中包括 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Class III); 注 2: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仅公布内燃叉车销量前十位企业,公司未 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其中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排名总体呈上升趋势,主 要系公司积极布局这一细分市场,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创新,于 2019 年提出 “油改电”概念,并于 2020 年成功推出全新概念锂电池叉车——油改电系列电 动叉车。公司依靠油改电系列电动叉车的出色性能,油改电系列电动叉车所在 的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客户的认可,促使整体销量逐步提 升,市场排名逐年上升。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电动仓储叉车和锂电池叉车排名稳居第一,主要 系公司于 2012 年在市场上推出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小金刚系列产品,成为行业 内首个创新产品细分类(Class 31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的中国企业;同时公司 自 2016 年起自主研发锂电池相关系统和技术并在行业内较早将锂电池应用于工 业车辆,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对行业下游需求的精准把握,在电动 叉车行业内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综上,公司属于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 性的优质企业,符合主板的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627,683.39 562,613.32 397,254.09 332,30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 328,671.52 286,314.10 204,205.42 142,215.81 元)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10% 48.65% 48.27% 57.1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26% 39.87% 38.82% 49.30% 营业收入(万元)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净利润(万元) 42,718.97 81,692.73 63,279.60 35,420.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40,539.05 80,800.86 64,401.27 37,104.46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3 2.37 1.84 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 1.23 2.37 1.84 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5% 32.85% 36.34% 38.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26 65,629.23 63,215.86 12,586.87 3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4,080.00 3,6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2% 2.90% 2.89% 3.00%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盈利预测信息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9 月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29 号)。 经审阅,公司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9-30 2023-12-31 变动率 资产合计 652,844.99 562,613.32 16.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4,908.58 288,922.29 22.84% 公司 2024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16.04% 和 22.84%,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稳步增长。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1-9 月 1-9 月 7-9 月 7-9 月 营业收入 482,700.32 447,815.05 7.79% 168,539.22 163,410.87 3.14% 营业利润 78,430.32 76,868.49 2.03% 28,197.29 27,798.62 1.43% 利润总额 78,361.06 76,779.63 2.06% 28,127.08 27,732.14 1.42% 净利润 66,084.00 63,135.84 4.67% 23,365.03 23,028.66 1.46% 归属于母公司股 64,960.85 62,298.87 4.27% 22,996.43 22,679.08 1.40%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63,179.55 62,801.27 0.60% 22,640.50 22,442.28 0.88% 司股东的净利润 3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受益于细分行业的发展、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产品持续创新迭代等因素, 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2,700.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79%, 2024 年 7-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14%。2024 年 1-9 月,公司实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79.55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0.60%。2024 年 7-9 月,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0.8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45.89 47,271.01 -137.54% 2024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主要系:(1)2024 年 1-9 月,公司存货转固定资产用于经营租赁的金额较大, 为生产这些存货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因经营租赁资产的收入主要体现在 未来,会造成该部分资产短期内相关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的情况;(2)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放缓;(3)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 提升,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薪酬金额有所增加。 总体而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步推 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 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公司适用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 现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 2023 年 1-9 月和 2024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1,177.25 -680.79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1,315.07 460.23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1.35 -383.09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55 -48.49 小计 2,415.42 -634.47 所得税影响额 -570.41 175.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71 -43.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81.30 -502.40 (三)2024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在执行订单情况以及实际经营状况等,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4 年 度业绩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600,000-650,000 592,116.84 1.33%-9.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000-89,000 80,574.62 0.53%-1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81,000-89,000 80,800.86 0.25%-10.15%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业绩预计情况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根据上表,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稳步增长。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三章 3.1.2 中 规定的第(一)条1: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5,281.75 万元、62,699.61 万元和 80,574.62 万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2,586.87 万 元 、63,215.86 万 元 和 65,629.23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20,633.14 万 元 、501,115.83 万 元 和 592,116.84 万元。 1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4〕51 号):“新《上市规则》第 3.1.2 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上市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未通过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的主板拟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新修订的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主板拟上市公司 适用修订前的上市条件”。 3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上,发行人满足其选择的上市标准。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 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号 总投资额 金投资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2020-330523-34- 1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 53,353.44 45,997.08 03-119433 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 2109-420682-04- 2 31,388.10 27,484.39 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01-250930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 2109-420682-04- 3 25,074.82 23,473.98 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01-193757 2106-330523-04- 4 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11,670.67 11,670.67 01-904076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25,000.00 合 计 - 146,487.03 133,626.12 如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 发行人自筹解决。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已根据实 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 细情况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规划 发行人以“让人类搬运更简单、更绿色”为使命,通过创新产品驱动,引 领行业变革,旨在成为工业物流领域的全球化科技企业。在实现从手动搬运到 电动搬运的基础上,公司正全力推动从柴油叉车到锂电叉车的绿色革命,并且 正在朝机器人搬运的方向大步推进,努力实现绿色搬运、智能搬运和数字搬运。 未来,发行人一方面将继续研发生产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在巩固既 3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产品优势地位的基础上,通过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不 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含量,满足国内外各领域的需求;另一方面,发行人也 将在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以实现发行人产品的高性能发展, 满足产业升级及不同客户的需求。关于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 项。 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本公司发行股票的决策时,除参考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 各项信息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风险因素。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顺序并 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决策。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 经销模式下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经销商已成为公司重要 的销售渠道。在经销模式下,经销商可直接向客户提供产品销售、维修及保养 服务,并独立控制部分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 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要求经销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相关政策合法经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扩大经销 商规模和覆盖区域,经销商数量也不断增加,对经销商的培训、组织、运营及 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将加大。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一旦经 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行为,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出现区域性 下滑,不仅会对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对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包括结构件、钢材、电机、铅酸电池、控制器、锂 电池相关主要材料等,虽然上述单一原材料的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相 对不高,但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 80%以上,占 比相对较高。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较 大,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或大幅波动,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 整滞后,成本管理端没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3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技术创新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及下游市 场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于叉车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不断提升,从而 要求叉车生产企业具备更强的技术研发能力,需要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推出符 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只有真正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才能在行业中持续保持 领先地位。核心技术人员是叉车生产企业技术研发能力的重中之重,而行业对 于高素质研发人才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若公司不能有效保留并吸引关键、 核心技术人员,造成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及可持续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 4、管理水平不适应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生产和人员规模的持续提升,对于公司的 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本 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快速 扩大,这对公司的各方面管理水平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 本市场环境,或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 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5、公司 Class III 电动叉车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Class III 产 品 分 别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91,376.45 万 元 、 203,419.84 万元、198,981.37 万元和 106,835.77 万元。受 Class III 市场需求增速 放缓及部分客户采购节奏变化的影响,公司 Class III 产品销售收入 2022 年增速 放缓、2023 年略有下降。2024 年上半年,得益于市场需求恢复,公司 Class III 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4.73%。 若未来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Class III 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持续不及 预期或者公司无法继续开拓新客户或维持现有客户规模,则公司的 Class III 产 品收入存在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 6、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20,633.14 万元、501,115.83 万元、 592,116.84 万 元 和 314,161.10 万 元 , 归属于 母 公司所 有 者的净 利 润分别 为 3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5,281.75 万元、62,699.61 万元、80,574.62 万元和 41,964.42 万元,经营业绩增 长较快。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汇率波动、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任何不利因素特别是电动叉车行业整体增速放缓,都可能 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因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除上述原因外,公司的经营业绩还受本节所列示的其他不利风险因素综合 影响。若相关风险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多项风险因素同时发生,不排除 极端情况下公司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 50%。此外,公司 材料中的发动机、电控元件等主要从日本和欧洲进口。公司出口产品和进口材 料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日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的汇 率波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1,610.82 万元、-3,133.90 万元、-3,648.83 万元和-679.19 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影响相对较小,若未来汇率波动幅度持续加大,则可能对公司盈利 状况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436.10 万元、94,154.30 万元、 95,595.38 万元和 111,087.2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16%、 33.17%、24.76%和 26.73%,存货规模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于用量较大的基 础原材料以及采购周期较长的进口零部件等均保有一定水平的安全库存量,并 且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快速发展,期末未执行完的订单数量较多,导致库存商品 和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可能持续上升,存货的增加对公 司的存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存货管理的难度。同时,若在以 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积压、减值,也将对 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公司 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 15%。报告期各 期,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额分别为 3,898.64 万 元、5,011.99 万元、7,031.13 万元和 4,824.82 万元,占比分别为 9.41%、6.65%、 7.11%和 9.60%。公司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高 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取决于公司 是否可以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件。若公司在未来 因不能满足上述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 公司需承担更多的税收压力,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分别为 38.15%、36.34%、 32.86%和 13.65%。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新增募集资金 13.36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40.24%。因此,在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 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且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 目达到预计收益水平之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比发行前一年度有一定幅 度的下降。综上,公司发行上市后可能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 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 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 个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公司产品对单一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敏感度较低,但是与 宏观经济整体增长情况关系较为密切。 2020 年以来,全球经济受到较大程度冲击,虽然我国经济复苏较快,但国 内外经济发展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 2022 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 更加复杂多变,未来几年无论是全球还是中国经济增速均存在放缓的可能性, 进而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21 世纪,我国叉车市场蓬勃发展,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 会统计,2013 年至 2023 年,我国企业叉车总销量由 33.28 万台增长至 117.38 万 台,行业规模增长较快,国外行业巨头和国内有实力的工程机械企业、汽车企 业等纷纷加入竞争,使得国内叉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根据中叉网数据显示, 2023 年,国内有 15 家工业车辆制造商年销售量超过 10,000 台,20 家超过 5,000 台,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提 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扩大竞争优势,则可能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升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 50%,外销占比相 对较高,且出口国以美国、欧洲国家为主。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 美国、加拿大、澳洲和欧盟等已经通过贸易保护手段对我国进出口相关的产品、 原材料或设备施加限制。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国美国对公司生产的部 分型号叉车适用 25%关税税率。 虽然公司目前已在美国、欧洲等地设立海外子公司,可以抵御一部分国际 贸易摩擦风险,但是公司仍有部分产品从国内出口至海外,若相关国家或地区 继续实施限制性贸易政策或国际贸易摩擦继续升级,依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金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合计 控制公司 24,297.31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71.47%。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预计约为 6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实际控 制人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管理权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风险。 4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主要基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 情况,如果在未来经营中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技术、财务变化等原因导 致各项目所依赖的条件发生变化,使得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无法及时消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 生产线改造、建设等配套设施的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 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固定资产折旧将相应增加,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每 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为 6,000 余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 新增盈利未及时达到预期水平,则公司存在因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E-P Equi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3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8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0 日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 邮政编码 313300 电话号码: 0572-5333958 传真号码: 0572-533395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ep-zl.com 电子信箱: epir@ep-ep.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证券事务部 关系的部门 部门负责人 廖发培 联系方式 0572-533395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重要事 件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系由中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 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4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限公司阶段历史沿革情况 2007年9月中力有限设立 2007年9月,香港中力和道亚国际出资设立中力有限,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2008年5月第一次股转 2008年5月,香港中力将8%股权转让给欣烨投资 2008年12月,接受香港中力、道亚国际和欣烨投资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 2008年12月第一次增资 1,000万美元 2018年6月,香港中力将84%股权转让给中力恒之,道亚国际将8%股权转让给 2018年6月第二次股转 靖江道久,欣烨投资将8%股权转让给宁波欣烨 2018年9月,靖江道久将2.855%股权转让给中力恒之,宁波欣烨将2.855%转让 2018年9月第三次股转 给中力恒之;同时接受安吉中前移等3家合伙企业为公司新股东,增资后注册 及第二次增资 资本为86,794,190.31元 2018年9月,接受湖州中提升为公司新股东,增资后注册资本为92,688,780.15 2018年9月第三次增资 元 2018年9月,中年春投资、何金辉以其持有的江苏中力股权增资,增资后注册 2018年9月第四次增资 资本为104,144,696.79元 2019年7月,中年春投资将4.99%股权转让给林德叉车,将3.01%股权转让给宁 2019年7月第四次股转 波顺网强 股份公司阶段历史沿革情况 2020年8月,中力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改制后注册资本为 2020年8月股份制改制 12,000.00万元 2021年11月第一次股转 2021年11月,何金辉、中力恒之分别将0.75%和2.25%股份转让给创新工场 2021年12月,接受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 2021年12月第一次增资 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2,819.00万元 2021年12月,以资本公积21,181.00万元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1,181.00万股, 2021年12月第二次增资 转增后注册资本为34,000.00万元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7 年 9 月 17 日,香港中力和道亚国际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浙江中力机械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有限,投资总额为 1,500 万美元、注册 资本为 600 万美元,其中香港中力出资 552 万美元、道亚国际出资 48 万美元。 4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7 年 9 月 17 日,安吉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外商独 资企业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的批复》(安外经贸[2007]95 号),同意中力有限 的设立。同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力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湖字[2007]0184 号)。 2007 年 9 月 20 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的设立并向其核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中力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美元) 实缴出资(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香港中力 552.00 0.00 92.00 2 道亚国际 48.00 0.00 8.00 合计 600.00 0.00 100.00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 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同 意聘请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同意聘请 银信评估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2020 年 6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18 号《浙江 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中力有 限的净资产为 473,915,778.37 元(含专项储备 4,731,933.92 元)。2020 年 6 月 13 日,银信评估出具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232 号《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拟 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中力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61,451.19 万元。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 10 位发起人(其中,1 位为境内自然人、4 位为境 内法人企业、5 位为境内合伙企业)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20 年 7 月 3 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确认审计及评估结果, 同意以经审计的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中的 120,000,000 元折成中力 股份的实收股本,其余部分列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7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70 号《验资 4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3 日止,中力股份已将中力有限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469,183,844.45 元(已扣除专项储备 4,731,933.92 元)折合股份总数 1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 12,000 万元,剩余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均出席该次会议并一 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的变更申请,并 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667107391C 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中力恒之 7,320.00 61.00 2 安吉中前移 730.80 6.09 3 安吉中搬云 694.80 5.79 4 湖州中提升 679.20 5.66 5 林德叉车 598.80 4.99 6 靖江道久 420.00 3.50 7 宁波欣烨 420.00 3.50 8 安吉中平衡 415.20 3.46 9 宁波顺网强 361.20 3.01 10 何金辉 360.00 3.00 合计 12,000.00 100.00 2022 年 1 月 11 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确认,公司 股份改制时,自然人股东何金辉以及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 安吉中平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新增出资,均未超过其认缴公司增资时计入 公司资本公积金额,即其投资成本高于公司股份改制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 应的净资产值,未产生应税所得。据此自然人股东何金辉及持股平台的自然人 合伙人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1)2021 年 11 月,发行人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及何金辉与创新工场签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何金辉与创新工场签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与《股权转让协议》合称为“《原转股交易协议》”)、《准股权投资协议》, 约定何金辉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60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3%),按照每股 28.1111 元的价格,作价 10,120 万元转让给创新工场;鉴于何金辉作为发行人的 发起人,受限于《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发起人限售期”)的规定,各方一致同意,创新工场先 行向何金辉支付 10,120 万元的准股权投资款,自发起人限售期届满(即 2021 年 8 月 17 日)后 3 个工作日内,何金辉应向创新工场归还前述准股权投资款。 2021 年 9 月 17 日,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发行人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合称为“《新转股交易协议》”),约 定何金辉将其持有发行人 90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0.75%,作价 2,530 万元 转让给创新工场;中力恒之将其持有发行人 270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2.25%,作价 7,590 万元转让给创新工场,并约定《新转股交易协议》替代《原 转股交易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中力恒之 7,050.00 58.75 2 安吉中前移 730.80 6.09 3 安吉中搬云 694.80 5.79 4 湖州中提升 679.20 5.66 5 林德叉车 598.80 4.99 6 靖江道久 420.00 3.50 7 宁波欣烨 420.00 3.50 8 安吉中平衡 415.20 3.46 4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宁波顺网强 361.20 3.01 10 创新工场 360.00 3.00 11 何金辉 270.00 2.25 合计 12,000.00 100.00 2021 年 9 月,创新工场分别向何金辉、中力恒之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 10,120 万元。2021 年 11 月 16 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出具《税收完税 证明》,何金辉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创新工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入 股公司,何金辉、中力恒之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部分股权以取得投资回报,本 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根据发行人的整体估值 33.73 亿元确定为每股 28.1111 元。 创新工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 持情形。 (2)2021 年 12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1)公司发行新股 819 万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 819 万元。本次增资完 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12,819 万股,注册资本为 12,819 万元;(2)嘉兴鼎韫 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按照每 股 39.17 元的价格合计以货币资金 32,077.50 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发行的股份, 具体股份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投资额(元) 认购股份数(股) 1 嘉兴鼎韫投资 70,000,000 1,787,234 2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125,000,000 3,191,490 3 安吉两山投资 105,000,000 2,680,851 4 海南澄义咨询 11,000,000 280,851 5 宁波顺网强 9,775,000 249,574 合计 320,775,000 8,190,000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安吉中前移、 4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安吉中平衡、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就本次增资签署《浙江中力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人、江苏中力、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 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与公司其他 10 名股东签署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1 年 12 月 17 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向其 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力恒之 70,500,000 55.00 2 安吉中前移 7,308,000 5.70 3 安吉中搬云 6,948,000 5.42 4 湖州中提升 6,792,000 5.30 5 林德叉车 5,988,000 4.67 6 靖江道久 4,200,000 3.28 7 宁波欣烨 4,200,000 3.28 8 安吉中平衡 4,152,000 3.24 9 宁波顺网强 3,861,574 3.01 10 创新工场 3,600,000 2.81 11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3,191,490 2.49 12 何金辉 2,700,000 2.11 13 安吉两山投资 2,680,851 2.09 14 嘉兴鼎韫投资 1,787,234 1.39 15 海南澄义咨询 280,851 0.22 合计 128,190,000 100.00 2022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787 号《验资 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止,中力股份已收到宁波顺网强、先 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嘉兴鼎韫投资、海南澄义咨询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合计 819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 为 12,819 万元。 本次增资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 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入股公司,宁波顺网强看好 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加大对公司的投入,公司希望通过增发股份方式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增资的价格系根据发行人的整体投前估值 47 亿元确定为每股 39.17 元。 本次增资股东中海南澄义咨询的普通合伙人齐歌的配偶张鹰系发行人原股 东创新工场的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熊昊系创新工场 的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创新工场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兼经理,宁波顺网强系发行人原股东,除此之外,发行人新增股东与发行 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均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3)2021 年 12 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以股本总数 12,819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21,181 万元向全体股东合计转 增股份 21,181 万股,转增股本由各股东按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分享。本次增 资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34,0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34,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4 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向其 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力恒之 186,988,065 55.00 2 安吉中前移 19,383,103 5.70 3 安吉中搬云 18,428,271 5.42 4 湖州中提升 18,014,510 5.30 5 林德叉车 15,882,050 4.67 6 靖江道久 11,139,714 3.28 7 宁波欣烨 11,139,714 3.28 8 安吉中平衡 11,012,403 3.24 9 宁波顺网强 10,242,103 3.01 4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 创新工场 9,548,327 2.81 11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8,464,830 2.49 12 何金辉 7,161,245 2.11 13 安吉两山投资 7,110,456 2.09 14 嘉兴鼎韫投资 4,740,304 1.39 15 海南澄义咨询 744,905 0.22 合计 340,000,000 100.00 2022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788 号《验资 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力股份已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1,181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累计股本)为 34,000 万元。 2022 年 1 月 11 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确认,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2010]54 号)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 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人 股东何金辉以及持股平台的自然人合伙人均无需就公司 2021 年 12 月以资本溢 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对中力有限及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所涉内部决议、股权转让文件、 公司章程、验资文件、公司变更前置批复文件、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资料的查 验,中力有限及发行人设立及历次新增的注册资本均已足额缴纳,历次股权结 构的变动均已依法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复并办理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历次股权变动合法、有效,股东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次股份变动均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 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机构股东之间的特殊条款 (1)林德叉车 ①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6 月,林德叉车与中力恒之、何金辉、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 5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吉中平衡、湖州中提升、宁波欣烨、靖江道久及宁波顺网强(以下简称“原 股东”)签订了《股东协议》(以下简称“《林德叉车股东协议》”),相关特殊条 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条款名称 条款主要内容 如果公司与林德叉车或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合作未令双方满意,包括但不 限于 OEM 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重大违约,林德叉车与原股东应协商并同 意林德叉车的退出计划,在退出计划中林德叉车应出售其所持公司的全 部股权,出售价格按照下列价格孰高原则确定:(i)林德叉车根据《股 权收购协议》支付的收购价格,或(ii)按照预计退出日公司产品 EBIT 林德叉车退出 的 14.3 倍作为整体估值计算的价格。与公司估值有关的费用由公司与林 德叉车共同承担,退出计划为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收购林德叉车 持有公司的股权,该收购价格由公司分三期支付,每期支付相当于收购 价格的三分之一,第一期收购价款应于退出日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应 于退出日满一周年支付,第三期收购价款应于退出日满两周年支付。为 避免疑义,收购价格的任何付款分期不会产生任何利息。 如果任何一方提出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其 他各方应有权按照与潜在受让方相同的价格和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按 优先购买权、 照股权比例购买部分转让股权。如果林德叉车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 优先认购权及 应有权参与向潜在受让方出售上述拟转让的股权。如果公司拟发行或出 共同出售权 售任何额外股权证券(以下简称“额外股权证券”,包括股权、可转换 证券、认股权证或期权),公司应优先向届时所有股东提供按股权比例 购买该额外股权证券的机会,认购价格将由董事会决定。 ②特殊条款的清理 2021 年 12 月,林德叉车与中力恒之、何金辉、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 湖州中提升、安吉中平衡、宁波欣烨、靖江道久、宁波顺网强签订了《关于股 东特殊条款终止的补充协议》,约定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终止“林德叉车退 出”条款且该等条款的终止效力追溯至《林德叉车股东协议》签订之日,并自 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 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2)创新工场 ①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创新工场与发行人、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创新工场补充协议》”),并于 2021 年 11 月 与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等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 5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对 《创新工场补充协议》作出修订,相关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条款名称 条款主要内容 若公司在合格上市前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份(或可转换为或可行权为 新股份的证券)或何金辉、中力恒之通过其持股平台向其关联方以外主体 转让公司股份的,且该等增资或新股发行或转让股份的每一元注册资本单 价或每股单价(以下称“新低价格”)低于创新工场购买标的股份的每股 反稀释 价格,则:(1)创新工场有权要求调整其原认购价格,并重新确定其应 当获得的公司股份比例,调整后创新工场取得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应等于 新低价格;或(2)创新工场有权要求何金辉、中力恒之返还其已支付的 投资价格与按照新低价格计算投资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以下称“触发事件”)的,创新工场有权要求何金 辉、中力恒之分别按下述约定,回购创新工场届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 司股份:(1)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完成合格上市;或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提起合格上市的申请并被受理;(2)公司 或何金辉、中力恒之出现违反《创新工场补充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重 大违约行为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 (3)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资金占 用、交易、担保行为;(4)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5)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经创新工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 回购权 形除外);(6)其他股东要求行使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权利。 创新工场行使本条约定回购权的,创新工场应向何金辉、中力恒之发出书 面通知,并载明需何金辉、中力恒之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条件。何金 辉、中力恒之应以现金形式按以下价格中的较高者购买创新工场届时书面 通知要求何金辉、中力恒之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1)创新工场 已支付转让价款的 100%及其上按照 8%的年化单利从实际放款日直至何金 辉、中力恒之支付全部回购价格之日的利息,扣减创新工场在投资期间已 取得的股票分红;(2)创新工场所持股份比例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值, 扣减创新工场在投资期间已取得的股票分红。 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事由或双方于创新工场补充协 议约定的清算事由(以下合称“清算事由”),对于公司的资产进行处分 所获收益在依据中国法律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 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以下称“可分配 清算财产”),创新工场有权按照以下价格中的较高者获得公司可分配清 清算优先权 算财产的分配:(1)创新工场已支付转让价款的 100%及其按照 8%的年 化单利从实际放款日直至创新工场取得清算金额之日的利息,扣减创新工 场在投资期间已取得的股票分红;(2)创新工场所持股份比例对应的公 司净资产价值,扣减创新工场在投资期间已取得的股票分红。如届时可分 配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创新工场清算金额的,则何金辉、中力恒之同意在 创新工场要求的期限内以现金形式向创新工场补足差额部分。 ②特殊条款的清理 2021 年 12 月,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与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 中力恒之、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 5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波顺网强等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 终止《创新工场补充协议》第三章投资人的股东权利(除第 3.6.3 条投资人保证 符合股东主体资格条款外)及《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第 7.3.4 条(修订创新工 场回购触发事件),如公司在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后因任何原因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或公司上市申请被驳回、被终止或最终未能实现上市,则自前述情形发生之日 起,《创新工场补充协议》以及《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第 7.3.4 条自动恢复效 力。为了彻底终止创新工场的特殊权利条款,何金辉、中力恒之与创新工场于 2023 年 6 月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终止创新工场的全部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并确认不可恢复。 (3)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 宁波顺网强 ①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等发行人 9 名股东与嘉兴鼎韫投 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仅就新 增持有部分股份)(以下合称“本轮投资人”,与创新工场、林德叉车、宁波欣 烨、靖江道久及宁波顺网强合称“投资人”)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相关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条款名称 条款主要内容 任何创始股东或员工持股平台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投 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任何投资人决定不行使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该投资人有权(但无 优先购买权、 义务)按照转让股东与受让方就拟议的股份转让达成的条款与条件,将 共同出售权、 其所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与转让股东一起售予受让方(此时转让股东可 优先认购权 转让给受让方的股份应相应减少)。 如果未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或进行后续股权融资,投资 人或其关联方享有按照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 新发股份的优先权。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则本轮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下列回购价格 购买本轮投资人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1)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完成合格上市;或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提 起合格上市的申请并被受理;(2)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经本 回购权 轮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除外);(3)50%及以上的公司关键员工 从公司离职或退股(为免疑义,关键员工的退休、病退或经多数本轮投 资人同意的离任不视为关键员工的离职或者退股行为);(4)公司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5)公司或创始股东因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 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条款名称 条款主要内容 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6)公司与创始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对 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资金占用、交易、担保行为;(7)公司的 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轮投资人行使上述回购权的,本轮投资人应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 载明需公司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条件。公司应以现金形式按以下价格 中的较高者购买本轮投资人届时书面通知要求公司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公 司股份:(1)本轮投资人届时持有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本轮投资人认购价 款的 100%及其按照 8%的年利率(单利,年数应按照本轮投资人支付本 轮投资人认购价款之日起认购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除以 365 计算)计算 的利息之和,再减去本轮投资人已获取的股票分红;或(2)本轮投资人 所持股份比例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账面净资产价值,扣减本轮投资人在 投资期间已取得的股票分红。 若公司在合格上市前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份(或可转换为或可行权 为新股份的证券),且该等增资、新股发行或转让股份的每一元注册资 本单价或每股单价低于本轮投资人的每股价格且不低于创新工场的每股 反稀释 购买价格,则本轮投资人有权以广义加权平均法要求调整其每股认购价 格。若新低价格低于创新工场购买价格,则本轮投资人有权以完全棘轮 法要求调整其原认购价格。若新低价格低于林德叉车购买价格,则林德 叉车有权以完全棘轮法要求调整林德叉车购买价格。 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事由或《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约定的清算事由,对于公司的资产进行处分所获收益在依据中 国法律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 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以下称“可分配清算财 产”),应当按照如下规则进行分配:公司的可分配清算财产应优先于 公司其他股东分配给本轮投资人,直至本轮投资人累计获得以下价格中 的较高者:(i)本轮投资人认购价款(扣除已回购股份对应的认购价 优先清算权 款)加上其按 8%的年化单利从实际支付之日直至收到本轮投资人清算优 先款之日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对应的利息,扣减本轮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已 取得的股票分红;(ii)本轮投资人所持股份比例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账 面净资 产价 值,扣 减本 轮投资 人在 投资期 间已 取得的 股票 分红;或 (iii)本轮投资人按照其届时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可分配清 算财产款项。如果可分配清算财产不足以一次性支付全部本轮投资人的 清算优先款的,则应按照各本轮投资人应获得的本轮投资人清算优先款 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 ②特殊条款的清理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等与本轮投资人嘉 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 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的“回购权”条款终止,且 该等条款的终止效力追溯至《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签订之日,除“回购权” 条款以外的条款,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本轮投资人仍有 权按照《公司章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上所述,林德叉车、创新工场、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 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的特殊条款中涉及公司回购的条款已终止且自始无效,其他特殊股东权利 约定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且不可恢复,不存在可能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约定,不存在与市值挂钩的情形,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 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4 号》的相关要求。 5、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三类股东,是否存在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况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目前股权结构是否真实、清晰, 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1)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历史沿革所涉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作价 存在差异的原因具体如下: 序 股权变动 变动 支付 转让/ 定价依据及 作价是否存在差 股权变动情况 号 背景 形式 方式 增资价格 公允性说明 异及差异原因 香港中力与道 公司初始设立,股东按 2007年9月 , 香 港 中 力 亚国际出资设 公司 每元注册资 每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 1 与道亚国际合资设立中 货币 不存在差异 立发行人前身 设立 本1元 格认缴出资,定价合 力有限 中力有限 理,价格公允 公司设立不久且转让股 2008年5月 , 香 港 中 力 因 公 司 经 营 发 权尚未实缴出资,经双 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8% 展 需 要 , 引 入 0元 并 承 担 股权 方协商确定按0元转让 2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 欣 烨 投 资 实 缴 货币 相应实缴出 不存在差异 转让 并由受让方承担实缴出 万 美 元 , 实 缴0元 ) 转 出 资 以 补 充 公 资义务 资义务,定价合理,价 让给欣烨投资 司营运资金 格公允 2008年12月 , 香 港 中 因公司经营发 公司股东经协商一致按 力、道亚国际、欣烨投 展需要,股东 每元注册资 每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 3 资以货币方式按出资比 增资 货币 不存在差异 增资以补充公 本1元 格同比例进行增资,定 例向中力有限合计增资 司营运资金 价合理,价格公允 400万美元 2018年6月 ,(1) 香 港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1) 每 元 (1)香港中力、欣烨 存 在 差 异 ;(1) 中力将其持有的中力有 系 中 力 有 限 变 注册资 本 投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转 让 方 香 港 中 限84%股 权( 对 应注 册 更 为 内 资 企 股权 0.22元; 系按照其转让股权所对 力 、 欣 烨 投 资 均 4 货币 资 本840万 美 元 ) 转 让 业 , 香 港 中 转让 (2) 每 元 应的公司截至2017年12 属 于 境 内 自 然 人 给中力恒之; 力 、 道 亚 国 注册资 本 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 投 资 的 企 业 , 为 (2) 欣 烨 投 资 将 其 持 际 、 欣 烨 投 资 0.22元; 值作为申报纳税收入计 减 少 外 汇 资 金 跨 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股权变动 变动 支付 转让/ 定价依据及 作价是否存在差 股权变动情况 号 背景 形式 方式 增资价格 公允性说明 异及差异原因 有 的 中 力 有 限8%股 权 均 将 其 持 有 的 (3) 每 元 算的预提所得税金额确 境 流 动 , 股 权 转 (对应注册资本80万美 中 力 有 限 股 权 注 册 资 本 定,道亚国际本次股权 让 价 格 系 根 据 前 元)转让给宁波欣烨; 转 让 给 其 各 自 3.24元 转让价格系按照中力有 述 申 报 纳 税 收 入 (3) 道 亚 国 际 将 其 持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应 缴 纳 的 预 提 所 有 的 中 力 有 限8%股 权 境内企业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确 得税金额确定; (对应注册资本80万美 定; (2)转让方道亚 元)转让给靖江道久 (2)本次股权转让的 国 际 属 于 日 本 籍 转让双方为同一控制下 自 然 人 道 祖 的企业,系为了中力有 土 三 基 夫 投 资 限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内 的 企 业 , 股 权 转 部股权调整;虽然香港 让 价 格 系 根 据 前 中力、欣烨投资本次股 述 申 报 纳 税 收 入 权转让价格低于中力有 确 定 , 定 价 合 限经评估净资产价值, 理 , 不 存 在 利 益 但不存在利益输送,定 输 送 , 不 存 在 纠 价合理;道亚国际本次 纷或潜在纠纷 股权转让价格定价合 理,价格公允 (1)本次股权转 让价格低于增资 价格,系考虑到 各股东的贡献及 (1) 股 权 转 后续股权激励安 让:考虑到各 排,靖江道久、 股东的贡献及 (1)股权转让:考虑 宁 波 欣 烨 同 意 按 后续股权激励 到各股东的贡献和后续 投 资 成 本 向 中 力 安排,经各方 股权激励安排,经各方 恒 之 转 让 部 分 股 2018年9月 ,(1) 靖 江 协 商 一 致 , 按 协商一致,按照靖江道 权 , 定 价 合 理 , 道久、宁波欣烨分别将 照 靖 江 道 久 、 (1) 股 权 久、宁波欣烨的投资成 不 存 在 利 益 输 其 持 有 的 中 力 有 限 宁波欣烨的投 转让:每元 本每元注册资本1元的 送 , 不 存 在 明 显 2.855%股权(对应注册 资 成 本 每 元 注 股权 注 册 资 本1 价格作价转让,定价合 异 常 , 不 存 在 纠 资本2,021,865.14元)转 册 资 本1元 的 价 转 元; 理,不存在利益输送; 纷或潜在纠纷; 5 让给中力恒之; 格向中力恒之 货币 让、 (2) 增 (2)增资:员工股权 (2)本次增资系 (2) 安 吉 中 前 移 、 安 转 让 中 力 有 限 增资 资:每元注 激励价格参考公司截至 发 行 人 实 施 员 工 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 部分股权; 册 资 本1.5 2018年6月30日 账 面 净 股 权 激 励 , 激 励 以货币方式合计向中力 (2) 增 资 : 为 元 资产值并考虑激励员工 价 格 系 参 考 公 司 有 限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了对员工进行 目的,经各方协商一致 截 至2018年6月30 15,975,796.49元 股权激励,由 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 日账面净资产值 安吉中前移、 1.5元 , 定 价 合 理 , 价 并 考 虑 激 励 员 工 安吉中搬云、 格公允 目的,经各方协 安吉中平衡作 商一致确定为每 为员工持股平 元 注 册 资 本1.5 台向公司增资 元,定价合理, 不存在明显异 常,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 2018年9月 , 湖 州 中 提 为 了 对 员 工 进 每元注册资 本次增资价格参考公司 6 增资 货币 不存在差异 升以货币方式向中力有 行 股 权 激 励 , 本1.5元 截 至2018年6月30日 账 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股权变动 变动 支付 转让/ 定价依据及 作价是否存在差 股权变动情况 号 背景 形式 方式 增资价格 公允性说明 异及差异原因 限新增注册资本 由湖州中提升 面净资产值并考虑激励 5,894,589.84元 作为员工持股 员工目的,经各方协商 平台向公司增 一致确定为每元注册资 资 本1.5元 , 定 价 合 理 , 价格公允 与前次增资存在 差异,系因前次 增资是为实施员 工股权激励,低 于公允价格;本 参考中力有限、江苏中 为了消除同业 次增资系因发行 力 截 至2018年6月30日 2018年9月 , 中 年 春 投 竞 争 , 中 力 有 人为了消除同业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资、何金辉以股权出资 限 收 购 中 年 春 每元注册资 竞争,以换股方 7 增资 股权 并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 方式向中力有限新增注 投 资 、 何 金 辉 本8.355元 式收购关联方持 后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 册资本11,455,916.64元 持 有 江 苏 中 力 有江苏中力的股 8.355元 , 定 价 合 理 , 的全部股权 权,增资价格系 价格公允 参照评估价格作 价,定价公允, 不存在明显异 常,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 林德叉车、宁波 顺网强的入股价 2019年7月 ,(1) 中 年 林 德 叉 车 、 宁 格存在稍许差 春投资将其持有的中力 波 顺 网 强 因 看 异,系因林德叉 有 限4.99%股 权 ( 对 应 好 公 司 发 展 前 (1) 每 元 在公司整体估值17.4亿 车在受让中力有 注 册 资 本5,196,820.37 景 、 希 望 入 股 注 册 资 本 元的基础上,考虑到林 限的股权过程中 元)转让给林德叉车; 公 司 , 公 司 实 股权 16.15元; 德叉车本次投资尽调费 8 货币 承担尽调费用, (2) 中 年 春 投 资 将 其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转让 (2) 每 元 用,经各方协商一致后 低于财务投资人 持 有 的 中 力 有 限3.01%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定 宁波顺网强的入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中年春投资转 16.71元 价合理,价格公允 股价格,定价公 3,134,755.37元)转让给 让 部 分 股 权 以 允,不存在明显 宁波顺网强 取得投资回报 异常,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以公司经审 改制 计扣除专项 2020年8月 , 中 力 有 限 为股 以净 储备后净资 股改时已履行审计、评 产 估及验资等必要程序, 9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公司股份改制 份有 资产 - 469,183,844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司 限公 折股 .45元 折 为 性文件的规定 司 120,000,000 股公司股份 2021年11月,何金辉将 创 新 工 场 因 看 与2021年12月 的 每 股 其持有的中力股份90万 好 公 司 发 展 前 各方按照公司整体估值 增 资 价 格 存 在 差 28.1111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创 新 工 景 、 希 望 入 股 股份 33.73亿 元 确 定 本 次 股 异 , 系 因 创 新 工 10 货币 元,对应公 场;中力恒之将其持有 公 司 , 何 金 转让 份转让价格,定价合 场与何金辉于本 司 估 值 的 中 力 股 份270万 股 股 辉 、 中 力 恒 之 理,价格公允 次股份转让一年 33.73亿元 份转让给创新工场 转让少量股份 前 ( 即2020年10 5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股权变动 变动 支付 转让/ 定价依据及 作价是否存在差 股权变动情况 号 背景 形式 方式 增资价格 公允性说明 异及差异原因 以取得投资回 月)签订了《投 报 资框架协议》等 文件,约定了股 份转让价格,何 金辉需在符合 《公司法》关于 发起人自股份公 司成立满一年后 转让股份的规定 后向创新工场转 让股份,定价公 允,不存在明显 异常,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嘉 兴 鼎 韫 投 资、先进制造 产业基金、安 2021年12月,嘉兴鼎韫 吉 两 山 投 资 、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 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 海 南 澄 义 咨 询 景、取得股份的方式等 每 股39.17 金、安吉两山投资、海 及 原 股 东 宁 波 因素,经各方协商一 元,对应公 11 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 顺 网 强 因 看 好 增资 货币 致,按照公司投前整体 不存在差异 司投前估值 强以货币方式合计认购 公 司 发 展 前 估值47亿元确定本次增 47亿元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份819万 景 、 希 望 入 股 资价格,定价合理,价 股 或增持公司股 格公允 份,公司通过 增发股份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 资本 2021年12月,发行人以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公积 资 本 公 积21,181万 元 向 增 股 本 方 式 扩 资本 12 金转 每股1元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存在差异 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合 大 公 司 股 本 规 公积 增股 计转增股本21,181万股 模 本 如上表所述,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股 东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 送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是否存在三类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况或其他 利益安排,公司目前股权结构是否真实、清晰,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直接股东中不存在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 股东”情形,具体如下: 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序号 备注 名称 (%) 发行人控股股东,系根据《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 1 中力恒之 55.00 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后系自然人,不存在“三 类股东” 2 何金辉 2.11 不适用 3 安吉中前移 5.70 4 安吉中搬云 5.42 发行人合伙企业形式员工持股平台,穿透后均为自然 5 安吉中平衡 3.24 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6 湖州中提升 5.30 系根据《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7 林德叉车 4.67 司,穿透后系德国上市公司,不存在“三类股东” 系根据《合伙企业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 8 宁波欣烨 3.28 伙企业,合伙人系自然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系根据《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9 靖江道久 3.28 司,穿透后其股东系自然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系根据《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10 宁波顺网强 3.01 司,穿透后其股东系自然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系私募基金,基金备案编码 SES243;创新工场的合伙 11 创新工场 2.81 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先进制造产业 系私募基金,基金备案编码 SJP515;先进制造产业基 12 2.49 基金 金的合伙人存在“三类股东” 系私募基金,基金备案编码 SNT283;安吉两山投资的 13 安吉两山投资 2.09 合伙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系私募基金,基金备案编码 STM046;嘉兴鼎韫投资的 14 嘉兴鼎韫投资 1.39 合伙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系根据《合伙企业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 15 海南澄义咨询 0.22 伙企业,合伙人系自然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合计 100.00 - 其中,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合伙人中存在“三类股东” 的具体情形如下: 管理人登 间接持有发 序 “三类股东” 产品备案 管理人/ 产品类型 记编号/ 行人股份数 号 名称 编号 发行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量(万股) 上汽工业-先进制造 私募股权 上海汽车集团股 1 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SGX156 P1013892 3.3979 投资基金 权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 人保资产-先进制造 保险资产 20202104 中国人保资产管 2 产业基金股权投资 000003 16.9897 管理产品 0003 理有限公司 计划 工银理财博股通利 银行私募 私银尊享私募甄选 Z7000821 工银理财有限责 Z0015H11 3 类理财 5.3942 权益类封闭式理财 A000101 任公司 1000001 产品 产品 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如上表所述,发行人上述间接股东中的“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上汽工业-先进制造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人保资产-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股权投资计划已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完成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登记,符合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股 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登记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工银理财博股通利私银尊享私募甄选权益类封闭式理财产 品已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完成银行理财产品登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上述间接股东中的“三类股东”已纳入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亦 已依法注册登记。 根据发行人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通过中国人民 银行网站、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 站、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网站、中国理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等公开网络途径查询,上述“三类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 形,不存在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纪律 处分等情形。 发行人股东已确认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股东实际持有并享有权益,不存 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公司目前股权结构真实、清晰, 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股东 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 直接股东中不存在“三类股东”的情况,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的合伙人中存在 “三类股东”,均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 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也已依法注册登记;发行人历次股份变动不存在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公司目前股权结构真实、清晰,不 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事件。为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 题,发行人前身中力有限于 2018 年收购了 BIG LIFT100%股权、中力搬运 100%股权、江苏中力 100%股权以及杭州中力的零件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发 行人子公司杭州阿母、中力搬运于 2018 年收购了安吉阿母经营性资产,具体情 况如下: 是否涉及 序 价款支 违法违 时间 重组方式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缴税情况 纠纷或潜 号 付情况 规情况 在纠纷 收购股权 中力有限通过香港 EPK 以 4,290,540 美元作价 收 购 Daniel Phillip Rosskamm 持 有 的 BIG 中力有限 LIFT12.11%股权,以 2,500,000 美元作价收购 2018 收购 BIG Granite Creek FlexCap I, LP 持 有 的 BIG 已全额 1 - 不存在 不存在 年8月 LIFT100 LIFT10.49%股权,以 3,120,393 美元作价收购 支付 %股权 William John Pedriana 持有的 BIG LIFT8.80%股 权,以 1 美元作价收购香港中力持有的 BIG LIFT68.60%股权 中力有限 2018 收购中力 参照账面净资产定价,确定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已全额 已足额 2 不存在 不存在 年8月 搬运 1.63 元,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1,223.57 万元 支付 缴纳 100%股权 中年春投 参照市场价值评估定价,中力有限以江苏中力 中力有限 资已足额 经评估净资产值作价 6,960.53 万元收购中年春 2018 收购江苏 已全额 缴纳,何 3 投资持有的江苏中力 72.72%股权;以江苏中力 不存在 不存在 年9月 中力 支付 金辉已办 经评估净资产值作价 2,611.15 万元收购何金辉 100%股权 理分期纳 持有的江苏中力 27.28%股权 税备案 收购资产 中力有限 2018 中力有限参考市场价作价 3,847.02 万元收购杭 已全额 已足额 1 收购杭州 不存在 不存在 年8月 州中力零件业务相关存货等经营性资产 支付 缴纳 中力资产 杭州阿母参考市场价作价 724.74 万元收购安吉 杭州阿 阿母搬运设备业务相关存货,参考账面净值作 母、中力 2018 价 132.50 万元收购安吉阿母搬运设备业务相关 已全额 已足额 2 搬运收购 不存在 不存在 年8月 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中力搬运 支付 缴纳 安吉阿母 以账面净值作价 1,215.87 万元收购安吉阿母搬 资产 运设备租赁业务相关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上述历次重组,发行人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 了相应程序,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工商 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登记备案等,并且中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均已取得经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 具的合法合规证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公司不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此外,上述历次重组均系同一控制下相同、类似或 相关业务的重组、整合,未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主要管理层、控制权在重组前后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 6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David Hua 20.19% 67.00% 0.50% 2.82% Investments 何楚仑 魏青等42人 黄雄等35人 汪时锋等48人 LLC等16位合 伙人 33.00% 99.50% 97.18% 100.00% 79.81% 湖州中提升企 安吉中平衡企 创新工场智能 安吉两山乡村 海南澄义创新 安吉中前移投 安吉中搬云投 宁波欣烨投资 先进制造产业 嘉兴鼎韫创业 安吉中力恒之 业管理合伙企 林德(中国) 靖江道久搬运 业管理咨询合 宁波顺网强控 (广州)创业 振兴股权投资 企业管理咨询 何金辉 资合伙企业 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 投资基金二期 投资合伙企业 控股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 叉车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 股有限公司 投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 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伙) 合伙) (有限合伙) 限合伙) 限合伙) 2.11% 55.00% 5.70% 5.42% 5.30% 4.67% 3.28% 3.28% 3.24% 3.01% 2.81% 2.49% 2.09% 1.39% 0.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8.00% 51.00% 100.00% 杭州富阳中力 安吉中力数智 诸暨中家新能 EPK 江苏中力叉车 浙江中力进出 中力租赁(天 湖北中力机械 浙江中力仓储 杭州中力搬运 杭州阿母工业 中力租赁(湖 杭州力恒驱动 浙江中锂电科 仓储设备有限 工业车辆有限 源科技有限公 Equipment 有限公司 口有限公司 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司 北)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Limited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中力航空设备 湖北中力再生 摩弗智能科技 EP E-P EP EQUIPMENT EP FORKLIFT 湖北中力进出 湖北中力铸造 湖北中力液压 BIG LIFT, AUSTRALIA FOR EP Equipment (江苏)有限 资源利用有限 研究院(安 EQUIPAMEN Equipment FORKLIFT SALES MALAYSIA 口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LLC AND SERVICE PTY Korea Co., Ltd. 公司 公司 吉)有限公司 TOS LTDA Europe BV LTD SDN. BHD. 70.00% 100.00% 100.00% 摩弗智能科技 EP Equipment EP Equipment (郑州)有限 Germany UK Ltd 公司 GmbH 6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直接持股子公司 14 家,间接持股子 公司 15 家,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包括报告期内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或净利 润 5%以上的公司,按此标准,发行人重要子公司为 6 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发行人拥有参股公司 7 家,不存在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发 行人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江苏中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820.17 万元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及路 2 号(经营场所:江苏靖江城南园 注册地址 区江防西路 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 周凤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93321643357D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生产基地 定位 江苏中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11,023.62 90,439.39 净资产 38,009.54 34,547.33 营业收入 76,612.77 160,422.61 净利润 3,462.21 13,390.0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中力搬运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6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750 万元 实收资本 75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永华街 121 号 2 幢 307、30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法定代表人 张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722781873R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内销主体 定位 中力搬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11,372.34 85,433.43 净资产 -1,031.63 -185.09 营业收入 99,384.99 166,862.32 净利润 -846.54 -1,059.7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力进出口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04 省道旁)1 幢 3 层 3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赵海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D12QT6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与通用零部件境外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外销主体 定位 6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力进出口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05,860.42 84,733.05 净资产 17,091.71 16,756.56 营业收入 143,423.16 271,115.24 净利润 335.15 6,251.9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BIG LIFT, LLC BIG LIFT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BIG LIFT, LLC 成立日期 2009 年 4 月 13 日 股本 81,780 股普通股、2,933 股优先股 注册地址 251 Little Falls Drive,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8 编号 467539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北美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境外销售主体 定位 BIG LIFT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57,961.62 48,495.69 净资产 34,626.45 32,511.10 营业收入 42,684.73 95,914.21 净利润 1,765.20 7,059.2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 BDO USA, LLP 审计。 5、E-P Equipment Europe BV EP-Europe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 Equipment Europe BV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5 日 股本 100 股 6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 G. Demeurslaan 69, box A1, 1654 Huizingen 编号 0835.220.676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境外销售主体 定位 EP-Europe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0,774.45 15,288.94 净资产 1,329.66 1,984.29 营业收入 14,113.20 26,313.84 净利润 -663.03 381.8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 BDO Bedrijfsrevisoren BV 审计。 6、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湖北中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老河口市光化大道 33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4F1L2K7X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组装与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主要生产基地 湖北中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62,396.37 41,928.59 净资产 6,620.14 4,029.77 营业收入 28,700.31 15,871.02 6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净利润 2,590.37 -483.4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发行人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其他子公司 发行人其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权结构及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情况 号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子公司 2014 年 中力股份持股 机动工业车辆配 1 富阳中力 11 月 25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100% 件生产 日 中力股份持股 2016 年 5 机动工业车辆销 2 杭州阿母 401 万元 401 万元 100% 月5日 售与服务 2007 年 中力股份持股 3 中力仓储 12 月 10 1,600 万元 1,600 万元 目前无实际经营 100% 日 中力股份持股 2021 年 9 17,000 万 17,000 万 机动工业车辆租 4 中力租赁 100% 月 22 日 元 元 赁与服务 机动工业车辆产 中力股份持股 2022 年 2 5 中力数智 5,000 万元 100 万元 品技术研发,尚 100% 月 22 日 未开展实际经营 中力股份持股 2018 年 1 机动工业车辆境 6 香港 EPK 股本:199.8487 万美元 100% 月 26 日 外销售与服务 中力股份持股 51%,金苗峰 持股 2%,许 林 杰 持 股 2%, 杭 州 杰 2018 年 7 7 中锂电 瑞克科技有限 1,225 万元 1,225 万元 电气件生产 月6日 公 司 持 股 22.5%, 杭 州 中蕊能科技有 限公司持股 22.5% 中力股份持股 2023 年 10 8 力恒驱动 58%,刘峥嵘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电机生产 月 16 日 持股 42% 中力股份持有 2024 年 1 机动工业车辆租 9 湖北租赁 5,000 万元 0 万元 100% 月 17 日 赁与服务 中力股份持有 2024 年 4 10 诸暨新能源 500 万元 0 万元 电池销售 100% 月 15 日 6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股权结构及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情况 号 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子公司 2019 年 江苏中力持股 航空地面设备研 1 中力航空 11 月 12 1,200 万元 1,200 万元 100% 发与制造 日 湖北中力持股 2021 年 8 金属材料铸造加 2 中力铸造 8,000 万元 6,000 万元 100% 月9日 工与销售 报废机动车回收 湖北中力持股 2021 年 8 3 中力再生资源 3,000 万元 1,300 万元 拆解与再生资源 100% 月9日 加工 中力搬运持股 2021 年 5 机动工业车辆产 4 摩弗研究院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100% 月 21 日 品技术研发 机动工业车辆欧 EP-Europe 持 2021 年 5 5 EP UK 股本:100 股 洲市场销售与服 股 100% 月3日 务 机动工业车辆欧 EP-Europe 持 2022 年 4 6 EP GmbH 股本:25,000 股 洲市场销售与服 股 100% 月 26 日 务 机动工业车辆澳 香港 EPK 持 2023 年 2 7 EP AUSTRALIA 股本:10 股 洲市场销售与服 股 100% 月 17 日 务 液压动力机械及 湖北中力持股 2023 年 8 元件制造与销 8 中力液压 2,000 万元 130 万元 100% 月 17 日 售,尚未开展实 际经营 摩弗研究院持 股 70% , 安 智能搬运机器人 吉摩弗智行企 2023 年 10 研发与技术咨询 9 摩弗郑州 业管理咨询合 1,500 万元 0 万元 月 27 日 服务,尚未开展 伙企业(有限 实际经营 合伙)持股 30% 机动工业车辆与 中力进出口持 2024 年 1 10 湖北进出口 2,000 万元 500 万元 通用零部件境外 股 100% 月 11 日 销售与服务 机动工业车辆巴 EP 香港 EPK 持 2023 年 8 11 股本:600,000 股 西市场销售与服 EQUIPAMENTOS 股 100% 月 24 日 务 机动工业车辆马 香港 EPK 持 2024 年 8 来西亚市场销售 12 EP MALAYSIA 股本:1,000 股 股 100% 月 28 日 与服务,尚未开 展实际经营 机动工业车辆韩 香港 EPK 持 2024 年 10 13 EP Korea 股本:20,000 股 国市场销售与服 股 100% 月 28 日 务 6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发行人参股公司 发行人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入股时间 控股方 主营业务情况 中力股份 35% 2021 年 1 月,发行人参与设立 物料搬运装备 朱盛举 35% 力和盛并持有其 25%的股权; 朱盛举及其 机械的零件、 1 力和盛 1,500 万元 2021 年 6 月,发行人自安吉金 朱一铭 15% 子朱一铭 零部件加工及 榔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处受让 销售 裴蕾 15% 取得力和盛 10%的股权 周军 29.3719% 徐菱 25.2740% 2020 年 11 月,发行人以增资方 式入股睿芯行并取得 3.8461% 龙羽 16.1377% 的股权;2021 年 6 月,发行人 比邻成长(天津)创业投 新增认缴睿芯行 7.2464 万元注 9.665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册资本额,该次增资后持有睿 自主移动机器 中力股份 8.6984% 芯 行 10%的 股 权 ;2023 年 1 周 军 、 徐 人控制系统和 2 睿芯行 133.2906 万元 月,睿芯行增资而发行人未等 菱、龙羽 整体解决方案 成都市睿昕益智能科技中 7.5024% 比例对睿芯行新增出资,故持 的研发和销售 心(有限合伙) 股比例稀释至 9%;2023 年 3 四川院士科技创新股权投 月,睿芯行增资而发行人未等 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 3.2217% 比例对睿芯行新增出资,故持 限合伙) 股比例稀释至 8.6984% 成都弘晟智合企业管理合 0.1289% 伙企业(有限合伙) JIXIANG ZHU 49.3102% 2021 年 10 月,发行人以增资方 机器人及自动 135.198605 万 式入股深圳有光并取得 8%的股 JIXIANG 化装备、自动 3 深圳有光 中力股份 18.0218% 元 权;2022 年 6 月,发行人自诺 ZHU 叉车、传感器 陈俊 15.2120% 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处受 等产品及计算 7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入股时间 控股方 主营业务情况 雷洋 7.3965% 让取得深圳有光 4.3146%的股 机控制软件及 权;2024 年 8 月,发行人自安 系统产品的研 李磊 7.3965% 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处受 发和销售 深圳市有光投资有限合伙 让取得深圳有光 5.7072%的股 1.8046% 企业(有限合伙) 权 何厥勇 0.8584% Zhiyun Lin 42.4946% 宁波保税区科睿管理咨询 19.199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珪璋善微股权投资合 11.8750% 伙企业(有限合伙) 移动机器人控 杭州枫睿投资管理有限公 2021 年 1 月,发行人以增资方 制器、群智调 科钛机器 11.7399% 1,269.1729 万 4 司 式入股科钛机器人并取得 5%的 Zhiyun Lin 度系统软件及 人 元 中力股份 5.0000% 股份 AGV 系 统 的 生 产及销售 杭州敏易荣科技有限公司 4.7275% 杭州宸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4.3335% 司 FU MINYUE 0.6303% GE TE CE Co., Ltd.(Prime Ventures Holdings Co., Ltd. 25.50% Prime 控股子公司) 机动工业车辆 167,902 股普 2018 年 9 月,香港 EPK 自香港 Ventures 5 GTM Prime Ventures Holdings 东南亚市场销 25.50% 通股 中力处受让 GTM49%的股份 Holdings Co., Co., Ltd. Ltd. 售与服务 香港 EPK 49% Nilfisk Robotics, Inc. 29.08% 608,215 股普 2023 年 5 月,BIG LIFT 认购 移动机器人的 6 THORO - Carnegie Robotics LLC 26.42% 通股 THORO 发行的 31,120 股普通 软件平台开发 7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入股时间 控股方 主营业务情况 Thorough Investments LLC 14.23% 股;2023 年 8 月,BIG LIFT 认 与服务 购 THORO 发行的 7,780 股普通 BIG LIFT 20.49% 股;2023 年 10 月,BIG LIFT 认购 THORO 发行的 31,121 股 普通股;2023 年 12 月,BIG Employee Pool 9.76% LIFT 认 购 THORO 发 行 的 54,626 股普通股 众力智能科技(马鞍山) 40% 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中力进出口参与 内燃叉车为主 马鞍山众 7 中力进出口 40% 300 万元 设立马鞍山众叉并持有其 40% - 的物料搬运设 叉 十堰方舟精工装备有限公 的股权 备销售 20% 司 7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力恒之。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34,000 万股, 中力恒之直接持有本公司 186,988,065 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5.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力恒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第一国际城)22 层 注册地址 224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B46PG9D 股东构成 何金辉持股 67%,何楚仑持股 33%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投资控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注:何金辉与何楚仑系父女关系。 中力恒之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6,504.97 26,487.28 净资产 25,208.97 25,215.68 营业收入 0.97 0.00 净利润 -6.72 -150.70 注:2023 年财务数据经浙江正信永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上 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金辉,其直接持有公司 2.11%的股权,同时持有中力 恒之 67.00%股权,系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通过中力恒之控制公司 55.00%的 7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此外,何金辉通过安吉中前移控制公司 5.70%的股权、通过安吉中搬云 控制公司 5.42%的股权、通过安吉中平衡控制公司 3.24%的股权。综上,实际 控制人何金辉合计控制公司 71.47%股权。何金辉基本情况如下: 何 金 辉 先 生 :1965 年 10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3301031965********,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 任杭州叉车厂外销部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中力搬运执行董事; 2007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力有限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 何金辉于 1988 年取得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从事机械设计与制 造相关技术工作三十余年,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以及技术团队管理经验。何金 辉熟悉国家及世界叉车行业标准,了解行业技术前沿,曾主持了“叉车制造中 的结构焊接变形控制系统研制及产业化”等项目的开发工作。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冻结或 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和实际控制人何金辉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除控股股东外,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安吉中前移、安吉中 搬云、湖州中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1、安吉中前移 安吉中前移是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安吉中前移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29 日 合伙份额 951.70 万元 实缴份额 951.70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38 号第一国际城 1 幢 12 层 注册地址 2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何金辉 7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B4TDG5Q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安吉中前移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1 何金辉 普通合伙人 4.72 0.50% 2 魏青 有限合伙人 78.11 8.21% 3 何金荣 有限合伙人 62.49 6.57% 4 池小波 有限合伙人 50.52 5.31% 5 周凤彬 有限合伙人 48.07 5.05% 6 廖发培 有限合伙人 42.35 4.45% 7 贺宁 有限合伙人 38.90 4.09% 8 余晓贤 有限合伙人 30.73 3.23% 9 蒋璟俊 有限合伙人 30.15 3.17% 10 周军强 有限合伙人 29.99 3.15% 11 许林杰 有限合伙人 29.99 3.15% 12 房栋 有限合伙人 29.53 3.10% 13 王栋 有限合伙人 28.12 2.95% 14 陈海亮 有限合伙人 27.24 2.86% 15 赵晓波 有限合伙人 24.84 2.61% 16 朱伦丽 有限合伙人 24.84 2.61% 17 庄文昌 有限合伙人 24.37 2.56% 18 郑力斐 有限合伙人 23.90 2.51% 19 何建荣 有限合伙人 23.75 2.50% 20 王竹 有限合伙人 21.56 2.27% 21 陈英 有限合伙人 20.15 2.12% 22 汪敏燕 有限合伙人 20.15 2.12% 23 刘子和 有限合伙人 20.15 2.12% 24 秦小宏 有限合伙人 19.68 2.07% 25 袁金 有限合伙人 19.22 2.02% 26 袁森其 有限合伙人 19.22 2.02% 27 毛红燕 有限合伙人 17.81 1.87% 28 宋晓晔 有限合伙人 16.87 1.77% 7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29 夏辉 有限合伙人 15.00 1.58% 30 卢孔鹏 有限合伙人 15.00 1.58% 31 钟勇俊 有限合伙人 13.12 1.38% 32 潘献东 有限合伙人 11.25 1.18% 33 葛恺 有限合伙人 11.15 1.17% 34 王贵武 有限合伙人 10.31 1.08% 35 严燚熠 有限合伙人 10.31 1.08% 36 岳邦猛 有限合伙人 9.59 1.01% 37 刘斌 有限合伙人 6.46 0.68% 38 陈秀郑 有限合伙人 4.90 0.52% 39 万文洁 有限合伙人 4.69 0.49% 40 何锦瑞 有限合伙人 4.69 0.49% 41 胡江炎 有限合伙人 3.13 0.33% 42 包能文 有限合伙人 3.13 0.33% 43 徐高武 有限合伙人 1.56 0.16% 合计 951.70 100.00% 安吉中前移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963.27 963.27 净资产 953.96 953.96 净利润 0.00 0.9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安吉中搬云 安吉中搬云是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安吉中搬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2 日 合伙份额 904.05 万元 实缴份额 904.05 万元 7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38 号(第一国际城)1 幢 注册地址 12 楼 1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何金辉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B4TR03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安吉中搬云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1 何金辉 普通合伙人 25.52 2.82% 2 黄雄 有限合伙人 78.11 8.64% 3 赵海良 有限合伙人 50.51 5.59% 4 王彦彬 有限合伙人 46.87 5.18% 5 章小军 有限合伙人 42.70 4.72% 6 张屹 有限合伙人 41.14 4.55% 7 赵平 有限合伙人 30.77 3.40% 8 吴锂力 有限合伙人 31.66 3.50% 9 白爱取 有限合伙人 29.53 3.27% 10 郭雷杰 有限合伙人 29.53 3.27% 11 孟飞权 有限合伙人 29.63 3.28% 12 周爱清 有限合伙人 26.25 2.90% 13 李立 有限合伙人 28.80 3.19% 14 马琦晨 有限合伙人 25.31 2.80% 15 金苗峰 有限合伙人 24.84 2.75% 16 高翔 有限合伙人 24.84 2.75% 17 范玉纯 有限合伙人 24.84 2.75% 18 杨焱峰 有限合伙人 24.37 2.70% 19 张波 有限合伙人 23.90 2.64% 20 俞焕 有限合伙人 20.62 2.28% 21 张伟锋 有限合伙人 20.15 2.23% 22 吴莉芳 有限合伙人 20.15 2.23% 23 徐辉 有限合伙人 19.68 2.18% 24 刘煜 有限合伙人 19.37 2.14% 25 徐维亮 有限合伙人 18.75 2.07% 26 陈斌 有限合伙人 16.40 1.81% 7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27 张锋 有限合伙人 15.47 1.71% 28 朱丽燕 有限合伙人 15.47 1.71% 29 王乔 有限合伙人 14.06 1.56% 30 贺宁 有限合伙人 14.06 1.56% 31 孙继铁 有限合伙人 14.06 1.56% 32 田怀东 有限合伙人 14.06 1.56% 33 汪汉邓 有限合伙人 14.06 1.56% 34 吕天金 有限合伙人 10.78 1.19% 35 谢翠铭 有限合伙人 10.31 1.14% 36 陈崇进 有限合伙人 7.50 0.83% 合计 904.05 100.00% 安吉中搬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915.04 915.04 净资产 906.20 906.20 净利润 0.00 0.9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湖州中提升 湖州中提升是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湖州中提升的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3 日 合伙份额 884.21 万元 实缴份额 884.21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第一国际城)22 层 注册地址 224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吉桑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0MA2B56C27P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湖州中提升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7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安吉桑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8 0.18% 2 David Hua Investments LLC 有限合伙人 390.43 44.16% 3 田桑 有限合伙人 211.01 23.86% 4 Daniel Phillip Rosskamm 有限合伙人 78.11 8.83% 5 William John Pedriana 有限合伙人 39.05 4.42% 6 Michael J Smith 有限合伙人 23.43 2.65% 7 Bennit Schmieder 有限合伙人 23.43 2.65% 8 Albert Jan Van Zanten 有限合伙人 23.43 2.65% 9 Thomas Richard Larchey 有限合伙人 15.62 1.77% 10 Ronald Gerard Winkler 有限合伙人 15.62 1.77% 11 Linda Kay Dorow 有限合伙人 15.62 1.77% 12 James Paul Reeves 有限合伙人 15.62 1.77% 13 Narin Suvansarang 有限合伙人 10.31 1.17% 14 Julian Karl-Heinz Büter 有限合伙人 7.81 0.88% 15 Guang Ji 有限合伙人 7.81 0.88% 16 Amon Chitpoonkuson 有限合伙人 5.31 0.60% 合计 884.21 100.00% 湖州中提升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90.93 890.93 净资产 886.12 886.12 净利润 0.00 0.4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和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 7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 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 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4,000.00 万股,假设本次公开发行 6,10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5.21%。 按照发行人实际发行 6,100.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各股东的股本及比 例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股) 持股(股) (%) (%) 中力恒之 186,988,065 55.00 186,988,065 46.63 安吉中前移 19,383,103 5.70 19,383,103 4.83 安吉中搬云 18,428,271 5.42 18,428,271 4.60 湖州中提升 18,014,510 5.30 18,014,510 4.49 林德叉车 15,882,050 4.67 15,882,050 3.96 靖江道久 11,139,714 3.28 11,139,714 2.78 宁波欣烨 11,139,714 3.28 11,139,714 2.78 安吉中平衡 11,012,403 3.24 11,012,403 2.75 宁波顺网强 10,242,103 3.01 10,242,103 2.55 创新工场 9,548,327 2.81 9,548,327 2.38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8,464,830 2.49 8,464,830 2.11 何金辉 7,161,245 2.11 7,161,245 1.79 安吉两山投资 7,110,456 2.09 7,110,456 1.77 嘉兴鼎韫投资 4,740,304 1.39 4,740,304 1.18 海南澄义咨询 744,905 0.22 744,905 0.19 本次发行流通股 - - 61,000,000 15.21 合计 340,000,000 100.00 401,000,000 100.00 8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力恒之 186,988,065 55.00 2 安吉中前移 19,383,103 5.70 3 安吉中搬云 18,428,271 5.42 4 湖州中提升 18,014,510 5.30 5 林德叉车 15,882,050 4.67 6 宁波欣烨 11,139,714 3.28 7 靖江道久 11,139,714 3.28 8 安吉中平衡 11,012,403 3.24 9 宁波顺网强 10,242,103 3.01 10 创新工场 9,548,327 2.81 合计 311,778,260 91.7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1 何金辉 7,161,245 2.11 董事长、总经理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合计 7,161,245 2.11 - 总股本 340,000,000 100.00 -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1、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创新工场于 2021 年 11 月以受让股份方式成为发行人股东,先进制造产业 基金、安吉两山投资、嘉兴鼎韫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仅就其于 2021 年 12 月新增认购的发行人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增资方式成为发 行人股东,系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前 12 个月内的新增股东。创新 工场、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嘉兴鼎韫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 波顺网强的基本情况如下: 8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创新工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创新工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创新工场智能(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11 日 合伙份额 2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330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UNLK9F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创新工场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 1 普通合伙人 893.00 0.36% 限公司 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合伙企 2 有限合伙人 60,607.00 24.24% 业(有限合伙) 广州开发区恒凯新兴股权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2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 4 有限合伙人 40,000.00 16.00% 有限公司 珠海歌斐殴如股权投资基金 5 有限合伙人 35,000.00 14.00% (有限合伙) 6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8.00% 7 亚东信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4.00%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 8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4.00% 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杭州海鲲盛鸿投资合伙企业 9 有限合伙人 5,480.00 2.19% (有限合伙) 杭州海鲲盛永投资合伙企业 10 有限合伙人 4,520.00 1.81% (有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鋆宝投资管理 11 有限合伙人 3,500.00 1.4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金斧子盘古叁拾壹号 12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80%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 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0.60%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 14 有限合伙人 1,400.00 0.56%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楠盛嘉融投资管理 15 有限合伙人 1,200.00 0.4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 康焕军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0% 芜湖创新工场投资管理 17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0% 有限公司 8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富利瑞合投资(北京) 18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0% 有限公司 新余惠丰聚融投资合伙企业 19 有限合伙人 900.00 0.36% (有限合伙) 合计 250,000.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创新工场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新工 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创新工场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 情况详见附件 3《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329(仅限办 注册地址 公) 法定代表人 熊昊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 经营范围 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R9C03E 股权结构 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李璞玉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 号 1 幢 10 层 1001-055 室 法定代表人 熊昊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 经营范围 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44293695M 股权结构 熊昊持股 71.11%,林莺持股 18.89%,汪华持股 10.00% 创新工场已于 2018 年 12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基 8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基金编号:SES243),创新工场的基金管理人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19147)。 (2)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8 日 合伙份额 4,982,333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138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YK7YA6J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45,000.00 0.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有限合伙人 1,245,583.00 25.00% 3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0.04% 4 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480,000.00 9.63% 5 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6.02% 江苏疌泉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6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6.02% 合伙) 7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0.00 5.02% 8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0,000.00 3.41% 南京扬子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9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3.01% (有限合伙) 10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3.01% 11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5,000.00 2.11%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2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01% 业(有限合伙) 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3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01% 合伙) 14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01% 15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01% 1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01% 8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 17 保资产-先进制造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计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01% 划”) 18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0,000.00 1.81% 19 宁波富甬合投制造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0 1.61% 20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0 1.61% 21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1.51% 22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00% 23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00% 重庆祎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4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00% 合伙)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工银理 25 财博股通利私银尊享私募甄选权益类封 有限合伙人 31,750.00 0.64% 闭式理财产品”) 26 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00 0.50% 27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40% 2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40% 29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40%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表 30 “上汽工业-先进制造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40% 基金”) 31 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40% 32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20% 33 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20% 34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20% 35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20% 36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20% 南京坤道驰骋企业管理中心 37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0% (有限合伙) 合计 4,982,333.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 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 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3《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9 日 8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东奥威路北 法定代表人 高国华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094UG35F 实际控制人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2 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00% 3 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1.00 15.01% 4 上海新坤道吉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10.00% 5 青岛海尔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1.00 5.01% 6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1.00 5.01% 7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1.00 5.01% 8 深圳市宝田投资有限公司 501.00 5.01% 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501.00 5.01% 10 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97.00 4.97% 11 北京水木华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7.00 4.97% 合计 10,000.00 100.00%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已于 2020 年 3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 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JP515),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招商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号:P1068478)。 (3)安吉两山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安吉两山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吉两山乡村振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30 日 合伙份额 100,000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38 号第一国际城 1 幢 9 楼 注册地址 0910 室 8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 招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D50GCX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安吉两山投资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招垦资本管理(北京) 1 普通合伙人 100.00 0.10% 有限公司 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45,000.00 45.00% 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44,000.00 44.00% 基金有限公司 三亚启迪远思投资中心 4 有限合伙人 3,256.00 3.26% (有限合伙) 三亚启迪旭日投资中心 5 有限合伙人 3,159.00 3.16% (有限合伙) 三亚启迪百利投资中心 6 有限合伙人 1,841.00 1.84% (有限合伙) 三亚启迪昌盛投资中心 7 有限合伙人 1,744.00 1.74% (有限合伙) 杭州森淼企业管理咨询 8 有限合伙人 900.00 0.9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安吉两山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招 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安吉两山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 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3《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招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137 法定代表人 郭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经营范围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88NW1U 实际控制人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8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招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系深圳市招融农 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融农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 独资有限公司。 安吉两山投资已于 2021 年 2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 基金(基金编号:SNT283),安吉两山投资的基金管理人招垦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67915)。 (4)嘉兴鼎韫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嘉兴鼎韫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兴鼎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7 日 合伙份额 600,1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77 注册地址 室-2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LBWG33F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嘉兴鼎韫投资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 1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2% 心(有限合伙) 宁波鼎宥管理咨询合伙 2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49.99%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鼎冈管理咨询合伙企 3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49.99% 业(有限合伙) 合计 600,100.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嘉兴鼎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上 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嘉兴鼎韫投资的有限 合伙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3《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 8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伙份额 7,2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5 幢 7660 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鼎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DJBE5N 实际控制人 严力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 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鼎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39% 宁波鼎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人 2,720.00 37.78% (有限合伙) 宁波鼎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人 4,380.00 60.83% (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 合伙人上海鼎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鼎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州路 741 号(上海新村经济小区) 法定代表人 严力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HHHLM7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海鼎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严力 5,288.00 52.88% 2 卫青 2,400.00 24.00% 3 尹军平 881.00 8.81% 4 孙艳华 582.00 5.82% 5 朱迎春 582.00 5.82% 8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顾蔚荧 267.00 2.67%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嘉兴鼎韫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合伙份额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2 幢 427 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严力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20804825B 严力(普通合伙人)持股 5%,宁波鼎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权结构 伙)持股 95% 嘉兴鼎韫投资已于 2021 年 12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 资基金(基金编号:STM046),嘉兴鼎韫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5 年 2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8750)。 (5)海南澄义咨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海南澄义咨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海南澄义创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7 日 合伙份额 1,111 万元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 注册地址 楼 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齐歌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经营范围 活动;品牌管理;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3MAA9182X3W 9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海南澄义咨询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齐歌 普通合伙人 1,010.00 90.91% 2 熊昊 有限合伙人 101.00 9.09% 合计 1,111.00 100.00% 海南澄义咨询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齐歌基本情况为:女,中国 国 籍 , 1974 年 8 月 出 生 , 住 址 为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 ,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10219740804****。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熊昊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3 《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海南澄义咨询系创新工场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张鹰的配偶齐歌以及创新工场 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创新工场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及基金管理人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事兼经理熊昊的持股平台,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6)宁波顺网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宁波顺网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H0476 法定代表人 华勇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经营范围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16898523A 实际控制人 华勇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宁波顺网强系浙江顺网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宁波顺网强的股东浙江顺网控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9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浙江顺网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 555 号嘉甫数创中心 5 幢 113 室 法定代表人 华勇 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证券、期货)(以上三项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会展服 经营范围 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2AXJRF6D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浙江顺网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勇 7,960.00 99.50% 2 华燕 40.00 0.50% 合计 8,000.00 100.00% 宁波顺网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新增股东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系看好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创新工场受让发行人股 份的价格为每股 28.1111 元,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 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仅就新增持有部分股份)的增资入股价格为每股 39.17 元。前述股份转让及股份认购价格系各方基于公司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 及未来发展前景协商一致后确定,系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纠纷 或潜在纠纷。 9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 除新增股东海南澄义咨询的普通合伙人齐歌的配偶张鹰系创新工场的基金 管理团队成员,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熊昊系创新工场的基金管理团队成 员、创新工场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 人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外,发 行人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新增股 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次股份变动均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 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以增资 或受让股份的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系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增资或转让价格合 理,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发行人新增 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新增股东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发行人新增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 形;发行人已在本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新增股东的相关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 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的要求;发行人新增股东的股份锁 定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 相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 股比例 发行人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 (1)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何金辉系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分别持有安吉中前移 0.50%的财产份额、安吉中搬云 2.82%的财产份额、安吉中平衡 20.19%的财产份额; 9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何金辉系中力恒之的执行董事,并持有中力恒之 67%的股权; (3)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何金辉的女儿何楚仑持有中力恒之 33.00%的股权;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何金辉的弟弟何金荣持有安吉中前移 6.57%的财产份额; (4)中力恒之的监事贺宁系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的有限合伙人,分别 持有安吉中前移 4.09%的财产份额、安吉中搬云 1.56%的财产份额; (5)发行人股东海南澄义咨询的普通合伙人齐歌的配偶张鹰系创新工场的 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熊昊系创新工场的基金管理团 队成员、创新工场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基金 管理人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形。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有 7 名董事,3 名监事,5 名高级管理人员, 3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 期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期 提名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何金辉 董事长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股东大会选聘 QUEK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CHING 董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林德叉车 股东大会选聘 PONG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汪时锋 董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股东大会选聘 9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期 提名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廖发培 董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股东大会选聘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程文明 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股东大会选聘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李长安 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股东大会选聘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周荷芳 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股东大会选聘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何金辉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QUEK CHING PONG 先生:1967 年 6 月出生,马来西亚国籍,拥有新加 坡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12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 ABB Industrial & Building Systems in Malaysia 销售工程师(Sales engineer);1994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 General Electric USA 东南亚地区总经理(Managing Director for South East Asia);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 Eaton Power Quality 亚太区总裁(President of the Asia-Pacific);2006 年 1 月至今任林德(中 国)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力有限董事; 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汪时锋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财经 大学 MBA 结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2000 年 12 月 至 2003 年 12 月,任万向集团公司董事局监察室审计主管;200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浙江华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 掌星宝(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 力有限财务总监;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 廖发培先生: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中力搬运技术部工程师、副部长;2004 年 5 月 至 2018 年 8 月,任杭州中力通用零件部部长、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中力联众通用零件部部长、副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任中力有限监事;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2020 年 9 月至今 9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任中力进出口通用零件部部长、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程文明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4 年 7 月至 2021 年 10 月,历任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 室主任、副所长、系主任、副院长;2021 年 10 月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机械 工程学院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长安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86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浙江省轻工业学校财务教研室教师; 200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4 年 9 月至今,任珠海科技学院教师;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荷芳女士: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研究员、副处长; 2007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副院长、研究员;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信息与电子工 程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研究员;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浙江工商大 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员;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非职工代 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监事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期 提名人 监事会主席、职 2023 年职工代表 李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 工代表监事 大会选举 2023 年第二次临 毛红燕 监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时股东大会选聘 2023 年第二次临 蒋璟俊 监事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何金辉 时股东大会选聘 注:2023 年 7 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李立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期为 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 监事简历如下: 9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李立先生:198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10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任中力有限开发部电气工程师、研究院 副所长、研究院副院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研究院副院长。 李立参与研发的“全工况紧凑型电驱动平衡重式堆高车”通过了 2021 年度 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参与开发的“电子液压助力转向技术在平 衡重式三支点锂电叉车上的应用研究”、“长续航高集成电动托盘搬运车及其制 造研究”被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新产品“基于电子液压助力转向的锂 电三支点叉车”入选 2020 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名单。李立作为发明人之一协 助公司取得 9 项发明专利和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毛红燕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1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历任靖江市久盛电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 总账会计;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靖江永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 计;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靖江华强模具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 2012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中力综合部部长;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蒋璟俊先生:198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杭州中力海外合作部业务员;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中力联众杭州分公司海外合作部部长;2020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 力进出口杭州分公司海外合作部部长;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公司共有五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何金辉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 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赵海良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4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杭州中力外销部外贸业务员;2009 年 6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中力有限电动车事业部部长;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 力联众整机销售部部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力进出口经理;2020 年 7 月至 9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屹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4 年 6 月至今,历任中力搬运国内销售部销售经理、国内销售部销售总经理、 中力搬运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阿母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7 月 至 2021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汪时锋先生:财务负责人,简历参见本节“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公司董事简介”。 廖发培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本节“十、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公司董事简介”。 (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何金辉先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节“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李立先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节“十、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二)公司监事简介”。 许洪鹏先生:198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海斯特美科斯叉车(浙江)有限公司技 术部工程师;2013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力有限研究院项目工程师; 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研究院项目工程师;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研究院整机开发所副所长。 自加入公司以来,许洪鹏先后主导或参与了电动搬运车轻量化技术研究、 电动叉车用电子液压助力转向系统研发、高防护等级低温冷库专用电动搬运车 开发、锂电搬运车设计平台化模块化技术研究等新产品新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 作,参与开发的“长续航高集成电动托盘搬运车及其制造研究”被登记为浙江 省科学技术成果。许洪鹏作为发明人之一协助公司取得 5 项发明专利、17 项实 用新型专利和 6 项外观设计专利。 9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关联关系 中力恒之 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 杭州中力 执行董事 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 CH. POWER 董事 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力联众 执行董事 控制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参 华彩农业 董事 股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 安吉中力投资 执行董事 控制的企业 江苏中力 董事长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力数智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中力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力航空 董事长 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中力铸造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何金辉 总经理 中力再生资源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摩弗研究院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力液压 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BIG LIFT 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 EPK 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GTM 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 科钛机器人 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 睿芯行 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 深圳有光 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 安吉中前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安吉中搬云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安吉中平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无锡快仓智能科技有限 董事 公司 QUEK 凯傲宝骊(江苏)叉车 公司董事施加重 CHING 董事 董事长 PONG 有限公司 大影响的企业 凯傲(济南)叉车有限 董事长 公司 9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兼职单位与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关联关系 福建聚力电机有限公司 董事 安徽海源传动系统科技 董事 有限公司 凯傲集团(KION 董事、CTO GROUP AG) KION South Asia Pte 董事长 Ltd. KION ASIA(HONG 董事长 KONG) Lt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董事长 Hong Kong Lt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董事长 Asia Pacific Pte. Lt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董事长 (Malaysia) Sdn. Bh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董事长 (Thailand) Co., Ltd. KION India Pvte. Ltd. 董事长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董事 Pty. Ltd. Lansing Bagnall 董事 (Aust.)Pty. Ltd 持有公司 4.67% 林德叉车 董事长、总经理 的股份 江苏中力 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力航空 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中力 财务负责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财 中力铸造 财务负责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 汪时锋 务负责人 中力再生资源 财务负责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力液压 财务负责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 力恒驱动 监事 公司控股子公司 力和盛 监事 公司参股公司 湖北中力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 总经理、 中力铸造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廖发培 董事会 中力液压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秘书 中力再生资源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天佑慧达智能科技 公司独立董事控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 程文明 独立董事 高级顾问 - 公司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 高级技术顾问 - 公司 10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兼职单位与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关联关系 西南交通大学 教授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 独立董事 - 限公司 监事会主 摩弗研究院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李立 席、核心 技术人员 力恒驱动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 毛红燕 监事 中力航空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蒋璟俊 监事 中力数智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力进出口 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 赵海良 副总经理 湖北进出口 执行董事 司 马鞍山众叉 监事 公司参股公司 杭州阿母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张屹 副总经理 中力搬运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 中力仓储 执行董事、总经理 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 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 订的重大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专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 已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与知悉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签署了《保密与竞业限制 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何金辉直接持有公司 2.11%的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间接持股情况 持 有 中 力 恒 之 67.00% 股 权 , 中 力 恒 之 持 有 发 行 人 55.00%股权; 董事长、总经 持有安吉中前移 0.50%股权,安吉中前移持有发行人 理、实际控制 5.70%股权; 1 何金辉 人、核心技术 持有安吉中搬云 2.82%股权,安吉中搬云持有发行人 人员 5.42%股权; 持有安吉中平衡 20.19%股权,安吉中平衡持有发行人 3.24%股权 持 有 中 力 恒 之 33.00% 股 权 , 中 力 恒 之 持 有 发 行 人 2 何楚仑 实际控制人之女 55.00%股权 持有安吉中前移 6.57%股权,安吉中前移持有发行人 3 何金荣 实际控制人之弟 5.70%股权 持有凯傲集团 0.04%股权,凯傲集团持有 Linde Materail QUEK Handling GmbH100.00% 股 权 , Linde Materail Handling 4 CHING 董事 PONG GmbH 持有林德叉车 100.00%股权,林德叉车持有发行 人 4.67%股权 董事、财务 持有安吉中平衡 8.71%股权,安吉中平衡持有发行人 5 汪时锋 负责人 3.24%股权 1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间接持股情况 董事、副总经 持有安吉中前移 4.45%股权,安吉中前移持有发行人 6 廖发培 理、董事会秘书 5.70%股权 监事、核心技术 持有安吉中搬云 3.19%股权,安吉中搬云持有发行人 7 李立 人员 5.42%股权 持有安吉中前移 1.87%股权,安吉中前移持有发行人 8 毛红燕 监事 5.70%股权 持有安吉中前移 3.17%股权,安吉中前移持有发行人 9 蒋璟俊 监事 5.70%股权 持有安吉中搬云 5.59%股权,安吉中搬云持有发行人 10 赵海良 副总经理 5.42%股权 持有安吉中搬云 4.55%股权,安吉中搬云持有发行人 11 张屹 副总经理 5.42%股权 持有安吉中平衡 1.49%股权,安吉中平衡持有发行人 12 许洪鹏 核心技术人员 3.24%股权 注: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 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董事 人数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2020 年 7 月- 何金辉、QUEK CHING PONG、 5 司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独 2021 年 10 月 田桑、汪时锋、程文明 立董事制度,新增独立董事 何金辉、QUEK CHING PONG、 公司内部管理调整,田桑因个人 2021 年 10 月- 廖发培、汪时锋、程文明、李长 7 原因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至今 安、周荷芳 构,补选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金辉、 QUEK CHING PONG、田桑、汪时锋、程文明等 5 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金辉为公司董事长。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内部管理调 10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整,同意田桑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廖发培担任公司董事,选举李长安、周荷 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剩余任期届满为止。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金辉、 QUEK CHING PONG、廖发培、汪时锋、程文明、李长安、周荷芳等 7 人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不存在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变化。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监事 人数 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 年 7 月-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张屹、廖发培、李立 3 2021 年 10 月 限公司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1 年 10 月- 毛红燕、蒋璟俊、李立 3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调整 至今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屹、 廖发培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立共同组成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廖发培为公司监 事会主席。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廖发培、 张屹辞去监事职务,并选举毛红燕、蒋璟俊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至第一届监事 会剩余任期届满为止。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免去廖发培原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李立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 一届监事会剩余任期届满为止。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毛红燕、 蒋璟俊担任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不存在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0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人数 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 年 7 月-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何金辉、赵海良、周凤彬、汪时锋 4 2021 年 10 月 限公司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1 年 10 月-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调整;周 何金辉、赵海良、张屹、汪时锋 4 2021 年 11 月 凤彬因个人原因辞职 2021 年 11 月- 何金辉、赵海良、张屹、汪时锋、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新增高 5 至今 廖发培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何金辉为总经理, 赵海良、周凤彬为公司副总经理,汪时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1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周凤彬辞去 副总经理职务,并聘任张屹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廖发培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何金辉为总经 理,赵海良、张屹为公司副总经理,廖发培为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汪时 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 变化。 (四)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系结合了公司最近三年经营决策机制、具体事务执行管 理机构的实际运作及参与决策或管理的人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有助于发行人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及为发行上市作准备的正常演进,促进规范化运 行,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未对发行人管理 决策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 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除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姓名 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 股权比例(%) 中力恒之 67.00 安吉中力投资 50.25 杭州中力 67.00 中力联众 67.00 CH. POWER 67.00 何金辉 董事长、总经理 安吉中搬云 2.82 安吉中前移 0.50 安吉中平衡 20.19 华彩农业 13.40 成都创新工场创业投资合 2.93 伙企业(有限合伙) QUEK CHING 董事 凯傲集团 0.04 PONG 汪时锋 董事、财务负责人 安吉中平衡 8.71 董事、副总经理、董 廖发培 安吉中前移 4.45 事会秘书 成都天佑慧达智能 程文明 独立董事 85.00 科技有限公司 李立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安吉中搬云 3.19 毛红燕 监事 安吉中前移 1.87 蒋璟俊 监事 安吉中前移 3.17 赵海良 副总经理 安吉中搬云 5.59 张屹 副总经理 安吉中搬云 4.55 许洪鹏 核心技术人员 安吉中平衡 1.49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重大直接对外投资及相关承诺和协议。上述人员的对 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10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 酬情况 (一)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 在发行人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工资、津 贴及奖金等组成,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组织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2、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税前)的情况如下: 是否从关联 领薪关联方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方领薪 名称 董事长、总经理、核 1 何金辉 128.81 否 - 心技术人员 QUEK 2 CHING 董事 30.00 是 凯傲集团 PONG 3 汪时锋 董事、财务负责人 82.08 否 - 董事、副总经理、董 4 廖发培 175.56 否 - 事会秘书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 5 李立 55.27 否 - 术人员 6 毛红燕 监事 21.59 否 - 7 蒋璟俊 监事 72.90 否 - 8 赵海良 副总经理 95.08 否 - 9 张屹 副总经理 87.49 否 - 10 许洪鹏 核心技术人员 37.31 否 - 以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 10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险,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 6 万元/年(税前)。 3、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各 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274.29 804.08 705.26 652.83 核心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50,233.98 98,921.44 75,329.50 41,426.84 比例 0.55% 0.81% 0.94% 1.58% (二)股权激励情况 1、历次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 为了吸引和保留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实现员工个人 利益与发行人长远利益的一致性,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情 况如下: 2018 年 9 月,激励对象以每股 1.50 元价格入股,通过安吉中搬云、安吉中 平衡、湖州中提升、安吉中前移作为持股平台向公司增资,间接持有公司 2,187.04 万股。 2019 年 10 月,激励对象以每股 1.52 元价格入股,通过持有安吉中平衡的 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141.54 万股的股权。 2020 年 12 月,激励对象以平均每股 3.76 元价格入股,通过持有安吉中前 移、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174.00 万股的股权。 2021 年 5 月,激励对象以每股 1.30 元价格入股,通过持有湖州中提升的股 权间接持有公司 36.00 万股的股权。 2021 年 11 月,激励对象以每股 6.00 元价格入股,通过持有安吉中前移、 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82.04 万股的股权。 10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考虑,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和技术骨干形成有效激励, 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属于权益结算股 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股份支付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股份支付金额(万元) - 555.73 1,103.71 3,662.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净利润(万元) 比例 - 0.69% 1.76% 10.38%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对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股份支付对公司未来年度经 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将实现公司增长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统 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带来公司业绩提升。 (3)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不存在影响。 3、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 未行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10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 2,464 人、2,818 人、3,508 人和 3,957 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按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 布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类别 期末合计人数(人) 占比 管理人员 384 9.70% 销售人员 962 24.31% 生产人员 2,096 52.97% 研发人员 515 13.01% 合计 3,957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类别 期末合计人数(人) 占比 硕士 104 2.63% 本科 848 21.43% 大专 740 18.70% 大专以下 2,265 57.24% 合计 3,957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类别 期末合计人数(人) 占比 30 岁以下 1,050 26.54% 31-40 岁 1,504 38.01% 41-50 岁 921 23.28% 50 岁以上 482 12.18% 合计 3,957 100.00% 1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医 疗保险制度,为员工办理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境内员工人数分别为 2,376 人、2,689 人、3,359 人 和 3,786 人,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时间 员工人数 项目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社会保险 2,281 95 96.00% 2021 年末 2,376 住房公积金 2,110 266 88.80% 社会保险 2,600 89 96.69% 2022 年末 2,689 住房公积金 2,528 161 94.01% 社会保险 3,222 137 95.92% 2023 年末 3,359 住房公积金 3,194 165 95.09% 2024 年 6 社会保险 3,632 154 95.93% 3,786 月末 住房公积金 3,652 134 96.46%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实现全员缴纳,社保缴 纳人数为 3,632 人,缴纳比例为 95.93%,尚有 154 人未缴纳社保,其中退休返 聘 112 人,因新入职尚未办理 12 人,自行缴纳等原因 30 人;住房公积金缴纳 人数为 3,652 人,缴纳比例为 96.46%,尚有 134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退 休返聘 112 人,因新入职尚未办理 12 人,因自行缴纳等原因 10 人。 (2)合法合规情况 ①社会保险 根据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所属各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 及境内子公司不存在社保缴纳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1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②住房公积金 根据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所属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 及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公积金缴纳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2、发行人境外子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境外员工人数分别为 88 人、129 人、149 人和 171 人。 根据《BIG LIFT 法律报告》,BIG LIFT 履行了适用的美国员工福利和高管 薪酬法律规定的重大法律义务,不存在违反劳动用工、员工薪酬、社会福利保 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香港 EPK 法律意见书》,香港 EPK 不存在违反香港用工及员工保障 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中国香港用工及员工保障方 面相关法律法规而遭起诉及受处罚的情况。 根据《EP-Europe 法律意见书》,EP-Europe 不存在违反劳动就业和雇员保 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在上述方面不存在被调查、起诉和制裁的 情况。截至报告期末,EP-Europe 所有雇员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无欠缴费用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境外子公司不存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 录。 3、社保与公积金赔偿责任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已出具《关于社会保险金及 住房公积金事宜的相关承诺》:“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 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 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重大争议、纠纷;2、 若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因未能依法为其员工 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被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或发行人及其 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 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社会保障部 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 1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分支机构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予以全额补偿,保证发行人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比及 原因;如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 响;发行人大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及合法性,拟采取何种规范措 施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比 及原因 ①社会保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比及原因如下: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原因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人) (人) (人) (人) (%) (%) (%) (%) 退休返聘① 112 2.96 96 2.86 79 2.94 61 2.57 新入职,暂未办 12 0.32 23 0.68 4 0.15 22 0.93 理缴纳手续② 自行缴纳③ 8 0.21 8 0.24 3 0.11 5 0.21 试用期④ / / 1 0.03 2 0.07 5 0.21 其他原因⑤ 22 0.58 9 0.27 1 0.04 2 0.08 合计 154 4.07 137 4.08 89 3.31 95 4.00 员工人数 3,786 3,359 2,689 2,376 应缴未缴的员工 人数/比例(③+ 30 0.79 18 0.54 6 0.22 12 0.51 ④+⑤) 注:其他原因包含员工个人无缴纳社保的主观意愿、原单位在缴无法缴纳等。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应缴未缴社会保险人数较少, 占境内员工总数的比例较低。 ②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比及原因如 下: 1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原因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未缴纳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人) (人) (人) (人) (%) (%) (%) (%) 退休返聘① 112 2.96 96 2.86 80 2.98 61 2.57 新入职,暂未办 12 0.32 39 1.16 31 1.15 109 4.59 理缴纳手续② 试用期③ / / 9 0.27 32 1.19 90 3.79 外籍人员④ / / 1 0.03 / / / / 其他原因⑤ 10 0.26 20 0.60 18 0.67 6 0.25 合计 134 3.54 165 4.91 161 5.99 266 11.20 员工人数 3,786 3,359 2,689 2,376 应缴未缴的员工 人数/比例(③+ 10 0.26 29 0.86 50 1.86 96 4.04 ⑤) 注:其他原因包括原单位在缴、个人无缴纳公积金的主观意愿、自行缴纳等。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人数较少, 占境内员工总数的比例较低。 (2)如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 影响 经测算,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当期 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补缴社会保险 46.42 40.94 20.31 13.02 补缴住房公积金 23.10 92.63 67.93 62.86 合计 69.52 133.57 88.24 75.88 净利润 42,718.97 81,692.73 63,279.60 35,420.54 占比 0.16% 0.16% 0.14% 0.2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 发行人当期净利润比例极低,均未超过 1%,即使补缴也不会对发行人的净利润 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发行人大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及合法性,拟采取何种规 范措施 ①发行人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及合法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或者转移手续。 如上述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比及原 因表格所述,报告期内各期末应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 4.04%、1.86%、 0.86%和 0.26%,比例较低,发行人已为大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 房公积金的原因包括退休返聘无需缴纳、新入职员工暂未办理缴纳手续及处于 试用期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不愿缴纳等,其中退休返聘无需缴纳、新入 职员工暂未办理缴纳手续具有合法性。 ②针对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况,发行人已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A.及时办理新入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 B.进一步动员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配合公司办理缴纳 手续; C.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 5、发行人人均五险一金缴纳金额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五险一金缴纳政策规 定,是否满足最低缴纳标准,与当地同等收入情况下其他企业缴纳金额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通过压低缴纳金额或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方式压降成本 的情况 (1)发行人人均五险一金缴纳金额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五险一金缴纳政策 规定,是否满足最低缴纳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员工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江苏省泰州 市及湖北省襄阳市,根据当地有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的政 策文件等,四个城市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要求如下: 11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湖州市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承担)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 缴费基 缴费比例 时间 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下限 数下限 (%,单 (元)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元) 位承担) 2021 年 1 月至 3,321.6 14 6.4、7.4 2021 年 6 月 0.9、0.45 5-12 2021 年 7 月至 14、15 7.4、8.4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7 月至 3,957 0.5 / 4,482 2023 年 6 月 14 0.9 8 2023 年 7 月至 8.4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至 4,462 14、15 0.9、1.35 5-12 2024 年 6 月 注:根据《湖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自 2020 年 1 月起, 湖州公司的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需要单独缴纳生育 保险。 ②杭州市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承担)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 缴费基 缴费比例 时间 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下限 数下限 (%,单 (元)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元) 位承担) 2021 年 1 月至 根据行业 3,321.6 14 11.7、9.9 2,010 2021 年 6 月 风险等级 5-12 2021 年 7 月至 14、 浮动、0.2- 2022 年 6 月 15 1.5 9.9、9.5 2022 年 7 月至 0.2、0.9、 3,957 2,280 2023 年 6 月 0.32 14 0.5 / 12 2023 年 7 月至 0.32 2023 年 12 月 0.2、 9.5 2024 年 1 月至 14、 0.32、 2,280、 4,462 5-12 2024 年 6 月 15 0.48、 2,490 0.6、1.05 注:根据《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 4 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医保[2019]48 号),自 2020 年 1 月起,杭州公司的生育保险基 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需要单独缴纳生育保险。 ③泰州市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承担)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 缴费基 缴费比例 时间 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下限 数下限 (%,单 (元)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元) 位承担) 2021 年 1 月至 3,368 16 8、8.5 0.5 0.5 0.9、1.4 2,299 5-12 2021 年 6 月 11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承担)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 缴费基 缴费比例 时间 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下限 数下限 (%,单 (元)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元) 位承担) 2021 年 7 月至 3,800 0.9、1.1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7 月至 4,250、 7.5、 1.1、 2023 年 6 月 4,494 8.5 1.65 8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 4,494 1.65 2024 年 1 月至 8 5-12 2024 年 6 月 ④襄阳市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承担)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 缴费基 缴费比例 时间 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下限 数下限 (%,单 (元)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元) 位承担) 2023 年 1 月至 3,450 2023 年 6 月 0.9、 10 2023 年 7 月至 3,450、 1.3 8.5+7 2023 年 12 月 3,800 16 0.7 / 1,800 元/人 0.4、 2024 年 1 月至 3,800 0.9、 5-12 2024 年 6 月 1.3 注:根据《襄阳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襄阳公司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襄阳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中 7 元/人 系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员工主要集中地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江苏省 泰州市及湖北省襄阳市实际执行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符合 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标准不存在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 的五险一金最低缴纳标准的情况。 (2)与当地同等收入情况下其他企业缴纳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员工人均五险一金缴纳金额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当地相近 收入情况下其他上市公司的缴纳金额对比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万元) 人均五险一金(元/人/年) 公司名称 所在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浙江鼎力 浙江省 (股票代码: 631,196.38 544,515.26 493,931.60 10,077.35 10,187.18 10,454.84 湖州市 603338) 1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业收入(万元) 人均五险一金(元/人/年) 公司名称 所在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永艺股份 浙江省 (股票代码: 353,836.07 405,528.08 465,861.91 5,276.16 5,238.72 5,142.01 湖州市 603600) 久立特材 浙江省 (股票代码: 856,841.47 653,732.23 597,383.36 13,120.03 11,137.69 13,694.48 湖州市 002318) 可比公司五险一金均值 - - - 9,491.18 9,296.04 8,854.53 浙江省 发行人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11,627.51 11,007.34 10,588.71 湖州市 注:根据上表上市公司年报计算,人均五险一金(元/人/年)=(本期社会保险费用+ 本期住房公积金费用)/员工人数。 综上,发行人员工人均五险一金缴纳金额与当地相近收入情况下其他上市 公司人均五险一金的缴纳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3)是否存在通过压低缴纳金额或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方式压降成本的情 况 如上文所述,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员工主要集中地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 江苏省泰州市及湖北省襄阳市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标准不存在低于国家和 当地规定的五险一金最低缴纳标准的情况,并且与当地相近收入的其他上市公 司的五险一金缴纳情况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②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在员工 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但发行人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比例极低, 均未超过 1%,即使补缴也不会对发行人的净利润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因此,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压低缴纳金额或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方式压降 成本的情况。 1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 品研发,现已具备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等四大类、百 余种规格型号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 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其中电动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 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Class III),内燃叉车即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得益于对工业车辆行业 发展趋势的合理预测,对行业下游需求的精准把握,以及对产品技术创新的高 度重视,公司成长速度较快。2012 年,公司在市场上推出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小金刚系列产品,推动行业从手动搬运到电动搬运的变革,自 2013 年起连续 11 年摘得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排名桂冠,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电动仓储叉车销 售量比例达 35%以上,并在行业内以创新闻名,是行业内首个创新产品细分类 (Class 31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的中国企业。此外,公司自 2016 年起自主研 发锂电池相关系统和技术并在行业内较早将锂电池应用于工业车辆,自 2019 年 起连续 5 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锂电池叉车 销售量比例达 30%以上。 经多年悉心经营,公司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公司始 终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拓展产品矩阵,优化产品结构。 目前,公司产品结构如下图所示: 1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其中电动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 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Class III),内燃叉车即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公司主要产品的基本情 况如下: 产品 主要功能及 类别 产品特点 实景图 名称 使用场景 1、采用锂电池或铅酸电池 1、集堆垛、搬 Class I 作为动力,环保、噪音小且 运、牵引功能于一 电动 电动平 动力强劲; 体,满足用户精 平衡 衡重乘 2、操作简单,维护方便, 准、高效、环保搬 重叉 驾式叉 故障率低; 运需求; 车 车 3、对作业环境要求高,爬 2、作业范围广, 坡能力较内燃叉车弱 适用于多场景、多 1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 主要功能及 类别 产品特点 实景图 名称 使用场景 工况,如物流公 司、生产企业等生 产、仓库等场所的 搬运装卸作业 1、锂电池作为动力,更绿 色环保,安全性高; 作业范围广,全天 2、使用成本、维护成本相 油改 候使用适用于多场 较于内燃叉车更低; 电叉 景、多工况,适合 3、使用内燃车底盘,结实 车 工况性较差的不平 耐用; 道路 4、随充随用,满足大多数 工况一般作业 1、适合拣选不同 1、安全性高,操作便捷灵 尺寸的货物; 电动 活,速度控制和转向精准; 2、适用于多种商 拣选 2、高强度结构,承重性更 超场景,如高位货 车 好,稳定性更强,操作者更 架取货、通道宽度 加安全 Class II 窄等场景 电动乘 驾式仓 储叉车 门架非固定,可前 1、稳定可靠,高性能,高 移,满足低、中、 前移 效率; 高货架仓库的物料 式叉 2、维护便利,安全性高, 堆垛作业,最高可 车 易操作 以满足 12 米高作 业 适用于工厂、仓 Class 1、尺寸小,自重轻,操作 库、商超、新零售 III 电动 方便且安全; 等全场景物料快速 电动步 搬运 2、节能、环保,成本低; 搬运作业,需要通 行式仓 车 3、维护保养方便快捷; 过平台、托盘进行 储叉车 4、持续工作时间长 搬运作业,可用于 爬坡 12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 主要功能及 类别 产品特点 实景图 名称 使用场景 1、采用专用驱动、液压设 集堆垛、搬运功能 计,可实现高可靠、高效率 于一体,适用于工 电动 作业; 厂、仓库等场景短 堆高 2、强劲动力,运行平稳, 距离、有高度的堆 车 作业安全,操作简易,维护 垛工作,需要通过 方便,能耗低; 平台、托盘进行作 3、超小作业空间 业 1、配置先进部套件及强劲 动力发动机,性能强大可 Class 集堆垛、搬运、牵 靠; V 引功能于一体,适 内燃 2、爬坡能力强,对路面要 内燃平 用于物流、工厂等 叉车 求低; 衡重式 室外大吨位物料装 3、购置成本较电动平衡重 叉车 卸作业 叉车低,维修难度大且成本 高 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电动叉车、内燃叉车和零部件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产 电动叉车 229,216.78 73.80% 448,195.26 76.30% 382,394.63 77.33% 317,012.04 76.16% 机动 工业 内燃叉车 23,749.17 7.65% 50,034.18 8.52% 28,136.63 5.69% 26,654.82 6.40% 车辆 零部件 37,538.91 12.09% 64,594.05 11.00% 66,946.82 13.54% 57,770.50 13.88% 其他 20,084.75 6.47% 24,624.98 4.19% 17,013.07 3.44% 14,815.90 3.56% 合计 310,589.62 100.00% 587,448.47 100.00% 494,491.15 100.00% 416,253.27 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搭建了完善的研发、采购、 1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产和销售体系,整体业务模式成熟,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重视基础技术和产品工艺的研发,密切跟踪行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 展趋势,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积极开发适用于机动工业车辆的新技 术和新产品,保证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布局适应行业的发展。针对关键技术和工 艺的研发,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自主研发方面,公司 设立了研发中心,下设研究院和摩弗数智,分别负责机动工业车辆和移动搬运 机器人的研发。合作研发方面,公司通过与外部优秀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共同 开展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并应用于产品中。 针对新产品的研发,公司秉承着“运行一代、试验一代、研发一代”的研 发理念,采用“正向研发”的研发模式,以产品研发小组作为开展形式。产品 研发小组通过从各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抽调专业人员而组建,由项目经理直接 负责,实现扁平化管理,缩短研发周期,提升研发效率。产品研发过程中打破 了传统的从现有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组装的设计理念,采用独创的“正向研发” 模式,坚持自主创新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产品外形、功能设计出发, 进而对产品内部不同系统进行拆解并填充,根据设计与研发需求选择合适的供 应商合作研发专有零件。上述研发模式下,公司对市场需求快速响应,产品创 新周期缩短,同时公司积极倾听市场反馈,不断改进优化,产品体系更为丰富, 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进一步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材料采用定制化采购和标准化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定制化 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充电器、控制器、电机、变速箱、液压站、油缸等,由公司 研究院根据“正向研发”模式下产品和工艺的需求进行设计并由供应商按图纸 和设计要求提供;标准化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轮胎、其他标准零部件等。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日常采购以采购订单的模式。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库存量、供方交货周期 和产品生产周期等因素设定原材料的最低和最高安全库存数,以此标准合理安 排采购实现滚动备料,并由物料部具体执行。 1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拥有健全的采购管理体系,制定了《供应商开发管理规程》《采购控制 程序》《价格审批规程》等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管控。此外,公司建立了 一套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开发做了严格规定,由资源部牵头多 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从质量体系评审、技术评审、现场管理、供货能力 评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此外,公司每月对供应商从进货合格率、过程合格 率、交货合格率、月度索赔数据等指标进行月度绩效考核,每年度对供应商进 行审核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订单以自主生产为主,并基于专业化分工的模式,分别在浙江湖 州、江苏靖江、浙江富阳、湖北襄阳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其中,中力股份、江 苏中力、湖北中力负责整车的生产,富阳中力、中锂电负责部套件的生产。整 车生产基地采用事业部与辅助部门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不同的辅助部门负责 重要工序加工和关键零部件预装,不同的事业部负责不同车型的装配、调试和 检验。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制造中心通常会根据客户订单和 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滚动生产计划以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同时, 公司根据行业经验以及长期生产销售经验,并结合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对部 分常规产品进行少量备货,同时会在春节前夕备货,以缓解春节后开工订单量 积累带来的生产压力。 公司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厂商进行生产,主要 包括保护板、安装板、锂电池线束等的组装,钢材、结构件等的钻孔、焊接、 铣平以及车身小件的涂装等。同时,公司制定了《委外加工控制程序》,强化外 协加工管理,确保满足质量、交期等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金额较 小,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 4、销售模式 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服务网络,其中境内销售主要通过中 力搬运和中力股份开展,境外销售主要通过中力进出口和境外子公司开展。根 据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公司的境内外销售采用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并兼以 1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少量租赁。 (1)经销模式 经销销售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直接发生业 务往来,由经销商依托其自身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并就近向用户提供及时、专业 的售后服务。公司与大部分境内外经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在少量新产品推广 过程中采用代销模式,买断式模式下产品经经销商签收后,风险报酬及控制权 即发生转移。经销商独立面向其分销商或终端用户进行定价、销售。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工业车辆展会、拜访目标客户、原有经销商介绍、网站 平台运营、社群平台推广等方式开拓新的经销商。公司设定合格授权经销商准 入门槛,结合经销商的销售能力、资信状况、网点覆盖、售后服务能力、行业 经验及合作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遴选出一批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愿意长 期从事机动工业车辆销售业务的合格经销商,与其签订经销协议,授权其在约 定区域内从事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经销销售及售后服务。针对非协议型经销 商,公司仅依据其下达的订单,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针对境内经销业务,公司主要依托阿母工业网站作为市场推广、销售订单 下达、产品展示的平台,国内经销商的准入资格以及后续与公司发生的大部分 购销业务均通过阿母网站。针对境外经销业务,综合实力强的主要经销商作为 独家代理并签署《独家代理授权协议》,综合实力不强但抱有与公司共同发展意 愿的主要经销商作为一般代理并签署《一般代理合作协议》。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分为自主品牌销售和 OEM/ODM 销售。自主品牌销售模式下,公 司主要通过网站平台运营、线上销售平台、招投标等方式开展业务,客户较为 分散,其中对服务响应速度和效率要求高且有产品定制化需求的客户一般由中 力股份直接销售,其他直接客户由销售子公司负责销售。OEM/ODM 模式下, 公司主要与凯傲集团等国际知名工业车辆企业合作。公司与年采购量较大的客 户签订 OEM/ODM 合作协议,后续根据客户自身业务需求提供产品,产品最终 以 OEM/ODM 客户的品牌进行对外销售。 1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租赁模式 公司积极拓展销售服务模式,针对电动搬运车、电动平衡重叉车等产品提 供租赁服务。公司为众多知名客户提供叉车租赁服务,其中包括德邦物流、美 的集团等,服务行业涉及现代物流业、白色家电和电子商务业等各个领域。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 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的经营模式 是公司结合产品和业务特点、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行业政策、自 身发展阶段等综合因素形成的。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符合国内行业趋势,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 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亦将与行业总体趋势基本一致,不会 发生重大变化。 (三)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过程如下图所示: 1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成立之初以轻量化和电动化为突破口,在 2012 年推出电动步行式仓储 叉车小金刚系列产品,率先推动电动搬运车小型化和民用化,小金刚系列产品 荣获德国红点奖和 IF 设计大奖等国际设计大奖。近年来,公司秉持绿色化的发 展理念,顺应工业车辆行业节能化、环保化的发展趋势,自主研发锂电池相关 系统和技术,并开发以锂电池为基础的轻、小、强的锂电池系列产品来代替传 统铅酸电池,成为将锂电池应用于工业车辆的行业先驱。同时,公司全力推动 从内燃叉车到锂电池叉车的绿色化进程,2020 年在行业内首次推出油改电叉车, 以更低的使用与维护成本实现更高的性能和品质。目前,公司致力于数字化和 智能化转型,积极发展和布局移动搬运机器人业务,2020 年推出具备自动化程 度高、灵活性强、安全性好等优势的搬马机器人系列产品,有效减少无效搬运。 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绿色化搬运、数字化搬运和智能化 搬运。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1、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20,633.14 万元、501,115.83 万元、 1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92,116.84 万元 和 314,161.10 万 元,归属 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 别为 35,281.75 万元、62,699.61 万元、80,574.62 万元和 41,964.42 万元,总体呈稳步 增长的态势,经营业绩具有稳定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6,253.27 万元、494,491.15 万元、587,448.47 万 元和 310,589.62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以上,主营业务非常突出。得益于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的高速发展、疫情因 素带来的外需增长以及对产品技术创新的高度重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 长,其中占主营业务收入 70%以上的电动叉车同比增幅分别为 20.62%、17.21% 和 5.00%,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2、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立足于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 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电动搬运车、插拔组件及 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池、站驾式工业车辆操控系统等 13 项主要核心技术已 广泛应用于 Class I 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I 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 Class III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等主要产品中。通过核心技术产业化,公司自主研 发的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小金刚系列产品、油改电叉车等产品深受市场欢迎, 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的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紧密结合,为主 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产业化情况良好。 1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工艺流程图 1、整机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结构件生产 涂装 电气件生产 原材料采购 锂电池生产 检测 液压件生产 驱动生产 外购件采购 整机检验 调试 装配 入库检验 打包 发货 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无“锂电池生产”流程。 2、自产主要零部件工艺流程图 (1)结构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机加工 原材料采购 下料 焊接 成品检验 钣金 结构件及 检验 入库 部套件采购 1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电气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原材料采购 焊接 检验 装配 成品检验 打包入库 外购件 (3)锂电池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箱体 保护板 检测 组装 检测 入库 零件采购 电芯采购 (4)液压件/驱动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零部件采购 检验 组装 检测 入库 3、核心技术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序号 技术名称 使用情况和效果 1 一种电动搬运车 降低结构件生产的精度要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插拔组件及具有 在装配环节实现电池分离,使装配更简易,并在打包环节能有更 2 插拔组件的插拔 优化的运输方案,降低成本和运输损坏概率,提高产品竞争力 式电池 站驾式工业车辆 3 产品技术创新,提升客户操作体验 操控系统 应用液压件的高度集成以及更小体积实现装配环节的预装规划, 4 一体式液压系统 通过合成组件的方式再装配到整机上,极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 装配工艺的要求 在锂电池生产工艺中,实现保护板的系列化、标准化,减少管理 锂电池 BMS 管 5 成本;优化检测、组装环节,提前发现不良品,同时提高自动化 理技术 程度 分布式机器人调 6 产品技术创新,提升客户操作体验 度系统 在结构件生产和涂装环节提高运转效率,使锂电池生产趋于标准 7 锂电池叉车 化;装配过程中更易操作 一种宽视野前移 有效支持锂电池标准化的要求,同时在调试过程中因宽度增加提 8 式叉车 供更多的操作空间,提高效率和成品率 堆高车及其门架 9 降低结构件生产的精度要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总成 13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使用情况和效果 电动托盘式 10 减少装配环节的工序,降低结构件生产成本 搬运车 降低结构件生产的精度要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锂电池 一种电池结构以 标准化提高生产效率;装配可前后分离,提高装配效率和降低管 11 及搬运车 理成本;支持新型打包方式以降低运输费用;锂电池生产工艺中 组装更方便,效率更高 一种稳定性的堆 12 产品技术创新,提升客户操作体验 高车 一种自动堆垛的 产品技术创新,精准堆垛料框,提高工厂物料存储密度,结合 13 仓储叉车机器人 DAS 系统,对物料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监控管理 (六)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长为 国内知名的机动工业车辆制造企业。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主要为产能、 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及产销率,报告期各期上述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参见 本节“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和 “(二)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七)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秉持绿色化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技术创 新与产品研发,在电动叉车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电动仓储叉车、锂 电池机动工业车辆等细分领域系行业内领军企业;同时公司致力于数字化和智 能化转型,积极发展和布局移动搬运机器人业务,努力实现绿色化搬运、数字 化搬运和智能化搬运。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2018 年 11 月, 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列入战 略性新兴产业;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将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流搬运装备,智能 港口装卸设备列入“鼓励类”;202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深入实施制造强国 战略,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同时明确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聚焦新能源、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应用,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2021 年 12 月发布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 13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展规划》明确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包括智能移动机器人、智能多层多向穿 梭车、智能大型立体仓库等智能物流装备等。 此外,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2021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并发布了其配套 技术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非 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已于 2022 年 12 月正式实施;2021 年 7 月,中国工 程机械工业协会发布《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2023 年, 电动车辆占比将超过内燃车辆,2025 年,电动车辆占比达到 65%以上;锂电工 业车辆在电动车辆中的占比将快速提升”。 综上,公司的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并且随 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行业技术的不断提升,未来 公司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 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 备制造业”之“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之“C3433 生产专用车辆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下的工业车辆行业。目前,我国对工业车辆 行业管理采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自律性组织 是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部门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 国家发展和改 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 革委员会 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 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 13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门 职责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加强和改善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 工业和信息 作用,强化工业和通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以及 化部 根据职责分工拟订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 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下设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 国家市场监督 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 管理总局 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 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 应用 主要承担行业管理工作,包括行业信息统计和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等;编 中国工程机械 制行业发展规划,为政府部门制订大行业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工业协会工业 提供各种经济信息和行业市场发展动向;组织技术交流和科技攻关;协办 车辆分会 展览和出版多种专题刊物;协助制订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开展国际交流 等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单位 颁布时间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08 程(TSG 81-2022)》 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05 《工业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 2020.06 38893-202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05 (TSG 07-2019)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5 《特种设备目录》 2014.10 总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 员会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发布 序号 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到 2025 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健全; 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得到有效遏制,万台 《特种设备安全与节 国家市场 特种设备死亡率控制在 0.06 以下;特种设备节能环 1 2022.12 能事业发展“十四 监督管理 保水平显著提高;特种设备数量年均增长 8%以上; 五”规划》 总局 创建 10 个以上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区,推动特种设备 重点产品进出口总额增长 5%以上 《“十四五”智能制 工信部、 到 2025 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 2 2021.12 造发展规划》 发改委等 网 络 化 , 重点 行 业 骨 干企 业 初 步 应用 智 能 化 ;到 13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布 序号 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八部门 2035 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 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研制面向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高精 度、高可靠性的焊接机器人,面向半导体行业的自动 搬运、智能移动与存储等真空(洁净)机器人,具备 工信部、 防爆功能的 民爆物品生 产机器人, AGV、 无人 叉 《“十四五”机器人 3 2021.12 发改委等 车,分拣、包装等物流机器人,面向 3C、汽车零部 产业发展规划》 十五部门 件等领域的大负载、轻型、柔性、双臂、移动等协作 机器人,可在转运、打磨、装配等工作区域内任意位 置移动、实现空间任意位置和姿态可达、具有灵活抓 取和操作能力的移动操作机器人 以电梯、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叉车等为重点,建 《国务院关于印发 立健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推动特种设 4 2021.12 “十四五”市场监管 国务院 备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科学严密、反应及时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的风险防范系统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华人民 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 共和国中 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 5 2021.09 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 央人民政 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 府与 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 见》 国务院 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2023 年,电动车辆占比将超过内燃车辆,2025 年, 中国工程 电动车辆占比达到 65%以上;锂电工业车辆在电动 《工程机械行业“十 6 2021.07 机械工业 车辆中的占比将快速提升;工业车辆实现客制化、智 四五”发展规划》 协会 能化、自动化,加快发展物流解决方案等差异化产品 及中高端产品 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 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届全 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 7 2021.03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国人民代 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表大会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 要》 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 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 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 生态环境 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并对 GB 20891-2014 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 部与国家 8 2020.12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术要求》(HJ 1014- 市场监督 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中第四阶段内容进行 2020) 管理总局 补充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国家 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料搬运装 9 2019.10 目录(2019 年本)》 发改委 备,智能港口装卸设备等列入“鼓励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国家 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 10 2018.11 类(2018)》 统计局 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 关服务业 13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布 序号 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高端智能再制造行 突破一批制约我国高端智能再制造发展的关键共性技 11 2017.11 动计划 工信部 术,发布 50 项高端智能再制造管理、技术、装备及 (2018-2020 年)》 评价等标准 结合智能制造专项和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关键物流技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 术装备产业化,推广应用智能物流装备。鼓励物流机 12 2017.08 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 国务院 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 经济发展的意见》 用。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3、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得益于近年来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我 国工业车辆行业快速发展。一方面,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国家鼓 励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大力支持机动工业车辆向电动化方向发展;另一方 面,近来年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十四五”智能制 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推动行业向智能化 方向发展。一系列支持性政策的出台促进行业的稳步发展,也为公司的发展带 来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发展机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公司顺势 而为,乘势而上,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实现绿色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搬运。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工业车辆定义及分类 工业车辆是指设计用于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堆 垛各种货物,带有动力或非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辆。工业车辆能够实现高效 率的物流机械化作业、减轻人工搬运劳动强度,具有通用性强、机动灵活、活 动范围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 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各个行业。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分类标准,工业车辆主要分为 机动工业车辆、牵引车、越野叉车、手动和半动力车辆和固定平台搬运车。其 中,机动工业车辆又分为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电动叉车包括 Class I 电动平衡 重乘驾式叉车、Class Ⅱ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 Class Ⅲ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内燃叉车即 Class Ⅳ/Ⅴ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具体分类情况如下图所示(红色标 注部分为公司主要产品): 1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电动平衡重 Class I 乘驾式叉车 电动叉车 电动乘驾式 Class II 仓储叉车 电动仓储叉车 机动工业车辆 电动步行式 Class III 仓储叉车 内燃平衡重式 Class IV/V 内燃叉车 叉车 Class VI 牵引车 工业车辆 Class VII 越野叉车 手动和半 Class VIII 动力车辆 固定平台 Class IX 搬运车 注:叉车是机动工业车辆的通俗叫法,本招股意向书中的叉车即机动工业车辆。 工业车辆中各类车辆主要特征如下: 类别 特征 (1)一般采用铅酸电池或锂电池作为动力,载荷能力一般在 1.0-16.0 吨; (2)传统电动叉车拥有环保、噪音小、耗能低的优势,广泛应用于室内操 电动 作和其他对环境要求较高的行业,有一定的维护门槛; 叉车 (3)油改电叉车同时发挥内燃叉车和电动叉车的优势,可用于室内外多场 景,具有动力强、结构结实、绿色环保、使用成本低、故障率低、维修方 机动工 便、成本低等优势 业车辆 (1)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由发动机提供动力,载荷 能力一般在 1.2-45 吨; 内燃 (2)通常应用于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和噪音无特殊要求的场所; 叉车 (3)动力强,速度快,爬坡能力强,对路面要求低; (4)购置成本低,使用成本高、维护保养成本高 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于在地面上牵引其他车辆的工业车辆,根据动力可 牵引车 分为内燃牵引车和电动牵引车 (1)在未经平整的地面上进行装卸搬运作业的专用叉车; 越野叉车 (2)越野能力较强,机动性能较好,保障能力强,适用于野外物资的装 卸、拆码垛和短途搬运作业 手动和半动力 车体紧凑、移动灵活、起重量吨位小、运行速度低、价格经济、对作业环 车辆 境的适应性强,通常用于短距离频繁作业 固定平台搬 载货平台不能起升的搬运车辆,在车间、厂内码头、车站、机场及仓库等 运车 场所进行货物的短途搬运 13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前,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2的统计数据仅包含机动工业车辆;同时,根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数据,2023 年机动工业车辆市场 份额超过 40%,且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收入来源,以下主要介绍机动工业车辆 行业的发展情况。 2、全球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机动工业车辆市场增长趋势稳定 近年来,全球机动工业车辆行业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世界工业 车辆统计协会的数据,全球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从 2013 年 98.88 万台增长至 2023 年的 213.74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8.01%。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2)电动叉车市占率日益提升,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增速显著 从机动工业车辆的产品结构来看,电动叉车市场占有率日益提升。根据世 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的数据,电动叉车销售量从 2013 年的 53.47 万台增长到 2023 年的 154.40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11.19%,高于行业总体水平;同时 期内燃叉车销售量从 45.41 万台增长至 59.35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为仅 2.71%, 2 注:世界工业车辆统计报告数据来源于以下七个协会的汇总数据:FEM 欧洲物料搬运协会(负责欧 洲、非洲、中东及附近地区等国家的会员单位)、ITA 美国工业车辆协会(负责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等 国家的会员单位)、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负责中国境内本土和部分独合资叉车制造企业 的会员单位)、JIVA 日本工业车辆协会、KOCEMA 韩国建设机械协会、ABML 巴西工业车辆协会、 SIMHEM 印度工业车辆协会。 13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速远低于电动叉车及行业总体水平。从销量占比来看,电动叉车销售量占同期 机动工业车辆总销量的比重由 2013 年的 54.08%增长到了 2023 年的 72.23%,呈 现稳定上升的趋势,电动叉车逐渐取代内燃叉车已成为近年来行业发展的显著趋 势。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从电动叉车的细分类别来看,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销售量从 2013 年的 28.11 万台增长到 2023 年的 100.15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13.55%,高于电动 叉车总体水平,且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销售量增速自 2016 年以来总体高于电动 平衡重乘驾式叉车和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2021 年增速高达 39.38%。从销售量 占比来看,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销售量占同期电动叉车总销售量的比重由 2013 年的 52.58%增长到了 2023 年的 64.86%,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 1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3)中国占据全球机动工业车辆市场主导地位 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的数据,2023 年亚洲地区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 占全球的比重高达 47.10%,亚洲已成为全球机动工业车辆最主要的消费市场, 其中主要得益于中国机动工业车辆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2023 年,中国机动工 业车辆销售量占亚洲比重高达 76.44%,占全球比重达 36.01%。根据中国工程 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自 2009 年以来,我国工业车辆销售量稳居 世界第一。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13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发展概况 (1)机动工业车辆行业整体发展稳定 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起步于 50 年代末,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全行业进行 了两次设计整合,开始引进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叉车生产技术;90 年代起, 行业内领先企业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对产品进行创新与研发,行 业发展较快。近年来,国内机动工业车辆企业在品牌知名度、技术研发能力、 产品结构完整性等方面不断提升,产品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工 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我国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从 2013 年 32.88 万台增长至 2023 年的 117.38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13.57%。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2)电动叉车增速显著高于内燃叉车 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陆续出台,各地排放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对绿 色环保、节能减排日益重视,电动技术不断进步,电动叉车的销售量增速显著, 市占率日益提升。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13 年我国电动叉车及 内燃叉车销售量分别为 8.89 万台和 23.98 万台,到 2023 年分别增长到 79.66 万 台和 37.72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24.51%和 4.63%。由此看出,电动叉 车的增速显著高于内燃叉车。从销量占比来看,2013-2019 年,我国内燃叉车销 14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售量始终高于电动叉车,但内燃叉车市场份额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电动叉车 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2020 年我国电动叉车销售量首次超过内燃叉车,占机动 工业车辆总销售量的比重达 51.27%,2023 年电动叉车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至 67.87%。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3)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增长迅猛 随着物料搬运效率的提升以及手动搬运车向电动搬运车转换需求的释放, 电动仓储叉车使用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从而带动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快速增长, 其中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销量从 2013 年的 4.59 万台增长到 2023 年的 60.19 万 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29.35%,高于电动叉车总体水平,且电动步行式仓储叉 车销售量增速较快,2021 年增速高达 63.88%。从销售量占比来看,电动步行式 仓储叉车销售量占同期电动叉车总销售量的比重由 2013 年的 51.60%增长到了 2023 年的 75.56%,实现快速增长。 14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4、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发展趋势 (1)电动叉车市占率将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我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工业 车辆产业结构正逐步调整,行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叉车以适应日趋严格的环保要 求。电动叉车具有无污染、噪音低、使用成本低等优点,在食品、饮料、医药、 电子、轻纺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场所,正逐步取代内燃叉车。同时,随着电池、 电机和电控等技术方面的不断发展,电动叉车的整机性能有了质的提升,市场 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另一方面,在国内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加之内燃叉车仍有较大存量,叉 车“油改电”成为传统内燃叉车向电动叉车过渡最简单实用的技术解决方案。 叉车“油改电”充分利用内燃叉车成熟可靠的整机技术和高效完善且成本低廉 的供应链体系,并结合国内锂电池的产业优势和技术成本优势,有效降低内燃 叉车转换为电动叉车的门槛,加快了电动叉车广泛应用的步伐。 从全球电动叉车市场份额来看,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电动叉车市占率普 遍显著高于内燃叉车,相比之下我国电动叉车市占率相对较低。根据世界工业 车辆统计协会以及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23 年全球电 动叉车市场占有率为 72.23%,欧洲地区高达 88.71%,而我国仅为 67.87%,与 发达国家和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我国电动 14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叉车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2)锂电池叉车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我国电动叉车主要以铅酸电池或锂电池作为动力。传统的电动叉车 通常采用铅酸电池,铅酸电池充放电次数少,使用寿命短,维护要求高,对环 境影响较大,且充电时间较长。相较于铅酸电池,锂电池具备质量更轻、体积 更小、能量密度高的特征,因此锂电池叉车车型更加紧凑,整车稳定性更高; 此外,锂电池较铅酸电池充电速度更快,使用寿命更长,维护成本较低,绿色 环保。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17 年我国锂电池叉车 销售量仅为 8,681 台,2023 年迅速增至 370,401 台,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 86.93%,占电动叉车销售量的比重从 2017 年的 4.26%提升到 2023 年的 46.50%。 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的进程将加速,锂电池叉车 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14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3)行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近年来,受人力成本持续上涨、生产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等外部因素影响, 传统依靠人力搬运的物流作业环节开始出现由机械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的 趋势。仓储物流、电商零售等下游领域对于高效低成本、柔性化程度较高的物 流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增长迅速。在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智能仓储等行业快速 发展的带动下,借助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的融合,满足客户多方位需求, 具备无人驾驶、远程监控、管理等功能的智能工业车辆产品成为行业技术发展 趋势。 叉式移动机器人是在叉车上加载各种导航技术,构建地图算法,辅以避障 安全技术,实现叉车的无人化作业。叉式移动机器人广泛应用于重复性搬运、 搬运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等搬运场景,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相比于传统叉 车,叉式移动机器人能保证操作精度、效率和安全性,协助实现整个生产流程 的无人化作业,维持 24 小时全天候稳定运转,有效提高搬运效率。近年来,随 着市场需求的推动和大批企业的进入,叉式移动机器人的技术不断走向成熟, 行业内传统叉车厂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向移动机器人领域积极转型,如安徽合 力的 AGV 整体智能物流解决方案应用于宜欧国际物流公司智能仓储系统项目; 杭叉集团的 AGV 进驻阿里菜鸟物流,协助仓库物流运输;中力股份的 X- Mover 搬马机器人应用于物流公司转运中心,有效提高搬运效率。 14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中国移动机器人(AGV/AMR)产业联盟的数据,2023 年,叉式移动 机器人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年销量达 19,500 台,同比增长 46.62%。借助 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传统叉车向叉式移动机器人转换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 势,叉式移动机器人也将在实时感应、安全识别、多重避障、智能决策、自动 执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数据来源:中国移动机器人(AGV/AMR)产业联盟 (四)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壁垒 叉车行业产品和技术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其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 工艺改进涉及的专业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需要熟知各类产品的关键性 能,并通过实践积累丰富的专业经验,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壁垒。 一方面,行业内技术研发水平发展迅速,叉车逐步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 等方向发展,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工艺优化能力以及出色 的协同开发能力。另一方面,下游客户对于叉车的可靠性、耐久性、操作性等 要求不断提高,部分客户根据自身需要提出个性化要求,这对企业的新产品研 制与创新性改进能力、市场信息捕捉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行业 新进入者而言,一般难以在短期内掌握相关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亦较难在 短期内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 新壁垒。 14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品牌壁垒 行业中国内外知名企业经过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凭借稳定的销售服务网络、 成熟的供应链体系、较高的质量控制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优势在行 业内树立了自身优势品牌地位,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对于新进入的企业 来说,品牌认知度是赢得市场的重要因素,树立客户对其品牌的认知需要大量 的资金投入和时间积累,因此,行业存在较高的品牌壁垒。 3、销售渠道壁垒 行业内主要企业通过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销售客户包 括经销商、制造企业以及贸易商。企业在建立与完善销售服务网络的过程中, 不仅需要开发、管理和维护直销客户,还需要在境内外以开发经销商的形式拓 展销售渠道。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内优势企业通常具有多元化销售渠道、丰 富的销售经验、创新的销售理念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此外,完善的销售服 务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投入,更需要品牌影响力和 市场敏感度的支撑。对于潜在的新进入者而言,难以在短期内建立完善的销售 渠道,因此行业具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壁垒。 4、生产规模壁垒 叉车行业规模效应较明显,行业内龙头企业与供应商一般形成稳定的合作 关系,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有效提升产品的成本优势。同时,叉车行业下游 分布十分广泛,产品差异化较大,因而要求叉车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提 高生产效率,完善产品结构以满足客户需求并形成稳定的品牌口碑和客户资源。 此外,规模较小的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容易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 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因此,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成本、规 模方面的优势,较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五)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1、面临的机遇 (1)产业政策大力扶持机动工业车辆行业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作业安全和劳 14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机器换人提供了前提。2020 年 6 月,工信部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加 强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其中重点提及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提升 本质安全水平,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设备,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推动 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广泛应用,用智能 化、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及工控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能力;2021 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进行第三次修正,内容再次提及“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 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 化建设”。 2018 年 11 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流搬 运装备,智能港口装卸设备列入“鼓励类”;2021 年 7 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 协会发布《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2023 年,电动车辆占 比将超过内燃车辆,2025 年,电动车辆占比达到 65%以上;锂电工业车辆在电 动车辆中的占比将快速提升;工业车辆实现客制化、智能化、自动化,加快发 展物流解决方案等差异化产品及中高端产品”。 同时,国家近年来着力打造的双碳“1+N”政策体系更为行业未来的电动 化、清洁化指引了方向。宏观来看,2021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双碳政 策中的纲领性指导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 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在目标上,提出到 2025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 氧化碳排放比 2020 下降 18%、到 2030 年下降 65%,路径上,提出推动产业结 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包括新一代高端装备、新能源在内的绿色低碳产业;微 观来看,2021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非道 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20891-2014)修改单,并发布了其配套技术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 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已于 2022 年 12 月正式实施,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已提前布局进行产业升级以完成新 14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排放标准的落地。在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的政策引导下,机动工业车辆电动化、 绿色化趋势明确。 产业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为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鼓励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大力支持机动工业车辆向电动 化方向发展,将为行业内优秀的电动叉车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物流行业的发展有效推动行业需求的持续提升 目前我国物流行业维持高景气度,整体来看我国工业物流需求平稳增长, 进口物流需求增势良好,民生消费相关的需求持续快速发展,从而为广泛应用 于物流行业的机动工业车辆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 2023 年中国全社会物流总额已达 352.4 万亿元,较 2015 年增长了 60.77%。同 时,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比重一般用来衡量社会物流成本水平及现代化水平,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数据,2023 年中国社会物流总费用 18.2 万亿元,社会物 流总费用与 GDP 的比率为 14.4%,较 2015 年降低 1.6%,但与美国、日本等发 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作为提高物流搬运效率的重 要设备,随着物流效率不断提升的需求增强,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具有广阔 的发展空间。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 1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海外市场需求带动电动叉车出口增长 近年来,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优势企业在生产制造技术、整车质量性能 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行业出口规模不断增长。 我国机动工业车辆出口的主要市场是欧洲、美洲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 区,从产品结构来看,欧美地区电动叉车的市场渗透率远高于内燃叉车,而目 前我国电动叉车的全球市场占有率较低,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 分会及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的统计数据,2013 年我国电动叉车出口量仅为 3.37 万台,占海外电动叉车销售量的比重仅为 7.56%,到 2023 年,我国电动叉 车出口量已达 30.16 万台,占海外电动叉车销售量的比重上升至 40.36%,市场 份额稳步提升。与其他国际品牌的叉车相比,我国电动叉车的性价比优势突出, 未来我国电动叉车海外市场的发展空间较大,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2、面临的风险 (1)国际龙头企业占据先发优势,在高端市场仍处于主导地位 近年来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得到了显著提 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但不容忽视的是,与丰田自动织机株式 会社、凯傲集团等国际龙头企业相比,国内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等 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行业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以 14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低端产品为主,缺乏具有竞争力的高端自主品牌。同时,在出口方面较多采 用 OEM/ODM 模式,自主品牌和自主销售渠道有待加强。从长远来看,国内企 业必须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和销售渠道建设,提升在高端产品市场的渗透率 以及关键零部件的配套能力。 (2)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对出口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工业车辆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凭借高性价比,出口数量快速增长,2013-2023 年,我国机动工业车辆出口量增 长了 368.42%,市场份额不断提升。但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发达 国家地区经济复苏形势较为严峻,增量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对国内机动工业车 辆出口业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此外,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频繁,贸易保护主 义也给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经营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我国机动工业车辆企业在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方面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下,行业内具备自主 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行业呈现绿色化、数 字化、智能化协同发展。 在电动叉车方面,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规模企业纷纷在电池、 电机和电控方面加大了研发力度,电动叉车核心技术实现快速发展,电动叉车 销售量持续增长且占比不断提升。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在锂电池系统、电池技术 等领域不断突破,电动叉车技术不断创新、完善与提高。 在内燃叉车方面,清洁排放是技术发展的首要方向,随着《非道路移动机 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 2014)及其《修改单》的出台,内燃叉车制造企业及相关配套件企业纷纷在非 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方面进行技术储备,推出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相关 产品,整机车型进一步丰富,内燃叉车在技术、工艺、生产能力等方面也进一 步提升。 此外,随着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机动工业车辆行业整 15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体的数字化以及无人驾驶技术的落地应用越来越成熟,可以在远程监控、诊断、 管理软硬件等方面满足不同用户多方位需求。 2、行业周期性特征 机动工业车辆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 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受单一下游领域的影响相对较小, 行业市场的波动更多的是取决于宏观经济整体的景气程度,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原因 (1)原材料成本 机动工业车辆主要原材料包括结构件、锂电池相关材料、钢材、电机、发 动机等以及配套的关键零部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机动工业车 辆的生产成本,从而对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此外,上游关键零部件,特别 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关键零部件很大程度上影响机动工业车辆的生产成 本,关键零部件实现国产化,能显著降低成本进而提高行业的利润水平。 (2)电动叉车市场需求 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以及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 据,2023 年全球电动叉车市场占有率为 72.23%,欧洲地区高达 88.71%,而我 国仅为 67.87%,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内燃叉车行业经过多年发 展,技术已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激烈,而电动叉车行业在我国尚处于上升期, 市场需求较大,技术更新迭代,产品规格较多,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均具有一 定空间,因此总体上电动叉车毛利率高于内燃叉车。近年来随着国家节能减排 政策的陆续实行,以及人们对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电动叉车得到 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未来,随着电动叉车市场需求的提升,将有效推动行业盈 利水平的提升。 (3)出口市场情况 近年来,我国机动工业车辆出口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工程机械 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数据,2023 年我国出口机动工业车辆共 40.54 万 台,较 2023 年增长了 12.13%,出口量占海外市场销量的比重从 2013 年的 15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3.11%提升至 2023 年的 42.07%。我国出口的机动工业车辆基本为高端产品, 产品配置高且总体定价高,毛利率较内销高。随着我国机动工业车辆企业的品 牌知名度、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系列完整性以及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 国产机动工业车辆在全球市场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出口需求的不断增加将有效 提升行业利润水平。 (七)发行人所属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机动工业车辆主要原材料包括结构件、锂电池相关材料、钢材、电机、发 动机等以及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对本行业具 有一定的影响。目前上游行业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供应充足,较为 稳定。此外,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具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同时因大规模采 购,对原材料价格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具备大规模 生产能力企业的影响相对较小。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的下游分布十分广泛,涵盖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 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众多领域。下游行业的发 展状况影响本行业的市场需求,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 长,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居民消费水平逐步提高带动物流 快递等行业迅速发展,使得下游领域对于机动工业车辆的需求不断增长。随着 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未来机动工业车辆的市场需求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 势。 (八)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的竞争格局 从全球市场份额来看,机动工业车辆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美 洲,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的数据,自 2015 年以来亚洲连续 9 年成为全球 最大的机动工业车辆销售市场,2023 年市场份额高达 47.10%,全球各地区机动 15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业车辆市场份额如下: 年份 亚洲 欧洲 美洲 大洋洲 非洲 2015 38.49% 33.74% 24.43% 1.75% 1.59% 2016 38.18% 35.88% 22.87% 1.66% 1.41% 2017 41.66% 34.53% 20.75% 1.68% 1.38% 2018 42.32% 34.13% 20.38% 1.88% 1.29% 2019 43.34% 33.73% 20.08% 1.58% 1.27% 2020 50.85% 28.91% 17.93% 1.34% 0.97% 2021 51.06% 29.65% 16.91% 1.43% 0.95% 2022 46.43% 31.82% 18.77% 1.95% 1.03% 2023 47.10% 30.01% 20.16% 1.70% 1.02%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发达国家叉车行业起步较早,目前以高端产品和品牌经营为主,且行业集 中度较高,品牌格局较为稳定,龙头企业凭借资源优势积极并购扩张,目前丰 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凯傲集团、永恒力集团等龙头企业占据叉车行业的主要 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中国叉车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持续性的研发投入, 在产品系列完整性、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正逐步向国际龙头 企业看齐。 根据美国《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 2023 年全球叉车制造商排行 榜数据,前 20 的部分企业情况如下: 排名 企业名称 2023 年销售收入(亿美元) 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 Toyota Indestries 1 163.22 Corporation 2 凯傲集团 KION GROUP AG 93.59 3 永恒力集团 Jungheinrich 61.28 4 科朗设备 Crown Equipment Corporation 51.80 三菱物捷仕有限公司 Mitsubishi Logisnext Co., 5 46.37 Ltd. 7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51 8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7 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8.31 1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20 数据来源:《MMH 现代物料搬运》 1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的竞争格局 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市场格局相对稳定,从细分产品来看,内燃叉车与 电动叉车领域市场竞争格局具有一定差异,以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为代表的 企业占据了内燃叉车市场主导地位,而在电动叉车和新能源叉车领域,中力股 份具有一定优势。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结果,2023 年我国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各类产品销量前列企业和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 产品类别 主要企业名称 市场份额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动平衡重乘 前 6 家销售量占 3、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驾式叉车 我国同类车型总 4、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Class I) 销量的 70.85% 5、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电动 6、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叉车 电动仓储叉车 1、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1 年) 前 3 家销售量占 (包括 Class II 2、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同类车型总 和 Class III) 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量的 66.39% 1、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5 年) 前 3 家销售量占 锂电池叉车[注] 2、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同类车型总 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销量的 69.06% 1、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 5 家销售量占 内燃叉车(Class V) 3、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我国同类车型总 4、安徽江淮银联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销量的 85.76% 5、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注:锂电池叉车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单独统计的数据,其中包括电 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Class III)。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国际竞争对手 全球知名的工业车辆生产企业主要有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凯傲集团、 永恒力集团、三菱物捷仕有限公司、科朗设备等,上述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品牌 公司总部 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 Toyota TOYOTA、RAYMOND、CESAB 日本爱知县 Indestries Corporation 凯傲集团 KION GROUP AG Linde、STILL、Baoli 德国法兰克福 永恒力集团 Jungheinrich JUNGHEINRICH 德国汉堡 三菱物捷仕有限公司 Mitsubishi MITSUBISHI、UniCarriers、 日本京都 Logisnext Co., Ltd. NICHIYU、TCM、Rocla、CAT 1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主要品牌 公司总部 科朗设备 Crown Equipment Crown、Hamech 美国俄亥俄州 Corporation (2)国内竞争对手 发行人在国内工业车辆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安徽合力、杭叉集团、诺 力股份等。 ①安徽合力 安徽合力(600761.SH)主要从事工业车辆、智慧物流产业及其关键零部件 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配件服务、融资租赁、车辆租赁、维保服务、再制 造等后市场业务。产品系列拥有 30 多个吨位级、600 多类产品、5,000 多种型号, 产品覆盖了 0.2-46 吨内燃和电动工业车辆、智能物流系统、港机设备、特种车 辆、工程机械及传动系统、工作装置等关键零部件。 ②杭叉集团 杭叉集团(603298.SH)主要从事叉车、仓储车、牵引车、无人驾驶叉车等 工业车辆、高空作业车辆、强夯机、清洁设备等整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同时提供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包括产品配件销售、修理、 租赁、再制造等在内的工业车辆后市场业务。 ③诺力股份 诺力股份(603611.SH)主要业务由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和智能智造装备 业务板块两大板块构成。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智 能化的内部物流整体解决方案;智能智造装备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各类物流装备 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其相关服务,主要涉及专用车辆制造、连续搬运设备制 造和升降机制造等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以及工程设计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行业, 主要产品包括轻小型搬运车辆、机动工业车辆、AGV 叉车等工业车辆。 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长为 国内知名的机动工业车辆制造企业。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创新的销 售模式、完善的产品结构,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占据了领先的市 1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场地位。 在细分产品领域,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数据, 自 2013 年以来,公司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连续 11 年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一名, 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比例达 35%以上;此外,公司自 2019 年起连续 5 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锂电 池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比例达 30%以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指标/年份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机动工业车辆销量 25.69 24.53 23.84 我国机动工业车辆总销量 117.38 104.80 109.94 全球机动工业车辆总销量 213.74 200.63 196.94 公司机动工业车辆销量占我国总销量比例 21.88% 23.41% 21.69% 公司机动工业车辆销量占全球总销量比例 12.02% 12.23% 12.11%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国内外工业车辆市场概况》(2021 年-2023 年) 4、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 在机动工业车辆现有生产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 公司以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作为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多年技术积累,采用 独创的“正向研发”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从产品外形、功能设计出发, 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工艺与技术,历经多年积淀研发出小金刚、油 改电叉车、搬马机器人等多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产品。 公司在 2012 年推出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小金刚系列产品,推动行业从手动 搬运到电动搬运的变革,并在行业内以创新闻名,是行业内首个创新产品细分 类(Class 31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的中国企业,小金刚系列产品荣获德国红点 奖和 IF 设计大奖等国际设计大奖。得益于小金刚系列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 公司自 2013 年起连续 11 年摘得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排名桂冠。 自 2016 年起公司自主研发锂电池 BMS 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电池 PACK 技 1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术等,并成为行业内较早将自主研发的锂电池应用于工业车辆的企业,公司自 2019 年起连续 5 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0 年公司在行业内首次 推出油改电叉车并转化为实际经济效益,有效降低内燃叉车转换为电动叉车的 门槛,全力推动从内燃叉车到锂电池叉车的绿色化进程,同时公司实现电动平 衡重乘驾式叉车销售量排名逐年提升,2023 年位列行业第三。 目前公司积极发展和布局移动搬运机器人业务,2020 年推出具备自动化程 度高、灵活性强、安全性好等优势的搬马机器人系列产品,有效减少无效搬运, 降低移动搬运机器人应用门槛。 (2)全球化优势 公司发展过程中秉承着国际化理念,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积极开拓国内市 场的同时也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搭建国际化团队,加快全球布局,目前已在美 洲、欧洲、东南亚等区域的主要国家建立起稳定的服务网络。公司的全球化优 势具体体现如下: ①全球化布局较早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以境外本土公司的理念来经营外销业务,全球化布局相 对较早,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公司于 2009 年在美国设立 BIG LIFT,并收购了已有几十年历史的北美叉车品牌 BIG JOE,进一步提升了 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加快海外市场拓展的进程,为全球化布局的完善奠定了基 础。 ②本地化运营模式 公司通过搭建全球销售网络,实现对客户需求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快 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和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具体来看,在北美地区, 公司通过收购本土品牌 BIG JOE,利用本地管理团队开拓北美市场,充分发挥 本地化服务优势,有效降低了贸易政策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在欧洲市场,公 司拥有子公司 EP-Europe,向欧洲客户提供快速维修、产品培训等服务,优化 客户体验;在东南亚市场,公司结合 GTM 在泰国的本土资源,成功辐射东南 亚市场。 公司本地化运营模式主要包括:A. 客户开拓:公司建立了包括经销商、大 15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客户等的多层次渠道开发体系,成功开发了 Walmart、Best Buy 等全球知名客 户,同时经过多年全球化布局,公司已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 2022 年, 公司成功举办了欧洲经销商大会,超过 300 个经销商参加;B. 产品开发:公司 本地产品开发团队通过定期走访市场了解行业、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及客户的需 求,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确保入市的产品设计符合本地市场需求;C. 产品 交付:客户通过从公司本地仓库直接采购产品,以满足客户的临时性、小批量、 多频次的采购需求,规避海运周期长、少量采购海运费高昂的弊端;D. 客户服 务:公司通过本地运营团队实现本地售前咨询和及时的售后服务,满足客户需 求。 ③充分重视国际化规则 此外,公司充分重视国际化规则,尊重知识产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拥有 70 项境外注册商标,121 项境外专利,包括 29 项发明专利、9 项实用 新型专利、83 项外观设计专利。 (3)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工业车辆行业多年,凭借在电动叉车领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 的研发创新,产品在市场上已形成较强的知名度,并多次获得中国物资储运协 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中国工业 车辆创新联盟、中国医药供应链联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 等权威行业协会授予的奖项。 目前,公司旗下拥有 BIG JOE、EP、iMOW 阿母 3 个高知名度的品牌。 BIG JOE 主打高端市场,整车以黄色为主色调,适合对产品有极高使用需求的 客户;EP 为中高端品牌,产品定位为“高品质、优设计”;iMOW 阿母为公司 旗下亲民平价品牌,凭借一系列高性价比的入门级产品深受用户好评。其中 BIG JOE 品牌早于 1968 年在加拿大注册,又先后在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法 国、美国和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地区取得注册商标,属于境外本土品牌,在美 国主要定位中高端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认可度。 与境内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深度运营海外本土品牌 BIG JOE,更能发挥本土 化运营优势,获得较高的品牌溢价优势。 1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凭借优质的产品、快速 的服务响应能力,公司赢得了海内外各行业内龙头企业的认可,并获得了“跨 越速运集团‘优秀供应商’”、“京东物流最佳服务创新奖”、“德邦优秀供 应商”、“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仓储设备产品优秀供应商”等大客户奖项。 (4)电动叉车成本及规模化优势 公司在产品开发伊始即充分考虑设计与工艺降本,通盘考虑产品的系列化、 通用化,相同系列产品通过不同吨位来满足市场需求,节约研发成本,提高研 发效率,以通用性部套件,扩大生产规模,控制成本。此外,公司在生产组织 上通过部套件自主供应、合作开发、集约采购等措施实现成本优势:在自主供 应方面,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核心部套件,有效降低整机成本;在合作开发方 面,公司与供应商合作进行部套件开发,由公司主导技术研发,由供应商进行 生产与供应,有效降低部套件成本;在集约采购方面,由于部套件具有通用性 且年采购量大,公司议价能力强,有效降低成本。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电动叉车领域的规模化优势已经稳固形成,公司掌 握电动叉车核心技术,并通过自制锂电池和向控制器终端制造商采购控制器后 自行生产出电控总成等方式,有效降低电动叉车的生产成本。根据中国工程机 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数据,公司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连续 11 年位居 国内同行业第一名,锂电池叉车产销量连续 5 年排名第一。 5、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劣势 (1)产能不足的制约 公司深耕工业车辆行业多年,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享有良好的市 场声誉,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以及产品市场份额的扩大,生产线 的产能利用已趋于饱和,现有产能规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订单需求。产 能不足的瓶颈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限制了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和市场份额的扩大,若不能加快产能扩张,将不利于公司未来市场开拓和现有 客户关系的深化,对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高产生 制约影响。 1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 目前,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但对 比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凯傲集团、永恒力集团、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境 内外龙头企业来看,在品牌知名度、销售渠道、销售规模上仍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亟需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完善销售渠道建设,提高 定价能力,以更好的应对市场竞争。 (3)在内燃叉车领域积累相对不足 公司在设立之初便选择将资源重点投入于电动叉车,专注于电动叉车的持 续创新与降本增效。而杭叉集团、安徽合力则在内燃叉车领域发展多年,具备 较深的技术积累,依靠内燃叉车在行业中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根据中国工 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安徽合力和杭叉集团等为代表的企业占 据了内燃叉车市场主导地位,稳居行业前二。因此,公司较安徽合力和杭叉集 团在内燃叉车领域积累相对不足,市场份额相对较低。 6、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结合所 属行业、主营业务与细分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公开资料的可获得性等因素, 选取杭叉集团、安徽合力、诺力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 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指标 公司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杭叉集团 1,493,220.72 1,389,421.31 1,169,357.70 1,039,724.92 安徽合力 1,837,324.56 1,689,771.62 1,477,363.71 1,163,621.72 总资产 诺力股份 910,001.51 909,859.71 900,424.54 764,121.20 均值 1,413,515.60 1,329,684.21 1,182,381.98 989,155.95 公司 627,683.39 562,613.32 397,254.09 332,303.42 1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指标 公司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杭叉集团 855,407.01 1,627,183.45 1,441,241.64 1,448,970.27 安徽合力 900,855.75 1,747,051.12 1,567,314.01 1,541,665.63 营业收入 诺力股份 347,203.84 696,277.38 670,221.71 588,697.80 均值 701,155.53 1,356,837.31 1,226,259.12 1,193,111.23 公司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杭叉集团 107,175.88 183,461.18 107,368.60 99,110.82 安徽合力 86,263.44 141,562.65 102,547.53 78,522.10 净利润 诺力股份 23,631.82 46,114.41 38,457.00 29,370.34 均值 72,357.05 123,712.75 82,791.04 69,001.09 公司 42,718.97 81,692.73 63,279.60 35,420.54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等。 (2)市场地位对比 杭叉集团是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轮值会长、制造业单项冠 军示范企业,连续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百强”,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专业叉车研发 制造集团之一。美国《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 2023 年全球叉车制造 商排行榜中杭叉集团位列第八,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 计结果,2023 年杭叉集团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量排名第一,内燃叉车销量 排名第二。 安徽合力为国内工业车辆行业领军者和新能源技术的领导者。美国 《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 2023 年全球叉车制造商排行榜中安徽叉车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合力控股股东)位列第七,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 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结果,2023 年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燃叉车销量 排名第一,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量排名第二。 诺力股份是全球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提供物料搬运设备、智能立体仓库、 智能输送分拣系统、无人搬运机器人(AGV)及其系统、各类智能系统软件产 品、智能工厂规划及实施等整体解决方案的行业领先公司。GGII(高工产业研 究院)评选出的 2020 年中国物流仓储自动化设备企业竞争力排行 TOP10 中诺 力股份排名第一。美国《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 2023 年全球叉车制 造商排行榜中诺力股份位列十七。 1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长为 国内知名的机动工业车辆制造企业。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创新的销 售模式、完善的产品结构,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占据了领先的市 场地位。美国《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 2023 年全球叉车制造商排行 榜中公司位列十二。在细分产品领域,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 会的统计数据,自 2013 年以来,公司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连续 11 年位居国内 同行业第一名,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比例达 35%以上;此 外,公司自 2019 年起连续 5 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3 年销售量 占国内锂电池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比例达 30%以上。 (3)技术实力对比 公司名称 研发投入情况 技术研发情况 杭叉集团构建了“一核两翼、全面统筹”的技术创新 体系,以前沿关键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工艺和试 验检测技术为两翼,形成全覆盖、多层次的技术和产 品体系,打造了行业领先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 认可实验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研工作站、浙江省工业车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杭叉 杭叉集团 率为 4.15%、4.56%、 智能工业车辆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院士专家 4.49%、4.88% 工作站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 杭叉集团掌握了工业车辆锂电池应用技术、系列化自 主导航技术、高效大扭矩永磁同步电机技术、高电压 技术等关键技术,持续高效研发并向市场导入系列化 新能源产品及智能工业车辆 安徽合力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 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安徽省创新方法试点企 业。公司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 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拥有工业车辆安 徽省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研究领域覆盖基础技术 研究、产品研发、关键零部件研究、工艺研究、产品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试制试验和检测; 安徽合力 率为 4.62%、3.93%、 安徽合力掌握了叉车半车身式轻量化技术、电动车辆 5.10%、5.40% 高性能桥模块化技术、合力电动叉车主动安全系统、 永磁同步磁阻电机技术、智能货叉控制技术、智能检 测识别技术、智能控制系统平台技术、叉车液压系统 节能应用技术、工业车辆 NVH 开发技术、虚拟样机 技术、动态防倾翻技术、定变量复合式液压能量回收 技术等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诺力股份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 诺力股份 率为 3.81%、3.87%、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等 3.80%、3.58% 荣誉称号。同时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智能 16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研发投入情况 技术研发情况 物流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科 研平台,并分别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 学等高等院校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产学研合作促 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诺力股份掌握了智能液压升降控制技术、基于 SLAM 算法的环境自适应导引技术、堆垛机能量转换技术、 集成控制技术等 10 余项核心技术,建立起国内领先的 智能仓储物流技术体系; 截止 2024 年 6 月底,诺力股份国内公司拥有有效专利 63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8 项,PCT 国外发明专利 4 项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试 点单位,拥有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 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近年来研发成果斐然,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一种电动搬运车”、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池”、“站驾式 公司 率为 3.00%、2.89%、 工业车辆操控系统”等 13 项核心技术,参与制定或修 2.90%、3.22% 订了 5 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拥有 6 项通过省级 鉴定的新产品,已取得境内专利 263 项,其中发明专 利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6 项,拥有境外专利 121 项,包括发明专利 29 项、实用 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83 项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等 (4)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的比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十、资产质量分 析”和“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产量及利用情况如下: 时间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能(台) 145,600 284,200 263,100 257,600 产量(台) 152,395 252,920 251,106 258,811 产能利用率 104.67% 88.99% 95.44% 100.47% 注:产量包含自产电动叉车和自产内燃叉车。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线的增加、作业流程的优化以及生产设备的改造, 产能逐年增加,从 2021 年的 257,600 台增加至 2023 年的 284,200 台。报告期内, 16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00.47%、95.44%、88.99%和 104.67%,2021 年,受下游需 求增长影响,产能利用率较高,超过了 100%,生产线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 (二)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项目 产品 产量(台) 销量(台) 产销率 电动叉车 148,307 138,943 93.69% 2024 年 1-6 月 内燃叉车 4,088 3,875 94.79% 电动叉车 243,621 248,398 101.96% 2023 年度 内燃叉车 9,299 8,473 91.12% 电动叉车 247,385 241,593 97.66% 2022 年度 内燃叉车 3,721 3,687 99.09% 电动叉车 254,811 234,393 91.99% 2021 年度 内燃叉车 4,000 4,012 100.3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良好, 产量和销量基本匹配,当年产量基本可以完成消化,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接近 100%。2021 年内燃叉车产销率为 100.30%,产销率高于 100%的主要原因系期 初存在一定的产成品存货。 (三)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产品,主要应用于工厂、 仓库、商超、新零售等全场景物料快速搬运、堆垛作业,下游客户涵盖商超行 业、水饮行业、纺织行业、电缆行业、医药行业、新零售行业等众多行业。 公司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产品,主要应用于物流、 工厂等搬运装卸作业,下游客户涵盖物流行业、果库行业、铁路系统、汽车制 造、玻璃行业、冷库行业、传统制造业等多个领域。 (四)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如下: 16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产 电动叉车 229,216.78 73.80% 448,195.26 76.30% 382,394.63 77.33% 317,012.04 76.16% 机动 工业 内燃叉车 23,749.17 7.65% 50,034.18 8.52% 28,136.63 5.69% 26,654.82 6.40% 车辆 零部件 37,538.91 12.09% 64,594.05 11.00% 66,946.82 13.54% 57,770.50 13.88% 其他 20,084.75 6.47% 24,624.98 4.19% 17,013.07 3.44% 14,815.90 3.56% 合计 310,589.62 100.00% 587,448.47 100.00% 494,491.15 100.00% 416,253.27 100.00% 注:其他主要系叉车租赁和其他工业车辆销售等。 报告期内,电动叉车收入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1、电动叉车细分行 业高速发展,2021 年、2022 年,我国电动叉车销售量分别同比增长 60.33%、 2.58%;2、公司境外子公司充分发挥本土化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境外市场需 求增长;3、创新产品助力发展,公司于 2020 年成功推出油改电系列电动叉车, 逐步抢占内燃叉车的市场;4、公司加快产能扩建布局,生产能力逐步提升。 2021-2023 年,内燃叉车收入占比先下降后上升,主要系受公司产能影响。 2021 年、2022 年,公司产能相对有限,为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优先保障电 动叉车的产能。而随着产能的增长,公司于 2023 年开始增加内燃叉车的生产, 同时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境内市场积极 推广销售内燃叉车,相应内燃叉车销售收入有所提升。2024 年 1-6 月,内燃叉 车收入占比略有下降,波动较小。 (五)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电动叉车 1.65 1.80 1.58 1.35 内燃叉车 6.13 5.91 7.63 6.6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16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较 2023 年 同比变 平均 同比变动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度变动幅度 动幅度 单价 幅度 电动叉车 16,497.18 -8.57% 18,043.43 14.00% 15,828.05 17.03% 13,524.81 --Class I 94,705.90 -3.99% 98,642.22 0.77% 97,893.23 15.45% 84,790.79 --Class II 87,535.55 -3.63% 90,828.07 9.28% 83,117.15 5.95% 78,452.48 --Class III 8,488.26 -4.97% 8,932.10 -2.22% 9,134.87 4.70% 8,725.06 内燃叉车-- 61,288.19 3.79% 59,051.32 -22.62% 76,313.08 14.86% 66,437.74 Class V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总体呈现一定波动。公司在结合行业需 求、市场竞争环境及自身产品成本变动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并通 过与客户的价格协商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价格。 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变动受产品价格调整及销售结构的影响,其中销售 结构包含产品销售结构和区域销售结构,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产品定价主要考虑下游需求、产品成本、竞争策略等因素,会根 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结构件、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钢材、电机和控制器 等。钢价方面,2021 年上半年全国钢价涨势迅猛,下半年钢价有所回落,但全 年价格中枢居于高位;2022 年以来,受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钢铁市场下行, 钢材价格持续下行。锂电池相关材料价格方面,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锂电 池相关材料碳酸锂供求关系持续紧张,市场价格持续上涨;2023 年,碳酸锂从 年初均价约 50 万元/吨持续下跌至 4 月初 18 万元/吨附近才止跌,随后短暂反弹 至 30 万元/吨左右;2023 年 7 月以后碳酸锂价格持续下探,目前在偏低位震荡。 在政策支持、消费者认可度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叉车电动化渗透率不断 提升,公司产品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公司亦持续加大电动新能源、智能化产品 的研发投入,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不断优化产品制造工艺流程,持 续提升电动叉车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公司产品认可度持续提升。 因此,公司在产品定价的同时会考虑到产品成本、行业竞争等因素,在不 同时期予以调整。此外,公司产品外销比例不断提升,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变 动亦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结算价格。 16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公司产品型号多样,不同产品之间存在一定价格跨度,产品销售结构 会对公司产品平均单价产生影响 公司目前产品上百种品种、近千种规格型号,种类繁多,不同型号产品因 配置、参数、性能不同,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一般而言,Class III 为轻型搬运车 辆,重量小,单价低于 Class I、Class II 和 Class V 产品。以 2022 年为例,公司 各类车型一般价格区间如下: 产品类别 一般价格区间(万元/台) Class I 2.60-80.00 Class II 2.30-25.00 Class III 0.40-17.50 Class V 3.50-255.00 由上表可见,不同类别产品之间价格跨度较大,就具体同一类别产品而言, 由于规格、配置等差异,同一品种产品价格范围也会较大,因此不同的产品销 售结构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平均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推行大车战略,在行业内首次推出油改电叉车,积极配合 政府政策推进“油换电”工作,公司 Class I 销售金额占叉车整机销售金额的比 例由 2020 年度的 23.62%提升至 2023 年度的 41.68%,从而也一定程度带动了公 司整机平均销售价格的上升。 (3)公司产品外销定价高于内销,产品的平均单价受销售区域结构变化的 影响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积极布局海外市场,EP 品牌和 BIG JOE 品 牌已深受欧美消费者认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叉车使用历史较早,普及程度较 高,至今仍是叉车销售的主要市场,其叉车价格接受程度更高。根据浙商证券 研究报告,我国国产叉车出口基本为高端产品,同类产品出口至美国、欧洲价 格通常高出国内价格的 20%-50%。 报告期内,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受海外疫情及海外供应链影响、2022 年 度受欧洲能源供应及欧美叉车厂商交货周期拉长影响,公司境外收入占比不断 提升,境外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销售金额占比由 2020 年度的 41.68%提升至 2023 年度的 54.13%,从而可一定程度推高公司叉车产品的平均单价。 16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具体而言,各细分产品的平均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1、Class I 平均单价变化情况 (1)2022 年度 Class I 的平均单价为 97,893.23 元/台,同比上涨 15.45%, 主要受提价、区域结构多因素共同影响 如下表列示,境外销售占比的提升、销售单价提升等因素均推高了公司 2022 年度 Class I 的平均销售单价。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1 年度 65.75% 72,459.47 34.25% 108,464.86 84,790.79 2022 年度 48.93% 80,252.20 51.07% 114,792.68 97,893.23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 平 5,123.84 2,167.18 7,291.02 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13,502.40 19,313.82 5,811.42 Class I 平均单价 Class I 平均单价变化 -8,378.56 21,481.00 13,102.44 ①多重成本压力,公司对主要车型产品提价 2022 年度,受供应链紧张、锂电池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全球叉车制造商 均面临成本上升压力,多数厂商提价以应对。根据民生证券研究报告及 Interact Analysis 数据,全球范围内,从车型来看,1/4/5 类平衡重叉车的价格上涨幅度 最大,为 5%~15%,3 类叉车的价格也上涨了约 5%。锂电池车型的增长最为明 显。 为应对锂电池生产成本上涨等压力,公司 2022 年度对 Class I 内外销产品 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提价,其中内销主要车型平衡重式叉车 ICE302B(油改电)、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CPD 20L1 整体上调约 10%;外销主要车型平衡重式叉车 EFL252(油改电)、平衡重式叉车 EFL302(油改电)等有 300 美元/台至 2,200 美元/台不等(具体看锂电池配置参数)的价格提升。 ②欧美市场主要叉车厂商交付周期拉长,公司油改电产品受到广泛认可 根据民生证券研究报告及 Interact Analysis 数据,北美市场受到通货膨胀、 国际航运受阻、丰田公司的北美生产基地由于发动机认证的问题影响供货的多 16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影响以及欧洲市场能源供应影响,2022 年度欧美主要叉车生产商交付周期明 显拉长,一些平衡重叉车的交货期超过 1 年。而公司油改电叉车凭借其优越的 性能得到越来越多的境内外客户认可,国内成熟的锂电池产业链也能保证公司 产品相对短时间的交付,公司锂电池叉车 2022 年度在欧美市场销量得以大幅提 升,Class I 境外销售数量由 2020 年度的 1,188 台提升至 2021 年度的 4,079 台、 2022 年度的 7,541 台。 综上,境外销售占比的提升、销售单价提升等因素均推高了公司 2022 年度 Class I 的平均销售单价。 (2)2023 年 Class I 的平均单价为 98,642.22 元/台,与 2022 年度基本持平 2023 年公司 Class I 的平均单价为 98,642.22 元/台,与 2022 年度平均销售价 格基本持平,销售区域结构及产品价格对 Class I 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2 年度 48.93% 80,252.20 51.07% 114,792.68 97,893.23 2023 年度 55.03% 78,529.87 44.97% 123,249.96 98,642.22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I 平 -842.68 4,319.43 3,476.75 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4,790.02 -7,517.77 -2,727.75 ClassI 平均单价 ClassI 平均单价变化 3,947.34 -3,198.34 748.99 如上表列示,境外 Class I 平均销售价格的提升(由 2022 年度的平均售价 114,792.68 元/台增加至 2023 年度的平均售价 123,249.96 元/台)推动了整体 Class I 平均价格的提升,但同时又由于:1) 境内 Class I 销售增长相比更快, 使得单价相比更高的境外 Class I 销售数量占比的下降(由 2022 年的 51.07%降 至 2023 年的 44.97%),从而拉低 Class I 平均销售价格;2)境内 Class I 车型销 售结构的变化,使公司境内 Class I 的 2023 年平均售价下降,拉低了境内 Class I 平均价格。前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公司 2023 年度的 Class I 平均销售价格与 2023 年基本持平。具体而言: 16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EFL 等系列产品的迭代升级推动了公司境外 Class I 平均售价的增长 就 境 外 Class I 而 言 , 公 司 2022 年 下 半年 推 出 的 EFL253、EFL303、 EFL353 等新一代 EFL 系列产品,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该等产品系对原有 EFL 系列产品的升级,销售价格亦较原系列产品有所提升。因此,售价相对更 高的新一代 EFL 系列产品境外销售的增加,推高了公司 2023 年全年 Class I 的 境外销售平均单价。 ②从 Class I 销售数量结构来看,2023 年境内 Class I 销量增幅 60.34%,高 于同期境外 Class I 25.54%的销量增幅,从而使得单价相比更高的境外 Class I 销 售数量占比的下降 公司积极响应政府政策,积极推行公司大车战略。近年来,政府政策积极 推进“油换电”工作,浙江省于 2023 年 3 月底印发《浙江省 2023 年深入打好 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在国内率先开展老旧内燃叉车淘汰工作,分类引导、适 当补助以激励老旧柴油叉车存量持续削减。公司在 2023 年 4 月助力杭州市完成 了首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更新,2023 年的境内 Class I 的销量和占比也较 2022 年度较大幅度提升,境内 Class I 销量较 2022 年全年增长 60.34%,销量占比也 由 2022 年度的 48.93%增加至 2023 年度的 55.03%。 由于境内 Class I 相比境外 Class I 销售平均价格低,2023 年的境内 Class I 的销售数量和占比的较大幅度上升,一定程度上会拉低公司 Class I 整体平均售 价。 ③公司境内 Class I 车型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了境内 Class I 的平均销售价 格 为更好地迎接油换电趋势,公司以“好产品+好政策+好服务”大力支持油 换电,陆续推出多款油换电产品,其中,X 系列油换电产品主推“快换锂电、 柔性续航/无限续航”;B 系列油换电产品兼具“油车之劲,电车之性”,能够 充分满足多场景、多工况的室内外搬运需求;H 系列油换电产品专攻重工况, 更强爬坡、更长续航、更高搬运效率。 相比 2022 年度,公司 2023 年度的油换电系列产品更为齐全,适用场景更 为丰富,可以满足油换电客户更为多样的需求,在油换电趋势下取得了更好的 17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长。其中,EFX 302 油换电产品因其具有便利的电池更换及高性价比,适用 室内场景,其境内销量快速增长,成为公司 2023 年境内 Class I 最畅销车型。 因此,2023 年度类似于 EFX302 等兼具性价比油换电产品的销售占比的增加, 一定程度上也会拉低公司境内 Class I 的平均销售价格。 (3)2024 年 1-6 月,Class I 的平均单价较 2023 年度全年平均单价下降 3.99%,主要系境内外 Class I 产品平均单价的下降 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I 的平均单价为 94,705.90 元/台,较 2023 年度全 年平均单价下降 3.99%,销售区域结构及产品价格对 Class I 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3 年度 55.03% 78,529.87 44.97% 123,249.96 98,642.22 2024 年 1-6 月 55.52% 76,219.09 44.48% 117,781.34 94,705.90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 平 -1,271.53 -2,459.45 -3,730.98 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376.57 -581.91 -205.34 Class I 平均单价 Class I 平均单价变化 -894.96 -3,041.36 -3,936.32 如上表,区域结构变化对 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 平均单价变动的影响较小, 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 的平均单价的下降主要系境内外 Class I 平均单价下降导致。 内销方面,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 的平均单价较 2023 年全年平均单价小幅 下降 2.94%,主要系公司 EFX322(3.2 吨锂电叉车)系列产品推广效果良好, 其 2024 年上半年境内销量是 2023 年全年境内销量的 148.10%,也成为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 境内销量前三的车型。EFX322 系列车型价格相对不高, 其占比的增加也导致了境内 Class I 平均单价的下降。 外销方面,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 的平均单价较 2023 年全年平均单价下降 4.44%,主要系 2023 年 7 月以后碳酸锂价格持续下探,公司对境外主要销售的 EFL253、EFL303、EFL302、EFL181 等车型的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调所致。 17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Class II 平均单价变化的情况 (1)2022 年度 Class II 平均单价同比上涨,主要系提价及内销产品结构变 动影响综合作用 2022 年度,公司 Class II 的平均单价为 83,117.15 元/台,同比上涨 5.95%, 销售区域结构及产品价格对 Class II 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1 年度 22.82% 69,965.89 77.18% 80,961.71 78,452.48 2022 年度 27.93% 58,068.70 72.07% 92,822.79 83,117.15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I -2,714.92 9,154.40 6,439.48 平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2,965.43 -4,740.24 -1,774.81 Class II 平均单价 Class II 平均单价变化 250.51 4,414.16 4,664.67 如上表列示: ①就境外销售的 Class II 产品而言,由于锂电池涨价的压力传导以及汇率波 动影响,公司境外销售的 Class II 产品整体价格提升拉动了公司 Class II 的平均 售价。 ②就境内销售的 Class II 产品而言,公司 2022 年度力推拣选车 JX0,该产 品成为国内 Class II2022 年度主打产品,国内销售台量由 2021 年度的 135 台提 升至 2022 年度的 617 台。该产品平均单价 4 万元/台左右,相较于 2021 年度国 内 Class II 主打产品 CQD15S(单价 8 万元/台左右)单价低,JX0 国内销量的提 升也一定程度拉低了公司 Class II 国内的销售平均单价。 (2)2023 年度 Class II 平均单价较 2022 年度上涨 9.28%,主要系境内外 产品结构变动影响 2023 年度公司 Class II 的平均单价为 90,828.07 元/台,较 2022 年度上涨 9.28%,销售区域结构及产品价格对 Class II 的影响情况如下: 17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2 年度 27.93% 58,068.70 72.07% 92,822.79 83,117.15 2023 年度 24.71% 75,167.85 75.29% 95,967.86 90,828.07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II 平 4,775.21 2,266.76 7,041.97 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2,417.48 3,086.44 668.95 ClassII 平均单价 ClassII 平均单价变化 2,357.73 5,353.19 7,710.92 如上表列示,公司 2023 年 Class II 销售单价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境内外 Class II 平均销售单价的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公司 CQD20L 前移式锂电叉车销量和占 比的提升。 公司 CQD20L 前移式锂电叉车是行业内较早推出的锂电专款前移式叉,堆 垛视野好、拿取货物更加精准、最高可起升至 12 米,是一款高端前移式叉车, 定价较高。2023 年度,由于下游客户对 CQD20L 的采购需求增加,CQD20L 境 内销售台量是 2022 年度的 3.28 倍,境外销售台量则是 2022 年度的 2.16 倍,分 别成为 2023 年度 Class II 境内外畅销车型,从而拉高了公司 Class II 境内外平均 销售价格,使公司 2023 年 Class II 平均销售价格增长 9.28%。 (3)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II 平均单价较 2023 年度全年平均单价下 降 3.63%,主要系公司对境内 Class II 主要畅销车型 JX0、CQD20L 的价格有 一定幅度下调以及拣选车 JX0 在境内 Class II 销量占比的增加 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II 的平均单价为 87,535.55 元/台,较 2023 年度 全年平均单价下降 3.63%,销售区域结构及产品价格对 Class II 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3 年度 24.71% 75,167.85 75.29% 95,967.86 90,828.07 2024 年 1-6 月 25.14% 63,311.74 74.86% 95,672.26 87,535.55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I -2,929.70 -222.55 -3,152.26 平均单价 17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274.42 -414.69 -140.26 Class II 平均单价 Class II 平均单价变化 -2,655.28 -637.24 -3,292.52 如上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I 平均单价的下降主要源于 Class II 境内 平均单价的下降。一方面,下游客户对 CQD20L 的采购需求有所回落,单价相 当更低的拣选车 JX0 成为 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I 境内销售额第一的车型,销量 占比由 2023 年全年的 11.32%增加至 2024 年上半年的 33.59%;另一方面,公司 下调了畅销车型 JX0、CQD20L 车型的价格。 3、Class III 平均单价变化的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 Class III 的平均单价上涨,主要系境外销售占比提 升及境外销售提价所致 2022 年度,公司 Class III 的平均单价为同比 9,134.87 元/台,同比上涨 4.70%。区域结构、产品价格具体影响 Class III 平均单价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I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1 年度 74.83% 7,079.50 25.17% 13,617.43 8,725.06 2022 年度 72.31% 6,973.11 27.69% 14,778.77 9,134.87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II -79.61 292.30 212.69 平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176.09 373.20 197.11 Class III 平均单价 Class III 平均单价变化 -255.70 665.50 409.80 如上表,公司 Class III 产品 2022 年度平均单价的提升主要系境外销售占比 的提升以及境外销售平均单价的提升。在前述欧美市场主要叉车制造商交货周 期拉长的背景下,公司 Class III 境外销售数量由 2021 年度的 55,207 台增加至 61,672 台,境外单价也因锂电池涨价压力传导、美元升值等因素影响平均单价 上升 8.53%。 17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2023 年度 Class III 平均单价与 2022 年度基本持平 2023 年度 Class III 的平均单价为 8,932.10 元/台,与 2022 年度基本持平, 区域结构、产品价格具体影响 Class III 平均单价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I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2 年度 72.31% 6,973.11 27.69% 14,778.77 9,134.87 2023 年度 68.69% 6,707.22 31.31% 13,812.34 8,932.10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II 平 -192.25 -267.65 -459.90 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Class -242.74 499.87 257.14 III 平均单价 Class III 平均单价变化 -434.99 232.23 -202.77 如上表列示,2023 年度公司境内外的 Class III 平均单价与 2022 年度变化不 大,其中,境内 Class III 平均销售单价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略微下调了部分 31 类车型的销售价格。 (3)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III 平均单价较 2023 年度全年平均单价下 降 4.97%,主要系境外 Class III 销量占比的下降以及 F4 系列产品销量增加带 来的境外 Claas III 产品的平均价格下降 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III 的平均单价为 8,488.26 元/台,较 2023 年度全 年平均单价下降 4.97%,区域结构、产品价格具体影响 Class III 平均单价的情 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III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3 年度 68.69% 6,707.22 31.31% 13,812.34 8,932.10 2024 年 1-6 月 70.63% 6,612.07 29.37% 13,000.70 8,488.26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III 平 -65.36 -254.16 -319.51 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Class 128.68 -253.01 -124.33 III 平均单价 Class III 平均单价变化 63.32 -507.17 -443.85 如上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Class III 销售单价的下降主要系 Class III 境外 17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单价和境外销量占比下降的影响。其中,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境外 Class III 平均销售单价较 2023 年全年平均单价下降 5.88%,主要系公司 F4 系列(1.5 吨 电动搬运车)锂电小金刚产品深受欢迎,其 2024 年上半年销量占境外 Class III 的销量的比例较 2023 年全年增加 3.42 个百分点,该等 F4 系列单价较低(平均 单价约 4,200 元/台),其销量占比的增加,带动了境外 Class III 平均单价的下降; 同时,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境外 Class III 销量占比下降 1.95 个百分点,由于境外 Class III 销售价格一般高于境内,该等销量占比的下降也带动了 Class III 整体平 均单价的下降。 4、Class V 平均单价变化的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 Class V 平均单价同比增长 14.86%,主要系公司部 分内外销车型提价所致 2022 年度,公司 Class V 的平均单价为 76,313.08 元/台,同比增长 14.86%, 区域结构、产品价格具体影响 Class V 的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V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1 年度 36.27% 57,221.87 63.73% 71,681.80 66,437.74 2022 年度 24.19% 70,555.08 75.81% 78,150.69 76,313.08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V 4,835.45 4,122.87 8,958.31 平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8,518.18 9,435.20 917.03 Class V 平均单价 Class V 平均单价变化 -3,682.73 13,558.07 9,875.34 如上表所示,公司 Class V 的平均单价上升主要系境内外产品价格提升所致, 其中: ①公司 Class V 内销平均单价上升,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度对部分内销标准 款内燃叉车有所提价,其中,内销内燃叉车主力车型 CPC(D)30T3 平均单价 由 2021 年度的 4.27 万元/台提升至 2022 年度的 4.75 万元/台; ②公司 Class V 外销平均单价上升,主要系汇率变动以及部分车型涨价所致, 其中,受海外供应链影响,叉车交付期拉长,内燃叉车产品较为紧俏,公司 17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2 年度主力车型 CPC(D)30-35T3 及 CPC(Q)D30T8 平均单价上涨幅度超 过 10%。 (2)2023 年度,公司 Class V 平均单价同比下降 22.62%,主要系公司境 内 Class V 销量占比较大幅上升及境内内燃叉车的销售价格有所下调等因素综 合所致 2023 年度,公司 Class V 平均单价为 59,051.32 元/台,较 2022 年度下降 22.62%。区域结构、产品价格具体影响 Class V 的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V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2 年度 24.19% 70,555.08 75.81% 78,150.69 76,313.08 2023 年度 66.00% 47,321.50 34.00% 81,818.82 59,051.32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V -5,620.93 2,780.69 -2,840.23 平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19,782.64 -34,204.16 -14,421.52 Class V 平均单价 Class V 平均单价变化 14,161.72 -31,423.47 -17,261.76 如上表列示,公司境内 Class V 的销售占比上升及境内 Class V 车型销售结 构变化对公司 2023 年度 Class V 销售单价变化影响较大。 2023 年度,随着湖北生产基地的逐步投产,公司产能逐步提升,公司相应 增加了内燃叉车的生产。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在境内市场积极推广销售内燃叉车,公司亦一定程度下调了境内内燃叉车 的销售价格,以更好的增加内燃叉车市场份额。 2023 年度境内已实现 5,592 台 Class V 的销售,远超过 2022 年全年的境内 销售台量(892 台),其中 3 吨、3.5 吨内燃叉车台量增长显著(内燃叉车一般吨 位与价格正相关),也进一步拉低了产品的平均售价。 综上,由于境内 3 吨、3.5 吨内燃叉车销售台量的显著增加,以及为了为进 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境内内然叉车产品价格有所下调,综合影响拉低了公司 Class V 2023 年的销售平均单价。 17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V 平均单价较 2023 年全年平均单价上升 3.79%,主要系境内外 5 吨及以上内燃叉车的销量占比增加 2024 年 1-6 月,公司 Class V 平均单价为 61,288.19 元/台,较 2023 年全年 平均单价上升 3.79%。区域结构、产品价格具体影响 Class V 的平均单价情况如 下表列示: 单位:元/台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Class V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占比 占比 2023 年度 66.00% 47,321.50 34.00% 81,818.82 59,051.32 2024 年 1-6 月 66.04% 48,952.19 33.96% 85,275.91 61,288.19 价格变化影响 Class V 1,076.22 1,175.49 2,251.71 平均单价 区域结构变化影响 19.99 -34.82 -14.83 Class V 平均单价 Class V 平均单价变化 1,096.21 1,140.66 2,236.87 如上表,公司 Class V 区域结构变动影响很小,公司 Class V 平均单价的变 动主要源于境内外大吨位内燃叉车的销量占比增加而带来的平均销售单价增加 影响。内销方面,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5 吨及以上内燃叉车销售数量与 2023 年 全年水平接近,从而带动公司 Class V 境内销售平均单价由 2023 年的平均单价 47,321.50 元/台增加至 48,952.19 元/台;外销方面,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5 吨及以 上内燃叉车销售数量为 2023 年全年的 70%,从而带动公司 Class V 境外销售平 均单价由 2023 年的平均单价 81,818.82 元/台增加至 85,275.91 元/台。 (六)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内、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146,600.63 47.20% 262,090.13 44.61% 206,368.95 41.73% 209,698.69 50.38% 外销 163,988.98 52.80% 325,358.35 55.39% 288,122.20 58.27% 206,554.57 49.62% 合计 310,589.62 100.00% 587,448.47 100.00% 494,491.15 100.00% 416,253.27 100.00% 17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各销售模式的销售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主要是经营租赁和其他工业车辆销售。其中,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 5,880.65 万元、8,813.01 万元、 12,087.30 万元和 9,963.0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1%、1.78%、 2.06%和 3.21%,整体占比较低。因经营租赁业务收入不属于产品销售,因此公 司未对经营租赁业务进行直销和经销的划分。 报告期内,按经销、直销的模式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一、整机 300,626.53 96.79% 575,361.18 97.94% 485,678.14 98.22% 410,372.62 98.59% 与零部件 1、经销 213,108.38 68.61% 387,225.40 65.92% 291,161.87 58.88% 249,896.30 60.03% 2、直销 87,518.14 28.18% 188,135.77 32.03% 194,516.27 39.34% 160,476.32 38.55% 二、经营 9,963.09 3.21% 12,087.30 2.06% 8,813.01 1.78% 5,880.65 1.41% 租赁 合计 310,589.62 100.00% 587,448.47 100.00% 494,491.15 100.00% 416,253.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与直销收入的占比相对稳定。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目的 是利用经销商的力量促进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提升整体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 响力。 (八)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21,257.30 6.77% [注 1] EQUIPMENT 4 U B.V. 叉车、零部件 7,334.63 2.33% 杭州红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4 年 1- 叉车、零部件 5,322.63 1.69% [注 2] 6月 TVH PARTS NV[注 3] 叉车、零部件 4,965.34 1.58% CLARK MATERIAL 叉车、零部件 3,867.05 1.23% HANDLING COMPANY[注 4] 合计 - 42,746.96 13.61% 17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时间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40,201.40 6.79% EQUIPMENT 4 U B.V. 叉车、零部件 13,110.40 2.21% 2023 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12,636.74 2.13% 年度 杭州红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8,705.55 1.47% TVH PARTS NV 叉车、零部件 8,195.92 1.38% 合计 - 82,850.01 13.99%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66,696.84 13.31% TVH PARTS NV 叉车、零部件 10,423.17 2.08% CLARK MATERIAL 2022 叉车、零部件 9,629.49 1.92% HANDLING COMPANY 年度 EQUIPMENT 4 U B.V. 叉车、零部件 8,153.38 1.63% 杭州红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8,066.89 1.61% 合计 - 102,969.79 20.55%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54,544.29 12.97% TVH PARTS NV 叉车、零部件 10,041.37 2.39% 杭州红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叉车、零部件 9,492.26 2.26% 2021 年度 CLARK MATERIAL 叉车、零部件 8,438.97 2.01% HANDLING COMPANY SHS HANDLING 叉车、零部件 5,802.39 1.38% SOLUTIONS 合计 - 88,319.29 21.00% 注 1: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 KION India Pvte. Ltd.、Kion North America Corporation、Linde Material Handling GmbH 等销 售额; 注 2: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 REDDOT EQUIPMENT LIMITED、 杭州红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艺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受其委托报关出口公司的销 售额; 注 3: 合 并 口 径 , 包 括 发 行 人 与 该 客 户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TVH PARTS CO.、TVH AUSTRALASIA PTY LTD、TVH EQUIPMENT NV 等销售额; 注 4: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 CLARK EUROPE GMBH、 CLARK MATERIAL HANDLING BRASIL S.A、CLARK MATERIAL HANDLING INTERNATIONAL 等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稳定,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波动较小,不 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结构件、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钢材、电机和控制器 18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量及价格走势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原料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采购数量(个) - - - - 金额(万元) 39,771.28 73,997.12 66,900.66 72,687.10 结构件 [注 1] 平均单价(元/个) - - -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17.57% 18.54% 20.85% 22.56% 比例 采购数量(个) - - - - 锂电池相关 金额(万元) 22,494.68 49,678.79 39,453.65 26,846.61 主要材料 平均单价(元/个) - - - - [注 2]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9.94% 12.44% 12.29% 8.33% 比例 采购数量(吨) 32,127.80 53,786.24 35,924.16 32,240.47 金额(万元) 13,484.68 24,268.45 18,150.37 17,880.59 钢材 平均单价(元/吨) 4,197.20 4,512.02 5,052.41 5,546.01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5.96% 6.08% 5.66% 5.55% 比例 采购数量(台) 296,951.00 476,603.00 430,847.00 476,082.00 金额(万元) 12,260.90 20,135.13 17,160.19 17,255.90 电机 平均单价(元/台) 412.89 422.47 398.29 362.46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5.42% 5.04% 5.35% 5.35% 比例 采购数量(个) 99,686.00 223,950.00 284,153.00 357,577.00 金额(万元) 7,884.31 17,282.33 13,988.42 16,657.96 控制器 平均单价(元/个) 790.91 771.70 492.28 465.86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3.48% 4.33% 4.36% 5.17% 比例 采购数量(台) 181,960.00 306,752.00 240,485.00 319,846.00 金额(万元) 7,362.45 13,682.95 12,091.27 13,652.32 铅酸电池 平均单价(元/台) 404.62 446.06 502.79 426.84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3.25% 3.43% 3.77% 4.24% 比例 注 1:结构件包含标准件、机加工件、钣金件、模压件、焊件等,种类较多,规格单 价不一,采购数量和单价无统计意义,因此未列出;结构件的采购金额不包括用于零部件 贸易的部分; 注 2: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包含电芯、锂电池模组、锂电池,规格单价不一,采购数 量和单价无统计意义,因此未列出。 报告期内,除已列明的六项原材料之外,发行人采购其他内容主要系电气 类、液压类及动力传动类的原材料,品类众多,单品类采购金额占比较小、基 18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不足 1%,较为分散。电气类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线束、电缆、充电器、接触 器及开关等百余种;液压类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接头、油管、阀块、液压站及 油缸等百余种;动力传动类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制动器及轮 胎等数十余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电气类、液压类及动力传动类原材料 整体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在 30%左右,基本稳定。 (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用量(万度) 2,158.40 2,201.43 1,038.04 815.28 平均单价(元/度) 0.74 0.97 1.03 0.90 电 金额(万元) 1,594.77 2,136.31 1,069.87 733.83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72 0.51 0.30 0.23 (%)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与产量总体相匹配,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电费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上升,主要系:1、分时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政策 的调整使电费单价有所上涨;2、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 产量占比增加,该产品生产工序复杂,单台能耗较高;2024 年 1-6 月电费占主 营业务成本比例上升,主要系随着中力铸造的结构件产量的增加,公司原材料 中结构件的自制率提升,总体耗电量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量逐年提升,主要系中力股份及子公司新建生产 线投产对应的用电量增加,其中子公司中力铸造主要从事结构件等金属材料的 铸造加工,耗电量较大。 2024 年 1-6 月,公司电费平均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1、安吉北区新建光 伏发电站投入使用,无需支付电费,摊薄了电费均价;2、子公司中力铸造 2024 年 1-6 月增加了用电量,为降低能耗费主要在夜间电价较低时运行大功率 设备,拉低了均价。 (三)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18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占原材料采 时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购总额比例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 1] 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 9,360.12 4.13% 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 2] 充电器、线束 8,519.67 3.76% 2024 年 浙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注 3] 油缸、液压站 7,385.25 3.26% 1-6 月 上叉(安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内燃叉车 6,952.70 3.07% 合肥海源机械有限公司 驱动桥、转向桥 5,792.03 2.56% 合计 - 38,009.76 16.79%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 24,489.87 6.13% 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线束、电缆 15,978.82 4.00% 2023 浙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油缸、液压站 13,634.72 3.42% 年度 马鞍山市诚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结构件 13,022.36 3.26% ZAPI S.P.A[注 4] 控制器、充电器 11,370.96 2.85% 合计 - 78,496.73 19.66%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 23,095.33 7.20% 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线束 14,761.14 4.60% 2022 浙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油缸、液压站 13,442.23 4.19% 年度 宁波至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 5] 结构件 8,557.72 2.67% 马鞍山市诚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结构件 7,298.37 2.27% 合计 - 67,154.79 20.93% 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线束 14,236.45 4.42%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 13,046.65 4.05% 2021 浙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油缸、液压站 12,923.74 4.01% 年度 宁波至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结构件 10,689.93 3.32% ZAPI S.P.A 控制器 8,918.74 2.77% 合计 - 59,815.50 18.56% 注 1:瑞浦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更名为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 2: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供应商同一控制下的杭州亚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采 购额; 注 3: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供应商同一控制下的杭州先力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采 购额; 注 4: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供应商同一控制下的飒派(上海)电子设备有限公 司、天津飒派传动有限公司采购额; 注 5: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供应商同一控制下的宁波韧霸货叉有限公司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比较稳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 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18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 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生产设备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57,185.55 8,742.47 48,443.09 84.71% 运输工具 80,319.90 22,635.00 57,684.90 71.82% 生产设备 34,202.95 6,047.51 28,155.45 82.32% 管理设备及其他 3,596.66 2,204.31 1,392.36 38.71% 永久产权土地 297.37 - 297.37 100.00% 合计 175,602.43 39,629.28 135,973.15 77.43%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2、房产情况 (1)境内房屋所有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拥有 12 处房屋所有权,权 证情况如下: 序 面积 是否 使用权人 证件编号 座落 用途 号 (㎡) 抵押 灵峰街道霞泉村 浙(2022)安吉县不 1 中力股份 (04 省道旁)5 工业 14,901.34 无 动产权第 0008464 号 幢、6 幢 浙(2020)安吉县不 2 中力股份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 21,584.55 抵押 动产权第 0025956 号 灵峰街道霞泉村 浙(2022)安吉县不 3 中力股份 (04 省道旁)3 工业 14,252.90 无 动产权第 0008468 号 幢、4 幢 浙(2020)安吉县不 4 中力股份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 10,872.32 抵押 动产权第 0025968 号 浙(2020)安吉县不 5 中力股份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 4,548.38 抵押 动产权第 0034550 号 昌硕街道祥和路 浙(2021)安吉县不 6 中力股份 (嘉华苑)15 幢 住宅 248.94 无 动产权第 0011465 号 02 室 18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是否 使用权人 证件编号 座落 用途 号 (㎡) 抵押 灵峰街道梅灵路 浙(2021)安吉县不 7 中力股份 (桃花源紫竹园)6 住宅 97.56 抵押 动产权第 0011458 号 幢1室 苏(2019)靖江不动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 8 江苏中力 工业 8,798.79 抵押 产权第 0003101 号 业园区春及路 2 号 苏(2021)靖江不动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 9 江苏中力 工业 10,063.55 抵押 产权第 0067599 号 业园区春及路 2 号 浙(2023)安吉县不 10 中力仓储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 16,260.27 抵押 动产权第 0023557 号 浙(2023)安吉县不 环岛东路西侧、松 11 中力股份 工业 56,531.82 无 动产权第 0028503 号 树墩路北侧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 苏(2023)靖江市不 12 江苏中力 业园区春及路 2 号 工业 27,668.16 无 动产权第 0046303 号 4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存在配套用房合计 1,831.33 平方米未办理 权属证书的情况,其中,喷漆车间 281.73 平方米、仓库及临时组装车间 851.79 平方米、配套用房 319.35 平方米、配电间 159.44 平方米、收发室 219.02 平方米。 上述无证房产建筑面积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内已取得权属证书房屋 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0.99%,占比较低,且系发行人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 之上自行建造所得,所有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上述房产均属于发 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辅助性用房,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 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 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据此,发行人上述瑕疵房产存在被限期拆除或罚款的 处罚风险。 根据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 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 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房屋管理及工程建设等相关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针对上述瑕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18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存在违法建设等而面临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拆除、 整改、搬迁或其他处置,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因此产 生的全部责任、损失、罚款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发行人存在部分配套用房未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权属证 书的情形,存在被要求限期拆除或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风险;但基于:(1)该等 房产非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境内已取得权属证书房 产总建筑面积比例较低,且系发行人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之上自行建造所 得,所有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吉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就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作出确认;(3)且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也已出具补偿承诺,可以有效避免发行人遭受损失。因此上述无证 房产事宜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亦不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不动产权 根据《BIG LIFT 法律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BIG LIFT 拥有两处 不动产权,具体如下: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土地税号 坐落 土地面积 建筑物面积 主要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E 10786 Commercial 工业建筑:86,000 平方 008-0375- Avenue, 叉车分 00000、 BIG 21.4 英亩(约 英尺(约 7,989.66 ㎡) 受让 1 Wisconsin 销、组 抵押 291-0012- LIFT 86,602.73 ㎡) 仓储结构:4,500 平方 取得 Dells, 装、办公 02000 Wisconsin, 英尺(约 418.06 ㎡) USA 1770 Campton BIG Road, Inman, 5 英亩(约 27,690 平方英尺(约 叉车分 受让 2 2-42-00-95 抵押 LIFT South 20,234.28 ㎡) 2,572.49 ㎡) 销、办公 取得 Carolina, USA 3、房屋租赁情况 (1)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的境内房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用的境内承租房屋合 计 32 处,具体如下: 18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权证号 用途 (㎡) 杭州石桥路永华街 2022.1.1- 杭房权证下字第 1 杭州中力 中力股份 办公 750.00 121 号 1 号楼 2024.12.31 06148694 号 靖江市城南园区江 靖房权证城字第 生产 12,698.35 防西路 2 号 4 幢 79930 号 靖江市城南园区江 靖房权证城字第 生产 5,156.53 防西路 2 号 171582 号 江苏靖江 靖江市城南园区江 2019.1.1- 靖房权证城字第 2 叉车有限 江苏中力 生产 965.00 防西路 2 号 5 幢 2028.12.31 79926 号 公司 靖江市城南园区江 靖房权证城字第 办公 576.00 防西路 2 号 2 幢 79928 号 靖江市城南园区江 靖房权证城字第 食堂 360.00 防西路 2 号 3 幢 79929 号 杭州市石桥街道永 2022.1.1- 杭房权证下字第 3 办公 1,500.00 华街 121 号 1 号楼 2024.12.31 06148694 号 杭州中力 中力进出口 杭州市石桥街道永 2022.1.1- 杭房权证下字第 4 办公 3,310.90 华街 121 号 2 号楼 2024.12.31 06148695 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西 广西全津 津路北面 16 号广西 展销、 2022.3.1- 因出租方原因,未 5 五金建材 中力搬运 全津五金建材有限 仓储、 277.20 2028.3.1 提供证书 有限公司 公司 A 栋 04 号-05 办公 号 杭州市石桥街道永 华街 121 号 1 幢 2022.1.1- 杭房权证下字第 6 杭州中力 中力搬运 办公 270.96 307、308、402、 2024.12.31 06148694 号 404 室 上海臻钿 仓库、 沪(2017)松字不 上海市松江区东宝 2023.10.1- 7 实业有限 中力搬运 叉车展 动产权第 043079 650.00 路 11 号 3 幢 103 室 2024.9.30 公司 厅 号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 江门市华 街道新民村民政工 发汽车城 2021.9.1- 江集有(2012)第 8 中力搬运 业区(江海区华发 展销 216.00 物业管理 2024.8.31 300314 号 汽车城内)自编 有限公司 A6-8 号商铺 济南市天桥区二环 山东泉胜 北路西段 7777 号泉 办公、 2020.9.25- 涉及小产权房问 9 物流集团 中力搬运 280.00 胜科技园沿街门头 展销 2025.10.25 题,无法办证 有限公司 房 30-34 号 丹东海德 通州区景盛南四街 办公、 2022.8.16- X 京房权证通字第 10 实业有限 中力搬运 甲 13 号 2 幢 1 层 360.00 仓库 2025.8.15 1331604 号 公司 104 杭州市石桥街道永 2023.1.1- 杭房权证下字第 11 杭州中力 阿母工业 华街 121 号 1 幢 办公 100.00 2025.12.31 06148694 号 310-311 室 杭州泰伦 浙(2020)富阳区 新登镇湘主村湘岭 2022.1.1- 12 皮业有限 富阳中力 生产 不动产权第 2,464.92 123 号 2026.12.31 公司 0004329 号 杭州富阳 胥口镇胥口村胥口 生产、 2021.7.1- 浙(2021)富阳区 13 富阳中力 3,639.00 罗高五金 400 号 办公 2026.6.30 不动产权第 18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权证号 用途 (㎡) 厂 0040070 号 浙(2017)富阳区 杭州迪亿 不动产权第 胥口镇葛溪村丫山 2022.10.1- 14 建材有限 富阳中力 生产 0028721 号、第 8,310.50 坞1号 2024.9.30 公司 0019439 号、第 0019444 号 深圳市深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 福保(集 螺湾商务区第肆号 2021.12.25- 塘单国用(2007) 15 团)天津 中力租赁 办公 63.94 金唐大厦 A 座 1- 2024.12.24 第 228 号 投资开发 1,2,5-912 号 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 安吉县递铺街道施 浙(2019)安吉县 修竹绿化 2022.10.1- 16 中力股份 家湾路 632 号原安 生产 不动产权第 29,624.00 工程有限 2027.9.30 工 2 号厂房 0017500 号 公司[注 1] 安吉凌通 安吉县灵峰街道霞 2022.10.17- 17 竹制品有 中力股份 仓储 /[注 2] 4,000.00 泉村 2024.10.16 限公司 莲塘镇莲塘南大道 1118 号马德里风情 经营、 2022.8.20- 南房权证莲塘镇字 18 中力搬运 190.64 住宅区 15 栋一单元 办公 2027.8.20 第 00187823 号 101 室 罗梦云 莲塘镇莲塘南大道 1118 号马德里风情 经营、 2022.8.20- 南房权证莲塘镇字 19 中力搬运 190.64 住宅区 15 栋一单元 办公 2027.8.20 第 00187825 号 201 室 武汉市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 2024.3.27- 武房权证东字第 20 力经贸有 中力搬运 山大道 1308 号开力 办公 270.00 2025.3.26 2016004175 号 限公司 经贸楼 A 门 西安市未央区施寨 仓储、 2024.6.20- 因涉及小产权房, 21 施平善 中力搬运 村石化大道延长直 396.59 办公 2025.6.20 无法办证[注 3] 供加油站对面 郑州国家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 干线公路 州片区(郑东)明 物流港建 2024.5.15- 因出租方原因,尚 22 摩弗郑州 理路 56 号中原数字 办公 246.50 设开发投 2026.5.14 未办理产证 经济产业园 12 号楼 资有限公 16 层 1615-1616 室 司 合肥兆盛 合肥市莲花路与卧 皖(2023)合肥市 物业管理 云路交叉口 宝文科 仓储、 2023.7.1- 23 中力搬运 不动产权第 1,001.00 有限公司 技园一楼 106 室 11 办公 2029.6.30 1146646 号 [注 4] 跨 富房权证移字第 杭州市富阳区金平 177324 号、富房权 路 11 号复城国际中 2023.11.11- 24 徐建文 富阳中力 办公 证移字第 177334 206.44 心 5 幢 1203-1206 2024.8.1 号、富房权证移字 室 第 177329 号、富 18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权证号 用途 (㎡) 房权证移字第 177331 号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杭州航邦 浙(2019)临安区 区青山湖街道大园 2023.7.1- 25 科技有限 力恒驱动 办公 不动产权第 42.35 路 1155 号创业广场 2025.6.30 公司[注 5] 0015440 号 B 座 1213 室 江苏江阴- 靖江工业 苏(2016)靖江不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 生产、 2024.5.12- 26 园区普际 江苏中力 动产权第 0000247 11,482.00 业园区五圩村 仓储 2027.5.30 电子设备 号 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 无锡微纳 大道 200 号中国传 研发、 2024.5.21- 锡房权证字第 27 产业发展 中力航空 57.00 感网国际创新园 B- 办公 2026.5.20 XQ1000668226 号 有限公司 332 号 广东电港 东莞市厚街镇菀太 2024.5.1- 因出租方原因,未 28 产业园有 中力搬运 路 65 号广东电港产 仓储 2,400.00 2025.4.30 提供证书 限公司 业园 1 号楼 308 室 苏州市淑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 吉物业管 2024.3.1- 因涉及小产权房, 29 中力搬运 区东吴南路 53 号 办公 180.00 理有限公 2027.2.28 无法办证 108-109 司[注 6] 杭州森湖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浙(2021)临安区 2023.12.1- 30 控股有限 力恒驱动 区大康路 68 号 4 幢 生产 不动产权第 2,638.73 2026.12.31 公司[注 7] 101-2 室 0084334 号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 合肥恒创 发区宿松路 3963 号 摩弗研究院 2024.1.3- 因出租方原因,未 31 智能科技 智能装备科技园 A1 办公 251.44 合肥分公司 2024.12.31 提供证书 有限公司 栋 7 楼 708 室、709 室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 合肥恒创 摩弗研究院 发区宿松路 3963 号 2024.4.1- 因出租方原因,未 32 智能科技 办公 130.55 合肥分公司 智能装备科技园 A1 2024.12.31 提供证书 有限公司 栋 7 楼 710 室 注 1:根据《不动产权证》(浙(2019)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17500 号),该房屋权利 人为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租方浙江安 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浙江安吉修竹 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将该处房屋出租给中力股份; 注 2:根据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村民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安 吉凌通竹制品有限公司出租给中力股份的厂房系其有权处置的厂房; 注 3:根据未央区六村堡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产权证 明》,施平善出租给中力搬运的房屋归其个人所有,该房屋所在地系非农用地,施平善有权 将该房屋出租给中力搬运使用; 注 4:合肥宝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文塑胶”)与合肥兆盛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兆盛物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签署《仓储服务合同》,约定宝文塑胶 向兆盛物业出租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以西、卧云路以北的不动产及附属物,租赁期限 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38 年 5 月 15 日,兆盛物业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转租; 注 5:根据该租赁房屋所有权人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18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料,杭州航邦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转租该房屋; 注 6: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红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的《证明》,该房屋系 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红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已出租至苏州市淑吉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且苏州市淑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该房屋转租给中力搬运; 注 7:该租赁房屋所有权人杭州华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向杭州森湖 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森湖智谷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同意转租证明》,确认杭州森 湖控股有限公司有权将坐落于杭州市临安区大康路 68 号的房屋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32 年 1 月 9 日期间进行转租。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内未取得权属证书的经营性承租房屋共 计 9 处,合计建筑面积 8,162.28 平方米,占发行人经营性承租房屋总建筑面积 的 8.57%,占发行人经营性用房总建筑面积的 2.90%,占比较小。前述未取得 权属证书的承租房屋实际用作展销、仓储、办公等,并未用于生产。 针对上述瑕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由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房产租赁相关事项原因致使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产,出租方拒绝赔偿或出租方赔偿 不能弥补承租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相应损失或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本人同 时承诺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在原经营场所附近寻找商业价值相似的物业 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因此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本人承担。因上述 房屋租赁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罚款处罚或其他任何损失由本人承担, 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发行人用于生产经营的境内承租房屋存在未取得土地或房屋权属证 书的瑕疵情形,但基于:(1)该等房产非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建筑物面 积占发行人境内经营性用房总建筑面积比例较低;(2)承租房屋实际用作展销、 仓储、办公等,并未用于生产,寻找替代租赁房屋相对便利;(3)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也已出具补偿承诺,可以有效避免发行人遭受损失。因此,上述承租房 产权属瑕疵事宜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 亦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子公司承租的境外房屋 根据《BIG LIFT 法律报告》《EP-Europe 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境外承租房屋合计 6 处,具体如下: ①BIG LIFT 向 Holiday Wholesale, Inc.租赁位于 225 Pioneer Drive, Wisconsin Dells, Wisconsin, USA、面积为 25,000 平方英尺(折合 2,322.58 平方米)的房屋 19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用于仓储,租赁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120 日前 经 BIG LIFT 书面通知,租期可再延长 5 年。 ②BIG LIFT 向 2777 Finley Road, LLC 承租位于 2777 Finley Road, Suite 16, Downers Grove, Illinois, USA、面积为 1,428 平方英尺(折合 132.67 平方米)的 房屋用于办公等用途,租赁期间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BIG LIFT 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期间可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将租期 再延长 3 年。 ③EP-Europe 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与 HERTSENS INVEST NV 签订租赁协议, 向其租赁位于 G. Demeurslaan 69, 1654 Huizingen, Belgium、面积为 4,787 平方米 的房屋用于仓储、452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及 29 处停车位,租赁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 ④EP GmbH 向 Zwischen Hendricks 租赁位于 Buroimmobilie Rheinpromenade 13, 40789 Monhein am Rein, Folgendes、面积为 106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 2,500 平方米至 4,000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仓储,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 ⑤BIG LIFT 向 TDC Deforest I, LLC 租 赁 位 于 749 Little Potato Way, DeForest, Wisconsin, USA、面积为 118,176 平方英尺(折合 10,979 平方米)的 房屋用于办公、展厅、组装、仓储等用途,租赁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1 月 31 日。 ⑥因 BIG LIFT 于 2024 年 1 月收购 EPICKER 为全资子公司而后 EPICKER 于 2024 年 8 月办理完成注销手续,BIG LIFT 承继 EPICKER 的原有承租物业, 向 MLRP 4395 DIPLOMACY LLC 租赁位于 4395 Diplomacy Road, Fort Worth, TX 76155、面积为 65,814 平方英尺(折合 6,114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仓 储等,租赁期限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到期前经 BIG LIFT 书面通知,租期可再 延长 5 年。 根据《BIG LIFT 法律报告》《EP-Europe 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合法可执行,不存在与此相关的任何未决的、 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争议。 19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发行人及子公司出租的房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出租房屋合计 2 处,具体如下: 序 出租 土地 租赁 面积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权证号 号 方 性质 用途 (㎡) 杭州旭 安吉县灵 生 浙(2023)安 中力 力智能 工业 2023.1.1- 1 峰街道霞 产、 吉县不动产权 1,217.37 仓储 科技有 用地 2024.12.31 泉村 仓储 第 0023557 号 限公司 浙江亚 安吉县灵 浙(2023)安 中力 能能源 工业 2023.1.1- 2 峰街道霞 生产 吉县不动产权 1,716.02 仓储 科技有 用地 2024.12.31 泉村 第 0023557 号 限公司 4、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起重机、机器人焊接集成 线、叉车结构件涂装线、焊接机器人和电池测试设备与系统等。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该等资产为公司正常经营 以及谋取利润所不可或缺之资源。 1、境内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共拥有 23 宗土地使用权, 基本情况如下: 序 面积 终止 权利 是否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地 用途 号 (㎡) 日期 性质 抵押 浙(2021)安吉 1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天荒坪北路东侧 工业用地 40,624.00 2071.2.25 出让 无 0012903 号 浙(2023)安吉 环岛东路西侧、松树 2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40,088.00 2071.3.9 出让 无 墩路北侧 0028503 号 浙(2022)安吉 安吉县环岛北路南 3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39,595.00 2072.2.22 出让 无 侧,环岛东路西侧 0005794 号 浙(2022)安吉 灵峰街道霞泉村(04 4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21,119.70 2058.7.13 出让 无 省道旁)5 幢、6 幢 0008464 号 19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终止 权利 是否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地 用途 号 (㎡) 日期 性质 抵押 浙(2020)安吉 5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用地 19,907.05 2067.5.24 出让 抵押 0025956 号 浙(2022)安吉 灵峰街道霞泉村(04 6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15,718.77 2058.7.13 出让 无 省道旁)3 幢、4 幢 0008468 号 浙(2020)安吉 7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用地 14,075.25 2059.2.23 出让 抵押 0025968 号 浙(2020)安吉 8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用地 12,163.40 2059.2.23 出让 抵押 0034550 号 浙(2022)安吉 9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用地 658.83 2058.7.13 出让 无 0008463 号 浙(2021)安吉 昌硕街道祥和路(嘉 城镇住宅 10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225.38 2073.10.6 出让 无 华苑)15 幢 02 室 用地 0011465 号 浙(2021)安吉 灵峰街道梅灵路(桃 城镇住宅 11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花源紫竹园)6 幢 108.58 2083.2.27 出让 抵押 用地 0011458 号 1室 苏(2019)靖江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业 12 江苏中力 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37,909.00 2065.5.14 出让 抵押 园区春及路 2 号 0003101 号 浙(2023)安吉 13 中力仓储 县不动产权第 灵峰街道霞泉村 工业用地 17,584.00 2058.7.2 出让 抵押 0023557 号 鄂(2022)老河 老河口市光化大道西 14 湖北中力 口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162,759.00 2072.2.27 出让 抵押 侧(楚汉东路北侧) 0001082 号 鄂(2022)老河 老河口市光化大道西 15 中力铸造 口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66,825.00 2072.2.27 出让 抵押 侧(楚汉东路北侧) 0001081 号 鄂(2022)老河 中力再生 老河口市光化大道西 16 口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28,591.00 2072.2.27 出让 无 资源 侧(楚汉东路北侧) 0001080 号 浙(2022)安吉 天荒坪北路东侧、松 17 中力股份 县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64,742.00 2072.12.11 出让 无 树墩路南侧 0025785 号 苏(2023)靖江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 18 江苏中力 市不动产权第 业园区春及路 2 号 4 工业用地 35,196.00 2072.7.28 出让 无 0046303 号 幢 浙(2022)安吉 摩弗 商务金融 19 县不动产权第 灵峰街道灵峰村 10,195.00 2062.11.3 出让 无 研究院 用地 0023749 号 浙(2023)杭州 富阳区开发区新登新 20 富阳中力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40,647.00 2073.7.2 出让 无 区 0450538 号 19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终止 权利 是否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地 用途 号 (㎡) 日期 性质 抵押 鄂(2024)老河 21 湖北中力 口市不动产权第 老河口市汉丹路东侧 工业用地 31,113.00 2074.1.4 出让 无 0001167 号 鄂(2024)老河 22 中力铸造 口市不动产权第 老河口市汉丹路东侧 工业用地 41,862.00 2074.1.4 出让 无 0001166 号 鄂(2024)老河 23 中力液压 口市不动产权第 老河口市汉丹路东侧 工业用地 50,454.00 2074.1.4 出让 无 0001164 号 2、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土地 1 处,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土地类型 租赁期间 用途 (平方米) 江苏靖江 靖江市城南园 2024.1.1- 1 叉车有限 江苏中力 区江防西路 2 生产 工业用地 4,134.74 2024.12.31 公司 号 3、商标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138 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 68 项,境外注册商标 70 项,详细清单见附件 1。 4、专利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384 项专利,其中境内专利 263 项, 包括发明专利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6 项;境外专利 121 项,包括发明专利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83 项,详细清 单见附件 2。发明专利具体如下: (1)境内发明专利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号 类别 方式 发明 一种用于叉车测高及称重 2010.8.5- 原始 1 中力股份 201010246177.1 专利 的装置及称重方法 2030.8.4 取得 发明 2011.12.14- 原始 2 中力股份 201110417715.3 电动拣选车 专利 2031.12.13 取得 发明 2012.1.17- 原始 3 中力股份 201210013357.4 电动叉车安全监控系统 专利 2032.1.16 取得 发明 2012.8.29- 受让 4 中力股份 201210310821.6 一种轻小型电动叉车 专利 2032.8.28 取得 19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号 类别 方式 发明 2013.6.3- 原始 5 中力股份 201310219406.4 全电动步行式搬运车 专利 2033.6.2 取得 发明 一种高通过性承载轮 2014.7.25- 原始 6 中力股份 201410359977.2 专利 结构 2034.7.24 取得 发明 2015.6.24- 原始 7 中力股份 201510358523.8 单驱动三支点叉车 专利 2035.6.23 取得 发明 2015.10.20- 原始 8 中力股份 201510683417.7 电动托盘式搬运车 专利 2035.10.19 取得 发明 用于交叉带式分拣机的故 2016.2.26- 原始 9 中力股份 201610105599.4 专利 障处理系统和方法 2036.2.25 取得 发明 2016.4.12- 原始 10 中力股份 201610226970.2 分步起升机构 专利 2036.4.11 取得 发明 2016.4.12- 原始 11 中力股份 201610227059.3 两级起升机构 专利 2036.4.11 取得 中力股份、 发明 2016.4.12- 原始 12 201610224868.9 搬运车承载机构 富阳中力 专利 2036.4.11 取得 发明 2016.4.27- 原始 13 中力股份 201610273276.6 双起升托盘堆高车 专利 2036.4.26 取得 发明 2016.5.16- 原始 14 中力股份 201610323517.3 一种电动搬运车 专利 2036.5.15 取得 发明 2016.5.16- 原始 15 中力股份 201610321914.7 底盘式承载机构 专利 2036.5.15 取得 中力股份、 发明 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 2016.10.14- 原始 16 201610896611.8 中锂电 专利 的插拔式电池 2036.10.13 取得 一种基于分布式多机器人 中力股份、 发明 2020.12.29- 原始 17 202011589000.1 充电站分配问题的求解方 科钛机器人 专利 2040.12.28 取得 法 发明 一种电池结构以及装有该 2021.6.26- 原始 18 中力股份 202110715233.X 专利 电池的搬运车 2041.6.25 取得 发明 一种搬运车以及搬运车的 2021.6.26- 原始 19 中力股份 202110715232.5 专利 装配方法 2041.6.25 取得 发明 2018.4.19- 原始 20 中力股份 201810356112.9 锂电池叉车 专利 2038.4.18 取得 一种无人干预的仓储自动 发明 2021.10.15- 原始 21 中力股份 202111203048.9 管理方法、系统及存储介 专利 2041.10.14 取得 质 发明 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 2022.5.13- 原始 22 中力股份 202210520180.0 专利 机器人 2042.5.12 取得 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 发明 2022.5.13- 原始 23 中力股份 202210519267.6 机器人系统的控制方法及 专利 2042.5.12 取得 系统 发明 2021.11.8- 原始 24 中力股份 202111314768.2 一种内置充电器的搬运车 专利 2041.11.7 取得 发明 2018.4.19- 原始 25 中力股份 201810354618.6 一种搬运车 专利 2038.4.18 取得 发明 一种搬运车及其手柄安装 2017.9.29- 原始 26 中力股份 201710911113.0 专利 方法 2037.9.28 取得 19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号 类别 方式 发明 一种搬运车货叉工装焊接 2022.6.7- 原始 27 中力股份 202210634789.0 专利 系统 2042.6.6 取得 一种双轮差速驱动电动搬 发明 2021.3.8- 原始 28 中力股份 202110250486.4 运车的手柄控制方法及系 专利 2041.3.7 取得 统 发明 2018.4.19- 原始 29 中力股份 201810356122.2 叉车及其一体式电池箱 专利 2038.4.18 取得 发明 2018.4.19- 原始 30 中力股份 201810356095.9 一种全自动搬运车 专利 2038.4.18 取得 中力股份、 发明 一种分布式自主移动机器 2020.6.6- 原始 31 202010509711.7 科钛机器人 专利 人调度系统 2040.6.5 取得 中力股份、 发明 一种分布式自主机器人交 2020.6.6- 原始 32 202010508800.X 科钛机器人 专利 通协调机制的设计方法 2040.6.5 取得 中力股份、 发明 一种分布式自主机器人环 2020.6.6- 原始 33 202010508807.1 科钛机器人 专利 境地图构建方法 2040.6.5 取得 发明 一种多充式锂电池智能选 2022.3.17- 原始 34 中锂电 202210262373.0 专利 择充电机 2042.3.16 取得 发明 一种动力锂电池组热管理 2019.10.11- 原始 35 中力股份 201910963345.X 专利 装置及其热管理方法 2039.10.10 取得 发明 基于仓储搬运机器人为主 2022.5.30- 原始 36 中力股份 202210600073.9 专利 体的企业物流实现方法 2042.5.29 取得 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自主 中力股份、 发明 2020.6.6- 原始 37 202010508805.2 移动机器人任务分配处理 科钛机器人 专利 2040.6.5 取得 方法 一种移动机器人集群自主 中力股份、 发明 2020.12.29- 原始 38 202011587114.2 存活检测与分布式协调方 科钛机器人 专利 2040.12.28 取得 法 (2)境外发明专利 序 专利 专利 国家/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号 权人 种类 地区 方式 STECKBARE BATTERIEVORRICHTUNG 中力 发明 2016.11.16- 原始 1 3309001 FR 德国 股份 专利 2036.11.16 取得 MATERIALHANDHABUNG SAUSRSTUNG DISPOSITIF ENFICHABLE DE BATTERIE POUR UN 中力 发明 2016.11.16- 原始 2 EP3309001 QUIPEMENT DE 法国 股份 专利 MANIPULATION DE 2036.11.16 取得 MATRIAU 中力 发明 Battery Plug-In Device For 2016.11.16- 原始 3 EP3309001 英国 股份 专利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2036.11.16 取得 KONTAKTLOSE SCHALTVORRICHTUNGEN 中力 发明 2017.2.14- 原始 4 3343584 ZUR VERWENDUNG BEI 德国 股份 专利 2037.2.14 取得 MATERIALHANTIERUNGS AUSRSTUNG 19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专利 专利 国家/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号 权人 种类 地区 方式 DISPOSITIFS DE COMMUTATION SANS CONTACT DESTINS 中力 发明 2017.2.14- 原始 5 EP3343584 TRE UTILISS SUR UN 法国 股份 专利 QUIPEMENT DE 2037.2.14 取得 MANIPULATION DE MATRIAU NON-CONTACT SWITCH 中力 发明 DEVICES FOR USE ON 2017.2.14- 原始 6 EP3343584 英国 股份 专利 MATERIAL HANDLING 2037.2.14 取得 EQUIPMENT 中力 发明 PALETTENHUBWAGENGR 2017.2.22- 原始 7 3360754 德国 股份 专利 IFFANORDNUNG 2037.2.22 取得 中力 发明 ENSEMBLE POIGNE DE 2017.2.22- 原始 8 EP3360754 法国 股份 专利 TRANSPALETTE 2037.2.22 取得 中力 发明 2017.2.22- 原始 9 EP3360754 Pallet truck handle assembly 英国 股份 专利 2037.2.22 取得 Removable Plug-in Modules 中力 发明 2019.4.17- 受让 10 10836620 For Material Handling 美国 股份 专利 2039.7.17 取得 Vehicles Removable Plug-in Modules 中力 发明 2019.4.17- 受让 11 10730728 For Material Handling 美国 股份 专利 2039.4.17 取得 Vehicles 中力 发明 2019.4.17- 受让 12 10787351 Pallet Truck 美国 股份 专利 2039.4.17 取得 Big 发明 2012.12.6- 受让 13 10214402 Personnel Lift Vehicle 美国 Lift 专利 2033.3.18 取得 Big 发明 2013.2.6- 受让 14 9440830 Personnel Lift Vehicle 美国 Lift 专利 2033.1.1 取得 Big 发明 2013.10.16- 受让 15 9586605 Powered Pallet Truck 美国 Lift 专利 2034.11.9 取得 Big 发明 2012.1.31- 受让 16 8540213 Powered Pallet Truck 美国 Lift 专利 2032.4.4 取得 Big 发明 2013.7.24- 受让 17 8833736 Powered Pallet Truck 美国 Lift 专利 2032.1.31 取得 Big 发明 2014.8.7- 受让 18 9079754 Powered Pallet Truck 美国 Lift 专利 2032.1.31 取得 Big 发明 2014.10.15- 受让 19 9475513 Pallet Truck 美国 Lift 专利 2035.1.14 取得 Big 发明 2016.10.28- 受让 20 9908762 Pallet Truck Load Lift Portion 美国 Lift 专利 2036.10.28 取得 Big 发明 Battery Plug-In Device For 2016.10.28- 受让 21 9966712 美国 Lift 专利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2036.10.28 取得 Non-Contact Switch Devices Big 发明 2016.12.29- 受让 22 10014141 for Use On Material Handling 美国 Lift 专利 2036.12.29 取得 Equipment Big 发明 2017.2.10- 受让 23 10173709 Pallet Truck Handle Assembly 美国 Lift 专利 2037.10.2 取得 中力 发明 Handle Head For An Electric 2019.4.17 受让 24 11339040 美国 股份 专利 Transport Vehicle -2041.3.17 取得 19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专利 专利 国家/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号 权人 种类 地区 方式 BIG 发明 2019.1.15 受让 25 11420858 Personnel Lift Vehicle 美国 LIFT 专利 -2033.3.18 取得 Packing systems and methods 中力 发明 2022.4.29- 原始 26 11673736 for shipping pallet truck 美国 股份 专利 2042.4.29 取得 vehicles 中力 发明 Handle Joint Base and Carrier 2021.12.17- 原始 27 11794799 美国 股份 专利 Control Handle 2042.1.13 取得 中力 发明 2021.12.17- 原始 28 11958730 Carrier 美国 股份 专利 2042.12.12 取得 中力 发明 Handle head and carrier with 2021.12.17- 原始 29 11981553 美国 股份 专利 the same 2043.2.1 取得 5、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55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 权利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取得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中力 EP 物联网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 2019SR1139853 未发表 2019.4.15 股份 V1.0 4560610 号 取得 中力 车辆管理 WEB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 2019SR1139849 未发表 2019.4.30 股份 软件 V1.0 4560606 号 取得 中力 车辆管理 App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 2019SR1124613 未发表 2019.5.20 股份 V1.0 4545370 号 取得 中力 叉车控制器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 2019SR1126979 未发表 2019.8.30 股份 件 V1.0 4547736 号 取得 中力 USBCAN 固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 2020SR1725926 未发表 2020.3.30 股份 升级软件 V1.0 6526898 号 取得 中力 模块化电池管 软著登字第 原始 6 2020SR1725927 未发表 2020.6.10 股份 理系统 V1.0 6526899 号 取得 中力 参数调试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7 2020SR1725924 未发表 2020.7.21 股份 V1.0 6526896 号 取得 中力 AGV 车辆呼叫 软著登字第 原始 8 2020SR1725925 未发表 2020.9.20 股份 盒软件 V1.0 6526897 号 取得 AGV 输入输出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9 拓展模块系统 2020SR1850568 未发表 2020.9.20 股份 6653570 号 取得 V1.0 中力 锂电池自动测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0 2020SR1850569 未发表 2020.10.10 股份 试系统 V1.0 6653571 号 取得 基于 STM32 可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1 控温度模拟模 2020SR1850530 未发表 2020.10.14 股份 6653532 号 取得 块系统 V1.0 基于 STM32 的 中力 锂电池随机上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2 2022SR0047711 未发表 2021.3.17 股份 下电程序软件 9001910 号 取得 V1.0 中力 基于单目相机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3 2021SR1368322 未发表 2021.6.10 股份 的视觉人形识 8090948 号 取得 19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取得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别安全避人模 块系统 V1.0 叉车物联网大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4 屏展示平台 2022SR0047936 未发表 2021.8.30 股份 9002135 号 取得 V1.0 中力 锂电远程扫码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5 2022SR0047935 未发表 2021.9.22 股份 录入 APPV1.0 9002134 号 取得 基于 STM32 的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6 电池模拟装置 2022SR0047710 未发表 2021.9.10 股份 9001909 号 取得 软件 V1.0 基于 STM32 的 锂电池 BMS 的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7 自动化检测的 2022SR0047709 未发表 2021.10.9 股份 9001908 号 取得 控制板软件 V1.0 整机合格证智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8 能打印软件 2022SR0047937 未发表 2021.10.10 股份 9002136 号 取得 V1.0 叉车门架进销 富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9 存可视化信息 2021SR0207746 2019.8.17 2019.8.16 中力 6932063 号 取得 平台 V1.0 叉车门架结构 富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0 框架设计服务 2021SR0207747 2019.12.26 2019.12.25 中力 6932064 号 取得 系统 V1.0 叉车门架生产 富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1 过程质量控制 2021SR0207783 2020.4.11 2020.4.10 中力 6932100 号 取得 系统 V1.0 叉车门架生产 富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2 计划管理平台 2021SR0207784 2020.9.24 2020.9.23 中力 6932101 号 取得 V1.0 叉车门架结构 富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3 稳定性检测服 2021SR0207785 2020.12.21 2020.12.20 中力 6932102 号 取得 务平台 V1.0 中力叉车售后 中力 服务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4 2019SR0362940 2019.3.5 2019.3.5 搬运 称:中力叉 3783697 号 取得 车]V3.7.0 基于 N32 的 BMS 蓝牙调试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5 工具软件[简 2023SR0134026 未发表 2022.7.8 股份 10721197 号 取得 称:BMS 蓝牙 调试工具]V1.0 浙江中力车辆 管理平台系统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6 [简称:浙江中 2023SR0134027 未发表 2022.10.9 股份 10721198 号 取得 力车辆管理系 统]V1.0 27 中力 基于 N32 芯片 软著登字第 2023SR0134028 未发表 2022.6.15 原始 19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取得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股份 的电池电量主 10721199 号 取得 动均衡功能软 件[简称:主动 均衡模块]V1.0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8 整机信息上传 2023SR0134025 未发表 2022.9.15 股份 10721196 号 取得 激光雷达自动 中力 化标定系统[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9 2023SR0337154 未发表 2022.11.12 股份 称:自动化标 10924325 号 取得 定系统]V1.0 RCS 作业调度 中力 平台系统[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0 2023SR0471877 未发表 2022.12.12 股份 称:RCS 作业 11059048 号 取得 调度平台]V1.0 RSMS 资源调 度服务软件[简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1 称:RSMS 资 2023SR0471875 未发表 2023.2.1 股份 11059046 号 取得 源调度服 务]V1.0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2 XMover CAD 2023SR0471903 未发表 2022.12.20 股份 11059074 号 取得 XMover VehicleUI 车载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3 APP[简称: 2023SR0471846 未发表 2022.12.21 股份 11059017 号 取得 XMover VehicleUI]V2.0 中力任务管理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4 系统[简称:中 2023SR0471901 未发表 2022.9.15 股份 11059072 号 取得 力 TMS]V1.0 中力设备管理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5 系统[简称:中 2023SR0471876 未发表 2022.9.15 股份 11059047 号 取得 力 DMS]V1.0 车架条码无线 移动打印系统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6 [简称:车架条 2023SR0471902 未发表 2023.2.1 股份 11059073 号 取得 码无线移动打 印 V1.0] 分布式物料密 集存储调度执 中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7 行系统[简称: 2023SR0471920 未发表 2023.3.10 股份 11059091 号 取得 物料密集堆垛 系统]V1.0 阿母工业网站 杭州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8 [简称:阿母工 2023SR0620908 2018.11.1 2018.10.20 阿母 11208079 号 取得 业]V2.0 中锂电霍尔电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9 流传感器数据 2023SR1358488 未发表 2022.10.21 电 11945661 号 取得 采集传输系统 20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取得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V1.0 中锂电小仪表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0 数据读取采集 2023SR1343305 未发表 2023.7.12 电 11930478 号 取得 系统 V1.0 中锂电搬运设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1 备智能一体化 2023SR1343289 未发表 2022.5.7 电 11930462 号 取得 控制系统 V1.0 中锂电内燃仪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2 表参数校正调 2023SR1337705 未发表 2020.11.13 电 11924878 号 取得 试系统 V1.0 中锂电单手加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3 速器嵌入式控 2023SR1334741 未发表 2022.11.25 电 11921914 号 取得 制系统 V1.0 中锂电手搬加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4 速器管理控制 2024SR0395956 未发表 2021.9.13 电 12799829 号 取得 系统 V1.0 中锂电彩屏仪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5 表数据检测软 2024SR0399680 未发表 2021.8.11 电 12803553 号 取得 件 V1.0 中锂电指示灯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6 总成性能输出 2024SR0399507 未发表 2021.2.9 电 12803380 号 取得 系统 V1.0 中锂电手柄头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7 总成性能管理 2024SR0399476 未发表 2021.10.13 电 12803349 号 取得 系统 V1.0 中锂电步进电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8 机芯片设计制 2024SR0366884 未发表 2023.6.16 电 12770757 号 取得 作系统 V1.0 中锂电圆形仪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9 表设计需求分 2024SR0660813 - - 电 13064686 号 取得 析系统 V1.0 中锂电 24V 交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0 流控制器研发 2024SR0660814 - - 电 13064687 号 取得 设计软件 V1.0 中锂电 80V 铁 中锂 锂保护板智能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1 2024SR0659622 - - 电 监控与管理软 13063495 号 取得 件 V1.0 中锂电远程诊 中锂 断客户端数据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2 2024SR0660563 - - 电 分析软件系统 13064436 号 取得 V1.0 中锂电 48V 无 中锂 刷控制器数据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3 2024SR0660815 - - 电 分析与运行软 13064688 号 取得 件 V1.0 54 中锂 中锂电 24V 铁 软著登字第 2024SR0660790 - - 原始 20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取得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电 锂保护板数据 13064663 号 取得 分析与优化软 件系统 V1.0 中锂电步进电 中锂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5 机数据运行软 2024SR0659617 - - 电 13063490 号 取得 件系统 V1.0 注: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关于调整软件版权登记证书事项的通告》,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起,软件版权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将不再记载“开发完成日期”和“首次发表日期” 两项内容,上表第 49-5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系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后登记取得,故无 “开发完成日期”和“首次发表日期”两项内容。 6、域名 (1)境内域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注册并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域名 10 项, 具体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有效期 1 中力股份 imowfms.com 浙 ICP 备 17036593 号-1 2017.7.27-2031.7.27 2 中力搬运 ep-zl.com 浙 ICP 备 11009831 号-1 2009.5.6-2025.5.6 3 中力搬运 ep-ep.com 浙 ICP 备 11009831 号-1 2002.9.2-2025.9.2 4 中力搬运 ep-epart.com 浙 ICP 备 11009831 号-1 2012.7.18-2025.8.16 ep- 5 中力进出口 浙 ICP 备 2020042311 号-2 2014.12.9-2024.12.9 equipment.com 6 杭州阿母 imovv.com 浙 ICP 备 18042928 号-1 2015.4.15-2025.4.15 7 杭州阿母 imow.com.cn 浙 ICP 备 18042928 号-3 2015.7.30-2025.7.30 8 杭州阿母 imow.cn 浙 ICP 备 18042928 号-2 2014.12.29-2025.12.29 9 中力股份 bigjoeforklift.cn 浙 ICP 备 17036593 号-2 2022.9.14-2025.9.14 10 湖北租赁 51hdc.com 鄂 ICP 备 2024055494 号-1 2024.3.14-2025.3.14 (2)境外域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外子公司 BIG LIFT 共拥有 7 项域名,具 体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注册商 有效期 1 BIG LIFT Bigjoeforklifts.com Network Solutions, LLC 1999.8.11-2027.8.11 2 BIG LIFT Epoemparts.com DomainPeople, Inc. 2018.10.29-2027.10.29 3 BIG LIFT Ep-oemparts.com DomainPeople, Inc. 2018.10.29-2027.10.29 2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注册商 有效期 4 BIG LIFT Ep-oempart.com DomainPeople, Inc. 2018.10.29-2027.10.29 5 BIG LIFT Epglobalsourcing.com DomainPeople, Inc. 2018.10.29-2027.10.29 6 BIG LIFT Epoempart.com DomainPeople, Inc. 2018.10.29-2027.10.29 7 BIG LIFT bigjoesupport.com DomainPeople, Inc. 2008.1.7-2030.1.7 (三)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等。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 持证 核发/备案 核发日期/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项目 子项目 号 主体 机构 截止日期 场(厂)内专 中华人民共和 中力 TS251038 用机动车辆制 机动工业车 国家市场监 2022.3.3- 1 国特种设备生 股份 2-2027 造(含修理、 辆(叉车) 督管理总局 2027.2.14 产许可证 改造) 场(厂)内专 中华人民共和 江苏 TS251097 用机动车辆制 机动工业车 国家市场监 2021.3.22- 2 国特种设备生 中力 7-2025 造(含修理、 辆(叉车) 督管理总局 2025.6.8 产许可证 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 起重机械制造 江苏 TS243209 流动式起重 江苏省市场 2020.12.11- 3 国特种设备生 (含安装、修 中力 0-2024 机(B) 监督管理局 2024.12.14 产许可证 理、改造) 场(厂)内专 湖北 特种设备生产 TS254200 用机动车辆制 机动工业车 湖北省市场 2023.2.7- 4 中力 许可证[注] 9-2027 造(含修理、 辆(叉车) 监督管理局 2027.2.6 改造) 注:湖北中力 2023 年 2 月 7 日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取 得变更后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备注项由“无”变更为“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 验证书”。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起重机械的 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 20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 号,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附件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项目“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中的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系由总局 实施许可的子项目;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中的子项目 “流动式起重机(B)”系由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实施许可的子项目。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1 号,有效期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附件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制造(含修理、改造)”中的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系由总局授 权省级市场监督部门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子项目。 2、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情况如下: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核发日期 号 主体 TX 5110- 江苏 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 叉车(内燃平 1 004-2018 CPC 型 5t 2018.4.27 中力 0058 督检验中心 衡重式叉车) 叉车(蓄电池 江苏 TX 5110-05- 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 2 平衡重式叉 CPD 型 4.5T 2017.2.20 中力 17 0032 督检验中心 车) 江苏 TX 4000-04-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 集装箱正面吊 ZL450 型 3 2017.12.24 中力 17 1250 量监督检验中心 运起重机 45t 江苏 TX 4000-04-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 集装箱正面吊 ZL450 型 4 2016.10.14 中力 16 0582 量监督检验中心 运起重机 45t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湖北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叉车(平衡重 CPCD 型 5 004-2023 2023.5.29 中力 0084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式叉车) 3.5t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湖北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叉车(平衡重 6 004-2023 CPC 型 3.5t 2023.3.23 中力 0041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式叉车)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湖北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叉车(平衡重 7 004-2023 ICE 型 3.5t 2023.3.3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式叉车) 0033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平衡重式叉车 CPDBC 型 8 004-2023 2023.11.2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防爆式) 3.5t 0447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核发日期 号 主体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平衡重式叉车 CPCDB 型 9 004-2023 2023.11.2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防爆式) 5.0t 0446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平衡重式叉车 CPDB 型 10 004-2023 2023.11.2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防爆式) 1.5t 0449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中力 TSX 5110-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托盘堆垛车 CDDB 型 11 004-2023 2023.11.2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防爆式) 2.0t 0448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12 004-2023 托盘堆垛车 ES 型 1.6t 2023.11.24 股份 0412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13 004-2023 托盘堆垛车 ES 型 2.0t 2023.11.22 股份 0413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14 004-2023 前移式叉车 ER 型 2.0t 2023.11.22 股份 0411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15 004-2023 前移式叉车 CQD 型 1.5t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27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D20L1 型 16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2.0t 0336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D20 型 17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2.0t 0335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BELR 型 18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1.5t 0334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19 004-2023 插腿式叉车 WSD 型 1.8t 2023.10.26 股份 0326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0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ECB 型 2.0t 2023.10.26 股份 0333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核发日期 号 主体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1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EFD 型 3.5t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32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2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3.5t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30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中力 TSX 5110-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3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ECT 型 1.0t 2023.10.26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31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4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EFX 型 3.0t 2023.10.26 股份 0328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5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EFS 型 1.2t 2023.10.26 股份 0329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6 004-2023 托盘堆垛车 EST 型 1.5t 2023.10.11 股份 0308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7 004-2023 托盘堆垛车 CDD 型 1.6t 2023.10.11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09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28 004-2023 前移式叉车 CQE 型 1.5t 2023.10.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07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QD15 型 29 004-2023 前移式叉车 2023.10.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1.5t 0306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0 004-2023 前移式叉车 CQD 型 2.5t 2023.10.8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305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1 004-2023 插腿式叉车 CTD 型 1.5t 2023.3.29 股份 0045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2 004-2023 托盘堆垛车 KSI 型 1.0t 2023.3.29 股份 0046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核发日期 号 主体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3 004-2023 托盘堆垛车 WSA 型 2.0t 2023.3.29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047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4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RSC 型 2.0t 2023.3.29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048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中力 TSX 5110-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5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FDL 型 2.5t 2023.3.29 股份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049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6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25t 2023.10.16 中力 0312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7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KBE 型 5.0t 2023.10.14 中力 0310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38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CD 型 10t 2023.7.31 中力 0182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CD 型 39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7.31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7.0t 0179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CD 型 40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7.31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5.0t 0180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1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D 型 5.5t 2023.7.31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78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2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16t 2023.7.31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81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CD 型 43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6.28 中力 0147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3.5t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4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C 型 3.5t 2023.6.28 中力 0146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核发日期 号 主体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5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D 型 2.0t 2023.6.28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45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6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D 型 3.5t 2023.6.28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43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江苏 TSX 5110-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7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D 型 5.0t 2023.6.28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44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8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3.5t 2023.6.28 中力 0142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49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7t 2023.6.28 中力 0141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50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10t 2023.6.28 中力 0140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51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18t 2023.6.28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39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QD 型 52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6.1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3.5t 0095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YD 型 53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6.1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3.5t 0094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54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3.8t 2023.3.9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035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CD 型 55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2023.2.18 中力 0020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3.5t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56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CPC 型 3.2t 2023.2.3 中力 0019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核发日期 号 主体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DLA 型 57 004-2022 平衡重式叉车 2022.12.19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4.0t 0135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DLA 型 58 004-2022 平衡重式叉车 2022.10.17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3.5t 0117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湖北 TSX 5110-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59 004-2023 平衡重式叉车 ICE 型 3.8t 2023.8.29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246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中力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平衡重式叉车 CPDBC 型 60 004-2024 2024.1.2 股份 0001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防爆式) 5t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61 004-2024 平衡重式叉车 EC 型 5.0t 2024.5.6 中力 0158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62 004-2024 平衡重式叉车 EC 型 7.0t 2024.5.6 中力 0164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63 004-2024 平衡重式叉车 EC 型 7.5t 2024.5.6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63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64 004-2024 平衡重式叉车 EC 型 10.0t 2024.5.6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0160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机科(北京)车辆 TSX 5110- 江苏 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 CPDLA 型 65 004-2024 平衡重式叉车 2024.5.6 中力 公司、国家工程机械 5.0t 0159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修订)》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 位许可规则》的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 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和能效测试。 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情况如下: 20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初始通告 质量一致性审核有 序号 制造商 产品名称 设备型号 通告编号 日期 效期 旅客登机梯(电动 1 江苏中力 ZL-PSH580 AG21-185 2021.5.16 2025.1.12 式) 散装货物装载机 2 江苏中力 ZL-CBD80 AG23-133 2023.6.7 2025.1.12 (电动式) 飞机污水车(电动 3 江苏中力 ZL-LSH50 AG23-273 2023.10.27 2025.1.12 式) 散装货物装载机 4 江苏中力 ZL-CBC80 AG21-021 2021.1.22 2025.1.12 (内燃式) 航空垃圾接收车 5 江苏中力 ZL-RCH18 AG24-015 2024.3.22 2025.1.12 (电动式) 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7 修订)》第四条规定,经中国民 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 式公布。 4、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许可 2022 年 1 月 5 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 局出具《关于同意中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批 复》(津金审批[2022]1 号),同意中力租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 2022 年 1 月 24 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力租 赁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F5JQ2D),经营范围 中许可项目为“融资租赁业务”。 发行人因业务调整,决定终止中力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中力租赁已经完成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变更和资质的注销,不 再有增量的融资租赁业务,存量的融资租赁业务均已完成清理,不存在关联方 承接存量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形,原有融资租赁业务各项财务指标占发行人相应 财务指标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5、其他证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其他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编号 核发/备案机构 核发日期 有效期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330500667107391 全国排污许可证 1 中力股份 2023.6.20 至 2028.6.19 记回执[注 1] C002W 管理信息平台 2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编号 核发/备案机构 核发日期 有效期 91330500667107391 湖州市生态环境 2 中力股份 排污许可证 2022.4.27 至 2027.4.26 C001Q[注 2] 局安吉分局 91320293321643357 泰州市生态 3 江苏中力 排污许可证[注 3] 2023.3.7 至 2028.3.6 D001Q 环境局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320293321643357 全国排污许可证 4 江苏中力 2022.4.6 至 2027.4.5 记回执 D002Z 管理信息平台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330183311226090 全国排污许可证 5 富阳中力 2022.9.19 至 2025.5.24 记回执 4001W 管理信息平台 海关编码 中力进出口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 33059609WQ 中华人民共和国 6 2019.12.26 长期 [注 4] 发货人备案回执 检验检疫备案号 湖州海关 3358200130 浙江安吉对外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7 中力进出口 04350675 易经营者备案登 2019.12.23 - 案登记表 记机关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330523MA2B4U8 全国排污许可证 8 中锂电 2021.9.26 2026.9.25 记回执 U0F001Z 管理信息平台 海关备案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 9 湖北进出口 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024.1.23 长期 420696001C 襄阳海关 注 1: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首次登记,并取得《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记回执》;后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进行变更登记,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取得变更后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后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再 次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进行变更登记,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取得变更后的《固 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注 2:该《排污许可证》对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霞泉 村; 注 3:江苏中力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江苏中力根据实际情况对 《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登记,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 注 4:根据中力进出口其时适用的《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4 号),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的,应按照要求勾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 信息。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即完成企业备案,企业无需再 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自该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 “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备案登记回执,并到所在地海关加盖海关印章。由此,中力进出口 未另行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143 号—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 事项的公告》,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对完成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原《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不再核发,2018 年 10 月 29 日前海关或原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入 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继续有效。因此,中力进出口未另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 报检企业备案表》。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对污染物产生量、 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 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 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 2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 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因此,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分别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取得《排污许 可证》或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6、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业务所需全部资质、许可,是否均在有效期,以及 期满后续期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超越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 (1)发行人具备开展业务所需全部资质、许可,均在有效期 ①叉车、起重机械等机动工业车辆生产业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中从事叉车、起重 机械生产的公司需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修订)》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 位许可规则》,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中从事叉车、起重机械生产的公司,按照 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 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中从事 叉车、起重机械生产的公司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中从事叉车、起重机械等机动工业车辆生产业务的 公司均已取得相关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②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生产业务 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7 修订)》,发行人境内子公司从事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生产业务的,其机场设备需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 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公布。 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所生产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已由民航局以通告形式公告 且均在有效期。其中:A. 江苏中力拥有的设备型号为 ZL-CBC80 的散装货物装 载机(内燃式)产品因未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安全靠机功能检测,依据 2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进一步落实<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功能检测规范>有关事宜的通 知 》( 局 发 明 电 (2023)263 号 , 以 下 简 称 “ 局 发 明 电 (2023)263 号 《 通 知》”),检验机构撤回该等设备检验合格的结论。2023 年 10 月 23 日,前述产 品补充申请安全靠机系统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的结论。取得该等检验合格结论 后江苏中力可以销售前述产品,检验合格结论撤回期间江苏中力未销售前述产 品;B. 江苏中力原拥有的设备型号为 ZL-PSC580 的旅客登机梯(内燃式)产品 因未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安全靠机功能检测,依据局发明电(2023)263 号《通知》,检验机构撤回该等设备检验合格的结论。前述产品非江苏中力主营 产品,相关产品销售量极小,且前述产品系与江苏中力已完成安全靠机功能补 充检验一致性审核及补充通告的 ZL-PSH580 电动式产品具有类似功能的内燃式 产品,因此,江苏中力未对其进行补充检验、由原检验机构撤回了该等产品检 验合格的结论。江苏中力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再销 售前述产品,相关资质的撤回对其经营影响较小。除江苏中力外,发行人及其 他境内子公司不存在从事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生产业务的情况。 ③内资融资租赁业务 根据《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天津等 4 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 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流通函[2016]90 号),注册在自贸试验区 内的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需经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局确认。 2022 年 1 月 5 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 局出具《关于同意中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批 复》(津金审批[2022]1 号),同意中力租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 2022 年 1 月 24 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力租 赁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F5JQ2D),经营范围 中许可项目为“融资租赁业务”。 因发行人业务调整,中力租赁已停止融资租赁业务,已向天津市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报告终止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并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已不包含“融资租赁”。 2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④进出口业务 发行人境内子公司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应当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人备案。发行人境内从事相关业务的子公司均已取得对应资质及许可,且均在 有效期。除中力进出口、湖北进出口外,发行人及其他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开展 货物进出口业务的情况。 ⑤增值电信业务 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杭州阿母原取得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 B2- 20190245)原于 2024 年 3 月到期,因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开展电信相关业务,且 目前亦无开展电信相关业务的计划,故杭州阿母已于 2024 年 1 月将原持有的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 (2)期满后续期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情况与获得相关资质、许可所需条件对照情况如下: 序 是否符 名称 资质、许可续期所需的条件 号 合条件 1、《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生效,报告期内持续有 效)第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特种设备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1 生产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是 许可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生效,报告期内持 续有效)第十六条规定,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 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4.3条规定, 制造单位首次制造的场车应当进行型式试验。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叉车产品经 特种设备 长期有 申请、技术资料审查、检查与试验后取得报告与证书。 2 型式试验 效,无 4、《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2003年9月18日生效, 证书 需续期 2020年3月1日被修订)第四条规定,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1)首台投入生产的; (2)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 (3)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 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 2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是否符 名称 资质、许可续期所需的条件 号 合条件 (4)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 试验要求的。 第十九条规定,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的判定规则为:试验细则规定的 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单项全部合格,则综合判定为合格。试验细则 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单项出现不合格,则综合判定为不合 格。 第二十条规定,完成试验工作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在30个工作日 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向受检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 告》和《型式试验合格证》。 5、《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第1.4条,实施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起重机械产品,其 型式试验应当在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后、产品投入使用前进行。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型式试 验: (1)制造单位首次制造或者境外制造在境内首次投入使用前的; (2)产品型号或者规格(主参数)超出型式试验覆盖范围的; (3)其他影响产品安全性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型式试 验要求的。 第2.2.3.2条 结论判定 型式试验结果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判定: (1)全部项目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判定为型式试验合格; (2)型式试验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由 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现场验证,整改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型式 试验合格。如果整改后仍出现不合格项目或超过6个月未完成整改 的,判定为型式试验不合格。 第2.2.3.3条 报告和证书 型式试验合格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 书》。 6、《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报告期内 持续有效)第6.2.1条,(1)实施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起重机械产 品,其型式试验应当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后、产品投入使用前进行;同时,制造单位首次生产的,或者境外 制造在境内首次投入使用的,或者产品型号或规格(主参数)超出 原型式试验覆盖范围的,或者其他影响产品安全性能且国家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应当进行型式试验。 第6.2.3.3.1条 型式试验结论判定准则 本规程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全部合格,综合判定为“合格”。 本规程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有不合格项,允许整改;在6个月内完 成整改并且经确认全部项目合格的,综合判定为“合格”;整改并 且经确认后仍有项目不合格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超过6个 月未完成整改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6.2.3.3.3 出具报告和证书 型式试验机构完成型式试验后,型式试验结论综合判定为“合格” 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和《起重 机械型式试验证书》。 民用机场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7年5月1日生效,报告期内持 长期有 3 专用设备 续有效)第四条规定,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 效,无 通告 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公布。 需续期 21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是否符 名称 资质、许可续期所需的条件 号 合条件 1、《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 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金监规范[2019]2号, 报告期内持续有效)规定,内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当实 缴不少于17,000万元注册资本。 2、《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 知》(商建发[2004]560号,报告期内持续有效)第三条规定,商 务部将对内资租赁企业开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租赁行 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 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 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被推荐的企业 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 3、《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天津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 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流通函[2016]90号,报 告期内持续有效)第一条规定,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 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负责内资租 内资融资 长期有 赁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自2016年4月1日起,商务部、税务 4 租赁业务 效,无 总局将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内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 许可[注1] 需续期 工作委托给各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以下 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局。试点企业条件和申报材料 要求参照560号文执行。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外的内资租赁企业从 事融资租赁业务,仍按现行规定和程序办理。 4、《天津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 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2019年7 月30日生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规定: (1)在我市自贸区注册的内资租赁企业申请融资租赁业务,须向 滨海新区金融局提交申报材料,由滨海新区金融局出具关于同意内 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支持函,连同审核记录及机构申请 材料提交市金融局机构准入处。 (2)市金融局会同市税务局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金融局外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金融局、市税务局联合下达确认试点 的批复文件,企业持批复文件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增项手 续。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0日生效,2021年 3月1日前持有需适用该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核发环保部门应当 对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 排污许可证: (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 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 排污 材料; 5 是 许可证 (2)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 求; (3)排放浓度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排放量符合本办法第十 七条规定; (4)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5)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 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1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是否符 名称 资质、许可续期所需的条件 号 合条件 情况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 许可证变更。 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生效)第十一条规定,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 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 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 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 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3)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 防治可行技术; (4)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 规范。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规定,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 固定污染 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 6 源排污 是 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 登记 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1、《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 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2019年2月1日 生效,2022年1月1日修订)规定,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 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的,应按照要求勾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并补充填写 相关备案信息。自本公告实施之日(2019年2月1日)起,海关不再 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 货物收发货人需要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单一窗 口”在线打印备案登记回执,并到所在地海关加盖海关印章。 海关进出 2、《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 长期有 口货物收 7 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2022年1月1 效,无 发货人备 日生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规定,报关单位办理流程依据《中华 需续期 案回执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 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 第253号,2022年1月1日生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第四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 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 第七条规定,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 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第八条规定,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2004年7月1日生 对外贸易 长期有 效,2021年5月10日被修订)第五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 8 经营者备 效,无 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需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 案登记表 需续期 记材料: 2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是否符 名称 资质、许可续期所需的条件 号 合条件 (1)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 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 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21修订)》(2021年5月10 日生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第五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 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需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 记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修订)》(2016年2月6日生 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第九条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 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 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 第十三条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申请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 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增值电信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2017年9月1日 业务经营 生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第六条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 9 是 许可证 具备下列条件: [注2]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 经营失信名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 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和联系 方式等;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是否符 名称 资质、许可续期所需的条件 号 合条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人员、 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5)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 (6)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8)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9)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2011年1月8日生 效,报告期内持续有效)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 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注 1:因发行人业务调整,中力租赁已停止融资租赁业务,已向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报告终止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并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 后的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已不包含“融资租赁”; 注 2:因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开展电信相关业务,且目前亦无开展电信相关业务的计划, 故杭州阿母已于 2024 年 1 月将原持有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以及《对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均为长期有效,无需续期,不存在被相关发证机构 认定为失效或注销的情形;《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以及《特 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内,除上述民用航空设备通告被原检验机构 撤回检验合格结论外,不存在被相关发证机构撤销或吊销的情形。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续符合拥有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或认证的条件及要求, 将积极并及时办理续期手续,相关资质、许可或认证的续期不存在实质障碍。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符合相关资质、许可续期的相关条件, 预期到期后续期不存在法律障碍。 (3)发行人不存在超越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所属行业、主营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根据《营业执照》、 相关资质以及许可证书,发行人不存在超越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取得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 税务、公积金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海关)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 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 所在地政府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站,除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所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 2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内未受到过其他行政处罚,且该处罚事项与是否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无关。 根据《香港 EPK 法律意见书》《BIG LIFT 法律报告》《EP-Europe 法律意见 书》,报告期内,香港 EPK、BIG LIFT、EP-Europe、EP-UK、EP GmbH、EP AUSTRALIA、EP EQUIPAMENTOS 没有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主营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行人及其境内子 公司已取得的合规证明及《香港 EPK 法律意见书》《BIG LIFT 法律报告》《EP- Europe 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等资料,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不存在超越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 六、发行人主要技术 (一)公司核心技术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 司目前拥有一种电动搬运车、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池、站驾式 工业车辆操控系统等 13 项主要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均由公司自主研发取得, 所有权属于公司。目前,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 所处 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 号 阶段 一种电动搬运车,包括车架、固定在车架上的货叉架以及固定与车架 底部的承载机构,承载机构包括用于实现车架起升的连杆机构,还包 括固定在车架底部的安装座,货叉架的一侧固定在安装座上;安装座 上安装有油缸,油缸的柱塞杆与连杆机构连接,连杆机构连接在安装 座上。通过油缸的柱塞杆直接作用于连杆机构,然后使得连杆机构实 现车架起升,而不同于传统搬运车中起升过程是油缸的柱塞杆直接作 一种电动 大批量 1 用于车架,通过车架来拉动连杆机构实现车架的起升,传统的起升方 搬运车 生产 式由于是将整个车架作为受力体,因而会对车架的强度要求、零件制 造成本以及焊接精度等要求均较高。 相关专利:201620448460.5 (一种电动搬运车)、 201610323517.3 ( 一 种 电 动 搬 运 车 ) 、 201610321914.7 ( 底 盘 式 承 载 机 构 ) 、 D739112 ( Powered Pallet Truck ) 、 8540213 ( Powered Pallet Truck)、8833736(Powered Pallet Truck) 为搬运车提供一种可快速插拔安装的电池,当车辆正在使用的电池电 量耗尽时,可快速更换电池,确保车辆不需停机充电; 插拔组件 电池插拔组件,包括固定在电池本体下端的母头座和固定在电池底座 及具有插 上的公头座,母头座上固定有接插母头,公头座上固定有接插公头和 大批量 2 拔组件的 电池卡板。电池卡板具有良好的弹性,能紧密贴合母头座,使得电池 生产 插拔式电 再插入电池底座不会晃动; 池 电池接插母头上设有供接插公头插入的插孔,插孔的孔壁上设有沿插 孔轴向开设的开口,接插母头上设有用于抱紧插孔的弹性卡箍。弹性 卡箍能抱紧接插母头的开口,使其能与接插公头紧密贴合,防止出现 2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所处 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 号 阶段 电流不稳定,打火现象。 相关专利:201610896611.8(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 池 )、9966712(Battery Plug-In Device For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工业车辆传统的站驾式的操控方式不能给操作人员有效的着力支撑位 置,在车辆行驶时操作人员会明显感觉不稳,缺乏驾驶体验感; 本技术涉及一种站驾式工业车辆操控系统,其包括操控手柄,操控手 柄包括转向手柄和加速手柄,加速手柄上安装有用于控制车速的加速 器,还包括电位计、控制器、转向电机,控制器根据电位计的转动角 站驾式工 度控制转向电机转动;转向电机上设有用于检测转向电机转数且将信 大批量 3 业车辆操 号反馈回控制器的编码器; 生产 控系统 本技术通过将操控手柄设计成独立操作的加速手柄和转向手柄,并且 分别对加速手柄和转向手柄进行设计、改进,有效提高车辆变速、转 向的精确性和稳定性。 相关专利:201110417715.3(电动拣选车)、201620301922.0(站驾 式 工 业 车 辆 操 控 系 统 ) 、 9440830 ( Personnel Lift Vehicle ) 、 10214402(Personal Lift Vehicle)、005299823-0008(Forklifts) 一体式液压系统,包括底板,底板上固定有油箱和通过双向油管与油 箱连接的油缸,油箱内设有齿轮泵,油箱上安装有与齿轮泵连接的电 机,油箱上设有用于控制双向油管通断的单向阀和用于作用于单向阀 使单向阀打开的手动阀; 一体式液 通过将油箱、油缸均固定在底板上,形成一个一体式阀体,再将电 大批量 4 压系统 机、齿轮泵集成在该一体式阀体上,从而使得该系统的执行机构与动 生产 力单元之间集成为一个整体,极大地缩小了整套系统的体积,使整个 系统结构更加紧凑。 相关专利:201620317661.1(一体式液压系统)、 003464809-0001 (Hoists and conveyors) 主要是电池管理,可以监控电池的安全状态,从而控制电池的充放电 功能,并且可以通过更改电池的参数来匹配不同拼装模组的电池包, 实现一次开发就能生产应用到多种电压和容量规格不同的电池里面。 锂电池 同时 SOC 计算及各项安全功能保护均按照工业车辆实际工况设计, 批量 5 BMS 管理 设置有自调节 SOC 算法及容量衰减修正等各项先进技术。为工业车 生产 技术 辆提供专业的 BMS 软件支持。 相关专利:201910963345.X(一种动力锂电池组热管理装置及其热管 理方法) 分布式机器人调度系统框架主要包括机器人自主状态检测与数据共享 单元、分布式任务分配单元、交通自主协调单元、数据库集群与同步 单元、外部统一访问虚拟接口。自主移动机器人负责各自数据的采 集,并通过无线通讯模块与其他机器人进行数据和信息的交互,从而 实现自主的决策与控制。该系统能够实现多个自主移动机器人个体之 分布式机 间的分散管理和调度、自主决策和控制等,提高机器人的自主性和协 小批量 6 器人调度 作能力,降低生产车间的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具有较好的应用 生产 系统 前景。 相关专利:202011589000.1(一种基于分布式多机器人充电站分配问 题的求解方法)、202010509711.7(一种分布式自主移动机器人调度 系统)、202010508800.X(一种分布式自主机器人交通协调机制的设 计方法)、202010508807.1(一种分布式自主机器人环境地图构建方 法) 22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所处 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 号 阶段 锂电池叉车,包括车体,车体下部安装有驱动机构、转向机构、电控 机构和液压机构,驱动机构安装在车体前部,转向机构包括转向桥和 转向轮,转向桥安装在车体后侧中部,转动轮安装在转向桥上,电控 机构包括锂电池箱和控制器,车体中部一侧设有安装腔,安装腔侧边 锂电池 大批量 7 开口,锂电池箱从侧边开口处装入安装腔内,液压机构中的油箱、电 叉车 生产 磁阀、齿轮泵和泵电机集中安装在车体中部另一侧,与锂电池箱并排 设置。本设计在整车布局上结构紧凑合理,有利于减小整车体积。 相 关 专 利 : 201820564960.4 ( 锂 电 池 叉 车 ) 、 005299823-0007 (Forklifts)、201810356112.9(锂电池叉车) 一种宽视野前移式叉车,包括相连的门架与车架,车架底部为电气系 统,车架上设有座椅装置,车架座椅的右手柄集成所有的操作按钮开 关,车架顶部设有透明钢化玻璃,车架底部的动力电池采用锂电池; 一种宽视 门架采用为中缸偏置的宽视野门架。本设计的优点为:结构设计合 大批量 8 野前移式 理,开阔操作视野,操作安全方便。 生产 叉车 相 关 专 利 : 202020030925.1 ( 一 种 宽 视 野 前 移 式 叉 车 ) 、 201420645721.3(前移式叉车机罩板开合机构)、 201420643917.9 (前移式叉车蓄电池拉取装置) 堆高车的门架总成,包括外门架和内门架,内门架滑动连接在外门架 上,外门架包括一对竖直设置的第一条形钢,第一条形钢为槽形钢, 其上下端开口,且槽形钢的凹槽的开口方向朝向内侧;内门架包括一 对竖直设置的第二条形钢,每个第二条形钢的外侧均设有至少两个第 堆高车及 二滚轮,同一条形钢上的所有第二滚轮位于同一列;第二滚轮的直径 大批量 9 其门架 与第一条形钢上的凹槽宽度相适应,内门架上的第二滚轮滑动设置在 生产 总成 第一条形钢的凹槽中。本设计能尽可能简化门架总成及堆高车的结 构,降低堆高车的制造成本。 相 关 专 利 : 201920326422.6 ( 堆 高 车 及 其 门 架 总 成 ) 、 202022176387.X(具备高强度叉腿的堆高车车架以及堆高车)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中现有的搬运车存在的功能单一、结构不紧凑等 问题,提供了一种电动托盘式搬运车。该搬运车整车布置紧凑,偏置 驱动后,充分利用空间使得另外一侧有充足空间适用于操作者站立操 电动托盘 作或座驾式操作,解决了操作形式单一的问题。操纵系统直接固定于 小批量 10 式搬运车 驱动电机上,在满足功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减少零部件,降低成本, 生产 减少装配功能光绪,解决了成品偏高的问题。该车满足多种不同工 况,改变了传统搬运车的操作方式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工况的情形。 相关专利:201510683417.7(电动托盘式搬运车) 为搬运车提供不同的电池数量、插拔方式,优化搬运车的续航力的电 池;以及增强电池的连接固定强度和稳定性; 该结构电池可快速安装固定于不同电池插拔方式的车辆内。把手设有 一种电池 一锁止件,当把手连接于电池主体的顶部时,锁止件纵向对接锁定; 大批量 11 结构以及 当把手连接于电池主体的侧部时,锁止件横向对接锁定。 生产 搬运车 相 关 专 利 :202122062216.9( 一 种 电 池 结 构 以 及 搬 运 车 )、 202110715233.X( 一 种 电 池 结 构 以 及 装 有 该 电 池 的 搬 运 车 )、 008761357-0001(Pallet trucks) 、008761357-0002(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提供一种高稳定性的堆高车,该高稳定性的堆高车包括车后架以及安 一种稳定 装在车后架前侧的左叉腿和右叉腿,所述左叉腿和右叉腿的前侧分别 大批量 12 性的堆 设有左前轮架和右前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后架底部左右两侧分 生产 高车 别安装有万向轮和驱动轮,所述左前轮架和右前轮架的纵轴线分别位 2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所处 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 号 阶段 于左叉腿和右叉腿的纵轴线的外侧,所述的左前轮架和右前轮架的底 部分别安装有左承载轮和右承载轮。 相关专利:202022176387.X(具备高强度叉腿的堆高车车架以及堆高 车)、202022169113.8(一种高稳定性的堆高车)、202022176572.9 (一种优化车架立板结构的堆高车车架以及堆高车) 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机器人,包括车体、门架机构以及货叉前移 机构,门架机构的顶部还设有导航激光及控制器单元,门架机构上设 有两组拉线编码器,分别用于检测货叉架的前移距离和起升距离;门 架机构上还设有双激光机构,车体通过导航激光及控制器单元自动运 一种自动 行至目的地,且通过双激光机构识别料框位置并让货叉架准确叉取料 堆垛的仓 框,转移到目标位置。本发明在车上安装多个不同作用的激光雷达, 小批量 13 储叉车机 在保证基本叉车智能机器人的自动导航和避障功能之外,还要利用激 生产 器人 光雷达进行多层料架的识别及自动叉取堆垛的功能,从而使叉车能够 在无人的情况下完成在仓库中的基本操作,同时也需要保障安全性。 相关专利:202210520180.0(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机器人); 202210519267.6(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机器人系统的控制方法及 系统) (二)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研发费用 10,122.09 17,146.33 14,466.98 12,618.56 营业收入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2% 2.90% 2.89% 3.00% 2、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进展 研发目标 开发出具有示教部署功能的自动搬运车,拟实现的 主要技术指标: (1)载荷:2,000kg; (2)转弯半径:1,785mm; 具有示教部署功能 1 样机测试 (3)起升速度(满载/空载):50/54mm/s; 的自动搬运车研发 (4)行驶速度(满载/空载):7.2/9km/h; (5)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8/16%; (6)自动定位导航及避障功能; (7)示教部署功能 适用于室内外多场 测试已完 开发出能够在室内外全工况全天候使用的机器人, 2 景的 3D 激光导航 成,报告 拟实现的主要技术指标: 2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进展 研发目标 AGV 智能搬运机器 整理中 (1)载荷:2,000kg; 人研发 (2)转弯半径:1,792mm; (3)跨沟能力:30mm; (4)行驶速度(满载/空载):1.5/2m/s; (5)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6/10%; (6)适合室内外全工况全天候的定位导航及安全 避障功能; (7)感知物料信息、托盘位姿、库位空满、行人 运动 开发出一款高通过性驱动系统的节能降噪电动叉 车,拟实现的主要技术指标: (1)载荷:2,250kg; 具有高通过性驱动 (2)自重:4,200kg; 3 系统的节能降噪电 样机测试 (3)转弯半径:1,990mm; 动叉车研发 (4)行走速度(满载/空载):17/17km/h; (5)起升速度(满载/空载):0.61/0.64m/s; (6)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30/17% 开发一款适用于多种工作场景,多种环境使用,且 实现多用电池更换方式,多种容量组合方式,方便 充电补电、换电等方式的多功能化叉车,拟实现的 主要技术指标: (1)载荷:3,000kg; 模块化组合式锂电 安排二次 (2)整车长度 3.734mm; 4 池组在电动叉车上 打样 (3)转弯半径:2,428mm; 的应用研究 (4)续航时间:1.0-5.0h; (5)整车重量:4,580kg; (6)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15%/15%; (7)最大运行速度(满载/空载):11/12km/h; (8)最大起升速度(满载/空载):290/360mm/s 开发具有多任务切换系统的搬运线路自学习优化堆 高车,拟实现的主要技术指标: (1)载荷:1,000kg; 具有多任务切换系 图纸已完 (2)空载起升速度:0.14m/s; 5 统的轨迹示教学习 成,等待 (3)满载起升速度:0.1m/s; 堆高车研发 安排打样 (4)空载行驶速度:5.4km/h; (5)满载行驶速度:3.6Km/h; (6)堆高精度:±5mm; (7)定位精度:±20mm 开发一款重载潜伏式顶升 AGV 智能物流搬运车, 拟实现的主要技术指标: (1)载荷:1,000kg; 重载潜伏式顶升 确定最佳 (2)空载起升速度:0.14m/s; 6 AGV 智能物流搬运 设计方案 (3)满载起升速度:0.1m/s; 车研发 (4)空载行驶速度:7.5km/h; (5)满载行驶速度:7.2km/h; (6)定位精度:±10mm 2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合作研发项目 公司与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在移动搬运机器人及相关系统领域开 展研发合作,为公司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与上述单位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合作协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作单位 主要内容 研究成果的分配方案 手机控制的 涉及手机控制软硬件和空中 本项目分别针对基础版(B 版)、 视觉导航产 检测相机及和该相机相关的 遥控版一代(S1 版)、遥控版二代 品和空中检 深圳市有光 调度系统软硬件专利成果属 ( S2 版 ) 的 智 能 小 金 刚 产 品 50 1 测相机及和 图像科技有 于双方共有,各方使用该智 米,开发手机控制的视觉导航产品 该相机相关 限公司 力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归该使 和空中检测相机及和该相机相关的 的调度系统 用方所有;专利注册由双方 调度系统 开发 共同署名申请 (三)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和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创新,设立了研发中心,下设研究 院和摩弗数智,从发展战略上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通过科研进步和技术创新 机制,促进整个公司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商业化。目前公司研发机构设置如下 图所示: 研发中心 研究院 摩弗数智 电 液 部 工 锂 整 工 技 自 产 R S 气 压 套 艺 电 机 业 术 动 品 项 研 研 研 研 研 研 研 研 设 管 车 开 目 究 究 究 究 究 究 究 究 计 理 辆 发 部 院 院 所 所 所 所 所 所 所 所 部 部 研究院负责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下设部门 主要职责 电气研究所 负责控制系统应用、线束设计、系统调试优化 液压研究所 负责液压系统应用、管路设计、系统调试优化 2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下设部门 主要职责 部套研究所 负责部套件设计 工艺研究所 负责产品机械设计工艺和制造工艺评定 负责锂电池的 PACK 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及 PACK 相关新技术新 锂电研究所 工艺的应用 整机研究所 负责整机设计 工业设计所 负责产品工业造型、人机一体化设计工作 技术管理所 负责 PLM 系统管理、科技项目及专利申报、技术资料制作、信息化管理 摩弗数智负责移动搬运机器人的研发,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下设部门 主要职责 R 研究院 负责 X-Mover 机器人开发 S 研究院 负责 X-Mover 系统开发 自动车辆部 负责 X-Mover 机器人售前和售后 产品开发部 负责 X-Mover 机器人底盘开发 项目部 负责 X-Mover 项目实施 2、研发制度安排 为提升技术创新机制的灵活性,同时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公司建 立了《设计和开发管理程序》《项目管理规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等技术研 发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进度管理、项目评审、考核评估、研发激励等多方 面完善了公司研发体系,对公司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工艺和技术改进、技术 引进和消化吸收等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技术创新,提高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 3、人才团队建设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培养了一支涵盖机动工业车辆设计、技术和工艺研 发、锂电池相关系统和技术、移动搬运机器人等方面的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的工 程师团队,研发团队长期的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实践为公司积累了 丰富的生产经验与技术储备。 在人才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1)根据业务与 技术发展需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强化科研人才队伍 的建设;(2)积极开展员工的培训与再教育工作,提高在岗员工专业技术水平, 2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并积极与同行业人员开展交流与合作;(3)通过提高绩效激励等措施留住核心 研发和技术人员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七、环保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一)环境保护方面 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从公司生产的工艺流程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来看,公司 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 准。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音,公司采取了 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水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管理制度》 等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的要求。 1、污染治理情况 公司生活及生产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废水、废气、噪音、一般工业废物、 危险废物等少量污染。公司重视对环境保护的投入,通过改造环保设施以及配 备专门环保人员以保证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且均在标准范围内排放。 (1)废水 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所产生的 废水主要有喷涂线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及职工生活废水。 喷涂线废水处理:公司自建循环池,在水池中添加漆雾凝聚剂,使分散的 漆雾成片上浮,定期捞取表面的漆膜,漆膜存储在封闭的桶内,委托有资质的 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处置,确保水帘系统喷淋水循环利用不排放。 水膜除尘废水处理:公司水膜除尘废水自带沉淀池,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 可循环使用,沉淀池内的水定期补充,不排放。 职工生活废水处理: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态湿地处理作为绿化 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通过生态湿地处理作为绿化用水。 2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废气 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在生产过程中产 生废气的主要来源为电焊所产生的焊接烟气、喷涂生产活动中的有机粉尘气体 和抛丸处理产生的粉尘。 焊接废气处理:安装烟气净化装置,经净化后排放。 油漆废气处理:公司油漆废气采用水帘式加干式过滤器加活性碳吸附。喷 漆废气经水喷淋后采用两级干式过滤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箱,最后通过 15 米高的 排气筒高空排放。 抛丸粉尘处理:抛丸过程的粉尘在抛丸机内完成。抛丸机自带有多级筒式 过滤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处理,各部门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投入到指定的垃圾容器 内,由综合部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协议书,每日清运。 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各部门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在公司指定区域。可 回收部分由综合部出售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由综合部与有资质 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协议书委托处理。 危险废物处理,各部门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收集,并按《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要求进行标识与贮存;由环保科严格 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 处理协议书并保留危险废物台账及转移记录。 (4)噪声 公司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噪声主要来自抛丸、剪板机、冲床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公司通过选取低 噪声设备、优化车间布局、加设隔音门窗等必要措施,减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 2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影响,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 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车间内的工人进行自身安全防护知识的上岗培训, 如高噪声、高振动设备生产车间的工人应佩戴耳塞进行劳动防护。噪声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对厂界 周围产生的噪声并未超出标准,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5)环境检测 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公司废水、废气、废渣及 噪声的排放持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2、环境保护达标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 设施、规范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20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 202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 2024 年 9 月,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核查环境报告书》,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环 保整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 时”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 置情况,环保处罚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等。经核查,公司现有工程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要求,已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依法完成排污许可证 申领和排污登记;生产过程中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良好,环保设施稳定运转 率达到 95%以上,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基本得到了有效治理,污 染物基本做到达标排放。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 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规范购 买、运输、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在本次核查期间内,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 律法规及标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其境内 2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BIG LIFT 法律报告》《香港 EPK 法律意见书》《EP-Europe 法律意见 书》,报告期内,BIG LIFT、香港 EPK、EP-Europe、EP UK、EP GmbH、EP AUSTRALIA、EP EQUIPAMENTOS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安全生产方面 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秉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全管理”的企 业安全理念与文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成立安全管理 机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公司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 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总结,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出具的 证明,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无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BIG LIFT 法律报告》《香港 EPK 法律意见书》《EP-Europe 法律意见 书》,报告期内,BIG LIFT、香港 EPK、EP-Europe、EP UK、EP GmbH、EP AUSTRALIA、EP EQUIPAMENTOS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 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1、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 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包括抛丸、打磨、焊接、喷塑、喷漆等,污染物 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 发行人及具有生产职能的境内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名称及 排放量如下,其中废气及废水以报告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最高值确认排放浓度, 危险废物以年度排放总量进行统计: 23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废水和废气 ①中力股份 污染物 排放 是否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标准值 种类 浓度 达标 pH 浓度(无量纲) 7.7 6-9 是 CODCr 浓度(mg/L) 283 500 是 SS 浓度(mg/L) 35 400 是 氨氮 浓度(mg/L) 18.2 35 是 废水 前处理废水 石油类 浓度(mg/L) 8.97 20 是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浓度(mg/L) 0.09 20 是 总磷 浓度(mg/L) 1.51 8 是 BOD5 浓度(mg/L) 87.6 300 是 抛丸 颗粒物 浓度(mg/m3) 13.1 30 是 打磨 颗粒物 浓度(mg/m3) 16.3 30 是 3 颗粒物 浓度(mg/m ) 6.5 30 是 3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 ) 22.5 60 是 喷漆 苯系物 浓度(mg/m3) 6.49 20 是 臭气浓度 浓度(无量纲) 269 1,000 是 喷塑 颗粒物 浓度(mg/m3) 6.3 30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26.3 30 是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12.2 60 是 喷塑固化 SO2 浓度(mg/m3) <16 200 是 NOX 浓度(mg/m3) 77 300 是 废气 苯系物 浓度(mg/m3) 4.65 30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9.2 20 是 3 SO2 浓度(mg/m ) 7 50 是 锅炉燃烧 3 NOX 浓度(mg/m ) 28 30 是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 <1 级 ≤1 级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0.333 1 是 苯系物 浓度(mg/m3) <0.0005 2 是 氨 浓度(mg/m3) 0.61 1.5 是 无组织排放 硫化氢 浓度(mg/m3) <0.001 0.06 是 臭气浓度 浓度(无量纲) <10 20 是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1.79 4 是 23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污染物 排放 是否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标准值 种类 浓度 达标 氨 浓度(mg/m3) 10.4 / 是 3 污水处理站 硫化氢 浓度(mg/m ) 0.13 / 是 臭气浓度 浓度(无量纲) 1,737 2,000 是 焊接 颗粒物 浓度(mg/m3) 8.0 120 是 ②江苏中力 污染物 是否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排放浓度 标准值 种类 达标 打磨 颗粒物 浓度(mg/m3) 3.1 20 是 3 挥发性有机物 浓度(mg/m ) 3.348 60 是 甲苯 浓度(mg/m3) 2.16 20 是 喷漆 二甲苯(对、间二 浓度(mg/m3) 2.85 12 是 甲苯、邻二甲苯) 颗粒物 浓度(mg/m3) 3.9 20 是 废气 颗粒物 浓度(mg/m3) 0.359 1 是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0.49 4 是 无组织排放 甲苯 浓度(mg/m3) 0.0205 0.6 是 二甲苯 浓度(mg/m3) 0.025 0.2 是 危废仓库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2.42 120 是 抛丸 颗粒物 浓度(mg/m3) 4.5 20 是 ③富阳中力 污染物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排放浓度 标准值 是否达标 种类 抛丸 颗粒物 浓度(mg/m3) 6.4 30 是 喷塑 颗粒物 浓度(mg/m3) 11.6 30 是 焊接 颗粒物 浓度(mg/m3) <20 120 是 烘干固化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9.59 60 是 废气 颗粒物 浓度(mg/m3) 14.7 30 是 天然气 SO2 浓度(mg/m3) 12 200 是 燃烧 NOX 浓度(mg/m3) 21 300 是 3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 ) 1.72 4 是 排放 颗粒物 浓度(mg/m3) 0.385 1 是 23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④湖北中力 污染物 是否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排放浓度 标准值 种类 达标 pH 浓度(无量纲) 7.2 6-9 是 CODCr 浓度(mg/L) 286 500 是 SS 浓度(mg/L) 19 400 是 五日生化需氧量 浓度(mg/L) 224 300 是 废水 生产 氨氮 浓度(mg/L) 24.7 45 是 总磷 浓度(mg/L) 0.04 8 是 石油类 浓度(mg/L) 0.06L* 20 是 动植物油类 浓度(mg/L) 33.9 100 是 抛丸 颗粒物 浓度(mg/m3) <20 120 是 打腻子 颗粒物 浓度(mg/m3) <20 120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20 30 是 喷塑固化 二氧化硫 浓度(mg/m3) <3 200 是 氮氧化物 浓度(mg/m3) 19 300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20 30 是 喷漆 3 废气 二甲苯 浓度(mg/m ) 5.23 70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20 20 是 热水锅炉燃 二氧化硫 浓度(mg/m3) <3 50 是 烧废气 氮氧化物 浓度(mg/m3) 6 150 是 颗粒物 浓度(mg/m3) 0.405 1 是 无组织 二甲苯 浓度(mg/m3) <1.5×10-3 1.2 是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1.13 4 是 (2)噪声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具有生产职能的境内子公司定期委托浙江清盛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江苏聚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州 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金麟技术检测鉴定集团有限公司等第三方监测 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对噪声排放进行监测,每次监测均满足规定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具有生产职能的境内子公司主要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及 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废料及粉尘等,危险废物主要包含 23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漆渣、废包装桶等。前述一般固体废物出售给资源回收公司或委托环卫部门清 运,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合理处置。 2、发行人主要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环保设施实际运 行情况如下: (1)中力股份 处理 主要污染物 产污环节 处置设施、措施 运行情况 能力 配套滤芯除尘设施及初级沉降+ 颗粒物 抛丸 过滤除尘 颗粒物 打磨 湿式除尘+滤芯过滤设施除尘 颗粒物 焊接 滤芯过滤除尘设施 配套滤芯除尘设施除尘、自带脉 颗粒物 喷塑 冲滤芯式回收装置 非甲烷总烃、 喷 塑 固 化 水喷淋+活性炭、气旋混动喷淋 SO2、NOX、 颗 (天然气燃 设有运行台 塔+除雾+活性炭 粒物 烧) 账,定期检 废气 达标 干式高效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 修,保证达标 颗粒物、二甲 喷漆 附及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 运行 苯等 VOC 附处理有机废气 臭 气 浓 度 、 污水处理站 生物除臭+水喷淋+除雾+活性炭 氨、硫化氢 SO2 、NOX、颗 粒物、烟气黑 锅炉燃烧 / 度 VOCs、臭气浓 纸盒过滤+水旋+二级活性炭处理 人工补漆 度 装置 打磨废气处 循环使用,经沉淀物化处理清理 设有运行台 CODCr、SS 理设施、喷 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账,定期检 废水 漆废水 达标 修,保证达标 纳管排放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 CODCr、SS 前处理废水 运行 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 生产设备 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 定期检修,保 噪声 设备噪声 达标 噪声 护、设置混凝土减振措施 证达标运行 一般固体废物 机加工等 外售资源回收公司 固废 委托安吉纳海环境有限公司、浙江悦胜环境科技有限公 喷漆、包装 危险废物 司、东阳纳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前述公司均已取得 材料等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处置资质 23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江苏中力 产污 主要污染物 处置设施、措施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环节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 颗粒物 焊接 设有运行台 集、净化后排气筒排放 账,定期检 废气 颗粒物 下料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达标 修,保证达 颗粒物 打磨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标运行 废水 冷却水 火焰切割 不外排,蒸发后适量添加 / 剪板机、切 定期检修, 噪声 设备噪声 割机等设备 使用低噪声设备 达标 保证达标 噪声 运行 一般固体废物 下料等 堆放点做好防雨防渗,收集后外售 委托泰州市涂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泰州市四通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靖江中环信环保有限 固废 喷漆、包装 公司、泰州市绿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 危险废物 材料等 有限公司、江苏恒源活性炭有限公司、泰州全佳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处置,前述公司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处 置资质 (3)富阳中力 主要污染物 产污环节 处置设施、措施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喷塑粉尘经“旋风布袋+脉冲布袋” 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尾 颗粒物 喷塑 气在喷塑设备内部排出,该粉尘回收 设施为喷塑设备自带 设有运行 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设施、移动 台账,定 抛丸、 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 废气 颗粒物 达标 期检修, 焊接 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处 保证达标 理后排气筒排放 运行 颗粒物、 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收集 SO2、 天然气燃 至 1 套“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 NOX、 烟 烧、固化 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气黑度 切割机、 定期检 噪声 设备噪声 焊机等设 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 达标 修,保证 备噪声 达标运行 一般固体 机加工等 外售资源回收公司 废物 固废 废弃处理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前述公司已取得《危险废 危险废物 设施、机 物经营许可证》等处置资质 加工等 2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湖北中力 主要污染物 产污环节 处理设施、措施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下料废气 经滤筒除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机加工废 经机械过滤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气 颗粒物 抛丸粉尘 经袋式除尘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打腻子废 经袋式除尘后由 16m 高排气筒排放 气 设有运行 经滤筒+大旋风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 喷塑粉尘 台账,定 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 达标 期检修, 喷粉烘干、固化经水喷淋+干式过滤+ 保证达标 VOCs 固化废气 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 15m 高排气筒 运行 排放 VOCs 喷漆及烘 喷漆在补漆房内进行,废气经干式过 二甲苯 干废气 滤+催化氧化后由 20m 高排气筒排放 热水锅炉 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喷粉固 颗粒物、二 燃烧废气 化废气共用 1 根排气筒排放;热水锅 氧化硫、氮 燃烧机燃 炉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15m 氧化物 烧废气 高排气筒排放 pH 值、化学 需氧量、五 设有运行 日生化需氧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混凝沉 台账,定 量 、 石 油 废水 生产废水 淀+气浮+厌氧+水解酸化+生化好 达标 期检修, 类、动植物 氧),处理能力 300m3/d 保证达标 油类、悬浮 运行 物、总磷、 动植物油等 定 期 检 生产设备 优化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 噪声 设备噪声 达标 修,保证 噪声 声、减振措施 达标运行 一般工业固 打磨、机 外售资源回收公司 废 加工等 固废 废 水 处 委托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前述公司已取得《危险 危险废物 理、机加 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处置资质 工等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报告期内环 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固定资产投入 273.13 562.43 285.46 347.74 费用类投入 72.20 142.88 125.41 74.03 23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环保投入总额 345.33 705.31 410.87 421.77 注:上表中费用类投入统计口径为直接对外支出的环保处理费用以及检测、环评等其 他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包括固定资产投入、费用类投入,其中,费用 类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环保设施运行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固 定资产投入和费用类投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 的污染相匹配。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经营总体情况 为扩展全球市场,搭建全球销售网络,公司在中国香港、美国、欧洲等地 分别设立了子公司,主要从事所在地区的产品推广与销售、售后服务等业务, 提供本土化服务以优化客户体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香港 EPK、BIG LIFT、EP-Europe、 EP UK、EP GmbH、EP AUSTRALIA、EP EQUIPAMENTOS、EP MALAYSIA、 EP Korea 九家全资境外经营主体,各主体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二)境外资产及经营情况 公司拥有的境外资产的具体内容、资产规模、所在地、经营管理和盈利情 况如下: 1、香港 EPK 香港 EPK 注册地址位于中国香港,主营业务为机动工业车辆境外销售与服 务,报告期内,香港 EPK 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1,808.18 1,583.64 951.33 1,115.94 其中:应收账款 135.27 150.43 506.86 617.52 存货 - - - - 23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 6,670.16 6,573.93 6,248.91 6,092.87 总资产 8,478.34 8,157.57 7,200.24 7,208.82 营业收入 899.24 1,658.84 3,074.97 3,837.82 净利润 142.38 -90.19 -450.87 -905.9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BIG LIFT BIG LIFT 注册地址位于美国特拉华州,主营业务为机动工业车辆北美市场 销售与服务,报告期内,BIG LIFT 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40,152.22 37,370.01 33,432.38 36,498.63 其中:应收账款 14,355.05 15,680.99 15,926.14 16,891.19 存货 20,328.40 14,467.86 15,844.38 19,418.78 非流动资产 17,809.40 11,125.68 5,496.36 3,285.10 总资产 57,961.62 48,495.69 38,928.73 39,783.73 营业收入 42,684.73 95,914.21 100,589.34 82,178.79 净利润 1,765.20 7,059.29 4,626.82 3,784.8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 BDO USA, LLP 审计。 3、EP-Europe EP-Europe 注册地址位于比利时,主营业务为机动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 服务,报告期内,EP-Europe 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18,296.06 13,900.62 11,674.85 8,822.94 其中:应收账款 4,416.98 3,832.61 3,048.92 1,409.85 存货 11,358.83 8,947.00 7,642.11 7,054.22 非流动资产 2,478.38 1,388.32 919.58 242.62 总资产 20,774.45 15,288.94 12,594.43 9,065.56 营业收入 14,113.20 26,313.84 25,426.66 14,740.67 净利润 -663.03 381.88 656.68 509.4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 BDO Bedrijfsrevisoren BV 审计。 2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EP UK EP UK 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3 日,注册地址位于英国,主营业务为机动工业 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报告期内,EP UK 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10.71 12.60 6.24 19.90 其中:应收账款 3.76 6.96 3.48 6.38 存货 1.30 2.54 - 2.04 非流动资产 2.30 - - - 总资产 13.01 12.60 6.24 19.90 营业收入 17.55 40.64 37.45 19.86 净利润 -2.23 3.65 1.75 0.7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5、EP GmbH EP GmbH 成立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注册地址位于德国,主营业务为机动 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报告期内,EP GmbH 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671.64 342.95 471.18 - 其中:应收账款 195.78 176.23 73.49 - 存货 432.44 136.11 336.02 - 非流动资产 161.87 17.45 16.84 - 总资产 833.51 360.40 488.02 - 营业收入 247.92 1,130.84 142.60 - 净利润 -115.31 -2.59 -26.84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6、EP AUSTRALIA EP AUSTRALIA 成立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注册地址位于澳大利亚,主营 业务为机动工业车辆澳洲市场销售与服务,报告期内,EP AUSTRALIA 资产及 经营情况如下: 23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2,209.59 245.24 - - 其中:应收账款 518.50 12.13 - - 存货 1,570.79 79.12 - - 非流动资产 384.75 380.97 - - 总资产 2,594.34 626.22 - - 营业收入 820.55 100.59 - - 净利润 -77.29 -33.72 -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7、EP EQUIPAMENTOS LTDA EP EQUIPAMENTOS LTDA 成立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注册地址位于巴西, 主 营 业 务 为 机 动 工 业 车 辆 巴 西 市 场 销 售 与 服 务 , 报 告 期 内 ,EP EQUIPAMENTOS LTDA 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资产 66.22 - - - 其中:应收账款 0.00 - - - 存货 35.70 - - - 非流动资产 12.91 - - - 总资产 79.13 - - - 营业收入 136.73 - - - 净利润 13.70 - -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8、EP MALAYSIA EP MALAYSIA 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注册地址位于马来西亚,主营业 务为机动工业车辆马来西亚市场销售与服务。 9、EP Korea EP Korea 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注册地址位于韩国,主营业务为机动 工业车辆韩国市场销售与服务。 24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60 号)。投资者如需详 细了解本公司的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认真阅读财务会计报表和 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7,425,142.46 1,355,199,338.80 880,228,525.09 754,569,52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892,440.54 应收票据 225,647,531.52 246,297,605.70 133,107,493.78 148,448,530.53 应收账款 1,482,321,054.08 1,102,406,617.34 766,623,752.81 803,800,880.86 应收款项融资 71,375,659.83 10,740,633.47 138,600.00 4,934,960.87 预付款项 40,962,245.65 29,410,279.54 32,751,412.66 21,654,675.65 其他应收款 39,744,758.71 38,454,755.13 25,251,647.80 41,832,436.79 存货 1,110,872,160.86 955,953,774.63 941,543,045.45 974,360,999.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9,462,324.40 6,232,816.18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7,821,802.18 122,818,701.13 49,093,309.04 13,230,378.11 流动资产合计 4,156,170,355.29 3,861,281,705.74 2,838,200,111.03 2,770,957,640.1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51,521,617.14 27,081,056.14 长期股权投资 83,314,818.16 87,561,350.92 43,095,747.07 29,817,907.04 固定资产 1,359,731,537.02 1,056,560,723.43 455,426,516.88 299,284,261.91 在建工程 108,029,903.17 161,298,414.60 173,191,160.71 14,119,679.02 使用权资产 120,474,200.69 63,336,905.01 67,320,006.39 39,641,838.60 无形资产 287,659,289.63 255,234,609.30 241,068,304.33 72,550,789.51 商誉 17,368,139.88 9,132,093.41 8,979,820.94 8,220,521.55 长期待摊费用 15,115,666.34 12,853,110.92 5,160,724.42 3,902,496.11 24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5,168,882.82 86,386,601.24 57,709,166.74 48,215,169.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801,106.60 32,487,689.27 30,867,729.57 9,242,822.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20,663,544.31 1,764,851,498.10 1,134,340,794.19 552,076,541.88 资产总计 6,276,833,899.60 5,626,133,203.84 3,972,540,905.22 3,323,034,182.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6,206,252.11 254,791,636.79 79,239,797.52 207,343,429.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4,776,571.22 - 应付票据 830,336,534.95 806,668,047.86 425,120,000.00 461,716,002.00 应付账款 981,101,758.91 856,472,334.77 681,835,062.68 732,314,797.44 合同负债 91,777,345.37 76,157,368.21 68,179,678.16 59,484,122.29 应付职工薪酬 80,747,246.84 131,560,833.15 105,313,419.89 91,259,754.93 应交税费 66,520,254.92 55,496,764.57 73,535,322.28 94,715,712.38 其他应付款 23,999,287.94 23,815,678.09 29,780,396.31 8,572,441.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4,145,847.47 6,844,608.30 4,438,971.65 1,987,277.43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8,900,113.46 190,562,387.50 136,450,906.26 142,779,759.66 流动负债合计 2,533,734,641.97 2,402,369,659.24 1,608,670,125.97 1,800,173,297.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2,539,667.66 164,539,667.66 135,786,705.00 31,738,158.00 租赁负债 90,962,678.23 51,609,151.46 54,297,133.97 29,914,460.70 预计负债 43,109,918.21 41,121,393.23 34,614,380.55 29,137,728.87 递延收益 75,041,412.10 76,132,396.57 84,317,650.00 6,624,08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02,931.44 1,138,042.1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2,756,607.64 334,540,651.05 309,015,869.52 97,414,427.57 负债合计 2,956,491,249.61 2,736,910,310.29 1,917,685,995.49 1,897,587,72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 股本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资本公积 520,143,253.82 520,143,253.82 513,552,820.52 502,515,749.56 其他综合收益 22,425,630.08 18,495,602.81 9,745,384.56 -12,917,484.79 盈余公积 174,508,086.32 174,508,086.32 112,742,978.09 67,987,144.01 未分配利润 2,229,638,244.83 1,809,994,034.26 1,066,012,989.98 524,572,683.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286,715,215.05 2,863,140,977.21 2,042,054,173.15 1,422,158,092.67 者权益合计 24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少数股东权益 33,627,434.94 26,081,916.34 12,800,736.58 3,288,364.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0,342,649.99 2,889,222,893.55 2,054,854,909.73 1,425,446,457.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6,276,833,899.60 5,626,133,203.84 3,972,540,905.22 3,323,034,182.03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141,610,971.57 5,921,168,449.58 5,011,158,347.71 4,206,331,435.80 减:营业成本 2,224,310,357.77 4,220,497,409.85 3,671,248,043.80 3,253,675,703.54 税金及附加 18,922,376.45 28,166,944.88 18,466,885.63 10,240,465.66 销售费用 181,899,846.85 333,896,599.85 247,384,820.80 209,542,159.12 管理费用 121,307,272.57 209,061,711.03 172,719,111.11 151,832,591.08 研发费用 101,220,871.32 171,463,251.96 144,669,843.06 126,185,642.94 财务费用 -8,733,430.95 -43,243,450.34 -33,857,031.33 21,084,250.06 其中:利息费 10,787,168.31 16,407,611.96 11,216,566.58 6,091,567.39 用 利息收入 14,356,487.58 25,211,801.30 16,180,108.33 3,614,967.72 加:其他收益 17,686,497.24 26,217,658.95 9,243,361.48 7,060,685.56 投资收益 10,269,734.28 -7,885,113.14 -26,966,376.68 3,459,708.76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2,342,874.30 1,818,808.26 1,558,293.01 -1,722,268.73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19,075.85 - -888,937.05 -507,213.04 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 4,776,571.22 -6,669,011.76 1,892,440.54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24,121,724.28 -16,346,984.16 -5,250,774.88 -22,810,096.16 资产减值损失 -7,902,795.44 -12,522,877.28 -9,698,857.68 -6,452,008.70 资产处置收益 3,714,887.65 -5,446,447.27 1,625,055.38 -2,782,740.54 二、营业利润 502,330,277.01 990,118,790.67 752,810,070.50 414,138,612.86 加:营业外收入 50,738.46 248,578.09 1,717,148.09 1,565,226.81 减:营业外支出 41,184.12 1,152,934.70 1,232,224.83 1,435,430.26 三、利润总额 502,339,831.35 989,214,434.06 753,294,993.76 414,268,409.41 减:所得税费用 75,150,102.18 172,287,101.79 120,498,981.52 60,062,971.30 四、净利润 427,189,729.17 816,927,332.27 632,796,012.24 354,205,438.11 24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按经营持续 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427,189,729.17 816,927,332.27 632,796,012.24 354,205,438.11 (二)按所有权归 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19,644,210.57 805,746,152.51 626,996,140.17 352,817,483.69 者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7,545,518.60 11,181,179.76 5,799,872.07 1,387,954.42 五、其他综合收益 3,930,027.27 8,750,218.25 22,662,869.35 -5,385,766.96 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3,930,027.27 8,750,218.25 22,662,869.35 -5,385,766.96 的税后净额 其中:外币财务报 3,930,027.27 8,750,218.25 22,662,869.35 -5,385,766.96 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1,119,756.44 825,677,550.52 655,458,881.59 348,819,671.15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3,574,237.84 814,496,370.76 649,659,009.52 347,431,716.73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7,545,518.60 11,181,179.76 5,799,872.07 1,387,954.42 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1.23 2.37 1.84 1.11 收益 (二)稀释每股 1.23 2.37 1.84 1.11 收益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2,859,387,957.53 5,681,186,548.25 5,207,441,086.56 3,528,839,838.23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4,341,287.51 283,821,030.93 270,545,731.91 209,119,356.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36,160,902.77 54,444,931.67 141,882,354.88 24,005,677.49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079,890,147.81 6,019,452,510.85 5,619,869,173.35 3,761,964,872.32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2,429,116,081.60 4,002,549,722.93 3,963,829,536.69 2,928,054,971.67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409,045,336.54 602,833,003.49 474,569,098.06 376,636,945.18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889,296.96 430,091,176.64 301,119,498.66 115,116,670.53 24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86,552,008.69 327,686,285.40 248,192,390.14 216,287,601.65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3,225,602,723.79 5,363,160,188.46 4,987,710,523.55 3,636,096,189.03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45,712,575.98 656,292,322.39 632,158,649.80 125,868,683.29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24,500,000.00 84,750,000.00 127,690,000.00 242,492,939.22 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1,621,831.49 24,116.54 46,067.36 106,783.93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8,828,508.29 8,161,594.74 17,824,770.86 10,763,099.61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9,036,853.75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93,247.01 - - 11,463.89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45,043,586.79 92,935,711.28 145,560,838.22 262,411,140.40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81,040,988.73 455,376,887.74 423,628,519.25 106,103,730.61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500,000.00 132,578,900.00 145,118,806.98 185,9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20,047,541.60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8,791,100.00 27,681,800.00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25,588,530.33 596,746,887.74 596,429,126.23 292,083,730.61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80,544,943.54 -503,811,176.46 -450,868,288.01 -29,672,590.21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2,100,000.00 5,512,500.00 320,775,000.00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276,141,760.44 543,723,014.45 299,967,948.30 432,582,064.6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76,141,760.44 545,823,014.45 305,480,448.30 753,357,064.63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237,984,086.79 339,418,212.52 324,117,876.72 304,585,979.90 金 24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7,493,912.85 15,227,459.97 50,793,971.61 40,648,879.37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13,987,019.23 24,880,913.21 28,176,522.54 11,965,051.87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59,465,018.87 379,526,585.70 403,088,370.87 357,199,911.14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6,676,741.57 166,296,428.75 -97,607,922.57 396,157,153.49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7,263,117.67 36,406,761.95 37,746,001.08 -18,494,709.4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302,317,660.28 355,184,336.63 121,428,440.30 473,858,537.13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1,099,643,984.30 744,459,647.67 623,031,207.37 149,172,670.25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797,326,324.02 1,099,643,984.30 744,459,647.67 623,031,207.37 金等价物余额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一)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审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立信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60 号)。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立信会计师不对这 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对关键审计事项描述如下: 24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各期,中力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20,633.14 万元、501,115.83 万元、592,116.84 万元和 314,161.10 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中力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以及存在收入不恰当确认的 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中与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相关的合同条款, 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对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提单或签 收单等支持性文档,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④结合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对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评价 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⑤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报关单 或签收单等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⑥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⑦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报告期各期收 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⑧选取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执行访谈程序; ⑨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4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中力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 2021 年应收账款的原值为 84,766.21 万元,坏账 准备为 4,386.12 万元;2022 年应收账款的原值为 81,072.84 万元,坏账准备为 4,410.47 万 元 ;2023 年 应 收 账 款 的 原 值 为 116,442.65 万 元 , 坏 账 准 备 为 6,201.99 万元;2024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的原值为 156,677.64 万元,坏账准备为 8,445.53 万元。 中力股份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 用情况,包括客户经济实力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由于中力股份管理层在 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 大,为此会计师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管理层与授信审批、账款回收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分析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 款组合的依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③获取坏账准备计算表,分析检查应收账款组合、账龄划分及坏账计提的 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特性和规模,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 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事项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 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实体, 利润是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财务指标,因此公司选取了利润总额为基准 确定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影响年度利润总额绝对值 5%以上的事项为财务报 表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2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持续 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合并报表范围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 中力仓储 是 是 是 是 2 富阳中力 是 是 是 是 3 江苏中力 是 是 是 是 4 中力搬运 是 是 是 是 5 中力进出口 是 是 是 是 6 杭州阿母 是 是 是 是 7 中锂电 是 是 是 是 8 中力航空 是 是 是 是 9 香港 EPK 是 是 是 是 10 BIG LIFT 是 是 是 是 11 EP-Europe 是 是 是 是 12 EP UK 是 是 是 是 13 摩弗研究院 是 是 是 是 14 中力租赁 是 是 是 是 15 湖北中力 是 是 是 是 16 中力铸造 是 是 是 是 17 中力再生资源 是 是 是 是 18 中力数智 是 是 是 否 19 EP GmbH 是 是 是 否 20 EP AUSTRALIA 是 是 否 否 21 中力液压 是 是 否 否 24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22 力恒驱动 是 是 否 否 23 摩弗郑州 是 是 否 否 24 湖北租赁 是 否 否 否 25 湖北进出口 是 否 否 否 26 诸暨新能源 是 否 否 否 27 EP EQUIPAMENTOS 是 否 否 否 28 EPICKER 是 否 否 否 注:EPICKER 将其业务及人员转入 BIG LIFT 后,于 2024 年 8 月完成注销。 (三)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1)新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增加的原因 合并日 持股比例 摩弗研究院 新设 2021 年 5 月 100% 湖北中力 新设 2021 年 8 月 100% 中力铸造 新设 2021 年 8 月 100% 中力再生资源 新设 2021 年 8 月 100% 中力租赁 新设 2021 年 9 月 100% EP UK 购买股权 2021 年 12 月 100%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不再纳入合并 不再纳入合并 公司名称 范围的原因 范围的时间 中力联众 股权转让 2021 年 9 月 2、2022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1)新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增加的原因 合并日 持股比例 中力数智 新设 2022 年 2 月 100% EP GmbH 新设 2022 年 4 月 100% 25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 3、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1)新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增加的原因 合并日 持股比例 EP AUSTRALIA 新设 2023 年 2 月 100% 中力液压 新设 2023 年 8 月 100% 力恒驱动 新设 2023 年 10 月 58% 摩弗郑州 新设 2023 年 10 月 70%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 4、2024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1)新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增加的原因 合并日 持股比例 湖北租赁 新设 2024 年 1 月 100% 湖北进出口 新设 2024 年 1 月 100% 诸暨新能源 新设 2024 年 4 月 100% EP EQUIPAMENTOS 购买股权 2024 年 2 月 100% EPICKER 购买股权 2024 年 1 月 100%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 四、分部信息 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情况参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 析”之“(一)营业收入”。 25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 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 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 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 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 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 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 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 25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 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 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 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 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 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公司主要经营叉车整车及零部件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业务和产品租赁业务, 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产品销售业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 户且客户已接收该商品,客户已经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产品销售收入金额 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 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输至指 定地点,取得装箱单、提单或签收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 2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 (2)产品租赁业务 对于经营租赁业务,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分期确认收入。对于融 资租赁业务,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 (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 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 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2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 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 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 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 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 2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 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 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2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 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 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 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25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 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 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 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 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2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 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 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 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 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 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 2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 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 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 账龄组合 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经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的款项,包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及出 无风险组合 口退税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 无风险组合 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 应收账款计提 其他应收款计提 长期应收款计提 账龄 汇票计提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50.00 50.00 4至5年 80.00 8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 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 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 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以及不同类别存 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存货类别 存货组合类别 组合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单项计提 呆滞、毁损等原材料 预计可变现净值为 0 原材料 组合计提 单项计提以外的原材料 按照库龄分析法确定可变现净值 库存商品 单项计提 呆滞、毁损等库存商品 预计可变现净值为 0 2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货类别 存货组合类别 组合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组合计提 单项计提以外的库存商品 按照库龄分析法确定可变现净值 已经发出但尚未达到收入 按照存货的订单售价减去估计的 单项计提 确认条件的存货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发出商品 针对铺货存货,参照库存商品确 组合计提 单项计提以外的存货 定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 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 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 26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 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生产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管理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永久产权土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永久产权土地系公司拥有的位于美国的永久产权土地。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 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 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残值率 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50 平均年限法 0% 预计受益期限 26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残值率 依据 软件 5-10 平均年限法 0% 预计受益期限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 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 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 阶段。 4、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 薪酬、折旧费及摊销、材料费、咨询费用、办公差旅费用、其他费用等。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 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 期损益。 26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 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 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 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 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 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 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6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 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 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 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 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A.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 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B.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 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 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 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 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 26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 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 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 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 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 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 2021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单位:元 调整数 项目 2020 年末余额 2021 年初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使用权资产 - 28,959,250.00 - 28,959,250.00 28,959,250.00 租赁负债 - 18,858,171.02 - 18,858,171.02 18,858,171.02 预付款项 25,773,771.98 24,620,253.00 -1,153,518.98 - -1,153,518.98 长期待摊费用 9,922,774.29 975,214.29 -8,947,560.00 - -8,947,560.00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主要包括: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执行《企业数据资 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 其中,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的 26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 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 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 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 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 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 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对于 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 而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重新计量 2022 年末 2023 年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709,166.74 12,605,435.45 70,314,602.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301,192.60 14,301,192.60 未分配利润 1,066,012,989.98 -1,695,757.16 1,064,317,232.82 盈余公积 112,742,978.09 -70,108.68 112,672,869.41 少数股东权益 12,800,736.58 384.77 12,801,121.35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64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鉴证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26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174.84 -564.51 157.23 -154.46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760.46 817.43 909.48 686.98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10.72 -492.74 -3,519.37 470.47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53.34 15.74 - 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3.37 -47.60 68.62 145.23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 - -2,721.32 项目 小计 1,957.93 -234.07 -2,368.30 -1,573.10 所得税影响额 -476.59 82.90 670.97 -250.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98 -75.08 -4.34 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25.37 -226.25 -1,701.66 -1,822.71 净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 40,539.05 80,800.86 64,401.27 37,104.46 股东的净利润 七、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 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13%、 13%、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 13%、9%、 13%、 增值税 9%、 9%、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6%、5% 9%、6% 6%、5% 6%、5%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 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 5%、7% 5%、7% 5%、7% 5%、7% 建设税 的增值税额计征 教育费附 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 3% 3% 3% 3% 加 的增值税额计征 26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地方教育 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 2% 2% 2% 2% 费附加 的增值税额计征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请参见下表 税 报告期内,中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力股份 15% 15% 15% 15% 摩弗研究院 20% 20% 20% 20% 中力仓储 20% 20% 20% 20% 中力航空 20% 20% 20% 20% 中锂电 25% 25% 25% 20% 应纳税所得额中不超过 200 万港币的部分适用税率为 8.25%,超 香港 EPK 过 200 万港币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 16.5% BIG LIFT 26% 26% 26% 26% EP UK 19% 19% 19% 25% 中力数智 20% 20% 20% 不适用 EP GmbH 15% 15% 15% 不适用 中力液压 20% 20% 不适用 不适用 力恒驱动 20% 20% 不适用 不适用 摩弗郑州 20% 20% 不适用 不适用 诸暨新能源 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PICKER 2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 25% 25% 25% 25% 主体 (二)税收优惠 中力股份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 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833003529、GR202133006376,有效期均为三 年)。中力股份 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 号),子公司中力仓储、中力航空、 中锂电、摩弗研究院 2021 年度系小型微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 27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公告》(财税[2022]13 号),子公司中力仓储、中力航空、摩弗研究院、中力数 智 2022 年度系小型微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的公告》(财税[202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 告》(财税[2022]13 号),子公司中力仓储、中力航空、摩弗研究院、中力数智、 中力液压、力恒驱动、摩弗郑州和诸暨新能源 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系小型 微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税[2023]43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2023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 抵 减政策 的先进制 造业企业 名单制定 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 知》(工信 厅财函 [2023]267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 2023 年、2024 年 1-6 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4 1.61 1.76 1.54 速动比率(倍) 1.20 1.21 1.18 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10% 48.65% 48.27% 57.10% 27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26% 39.87% 38.82% 49.30% 存货周转率(次/年) 4.21 4.37 3.78 4.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60 6.00 6.04 6.26 综合毛利率 29.20% 28.72% 26.74% 22.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62,837.65 115,328.65 85,306.54 48,384.75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7.57 61.29 68.16 69.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43 1.93 1.86 0.37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9 1.04 0.36 1.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9.67 8.42 6.01 4.18 资产(元/股)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40,539.05 80,800.86 64,401.27 37,104.46 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2% 2.90% 2.89% 3.00%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年度末普通股份 总数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7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5% 32.86% 36.34% 38.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3.18% 32.95% 37.33% 40.1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基本每股收益 1.23 2.37 1.84 1.11 东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1.23 2.37 1.84 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 1.19 2.38 1.89 1.1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1.19 2.38 1.89 1.17 (三)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 情况如下: 1、2024 年 1-6 月与 2023 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变动率 原因解释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且 应收账款 148,232.11 110,240.66 34.46% 部分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放缓所 致 主要系期末信用等级较高的应 应收款项融资 7,137.57 1,074.06 564.54% 收票据增加所致 主要系根据公司情况与采购节 预付款项 4,096.22 2,941.03 39.28% 奏预付货款有所增加 在建工程 10,802.99 16,129.84 -33.02% 主要系本期建造项目转固所致 主要系本期随租赁资产增加, 使用权资产 12,047.42 6,333.69 90.21% 对应的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商誉 1,736.81 913.21 90.19% 合并EPICKER所致 主要系上年末余额中包含未发 应付职工薪酬 8,074.72 13,156.08 -38.62% 放的年终奖金所致 27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系本期随租赁资产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 3,414.58 684.46 398.87% 对应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流动负债 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租赁资产增加,对 租赁负债 9,096.27 5,160.92 76.25% 应的租赁负债增加 2024 年 2023 年 利润表项目 变动率 原因解释 1-6月 1-6月 主要系房产增加使房产税有所 增加,同时本期营业收入较上 税金及附加 1,892.24 1,265.89 49.48% 期增加,城建税、印花税等相 关税费相应增加 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折旧摊 管理费用 12,130.73 9,026.38 34.39% 销增长所致 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数量和研 研发费用 10,122.09 7,674.06 31.90% 发项目规模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873.34 -3,761.17 -76.78% 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小所致 主要系本期新增增值税加计抵 其他收益 1,768.65 163.88 979.26% 减所致 主要系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投资收益 1,026.97 -92.54 -1,209.79% 合并EPICKER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 主要系本期无远期结售汇业务 - 199.62 -100.00% 益 所致 主要系上期长期应收款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 -2,412.17 -1,549.93 55.63%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 资产处置收益 371.49 -636.06 -158.40% 益增加所致 主要系上期存在无法支付的应 营业外收入 5.07 14.11 -64.04% 付款项所致 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非流动 营业外支出 4.12 36.48 -88.71% 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盈利 少数股东损益 754.55 487.38 54.82% 增加所致 2、2023 年度与 2022 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变动率 原因解释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货币资金 135,519.93 88,022.85 53.96% 额较高所致 主要系收到的信用等级较低的应 应收票据 24,629.76 13,310.75 85.04% 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10,240.66 76,662.38 43.80% 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主要系期末信用等级较高的应收 应收款项融资 1,074.06 13.86 7649.37% 票据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应收出口退税款有所 其他应收款 3,845.48 2,525.16 52.29% 上升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终止所 - 946.23 -100.00% 流动资产 致 27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系本期留抵增值税进项税增 其他流动资产 12,281.87 4,909.33 150.17% 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终止所 长期应收款 - 5,152.16 -100.00% 致 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联营企业所 长期股权投资 8,756.14 4,309.57 103.18% 致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本期在建 固定资产 105,656.07 45,542.65 131.99% 工程转固及经营租赁资产投入增 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285.31 516.07 149.06%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装修费所致 主要系本期可抵扣差异随公司业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38.66 5,770.92 49.69% 务量增长而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为补充流动性资金, 短期借款 25,479.16 7,923.98 221.55% 增加借款所致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本期处置无余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77.66 -100.00% 额所致 主要系本期以票据付款的金额增 应付票据 80,666.80 42,512.00 89.75% 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 684.46 443.90 54.19% 流动负债 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 其他流动负债 19,056.24 13,645.09 39.66% 票据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3.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增加所 其他综合收益 1,849.56 974.54 89.79% 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提取盈余公积所 盈余公积 17,450.81 11,274.30 54.78% 致 未分配利润 180,999.40 106,601.30 69.79% 主要系本期公司净利润上升所致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中锂电经营业 少数股东权益 2,608.19 1,280.07 103.75% 绩较好,净利润上升所致 利润表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率 原因解释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 税金及附加 2,816.69 1,846.69 52.53% 加,城建税等相关税费相应增加 所致 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及售后服务 销售费用 33,389.66 24,738.48 34.97% 费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 其他收益 2,621.77 924.34 183.64% 税收优惠政策所致 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上升,远期 投资收益 -788.51 -2,696.64 -70.76% 结售汇交割产生投资亏损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 主要系本期结转上期远期结售汇 477.66 -666.90 -171.62% 益 损益所致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信用 信用减值损失 -1,634.70 -525.08 211.33% 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偶发性非流动资产处 资产处置收益 -544.64 162.51 -435.15% 置收益增加所致 27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系本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营业外收入 24.86 171.71 -85.52% 核销金额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17,228.71 12,049.90 42.98%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3、2022 年度与 2021 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变动率 原因解释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本期亏损转为交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9.24 -100.00% 易性金融负债所致 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系期末 应收款项融资 13.86 493.50 -97.19% 信用等级较高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3,275.14 2,165.47 51.24% 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国税局返还公司出口退 其他应收款 2,525.16 4,183.24 -39.64% 税款的退付效率有所提升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增长,一 946.23 623.28 51.81% 流动资产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长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909.33 1,323.04 271.07%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 5,152.16 2,708.11 90.25%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增长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4,309.57 2,981.79 44.53% 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联营企业所致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本期增加厂 固定资产 45,542.65 29,928.43 52.17% 房建设转固及经营租赁叉车投入增 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本期增加厂 在建工程 17,319.12 1,411.97 1126.59% 房建设所致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本期新增房 使用权资产 6,732.00 3,964.18 69.82% 屋租赁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获取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24,106.83 7,255.08 232.28% 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516.07 390.25 32.24%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装修费所致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和工程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86.77 924.28 233.96% 所致 主要系本期为减少利息支出,且经 短期借款 7,923.98 20,734.34 -61.78%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 477.66 - -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本期亏损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应付未付经销商保证 其他应付款 2,978.04 857.24 247.40% 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增加,一年 443.90 198.73 123.37% 流动负债 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为建设厂房增加专项借 长期借款 13,578.67 3,173.82 327.83% 款所致 租赁负债 5,429.71 2,991.45 81.51%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增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递延收益 8,431.77 662.41 1172.90% 补助所致 27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系折算美元、欧元报表产生其 其他综合收益 974.54 -1,291.75 -175.44% 他综合收益,本期美元汇率上升所 致 盈余公积 11,274.30 6,798.71 65.83% 主要系本期公司提取盈余公积所致 未分配利润 106,601.30 52,457.27 103.22% 主要系本期公司盈利能力上升所致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中锂电经营业绩 少数股东权益 1,280.07 328.84 289.27% 较好,净利润上升所致 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变动率 原因解释 主要系2021年销售规模增长,城建 税金及附加 1,846.69 1,024.05 80.33% 税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上升,汇兑收 财务费用 -3,385.70 2,108.43 -260.58% 益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其他收益 924.34 706.07 30.91% 补助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处置远期结售汇取得的 投资收益 -2,696.64 345.97 -879.44% 投资亏损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 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上升,远期结 -666.90 189.24 -452.40% 益 售汇亏损所致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较上期有所下 信用减值损失 -525.08 -2,281.01 -76.98% 降所致 主要系本期存货结构及库龄结构变 资产减值损失 -969.89 -645.20 50.32% 化所致 主要系本期偶发性非流动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收益 162.51 -278.27 -158.40% 收益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2,049.90 6,006.30 100.62%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九、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营业利润 50,233.03 99,011.88 75,281.01 41,413.86 利润总额 50,233.98 98,921.44 75,329.50 41,426.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0,539.05 80,800.86 64,401.27 37,104.46 的净利润 综合毛利率 29.20% 28.72% 26.74% 22.65% 报告期内,受公司所处行业高速发展、疫情因素带来的外需增长等外部因 素以及产品创新、产能提升、产品结构变化等内部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逐 27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20,633.14 万元、501,115.83 万元、 592,116.84 万 元 和 314,161.10 万 元 , 归属于 母 公司所 有 者的净 利 润分别 为 35,281.75 万元、62,699.61 万元、80,574.62 万元和 41,964.42 万元。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19.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长 77.71%。得益于产品结构优化、产品定价调整以及外销占比提升等因 素,公司产品单价有所上涨,进而推动了营业收入的提升,并带动公司净利润 的增长。由于产品单价上升和钢材市场价格回落等原因,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也 有所回升,促使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18.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长 28.51%。受益于电动叉车行业快速发展、内燃叉车被电动叉车替代趋 势日益加深、客户对公司 Class I 认可度提升等因素,公司单价较高的 Class I 销 量有所增长,促使公司产品单价有所上涨,进而推动了营业收入的提升,并带 动公司净利润的增长。由于原材料、海运费价格下降等原因,公司的综合毛利 率也有所上升,促使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10,589.62 98.86% 587,448.47 99.21% 494,491.15 98.68% 416,253.27 98.96% 其他业务收入 3,571.48 1.14% 4,668.37 0.79% 6,624.68 1.32% 4,379.87 1.04% 合计 314,161.10 100.00% 592,116.84 100.00% 501,115.83 100.00% 420,633.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电动叉车、内燃叉车和零部件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运保费收入、废料收入和售后维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以上,主营业务非常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主要系电动叉车收入增长,该业务 也是公司的发展重点及利润增长点。 27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分析 按产品类别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电动叉车 229,216.78 73.80% 448,195.26 76.30% 382,394.63 77.33% 317,012.04 76.16% 1、Class I 104,138.61 33.53% 207,641.88 35.35% 144,539.35 29.23% 100,985.83 24.26% 2、Class II 18,242.41 5.87% 41,572.01 7.08% 34,435.43 6.96% 24,649.77 5.92% 3、Class III 106,835.77 34.40% 198,981.37 33.87% 203,419.84 41.14% 191,376.45 45.98% 二、内燃叉车 23,749.17 7.65% 50,034.18 8.52% 28,136.63 5.69% 26,654.82 6.40% (Class V) 三、零部件 37,538.91 12.09% 64,594.05 11.00% 66,946.82 13.54% 57,770.50 13.88% 四、其他 20,084.75 6.47% 24,624.98 4.19% 17,013.07 3.44% 14,815.90 3.56% 合计 310,589.62 100.00% 587,448.47 100.00% 494,491.15 100.00% 416,253.27 100.00% 根据公司具体产品类型进行区分,公司主营产品可以分为电动叉车(Class I、Class II、Class III)、内燃叉车(Class V)、零部件及其他。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中的“其他”主要系经营租赁、其他工业车辆销售和贸易整机等。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叉车收入占比最高,均在 70%以上,与公司以电动叉 车业务为核心的发展方向一致。电动叉车收入构成中以 Class I 和 Class III 为主, 其中: (1)Class I 收入占比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受益于电动叉车行业快速发 展、内燃叉车被电动叉车替代趋势日益加深、客户对公司 I 类车认可度提升等 因素,公司 Class I 收入增长较快。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 数据,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在 Class I 这一细分领域的销 量排名分别为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和第三名,市场地位得到了一定提升。 (2)2022 年、2023 年 Class III 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复杂多变的全 球宏观经济影响了 Class III 的市场需求,同时部分客户采购节奏有所变化所致。 (3)Class II 在公司电动叉车中收入占比最小,主要系 Class II 主要用于满 足低、中、高货架仓库的更安全的物料堆垛作业,应用场景和市场规模相对较 小。报告期内,受益于电动叉车行业快速发展,Class II 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 27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2023 年,内燃叉车 Class V 收入占比先下降后上升,主要系受公司产 能影响。2021 年、2022 年,公司产能相对有限,为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优 先保障电动叉车的产能。而随着产能的增长,公司于 2023 年开始增加内燃叉车 的生产,同时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境内 市场积极推广销售内燃叉车,相应内燃叉车销量及销售收入有所提升。2024 年 1-6 月,内燃叉车 Class V 收入占比略有下降,波动较小。 2021 年、2022 年,公司零部件收入占比波动较小。2023 年,公司零部件收 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零部件业务中的定制化零部件业务收入下降。公司的 定制化零部件主要销售给制造型企业,客户向公司采购定制化零部件作为原材 料,用于产品的生产。2023 年,随着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周期、海运周期等影 响的减弱,运输效率及采购灵活性提升,部分定制化零部件业务客户基于其生 产及下游客户需求的波动,采购节奏有所调整。2021-2023 年,公司其他收入与 主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一致,占比波动较小。2024 年 1-6 月,公司其他收入占比 上升,主要系经营租赁叉车收入和贸易整机收入增加。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产品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产品分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增加额 增加额 增加额 增加额 增加额 增加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自产 电动 10,919.16 38.44% 65,800.63 70.79% 65,382.58 83.57% 机动 叉车 工业 内燃 -1,197.92 -4.22% 21,897.55 23.56% 1,481.81 1.89% 车辆 叉车 零部件 7,017.27 24.70% -2,352.77 -2.53% 9,176.32 11.73% 其他 11,668.98 41.08% 7,611.91 8.19% 2,197.16 2.81% 合计 28,407.50 100.00% 92,957.32 100.00% 78,237.8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逐年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 18.80%、 18.80%和 10.07%。其中占主营业务收入 70%以上的电动叉车同比增幅分别为 20.62%、17.21%和 5.00%,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的主要来源,其收入增长对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6 月的贡献度分 别为 83.57%、70.79%和 38.44%。 28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3 年,公司零部件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零部件业务中的定制化零部件 业务收入下降。公司的定制化零部件主要销售给制造型企业,客户向公司采购 定制化零部件作为原材料,用于产品的生产。2023 年,随着公共卫生事件对生 产周期、海运周期等影响的减弱,运输效率及采购灵活性提升,部分定制化零 部件业务客户基于其生产及下游客户需求的波动,采购节奏有所调整。 2024 年 1-6 月,其他收入增长贡献度较大,主要系:①随着经营租赁叉车 量的增加,经营租赁收入有所增长;②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贸易整机收入有 所增长。 (2)主要产品收入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的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①电动叉车 A.Class I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 产品销量和产品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上年同期变动 一、各因素波动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2 年 动幅度 动幅度 动幅度 1、单价(元/台) 94,705.90 -7.02% 98,642.22 0.77% 97,893.23 15.45% 2、销量(台) 10,996 7.57% 21,050 42.57% 14,765 23.97%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二、各因素影响数 上年同期变动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1、单价变动影响数 -7,863.66 -39,140.89% 1,576.63 2.50% 19,345.75 44.42% (万元) 2、销量波动影响数 7,883.75 39,240.89% 61,525.89 97.50% 24,207.77 55.58% (万元) 合计影响数(万 20.09 100.00% 63,102.53 100.00% 43,553.52 100.00% 元) 注:单价变动影响数=(本期单价-上期单价)*本期销量;销量波动影响数=(本期销 量-上期销量)*上期单价,下同。 报告期内,Class I 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销量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a.细分行业高速发展 基于《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 28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有利于电动叉车行业 发展的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近年来,电动叉车行业呈高速发展态势。根据中 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20 年我国电动叉车销量为 41.03 万台,2022 年增长至 67.48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28.25%,同期 Class I 销量 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31.62%。2023 年,我国电动叉车销售量为 79.66 万台,较上 年同期增长 18.06%,其中 Class I 较上年同期增长 29.25%,延续了增长态势。 b.境外市场需求增长 境外市场对中国叉车的需求显著增长,主要系:Ⅰ.境外叉车公司受公共卫 生事件影响产量有所减少,发生了交货期延长甚至无法交付的情况;Ⅱ.国际航 运受阻、丰田供货等问题,加上欧洲能源供应困境,共同导致欧美主要叉车生 产商交付周期显著延长。 公司在美国、欧洲等设有全资子公司,并在当地招聘了本土员工。在全球 受公共卫生事件、国际航运受阻等影响的背景下公司境外子公司充分发挥本土 化优势,积极开拓市场,使公司外销收入快速增长。 c.创新产品助力发展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创新,积极研发满足 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于 2019 年提出“油改电”概念,旨在通过将内燃叉车存 量市场转换为电动叉车市场的“换电潮”,为公司电动叉车市占率的提升注入新 的动力。经过一年多的研发与试验,公司于 2020 年成功推出全新概念锂电池叉 车——油改电系列电动叉车,其在汲取内燃叉车底盘稳定、耐用的设计精髓的 基础上,使用锂电能源设计成锂电池叉车,使该款叉车具有优良性能与高性价 比双重优势,逐步抢占了内燃叉车的市场。 公司依靠油改电系列电动叉车的出色性能,油改电系列电动叉车所在的 Class I 叉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客户的认可,促使 Class I 的整体销量逐步提升。 d.生产能力逐步提升 在细分行业高速发展、市场需求稳步增长等背景下,公司加快产能扩建布 局。2021-2023 年,公司总体产能分别为 25.76 万台、26.31 万台、28.42 万台, 逐步提升,较好满足了公司下游需求的增长。 28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内燃叉车被电动叉车替代趋势日益加深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内燃叉车排放要求趋严,如:根据欧盟非道路 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制法规(EU 2016/1628)和相关修订(EU 2020/1040),对于 装有不符合该新法规排放标准发动机的内燃叉车,需于 2021 年 6 月末前生产完 毕,并于 2021 年 12 年末前投入市场。 考虑到装有符合新法规排放标准发动机的内燃叉车价格较高,终端客户对 于内燃叉车的替代品种电动叉车 Class I 的需求有所增长。 除销量增加这一影响因素外,2022 年,Class I 销售收入较 2021 年有所上升, 单价上升对其收入增长的贡献亦较大。2022 年,Class I 的单价上涨,主要系: a.2022 年,为应对锂电池生产成本上涨等压力,公司对 Class I 大部分配置锂电 池的车型进行了提价;b.2022 年度欧美主要叉车生产商交付周期明显拉长,而 公司油改电叉车凭借其优越的性能得到越来越多的境外客户认可,带动了公司 Class I 的整体外销收入,单价较高的外销收入占比上升,提升了 Class I 的整体 单价。 B.Class II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 产品销量和产品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上年同期变动 一、各因素波动 2024 年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2023 年 2022 年 1-6 月 动幅度 动幅度 动幅度 1、单价(元/台) 87,535.55 -2.38% 90,828.07 9.28% 83,117.15 5.95% 2、销量(台) 2,084 -11.28% 4,577 10.48% 4,143 31.86%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二、各因素影响数 上年同期变动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1、 单 价 变 动 影 响 数 -444.49 15.76% 3,529.29 49.45% 1,932.57 19.75% (万元) 2、 销 量 波 动 影 响 数 -2,376.21 84.24% 3,607.28 50.55% 7,853.09 80.25% (万元) 合计影响数(万元) -2,820.70 100.00% 7,136.57 100.00% 9,785.67 100.00% 2021-2023 年,Class II 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销量增长。Class II 以外销为 主,受前述行业高速发展、境外市场需求增长等外部因素以及产品创新、产能 提升等内部因素影响,整体销量呈增长态势。 28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除销量增加这一影响因素外,2023 年,Class II 销售收入较 2022 年有所上 升,单价上升对其收入增长的贡献亦较大。2023 年,Class II 单价较高的车型销 量占比有所提升,使 Class II 的单价有所上升。 2024 年 1-6 月,Class II 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客户采购节奏有所调整。 C.Class III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I 产品销量和产品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上年同期变动 一、各因素波动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2 年 动幅度 动幅度 动幅度 1、单价(元/台) 8,488.26 -6.48% 8,932.10 -2.22% 9,134.87 4.70% 2、销量(台) 125,863 22.68% 222,771 0.04% 222,685 1.52%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二、各因素影响数 上年同期变动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1、 单 价 变 动 影 响 数 -7,398.44 -53.93% -4,517.03 101.77% 9,125.73 75.77% (万元) 2、 销 量 波 动 影 响 数 21,118.21 153.93% 78.56 -1.77% 2,917.66 24.23% (万元) 合计影响数(万元) 13,719.77 100.00% -4,438.47 100.00% 12,043.40 100.00% 2022 年,Class III 收入增长,主要系单价上涨,主要原因如下:a.Class III 的外销收入占比由 39.28%上升至 44.81%,而外销产品单价较高,使 Class III 平 均单价有所提升;b.因锂电池涨价压力传导、美元升值等因素,外销单价有所 上涨。 2023 年,Class III 收入较 2022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受复杂多变的全球宏观 经济影响 Class III 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以及林德叉车采购需求同比有所减少等综 合因素影响。 2024 年 1-6 月,Class III 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市场需求增长促使销 量增长,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24 年 1-6 月我国 电动仓储叉车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25.48%。 ②内燃叉车 报告期内,公司内燃叉车(Class V)产品销量和产品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28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上年同期变动 一、各因素波动 2024 年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2023 年 2022 年 1-6 月 动幅度 动幅度 动幅度 1、单价(元/台) 61,288.19 9.82% 59,051.32 -22.62% 76,313.08 14.86% 2、销量(台) 3,875 -13.31% 8,473 129.81% 3,687 -8.10% 2023 年 1-6 月较 2023 年较 2022 年变动 2022 年较 2021 年变动 二、各因素影响数 上年同期变动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影响数 贡献度 1、单价变动影响 2,122.78 -177.21% -14,625.89 -66.79% 3,641.04 245.72% 数(万元) 2、销量波动影响 -3,320.70 277.21% 36,523.44 166.79% -2,159.23 -145.72% 数(万元) 合计影响数(万 -1,197.92 100.00% 21,897.55 100.00% 1,481.81 100.00% 元) 2022 年,公司内燃叉车收入上升,主要受单价影响。内燃叉车单价上升, 主要系:A.2021 年、2022 年,公司内燃叉车外销占比分别为 68.76%、77.63%, 销售单价较高的外销收入有所增加;B.2022 年,以美元结算的内燃叉车收入占 比 50%以上,受美元升值影响,相应收入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有所增长,拉高 了平均售价;C.公司对部分内销标准款内燃叉车有所提价,低毛利率的标准款 内燃叉车销量有所减少。 2023 年,公司内燃叉车收入上升,主要受销量影响。一方面,随着湖北生 产基地的逐步投产,公司产能逐步提升,相应增加了内燃叉车的生产;另一方 面,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境内市场积极 推广销售内燃叉车,相应内燃叉车销量有所提升。 2024 年 1-6 月,公司内燃叉车收入略有减少,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③零部件 2021 年、2022 年,公司零部件业务收入分别为 57,770.50 万元、66,946.82 万元,整体呈上升态势,主要系零部件销量随着公司叉车销量的增长而有所增 长。 2023 年,公司零部件业务收入为 64,594.05 万元,较上年下降 3.51%,主要 系零部件业务中的定制化零部件业务收入下降。公司的定制化零部件主要销售 给制造型企业,客户向公司采购定制化零部件作为原材料,用于产品的生产。 28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分定制化零部件业务客户基于其生产及下游客户需求的波动,采购节奏有所 调整。 2024 年 1-6 月,公司零部件业务收入为 37,538.91 万元,较上年增长 22.99%,主要系:A.随着公司叉车销量的增长,市场上公司叉车保有量提升, 相应配件的需求有所增加;B.中力铸造产能提升后其将自制的铸造件对外销售, 增加了零部件收入;C.部分定制化零部件业务客户基于其自身业务需求,增加 了定制化零部件的采购。 (3)Class III 电动叉车销售收入 2022 年增速放缓、2023 年 1-6 月同比下 滑的原因 叉车行业的下游应用十分广泛,对单一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敏感度较低,但 是与宏观经济整体增长情况关系较为密切。细分类别中,Class III 电动叉车具有 整车尺寸较小、移动灵活、环保性能好等特点,可以有效提升物料搬运效率, 正在不断替代传统的手动、半电动仓储车市场,其整体需求与物流仓储、交通 运输和电子商务等呈现了一定的关联性。 Class III 电动叉车是公司的优势产品,公司于 2012 年推出电动步行式仓储 叉车小金刚系列 Class III 产品,推动了行业从手动搬运到电动搬运的变革。公 司 Class III 产品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占据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I 叉车销售收入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Class III 叉车 金额(万元) 93,115.99 203,419.84 191,376.45 111,311.37 销售收入 同比变动 -9.95% 6.29% 71.93% 20.43% Class III 叉车单价同比变动 4.31% 4.70% -7.15% -9.33% Class III 平均销量同比变动 -13.67% 1.52% 85.17% 32.83%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I 收入增速呈现一定波动,2020 年和 2021 年呈现了较高的增长、2022 年增速放缓、2023 年上半年则同比有所下滑,这主 要是受到 Class III 销量增速的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I 销量的增速变动主要受市场需求变动影响,其变 动趋势与我国、全球的 Class III 销量变动趋势总体一致: 28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3 年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1-6 月 全球 Class III 销量(万台) 49.89[注 2] 94.12 90.75 65.11 叉车[注 1] 同比增速 -8.22% 3.71% 39.38% 13.09% 我国 Class III 销量(万台) 29.03 52.51 52.92 32.29 叉车[注 1] 同比增速 5.20% -0.79% 63.88% 42.98% 公司 Class III 销量(万台) 10.26 22.27 21.93 11.85 叉车 同比增速 -13.67% 1.52% 85.17% 32.83% 注 1:数据来源于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注 2:全球 Class III 叉车 2023 年 1-6 月及同比期间销量数据采用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 会统计的订单数量。下同。 整体看来,公司 Class III 销量的变动情况与行业波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受益于全球的经济修复、被抑制的叉车购置需求的释放,2021 年公司 Class III 销量实现快速增长。2022 年,虽然被抑制的叉车购置需求有所延续,但是全 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了 Class III 的市场需求,公司 Class III 销量 增速放缓。2023 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严峻,部分客户对公司 Class III 的采 购需求有所波动,导致公司 Class III 销量有所下降。 以下就 Class III 电动叉车 2022 年增速放缓、2023 年 1-6 月同比下滑具体分 析: ① 2022 年,公司 Class III 电动叉车增速放缓,主要受 Class III 市场需求增 速的回落影响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22 年我国 Class III 销 售数量同比下降 0.79%,全球 Class III 叉车销售数量同比增长 3.71%,较前一年 的 63.88%、39.38%的增速明显下降,受此原因,公司 Class III 销售数量增速亦 明显放缓至 1.52%,与行业波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2022 年 Class III 市场需求 增速放缓主要原因如下: A. 虽然被压抑的叉车市场需求延续至 2022 年,但是在公共卫生事件影响 不断反复、地缘政治冲突爆发、供应链瓶颈持续、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多重因 素影响下,2022 年全球经济增长形势逐渐逆转,再次进入波动下行阶段,通胀 大幅攀升,全球消费需求放缓,电子商务物流市场需求疲弱,快递物流仓储等 行业增长放缓,综合导致 Class III 叉车需求增速有所放缓; 28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B. 自公司凭借 Class III 推动行业从手动搬运到电动搬运的变革以来,Class III 市场已经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2021 年度,Class III 我国和全球销售数量 分别达到 52.92 万台、90.75 万台,相较于报告期前 2019 年我国和全球销售数量 的 22.59 万台、57.58 万台,销售数量接近或已实现翻番,在此背景下,市场的 增速也会呈现一定回落。 综上所述,在 Class III 市场增速放缓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实现 Class III 销 售 22.27 万台,销量增速同比放缓至 1.52%,具备合理性。 ② 2023 年上半年,公司 Class III 销量有所下滑,主要受复杂多变的全球宏 观经济影响 Class III 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以及林德叉车采购需求同比有所减少等 综合因素导致 A. 受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影响,Class III 市场增速放缓 受俄乌冲突、能源短缺、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等因素影响,国内外环 境变化更加复杂严峻,紧缩货币政策对全球经济的负面影响显现。2023 年以来, 生产端,全球制造业和工业生产疲软;需求端,主要发达经济体服务业需求回 落;投资端,主要发达经济体国内投资持续受到抑制,跨境投融资规模减少。 在此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全球叉车市场需求也受到一定的影响,Class III 市 场增速也呈现一定的地区分化,整体市场增速放缓。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 会统计资料,2023 年上半年,虽然亚洲地区 Class III 订单数量仍然保持了 5.89%的增长,但全球 Class III 订单数量同比下降 8.22%,其中欧洲地区因地缘 政治因素、能源危机等导致经济增长疲弱,Class III 销售数量叉车市场出现较为 明显的下滑,订单数量同比下降 19.97%。 B. 公司部分客户根据其下游客户需求的波动,对公司采购节奏有所变化 a. 受公共卫生事件、海运周期等影响的减弱,林德叉车下游客户需求正常 回落 林德叉车所属 KION GROUP AG 作为全球第二大、欧洲第一大叉车生产商, 看好迅猛发展的仓储设备市场,对公司的 Class III 产品(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尤其认可。报告期内,林德叉车根据其下游客户的需求主要向公司采购 Class III 产品,呈现一定的波动,其中 2023 年上半年同比下降较多。 28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0 年,由于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停工和封控打乱了市场的节奏,林 德叉车及其所属集团 KION GROUP AG 因下游客户市场需求被抑制,而整体减 少了对公司 Class III 的采购。2021 年,与全球叉车厂商情况一致,被压抑的市 场需求的释放有效支撑了林德叉车及其所属集团 KION GROUP AG 的 2021 年 度营业收入和叉车订单接收量的快速增长,其对公司 Class III 的采购规模也较 快增长。2022 年,一方面由于被压抑的需求的延续,另一方面 KION GROUP AG 为应对供应链瓶颈而实施涨价,其下游部分客户采取 JIC(JUST IN CASE: 以防万一)的采购策略以应对涨价和逐渐延长的交货周期,KION GROUP AG 下游客户需求及订单量的增长,使得其也加大了对公司 Class III 的采购。 2023 年 上 半 年 , 随 着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 海 运 周 期 等 影 响 的 减 弱 ,KION GROUP AG 下游需求相比前两年正常回落,同时叠加受到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 影响以及资本成本的上升,也一定程度抑制了其下游客户的需求。此外,KION GROUP AG 总部所在地欧洲地区(也是其主要的市场)Class III 叉车市场因地 缘政治因素、能源危机等出现一定的下滑。在该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KION GROUP AG 下游需求有所下降,其也调整了向公司的采购节奏,致使其 2023 年上半年对公司 Class III 采购量同比下降较多。 b. 林德叉车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向发行人进行采购,库存数量未见大幅波动 根据访谈,报告期内,林德叉车采购公司产品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按 照“以销定采”的原则执行,林德叉车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基本上已实现最终销 售。根据 KION GROUP AG 母公司潍柴动力(000338.SZ)公开信息披露, KION GROUP AG 的叉车整体产销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产销情况良好,历年来 库存波动较小,说明其主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采购,备货库存整体稳定。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量 万台 24.3 23.7 20.0 21.5 叉车 生产量 万台 24.4 23.8 20.0 21.5 库存量 万台 1.9 1.9 1.8 1.8 c. 2023 年第三季度,林德叉车需求逐步回升 根据 KION GROUP AG 公开信息披露,尽管下游客户需求有所波动,其自 身 2023 年下半年叉车相关收入及利润仍将会持续改善。2023 年 1-9 月,KION 28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GROUP AG 叉车和服务分部订单接收量同比下降 15.1%,较 2023 年 1-6 月的 18.0%的降幅同比收窄。 同时,从期后销售数据来看,2023 年 9 月,公司向林德叉车销售 Class III 台量较 2023 年上半年月均销售台量上升约 50%,林德叉车需求逐步回升。 C. 剔除林德叉车的影响,公司 Class III 保持高于市场增速的增长 剔除林德叉车影响后,2023 年上半年,公司 Class III 销售数量同比增长 14.60%,明显高于行业的整体增速,这主要受益于公司 Class III 产品在细分领 域的先发优势,以及公司产品力及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 同时,我国物流行业的持续回暖也将有效支撑公司 Class III 的销量增加。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消息,2023 年 1-9 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 249.0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4.8%,9 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环比回 升 3.2 个百分点,物流需求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物流市场活力和未来发展信心 较强。 相应地,根据公司核算,公司 2023 年 1-9 月 Class III 销售数量、销售金额 同比降幅分别较 2023 年 1-6 月收窄约 5 个百分点和 3 个百分点;2023 年全年公 司 Class III 产品营业收入为 198,981.37 万元,较 2022 年略微下降 2.18%,2023 年全年公司 Class III 产品销量 22.28 万台,较 2022 年全年略增 0.04%。 综上所述: 1、公司 Class III 收入在 2022 年增速放缓,主要系受 Class III 市场需求增 速放缓所致; 2、2023 年上半年,公司 Class III 收入同比下降,一方面受复杂多变的宏观 经济形势等影响,Class III 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另一方面因林德叉车根据其下游 客户需求的变动减少了向公司 Class III 的采购所致:林德叉车下游客户的需求 在 2021 年、2022 年相对爆发式的增长推动了林德叉车 2021 年度、2022 年度对 公司 Class III 采购量的大幅上升,2023 年上半年则因下游客户市场需求较前两 年正常回落、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欧洲 Class III 叉车市场出现一定的下滑 等因素,林德叉车调整了向公司 Class III 的采购节奏。剔除林德叉车的影响, 2023 年上半年公司 Class III 保持高于市场增速的增长,体现出公司在 Class III 29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领域较强的竞争优势。2023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物流等行业的需求温和复苏, 林德叉车自身订单接收量向好,其向公司的采购需求亦逐步回升,公司 Class III 在前三季度收入和销量降幅较上半年均有所收窄,2023 年全年公司 Class III 产品营业收入为 198,981.37 万元,较 2022 年基本持平,公司 Class III 产品营业 收入大幅下降的风险较低。 3、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部分析 报告期内,按销售地区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146,600.63 47.20% 262,090.13 44.61% 206,368.95 41.73% 209,698.69 50.38% 外销 163,988.98 52.80% 325,358.35 55.39% 288,122.20 58.27% 206,554.57 49.62% 合计 310,589.62 100.00% 587,448.47 100.00% 494,491.15 100.00% 416,253.27 100.00% 从客户地区分布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0.38%、41.73%、44.61%和 47.20%,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 49.62%、58.27%、55.39%和 52.80%。 2022 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上升,主要系:(1)因境外叉车公司发生了交 货期延长甚至无法交付的情况,境外市场对中国叉车的需求呈增长趋势。公司 在美国、欧洲等设有全资子公司,并在当地招聘了本土员工,充分发挥境外市 场本土化优势,坚持全球化运作,积极开拓市场,使公司外销收入有所增长; (2)欧洲地区对于内燃叉车排放要求趋严,符合排放要求的内燃叉车价格较高, 促使欧洲市场对于内燃叉车的替代品种电动叉车 Class I 的需求有所增长。2023 年,公司内销收入占比较 2022 年略有上升,主要系内燃叉车内销数量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叉车销量占自产叉车的比例均在 95%以上。根据中国 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2021 年、2022 年,我国电动叉车销售 量分别同比增长 60.33%、2.58%,其中电动叉车出口数量分别同比增长 84.79%、 13.61%,我国电动叉车出口数量增长率高于整体增长率。2022 年,公司外销收 入占比有所提升,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29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内销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分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省份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福建 23,778.72 16.22% 31,523.94 12.03% 57,840.33 28.03% 45,580.25 21.74% 浙江 29,827.99 20.35% 49,526.65 18.90% 32,613.59 15.80% 37,175.12 17.73% 广东 23,146.30 15.79% 40,539.43 15.47% 27,950.25 13.54% 36,154.98 17.24% 江苏 16,339.00 11.15% 36,988.56 14.11% 25,038.30 12.13% 29,411.73 14.03% 山东 10,060.97 6.86% 16,512.73 6.30% 10,717.84 5.19% 10,284.50 4.90% 上海 4,971.98 3.39% 10,908.22 4.16% 9,827.67 4.76% 11,071.09 5.28% 安徽 6,338.12 4.32% 13,734.82 5.24% 8,981.22 4.35% 8,266.20 3.94% 湖北 4,333.05 2.96% 8,092.97 3.09% 4,056.36 1.97% 3,495.91 1.67% 广西 1,475.31 1.01% 4,193.35 1.60% 3,577.16 1.73% 4,356.24 2.08% 河南 2,058.83 1.40% 4,562.28 1.74% 2,946.67 1.43% 3,064.47 1.46% 其他 24,270.36 16.56% 45,507.18 17.36% 22,819.55 11.06% 20,838.20 9.94% 合计 146,600.63 100.00% 262,090.13 100.00% 206,368.95 100.00% 209,698.6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主要省份总体较为稳定,主要集中在福建、浙江、广 东、江苏等地,不存在单个省份收入集中度超过 50%的情形。 福建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第一大客户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位 于福建。2023 年,福建收入占比有所下滑,主要系林德叉车基于其下游客户需 求的变动,采购节奏有所变化。 浙江、广东、江苏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三省均属于我国工业较为发达的 地区,市场需求较旺盛。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数据,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6 月,浙江、广东、江苏的叉车销量均 位于全国前三,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布与行业情况基本一致。2023 年,公司其他 地区收入占比增长,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深入开发了四川、成都 等市场,业务分布范围有所扩张。 (2)外销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地区情况如下: 29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国家/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美国 44,175.32 26.94% 93,955.18 28.88% 99,191.65 34.43% 83,081.31 40.22% 德国 14,685.70 8.96% 26,527.26 8.15% 24,394.19 8.47% 13,079.03 6.33% 英国 9,544.05 5.82% 19,421.30 5.97% 23,469.35 8.15% 14,754.09 7.14% 荷兰 8,844.95 5.39% 17,537.16 5.39% 11,952.99 4.15% 6,684.73 3.24% 比利时 4,074.14 2.48% 7,853.25 2.41% 9,536.15 3.31% 6,863.86 3.32% 越南 3,132.52 1.91% 3,986.40 1.23% 5,246.38 1.82% 3,597.63 1.74% 加拿大 1,415.93 0.86% 4,414.89 1.36% 5,227.33 1.81% 3,861.78 1.87% 澳大利亚 3,090.28 1.88% 7,898.87 2.43% 6,824.98 2.37% 3,847.26 1.86% 法国 3,513.79 2.14% 8,622.79 2.65% 6,450.04 2.24% 2,283.88 1.11% 泰国 2,322.06 1.42% 3,923.71 1.21% 3,682.09 1.28% 2,609.04 1.26% 其他 69,190.24 42.19% 131,217.54 40.33% 92,147.05 31.98% 65,891.96 31.90% 合计 163,988.98 100.00% 325,358.35 100.00% 288,122.20 100.00% 206,554.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国家/地区总体较为稳定,主要集中在美国、德国、 英国等地,不存在单个国家/地区收入集中度超过 50%的情形。 美国是公司主要外销区域之一,主要系:①北美市场是除亚洲、欧洲之外 最大的机动工业车辆市场,市场需求较大;②公司通过在美国的子公司 BIG LIFT 发挥本地化运营优势,以 BIG JOE 这一历史悠久的海外品牌深耕美国市场, 取得较大进展。 德国和英国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①欧洲是机动工业车辆销量第二大洲, 而德国、英国作为工业相对发达的欧洲国家市场需求较大;②公司先后设立欧 洲子公司 EP-Europe、英国子公司 EP UK 和德国子公司 EP GmbH 开拓欧洲市场, 尤其是德国、英国市场,凭借优质的服务和高质量高创新的产品,取得了较多 客户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在其他国家/地区收入占比在 30%以上,客户遍布 100 多个 国家/地区,销售区域较广,主要包括墨西哥、巴西、土耳其、俄罗斯、意大利、 马来西亚等国家。2023 年随着公司全球化布局的推进,相应收入有所提升。经 过多年的海外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建立了区域分布合理的外销网络,在国际市 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29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4,379.87 万元、6,624.68 万元、 4,668.37 万元和 3,571.48 万元,主要为运保费收入、废料收入和售后维修收入。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以 CIF、CFR 等方式交货的产 品运保费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5、第三方回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公司产生第三方回款的主要 原因系境外客户指定付款和客户通过应收账款保理完成付款。剔除通过应收账 款保理的情况后,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2%以 内,金额较小。 经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原因,涉 及的销售收入真实。 (二)营业成本及其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业务 220,346.04 99.06% 419,647.07 99.43% 362,399.41 98.71% 322,252.41 99.04% 成本 其他 业务 2,085.00 0.94% 2,402.67 0.57% 4,725.39 1.29% 3,115.16 0.96% 成本 合计 222,431.04 100.00% 422,049.74 100.00% 367,124.80 100.00% 325,367.57 100.00%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分 别 为 325,367.57 万 元 、367,124.80 万 元 、 422,049.74 万元和 222,431.04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均在 98%以上。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动趋势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其 变动趋势基本一致,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如下: 29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产 电动 160,170.45 72.69% 315,988.01 75.30% 282,044.31 77.83% 245,097.45 76.06% 机动 叉车 工业 内燃 20,961.25 9.51% 43,921.40 10.47% 23,232.32 6.41% 24,896.38 7.73% 车辆 叉车 零部件 22,283.49 10.11% 38,481.67 9.17% 44,626.55 12.31% 40,639.71 12.61% 其他 16,930.84 7.68% 21,255.99 5.07% 12,496.23 3.45% 11,618.87 3.61% 合计 220,346.04 100.00% 419,647.07 100.00% 362,399.41 100.00% 322,252.41 100.00% 与主营业务收入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电动叉车、内燃叉车、零 部件的营业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基本相符,主要产品成本的变动趋势与销售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2、其他业务成本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分 别 为 3,115.16 万 元 、4,725.39 万 元 、 2,402.67 万元和 2,085.00 万元,主要为运保费成本和维修成本。 3、各主要业务成本的料工费构成、变动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要业务可分为电动叉车、内燃叉车、零部件,对应 的营业成本包含制造成本、运费及关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主要业务 203,415.20 92.32% 398,391.09 94.93% 349,903.18 96.55% 310,633.54 96.39% (一)制造成本 188,870.31 85.72% 370,381.69 88.26% 317,149.08 87.51% 281,538.79 87.37% 1、电动叉车 148,940.79 67.59% 293,929.75 70.04% 255,310.43 70.45% 222,785.58 69.13% (1)Class I 70,350.55 31.93% 142,780.16 34.02% 104,003.92 28.70% 77,726.96 24.12% (2)Class II 8,948.28 4.06% 20,853.94 4.97% 16,287.43 4.49% 11,737.67 3.64% (3)Class III 69,641.96 31.61% 130,295.65 31.05% 135,019.08 37.26% 133,320.94 41.37% 2、内燃叉车 20,117.30 9.13% 42,647.90 10.16% 22,378.47 6.18% 23,691.28 7.35% 3、零部件 19,812.22 8.99% 33,804.05 8.06% 39,460.18 10.89% 35,061.93 10.88% (二)运费 10,277.33 4.66% 17,722.88 4.22% 21,572.85 5.95% 19,516.71 6.06% (三)关税 4,267.56 1.94% 10,286.52 2.45% 11,181.25 3.09% 9,578.04 2.97% 29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二、其他 16,930.84 7.68% 21,255.99 5.07% 12,496.23 3.45% 11,618.87 3.61% 合计 220,346.04 100.00% 419,647.07 100.00% 362,399.41 100.00% 322,252.41 100.00% 报告期各期,电动叉车、内燃叉车及零部件的营业成本以制造成本为主。 2023 年,制造成本占比较 2022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本期单台制造成本较高的 Class I、Cass V 的销量占比提升所致。2023 年,运费减少主要系海运费价格下 降。2024 年 1-6 月,其他成本占比较 2023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其他业务中的经 营租赁和贸易整机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亦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各主要业务成本的料工费构成、变动趋势具体如下: (1)电动叉车销售业务的料工费构成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各期,电动叉车销售业务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48,940.79 100.00% 293,929.75 100.00% 255,310.43 100.00% 222,785.58 100.00% 直接材料 128,091.74 86.00% 254,879.85 86.71% 226,486.91 88.71% 197,510.97 88.66% 直接人工 6,692.69 4.49% 11,314.62 3.85% 9,933.19 3.89% 8,487.05 3.81% 制造费用 14,156.36 9.50% 27,735.27 9.44% 18,890.33 7.40% 16,787.56 7.54% 报告期各期,电动叉车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88.66%、88.71%、 86.71%和 86.00%。2023 年、2024 年 1-6 月,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钢 材、锂电池相关材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3.81%、3.89%、3.85%和 4.49%,整体 波动较小。2024 年 1-6 月,直接人工占比上升,主要系生产人员数量增加,直 接人工金额增加。 报 告 期 各 期 , 电 动 叉 车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分 别 为 7.54%、7.40%、9.44%和 9.50%。2023 年,电动叉车制造费用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安吉及湖北生产基 地的在建工程完工投产,导致摊销的制造费用大幅增长。 (2)内燃叉车销售业务的料工费构成及变动趋势 29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内燃叉车销售业务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0,117.30 100.00% 42,647.90 100.00% 22,378.47 100.00% 23,691.28 100.00% 直接材料 17,838.81 88.67% 38,236.03 89.66% 20,515.26 91.67% 21,902.83 92.45% 直接人工 841.37 4.18% 1,586.26 3.72% 840.04 3.75% 808.40 3.41% 制造费用 1,437.13 7.14% 2,825.61 6.63% 1,023.17 4.57% 980.05 4.14% 报告期各期,内燃叉车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92.45%、91.67%、 89.66%和 88.67%,各期直接材料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 钢材采购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且叉车车身及门架等结构件由钢材加工而来, 价格随之下降。 报告期各期,内燃叉车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3.41%、3.75%、3.72% 和 4.18%。2022 年生产人员增加,满负荷生产情况缓解使得直接人工占比回升。 报告期各期,内燃叉车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4.14%、4.57%、6.63% 和 7.14%。2022 年,公司减少了标准款内燃叉车的生产,增加了部分定制化内 燃叉车的生产,因相应生产流程更为细致,使得制造费用占比有所回升。2023 年,公司湖北生产基地刚开始生产内燃叉车,厂房设备等固定成本开始折旧计 入制造费用,使内燃叉车制造费用有所上升。 (3)零部件销售业务的料工费构成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各期,零部件销售业务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9,812.22 100.00% 33,804.05 100.00% 39,460.18 100.00% 35,061.93 100.00% 直接材料 19,042.05 96.11% 33,084.66 97.87% 38,557.16 97.71% 34,195.80 97.53% 直接人工 224.87 1.14% 329.18 0.97% 313.88 0.80% 296.17 0.84% 制造费用 545.30 2.75% 390.20 1.15% 589.14 1.49% 569.95 1.63% 报告期各期,零部件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97.53%、97.71%、97.87% 和 96.11%,总体占比保持稳定,零部件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较小且较 29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稳定,主要系零部件生产环节相对简单,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摊较少。 2024 年 1-6 月,零部件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中力铸 造产能提升,其将自制的铸造件对外销售,相应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 高。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各产品毛利率 1、公司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及各产品毛利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动 自产机 69,046.33 75.27% 132,207.25 77.74% 100,350.32 74.89% 71,914.60 75.49% 叉车 动工业 内燃 车辆 2,787.92 3.04% 6,112.78 3.59% 4,904.31 3.66% 1,758.44 1.85% 叉车 零部件 15,255.42 16.63% 26,112.38 15.35% 22,320.27 16.66% 17,130.79 17.98% 其他 3,153.91 3.44% 3,368.99 1.98% 4,516.84 3.37% 3,197.03 3.36% 主营业务毛利 90,243.58 98.38% 167,801.40 98.67% 132,091.74 98.58% 94,000.86 98.67% 其他业务毛利 1,486.48 1.62% 2,265.70 1.33% 1,899.29 1.42% 1,264.71 1.33% 综合毛利额 91,730.06 100.00% 170,067.10 100.00% 133,991.03 100.00% 95,265.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基本均来自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 源于电动叉车和零部件的销售,各期占比分别为 93.47%、91.55%、93.09%和 91.90%。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营业成本 222,431.04 422,049.74 367,124.80 325,367.57 综合毛利额 91,730.06 170,067.10 133,991.03 95,265.57 综合毛利率 29.20% 28.72% 26.74% 22.65%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65%、26.74%、28.72%和 29.20%。 29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自产 电动 73.80% 30.12% 76.30% 29.50% 77.33% 26.24% 76.16% 22.69% 机动 叉车 工业 内燃 7.65% 11.74% 8.52% 12.22% 5.69% 17.43% 6.40% 6.60% 车辆 叉车 零部件 12.09% 40.64% 11.00% 40.43% 13.54% 33.34% 13.88% 29.65% 其他 6.47% 15.70% 4.19% 13.68% 3.44% 26.55% 3.56% 21.58% 合计 100.00% 29.06% 100.00% 28.56% 100.00% 26.71% 100.00% 22.58% 注: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保费计入到营业成本,上表中计 算毛利率的营业成本均含运保费。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营业务与电动叉车的毛利率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一、电动叉车 30.12% 0.63% 29.50% 3.26% 26.24% 3.56% 22.69% 1、Class I 28.37% 0.91% 27.47% 5.42% 22.05% 4.66% 17.38% 2、Class II 43.46% 1.66% 41.79% 0.82% 40.98% 3.66% 37.32% 3、Class III 29.55% 0.50% 29.05% 2.32% 26.73% 3.13% 23.60% 二、内燃叉车 11.74% -0.48% 12.22% -5.21% 17.43% 10.83% 6.60% (Class V) 三、零部件 40.64% 0.21% 40.43% 7.09% 33.34% 3.69% 29.65% 四、其他 15.70% 2.02% 13.68% -12.87% 26.55% 4.97% 21.58% 合计 29.06% 0.49% 28.56% 1.85% 26.71% 4.13% 22.58% 注: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保费计入到营业成本,上表中计 算毛利率的营业成本均含运保费,下同。 报告期内,因零部件与叉车产品性质差异较大,故毛利率有所差异。 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租赁市场竞争加 剧导致租金单价下降,且叉车空置率较 2022 年度有所上升,致使经营租赁毛利 率有所下降。 公司不同种类叉车毛利率具有差异,主要受产品用途、竞争态势、市场策 略及产品售价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29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电动叉车 内燃叉车 项目 Class I Class II Class III (Class V) 电动平衡重乘驾式 电动乘驾式仓储叉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 内燃平衡重式叉 名称 叉车 车 车 车 动力形式 电动 内燃 座驾式,可坐在叉 叉车上有平台,可 站立式,操作人员 座驾式,可坐在 乘驾方式 车内 站立在叉车内 一般需步行 叉车内 满足水平搬运、堆 满足水平搬运、 垛等多种场景的工 满足低、中、高货 堆垛等多种场景 满足小空间内的水 主要用途 作要求,适合仓 架仓库的更安全的 的工作要求,因 平搬运及堆垛作业 库、厂房、室外等 物料堆垛作业 需要排污,适合 作业 室外作业 属于稳定成长型产 不符合环保趋 符合市场绿色发展 品,独创 31 类市 竞争对手主要系海 势、使用成本受 趋势的成长期产 场,具备先发优势 外叉车厂,公司以 油价影响上涨幅 品,发展速度快, 和产品创新优势, 竞争态势 交货快且成本相对 度高,竞争激 公司研发能力强, 发展速度快,公司 较低的优势紧抓窗 烈,该类产品非 具有成本优势,具 研发能力强,具有 口期发展 公司核心产品, 备较强的竞争力 成本优势,具备较 竞争力相对较弱 强的竞争力 未来重点发展领 以外销为主,对于 市场份额和行业地 非公司重点推广 市场策略 域,采取市场渗透 内销主要实现进口 位突出,继续保持 产品,公司资源 策略 替代 竞争优势 投入相对较少 售价低于 Class I 产品均价 高(8.48 万元/台) 中(7.85 万元/台) 低(0.87 万元/台) (6.64 万元/台) 注:上表中的产品均价以 2021 年数据示例。 我国内燃叉车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较为成熟,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 激烈。因公司设立时间相对较晚,专注于电车,对于内燃叉车资源投入较少, 相对于电动叉车而言市场竞争优势较小。而电动叉车行业在我国尚处于成长期, 市场需求较大,技术更新迭代较快,产品规格较多,议价及成本压缩均具有一 定空间,公司于设立之初,即以电动叉车作为重点发展产品,因此总体上电动 叉车毛利率高于内燃叉车。 考虑到公司在 Class III 细分领域中已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为进一步提高整 体盈利能力,公司积极布局 Class I 这一细分市场。公司在维持合理毛利率的基 础上,采用了渗透战略,制定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因此公司 Class I 毛利 率在电动叉车中相对较低。 公司电动叉车中 Class II 以外销为主,竞争对手主要系海外叉车厂。因定价 参考海外叉车厂的销售价格,且收入以外销为主,整体毛利率在电动叉车中相 对较高。 30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lass III 系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凭借 Class III 中的小金刚系列产品,推动 行业从手动搬运到电动搬运的变革,自 2013 年起连续 11 年摘得电动仓储叉车 产销量排名桂冠,在 Class III 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 Class III 毛利率水平介于 Class I 与 Class II 之间。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类型的毛利率变动原因如下: (1)电动叉车 ①Class I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 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2021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 变动 变动 年度 项目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幅度 幅度 幅度 产品单价 94,705.90 -3.99% -3.01% 98,642.22 0.77% 0.59% 97,893.23 15.45% 11.06% 84,790.79 产品单位 - 67,833.66 -5.19% 3.92% 71,549.67 4.83% 76,311.52 8.94% -6.39% 70,052.30 成本 6.24% 毛利率 28.37% 0.91% 0.91% 27.47% 5.42% 5.42% 22.05% 4.66% 4.66% 17.38% 注:1、毛利率的变动幅度=上期毛利率-本期毛利率;2、产品单价变动影响=(本期产 品单价-上期产品单位成本)/本期产品单价-(上期产品单价-上期产品单位成本)/上期产品 单价;3、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影响=(本期产品单价-本期产品单位成本)/本期产品单价- (本期产品单价-上期产品单位成本)/本期产品单价。 2022 年,Class I 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4.66%,主要系:A.油改电叉车凭借其 优越的性能得到越来越多的境内客户认可,境内市场已逐步接受油改电叉车这 一新车型,公司前期的低价策略已取得一定效果,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提高了部分油改电叉车的内销价格;B.因锂电池原材料碳酸锂 2021 年有所 涨价,导致公司采购锂电池相关材料的成本上涨,为降低该事项对 Class I 毛利 率的影响,公司对大部分配置锂电池的车辆进行了提价;C.2021 年、2022 年, Class I 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43.81%、59.89%,单价和毛利率较高的外销收入占 比有所上升,提升了整体单价和毛利率。 2023 年,Class I 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5.42%,主要系:A.公司通过持续研发, 对原有车型进行升级,推出了部分换代产品,相应提高了销售价格,同时美元、 欧元汇率上升,共同促使销售单价有所上升;B.2023 年,钢材、锂电池相关材 料等主要原材料及海运费价格下降,促使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30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Class I 的毛利率较 2023 年上升 0.91%,主要系钢材、锂电 池相关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使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②Class II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 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2021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 变动 变动 年度 项目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幅度 幅度 幅度 产品单价 87,535.55 -3.63% -2.19% 90,828.07 9.28% 5.01% 83,117.15 5.95% 3.52% 78,452.48 产品单位 - 49,493.55 -6.38% 3.85% 52,866.69 7.77% 49,056.69 -0.24% 0.14% 49,173.33 成本 4.19% 毛利率 43.46% 1.66% 1.66% 41.79% 0.82% 0.82% 40.98% 3.66% 3.66% 37.32% 2022 年,Class II 的毛利率较 2021 年上升 3.66%,主要系:A.2022 年,美 元兑人民币升值较快,年平均汇率由 2021 年的 6.4515 提升至 6.7261,上升 4.26%,而 2022 年公司 Class II 外销收入占比 80.49%,且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 美元升值拉高了 Class II 外销平均售价和毛利率;B.考虑到锂电池涨价,公司对 大部分配置锂电池的车辆进行了提价,而钢材市场价格下降促使钢材、结构件 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抵减了锂电池相关材料采购成本上涨对 Class II 成 本的影响。 2023 年,Class II 的毛利率较 2022 年上升 0.82%,整体波动较小,Class II 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均有所上升,主要系单价较高产品的销量占比上升。 2024 年 1-6 月,Class II 的毛利率较 2023 年上升 1.66%,主要系:A.钢材、 锂电池相关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使单位成本有所下降;B.2023 年、 2024 年 1-6 月,Class II 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79.55%和 81.81%,毛利率较高的 外销收入占比有所提升。 ③Class III 报告期内,公司 Class III 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3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台 2021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 变动 变动 年度 项目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幅度 幅度 幅度 产品单价 8,488.26 -4.97% -3.71% 8,932.10 -2.22% -1.66% 9,134.87 4.70% 3.43% 8,725.06 产品单位 5,980.00 -5.64% 4.21% 6,337.40 -5.31% 3.98% 6,693.14 0.41% -0.30% 6,666.10 成本 毛利率 29.55% 0.50% 0.50% 29.05% 2.32% 2.32% 26.73% 3.13% 3.13% 23.60% 2022 年,Class III 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产品单价提升,具体原因如下: A.销 售 单 价和毛利率较高的外 销收入占比上升,Class III 外销收入占比由 39.28%上升至 44.81%;B.2022 年,以美元结算的 Class III 收入占比 30%以上, 美元升值拉高了外销平均售价。 2023 年,Class III 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钢材、锂电池相关材料等主要 原材料市场价格及海运费下降,使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2024 年 1-6 月,Class III 的毛利率较 2023 年上升 0.50%,整体波动较小, Class I 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主要受产品销售区域与具体产品结构影 响。 (2)内燃叉车 报告期内,公司内燃叉车(Class V)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2021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 变动 变动 年度 项目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变动 影响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幅度 幅度 幅度 产品单价 61,288.19 3.79% 3.20% 59,051.32 -22.62% -24.14% 76,313.08 14.86% 12.09% 66,437.74 产品单位 54,093.55 4.35% -3.68% 51,836.90 -17.73% 18.92% 63,011.44 1.54% -1.25% 62,054.78 成本 毛利率 11.74% -0.48% -0.48% 12.22% -5.21% -5.21% 17.43% 10.83% 10.83% 6.60% 2022 年,内燃叉车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上升,主要系:①2021 年、2022 年, 公司内燃叉车外销占比分别为 68.76%、77.63%,销售单价较高的外销收入有所 增加;②2022 年,以美元结算的内燃叉车收入占比 50%以上,受美元升值影响, 相应收入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有所增长,拉高了内燃叉车的平均售价和毛利率; ③公司对部分内销标准款内燃叉车有所提价,低毛利率的标准款内燃叉车销量 30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所减少;④上表中 2022 年内燃叉车单位成本有所上升,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 而实际上 2022 年内燃叉车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钢材市场价格的下降,钢 材、结构件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同时对于进口发动机公司主要从日本 进口,日元对人民币汇率同比下降 12.73%,使进口发动机采购成本亦有所下降。 2023 年,内燃叉车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 提升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境内市场积极推广销售内燃叉车,相应内燃 叉车境内销量由 2022 年的 892 台增加至 5,592 台。内燃叉车市场相较于电动叉 车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与杭叉集团、安徽合力等竞争对手相比,在内燃叉 车市场的品牌知名度上处于劣势,故在销售推广过程中,降低了产品的定价, 销售单价较低,致使毛利率下降。 2024 年 1-6 月,内燃叉车的毛利率较 2023 年下降 0.48%,整体波动较小, 内燃叉车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均有所上升,主要系大吨位内燃叉车的销量占比增 加。 (3)零部件 公司零部件业务主要为叉车零部件业务和定制化零部件业务。叉车零部件 业务主要系叉车售后零部件业务。定制化零部件业务主要系公司根据境外客户 的个性化要求委托供应商生产定制化零部件的业务。为满足定制客户的质量与 交付期限等要求,公司利用境外本地化团队实现零距离沟通和全方位服务,深 度参与产品技术与品质管控,并通过信息化系统提高交付能力与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 29.65%、33.34%、40.43%和 40.64%。 2022 年,公司零部件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叉车零部件毛利率有所上升,具体原 因如下:①2022 年,叉车零部件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占比约 65%,美元汇率上升 4.26%,外销收入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有所增加,使毛利率有所上升;②叉车零 部件外销收入占比随着叉车外销收入占比的提升有所上升,2021 年、2022 年, 叉车零部件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64.16%、73.48%,高毛利的外销收入占比的提 升使平均毛利率有所上升;③公司部分零部件相关的采购成本与钢材价格密切 相关,2022 年钢材市场价格下降,促使与钢材相关的原材料成本有所下降。 2023 年,公司零部件毛利率上升,主要系:①公司部分零部件相关的采购 30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本与钢材价格密切相关,2023 年钢材市场价格下降,促使与钢材相关的原材 料成本有所下降;②根据交通部的数据,2023 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 (CCFI)平均值较 2022 年度下降 66.43%,叉车零部件的海运费大幅下降使营 业成本有所下降;③2023 年,零部件以美元、欧元结算的收入占比合计约 77%, 而 2023 年美元、欧元汇率较 2022 年分别上升 4.77%和 8.07%,外销收入折算为 人民币的金额有所增加,促使毛利率上升。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杭叉集团 21.41% 20.78% 17.78% 15.51% 安徽合力 21.58% 20.61% 16.99% 16.10% 诺力股份 21.77% 22.22% 20.24% 19.45% 均值 21.59% 21.21% 18.34% 17.02% 公司 29.20% 28.72% 26.74% 22.65%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但整体高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 (1)公司电动叉车收入占比和毛利率较高。杭叉集团和安徽合力的收入以 内燃叉车为主,而公司以电动叉车为主,公司电动叉车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 系:①我国内燃叉车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均已较成熟,产品单一,市场竞 争激烈,而电动叉车行业在我国尚处于上升期,市场需求较大,技术更新迭代, 产品规格较多,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均具有一定空间,因此总体上电动叉车毛 利率高于内燃叉车;②公司以电动叉车作为自身的主要产品,专注于电动叉车 领域,自 2013 年以来,公司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均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一名,具 有较强的电动叉车规模化生产效应。 (2)外销收入因产品销售单价高,毛利率较内销高。根据杭叉集团和安徽 合力的年度报告,其外销毛利率均高于内销毛利率。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杭叉集团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22.02%、36.88%、40.78%,安徽合力外销收入占 比分别为 19.37%、29.79%、35.32%,而同期公司外销占比分别为 49.62%、 58.27%、55.39%,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远高于杭叉集团和安徽合力,因此毛利率 30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对较高。同时基于公司全球化布局、本地化运营、产品创新和品牌溢价等因 素,外销整体定价较高,公司外销毛利率亦高于杭叉集团、安徽合力。 (3)诺力股份手动搬运车收入占比较高,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而公司 未生产手动搬运车,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差异具备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8,189.98 45.97% 33,389.66 49.75% 24,738.48 46.60% 20,954.22 41.20% 管理费用 12,130.73 30.66% 20,906.17 31.15% 17,271.91 32.53% 15,183.26 29.85% 研发费用 10,122.09 25.58% 17,146.33 25.55% 14,466.98 27.25% 12,618.56 24.81% 财务费用 -873.34 -2.21% -4,324.35 -6.44% -3,385.70 -6.38% 2,108.43 4.15% 期间费用合计 39,569.46 100.00% 67,117.81 100.00% 53,091.67 100.00% 50,864.46 100.00% 营业收入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期间费用占当年 12.60% 11.34% 10.59% 12.09% 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2.09%、10.59%、11.34%和 12.60%,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整体呈下降的趋势,主要系:(1)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规 模不断扩大;(2)公司通过发挥规模化、精益化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成本费用 控制;(3)受 2022 年度、2023 年度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影响,公司 2022 年、 2023 年产生汇兑收益,财务费用率下降。2024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率有所 上升,主要系:(1)2024 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趋缓,导致公司汇 兑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2)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员工人数较上年同期 增加较多,人工成本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变动的总体分析 30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职工薪酬 10,071.35 18,350.41 14,171.25 11,987.19 售后服务费 2,334.86 4,613.48 2,647.11 3,171.01 广告宣传推广费 1,369.81 2,205.23 1,902.03 1,588.56 销售服务费 914.80 2,311.02 2,028.81 1,326.48 办公及差旅费 1,296.79 2,375.55 1,553.88 1,159.37 运输费 465.25 808.49 507.47 392.64 其他 1,737.12 2,725.48 1,927.94 1,328.96 合计 18,189.98 33,389.66 24,738.48 20,954.22 较上期增加额 3,046.42 8,651.18 3,784.26 6,507.79 较上期增长率 20.12% 34.97% 18.06% 45.05% 销售费用占营业 5.79% 5.64% 4.94% 4.98% 收入比重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售后服务费、广告宣传推广费等构成。报 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0,954.22 万元、24,738.48 万元、33,389.66 万元 和 18,189.98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较同期增长 18.06%、34.97%,变 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一致;2024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20.12%,略高 于营业收入同期增长幅度,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人数增加,销售人员职工薪酬 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1,987.19 万元、14,171.25 万元、18,350.41 万元和 10,071.35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较同期增长 18.22%、29.49%,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4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增 长 20.34%,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速度。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 薪酬的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销售人员团队规模扩大,且公司销 售人员的薪酬水平随公司业绩增长而有所提高所致。 公司的售后服务费主要由实际发生的售后维修费用以及公司根据历史售后 服务费实际发生情况预提的售后服务费,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 3,171.01 万元、 2,647.11 万元、4,613.48 万元和 2,334.86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当期主 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预计负债,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期末余额基本能 30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够覆盖下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 公司广告宣传推广费主要包括广告费、宣传用品费、线上推广费和展览费 等。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推广费分别为 1,588.56 万元、1,902.03 万元、 2,205.23 万元和 1,369.81 万元,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6 月分别较同期增 长 19.73%、15.94%和 14.78%,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分析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杭叉集团 3.78% 3.66% 3.13% 2.69% 安徽合力 4.23% 4.05% 3.52% 3.37% 诺力股份 5.30% 4.96% 4.11% 3.79% 平均值 4.44% 4.22% 3.59% 3.29% 中力股份 5.79% 5.64% 4.94% 4.9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①公司 销售规模与可比公司相比偏低,公司和诺力股份的营业收入规模显著低于杭叉 集团和安徽合力,但因销售拓展和客户服务需要,在销售人员数量上需要具有 一定规模,因此销售费用有一定的刚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诺力股份的销售 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②公司全球化布局经营,推动行之有效的本土 化销售策略,在美国、欧洲设立子公司,当地工资水平相对较高,且该等子公 司以销售人员为主,销售经验丰富,从而拉高了公司的销售人员整体薪酬水平; ③公司向客户提供一定期限的售后服务,并预提一定比例的售后服务费预计负 债,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5%、0.53%、0.78% 和 0.74%,高于可比公司同期平均水平。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变动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明细情况如下: 30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职工薪酬 7,143.85 12,414.37 10,046.03 7,796.22 股份支付 - 555.73 1,103.71 3,662.36 中介咨询费 822.71 2,269.39 1,429.03 919.35 办公及差旅费 899.22 1,286.30 1,142.31 787.04 折旧及摊销 1,093.57 1,267.22 732.12 523.52 租赁费 627.54 659.72 515.17 493.97 业务招待费 170.32 332.07 322.47 122.12 财产及人身保险 152.43 232.12 320.57 122.67 残疾人保证金 119.26 316.81 262.85 165.55 其他 1,101.84 1,572.44 1,397.65 590.45 合计(剔除股份支付) 12,130.73 20,350.44 16,168.20 11,520.90 合计 12,130.73 20,906.17 17,271.91 15,183.26 较上期增加额 3,104.35 3,634.26 2,088.65 1,074.73 较上期增长率 34.39% 21.04% 13.76% 7.62%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3.86% 3.53% 3.45% 3.61% 比重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中介咨询费、办公及差旅 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 15,183.26 万元、17,271.91 万元、 20,906.17 万元和 12,130.7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1%、3.45%、 3.53%和 3.86%,公司的管理费用逐年上升,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整体呈现下降 趋势。 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较同期增加 2,088.65 万元、 3,634.26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13.76%、21.04%,整体增幅略小于营业收入增长 速度,主要系公司通过发挥规模化、精益化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2024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104.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39%,主要系人工成本、折旧摊销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7,796.22 万元、10,046.03 万元、12,414.37 万元和 7,143.85 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 模、业务收入不断扩大;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3,662.36 万 元、1,103.71 万元、555.73 万元和 0 元,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根据《企业 30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入管理 费用的中介咨询费支出分别为 919.35 万元、1,429.03 万元、2,269.39 万元和 822.71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筹备 IPO,相关中介 费用有所增加所致;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办公及差旅费分别为 787.04 万元、 1,142.31 万元、1,286.30 万元和 899.22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该项费用较 大幅度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增加以及差旅逐步恢复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 情况如下: 2024 年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杭叉集团 2.32% 2.10% 2.23% 2.28% 安徽合力 2.49% 2.59% 2.72% 2.58% 诺力股份 5.02% 5.08% 4.82% 4.78% 平均值 3.28% 3.26% 3.26% 3.21% 中力股份 3.86% 3.53% 3.45% 3.61% 中力股份(剔除股份支付) 3.86% 3.44% 3.23% 2.7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61%、3.45%、3.53%和 3.86%,报告 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2.74%、3.23%、3.44%和 3.86%,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变动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直接材料费 4,648.62 8,411.63 7,925.93 6,870.11 职工薪酬 4,688.05 7,013.66 5,304.38 4,187.00 委托研发费用 17.82 460.00 304.32 938.42 其他 767.60 1,261.03 932.35 623.04 3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合计 10,122.09 17,146.33 14,466.98 12,618.56 较上期增加额 2,448.03 2,679.35 1,848.42 5,003.39 较上期增长率 31.90% 18.52% 14.65% 65.7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3.22% 2.90% 2.89% 3.00% 比重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费、职工薪酬、委托研发费用构成。报告 期内,公司不断扩大、完善产品矩阵,持续加大对产品更新、升级的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 12,618.56 万元、14,466.98 万元、17,146.33 万元和 10,122.09 万元,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分别同比增加 14.65%、18.52%,且与公 司营业收入增幅基本一致,2024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31.90%,高于营业收 入同期增速,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数量和研发项目规模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等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 年 月末的项目进 金额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度情况 基于换电模式的小型轻量化四 1 500.00 - - - 10.47 已完成 支点锂电叉车开发 锂电搬运车设计平台化模块化 2 560.00 - - - 36.14 已完成 技术研究 AGV 智能物流搬运车配套用 3 1,100.00 - - - 98.59 已完成 全自动充电桩开发 具有高位承载能力的大吨位锂 4 500.00 - - - 238.75 已完成 电双驱电动叉车开发 窄小通道作业用低能耗轻量化 5 700.00 - - - 53.41 已完成 座驾式前移式叉车开发 基于激光 SLAM 导航技术的 6 1,200.00 - - - 139.50 已完成 手自一体式 AGV 搬运平台 电动叉车动力锂电池高封装技 7 500.00 - - - 256.39 已完成 术研究 高排放平衡重内燃叉车动力系 8 550.00 - - - 218.30 已完成 统“油改电”技术研究 全工况紧凑型电驱动平衡重式 9 600.00 - - - 367.16 已完成 堆高车 高防护等级低温冷库专用电动 10 600.00 - - - 417.34 已完成 搬运车开发 变速箱驱动桥一体式双驱锂电 11 800.00 - - - 723.24 已完成 叉车 3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发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 年 月末的项目进 金额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度情况 符合欧盟 CE 认证标准的直流 12 600.00 - - 20.81 559.65 已完成 无刷长寿命锂电驱动拣选车 适用于仓库楼层货梯等场所的 13 650.00 - - 107.74 574.61 已完成 低重心紧凑型前驱三支点叉车 基于多传感器融合导航技术的 14 1,100.00 - - 43.70 1,083.88 已完成 AGV 电动托盘搬运车 1T 以下高效轻巧型电动平衡 15 600.00 - - 26.07 596.86 已完成 重叉车 驱动中置式锂电双层堆垛车 16 550.00 - - 138.97 446.12 已完成 开发 基于数据融合通信技术的电动 17 800.00 - - 32.43 793.89 已完成 叉车电池智能管理系统 长续航高集成电动托盘搬运车 18 700.00 - - 323.83 405.59 已完成 及其制造工艺研究 基于 CAN 通讯技术的锂电站 19 600.00 - - 357.42 270.68 已完成 驾式搬运车开发 基于视觉人形识别的物料搬运 20 850.00 - - 265.24 621.23 已完成 设备运行安全性研究 21 高防爆等级锂电池叉车 800.00 - - 378.96 454.40 已完成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在座驾式电 22 600.00 - - 201.39 435.15 已完成 动牵引车上的应用研究 基于云计算的紧凑型三支点锂 23 750.00 - - 218.12 560.14 已完成 电叉车 符合 UL 认证标准的电动叉车 24 500.00 - - 121.37 405.32 已完成 用锂电池管理系统 高起升低失载 2.5 吨锂电前移 25 650.00 - - 287.99 397.64 已完成 式叉车开发 具有多种电池配重方式的平衡 26 700.00 - - 316.70 400.78 已完成 重电动叉车 具有轨迹自定义规划功能的智 27 1,000.00 - - 587.78 432.03 已完成 能搬运车开发 具有行人识别避障功能的宽视 28 600.00 - - 612.23 - 已完成 野智能化锂电前移式叉车研发 高效长寿命电动叉车锂电池系 29 1,000.00 - 97.28 903.68 - 已完成 统研发 智能仓储用前移式机器人系统 30 1,100.00 - 104.70 1,006.98 - 已完成 的开发 基于双核智能控制系统的电动 31 950.00 - 132.67 812.00 - 已完成 仓储车辆的研发 制动电机直连减速箱及其在电 32 800.00 - 162.49 639.74 - 已完成 动叉车上的应用技术研究 基于电池快速更换技术的高续 33 900.00 - 168.61 720.80 - 已完成 航大动力电动牵引车开发 具有货物位姿自动识别功能的 34 全工况智能前移式叉车机器人 1,100.00 - 206.23 907.76 - 已完成 开发 3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发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 年 月末的项目进 金额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度情况 双驱动平衡重式叉车通用底盘 35 800.00 - 168.77 664.05 - 已完成 的研发 36 防爆托盘堆垛车开发 1,100.00 - 554.05 574.69 - 已完成 具有模块化底盘结构的电动搬 37 1,000.00 - 485.96 484.62 - 已完成 运车开发 具有 AI 深度学习感知功能的 38 1,100.00 - 459.82 640.46 - 已完成 智能全向叉车机器人开发 39 高拓展性的平衡重式叉车开发 1,000.00 - 761.59 228.18 - 已完成 具有电驱动系统及液压系统的 40 1,000.00 - 696.04 281.44 - 已完成 一体式电动搬运车开发 基于人机工程研发的高集成化 41 1,100.00 - 912.63 121.42 - 已完成 锂电三支点叉车的研究 具有无侧滚轮结构的广视野叉 42 900.00 - 770.21 75.31 - 已完成 车三级门架开发 具有叉车远程参数修改及故障 43 自诊断功能的物联网智能电动 850.00 - 695.40 176.31 - 已完成 叉车开发 高速升降堆垛车用比例升降液 44 650.00 - 525.12 24.64 - 已完成 压动力技术的研究 基于智能手柄控制技术的高速 45 950.00 - 982.72 8.98 - 已完成 起降堆垛车开发 电动叉车专用快充高压锂电池 46 800.00 45.06 824.47 - - 已完成 及控制技术研究 低噪音双剪叉式电动前移车 47 1,000.00 155.99 904.07 - - 已完成 开发 基于多线激光导航避障技术的 48 1,200.00 230.98 964.87 - - 已完成 室外平板牵引机器人开发 具有曲柄滑块上连杆机构的高 49 1,050.00 282.14 767.20 - - 已完成 稳定性电动搬运车研究 基于 PID 算法的永磁同步电机 50 驱动系统在电动叉车上的应用 950.00 259.53 624.19 - - 进行中 研究 基于高集成四支点双驱底盘平 51 1,000.00 366.92 476.61 - - 进行中 台的锂电叉车研发 2.5 吨国产化防爆内燃叉车的 52 1,200.00 603.75 355.75 - - 进行中 研发 窄巷道用理电驱动三向堆垛叉 53 1,250.00 599.87 315.88 - - 进行中 车 基于双向操作且侧拉电池的高 54 1,100.00 761.00 117.57 - - 进行中 位拣选车 具有示教部署功能的自动搬运 55 1,200.00 750.43 88.91 - - 进行中 车研发 适用于室内外多场景的 3D 激 56 光导航 AGV 智能搬运机器人 1,100.00 547.04 478.17 - - 进行中 研发 3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发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 年 月末的项目进 金额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度情况 具有高通过性驱动系统的节能 57 1,000.00 695.28 87.84 - - 进行中 降噪电动叉车研发 轻稀士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电动 58 1,000.00 705.91 44.61 - - 进行中 搬运车研发 底盘高度可调节的双起升托盘 59 1,050.00 736.78 35.45 - - 进行中 堆垛车研发 模块化组合式锂电池组在电动 60 1,100.00 272.26 - - - 进行中 叉车上的应用研究 具有多任务切换系统的轨迹示 61 1,000.00 72.54 - - - 进行中 教学习堆高车研发 具有托盘位姿智能识别功能的 62 1,100.00 70.17 - - - 进行中 窄体搬运式机器人研发 具有快充功能的大载重锂电低 63 950.00 37.74 - - - 进行中 位拣选车研发 重载潜伏式顶升 AGV 智能物 64 1,100.00 36.01 - - - 进行中 流搬运车研发 具有推杆起升机构的机械转向 65 800.00 7.82 - - - 进行中 站驾式电动搬运车研发 车身底盘一体铸造成型的平衡 66 950.00 7.28 - - - 进行中 重式机器人研发 基于液压性能优化的踏板式堆 67 900.00 5.90 - - - 进行中 垛车研发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分析 2024 年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杭叉集团 4.88% 4.49% 4.56% 4.15% 安徽合力 5.40% 5.10% 3.93% 4.62% 诺力股份 3.58% 3.80% 3.87% 3.81% 平均值 4.62% 4.46% 4.12% 4.19% 中力股份 3.22% 2.90% 2.89% 3.00%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率较为稳定,但仍低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由于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有限,研发人数 和规模相对偏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研发投入绝对额方面存在差距。 4、财务费用 公司报告期各期财务费用明细如下表: 3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利息费用 1,078.72 1,640.76 1,121.66 609.16 减:利息收入 1,435.65 2,521.18 1,618.01 361.50 汇兑损益 -679.19 -3,648.83 -3,133.90 1,610.82 手续费及其他 162.78 204.90 244.55 249.95 合计 -873.34 -4,324.35 -3,385.70 2,108.43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汇兑损益、利息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 分别为 2,108.43 万元、-3,385.70 万元、-4,324.35 万元和-873.34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较低。其中,2021 年,公司汇兑损失为 1,610.82 万元,主要系受多重 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整体呈现出持续升值态势,公司产品国际市场销售多以 美元或当地货币结算,加上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出现一定的 汇兑损失;受 2022 年度、2023 年度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影响,公司 2022 年、 2023 年产生汇兑收益 3,133.90 万元、3,648.83 万元;2024 年上半年,美元兑人 民币汇率呈逐步上行趋势,公司产生汇兑收益 679.19 万元。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的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税 金 及 附 加 分 别 为 1,024.05 万 元 、1,846.69 万 元 、 2,816.69 万元和 1,892.2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4%、0.37%、0.48% 和 0.60%,主要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占比较低且总体较为稳定。 2、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坏账损失和存货跌 价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4.07 100.10 9.94 -1.5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296.91 2,201.88 293.23 2,002.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9 46.07 -114.56 51.79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713.35 336.46 228.42 31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790.28 1,252.29 969.89 645.20 合计 3,202.45 2,886.99 1,494.96 2,926.21 注: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 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并在利润表增加“信用减值损失”项,为方便报告期 内比较,上表予以合并列示。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加计抵减,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 760.46 817.43 909.48 686.98 增值税加计抵减 975.85 1,781.36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32.35 22.98 7.99 4.39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 5.18 14.70 其他 - - 1.68 - 合计 1,768.65 2,621.77 924.34 706.07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31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到账情况 报告期内计入损 政府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益或冲减相关成 列报项目 时间 金额 本费用情况 2024年1-6月 2024年 关税返还 China Section 301-Tariff Action and Exclusion Process 143.87 143.87 其他收益 1-6月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促进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 2024年 100.00 100.00 其他收益 经济发展扶持资金 通知》(澄靖园管[2023]31号) 1-6月 《关于引进总部经济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的终止协 2024年 招商引贸奖励 125.00 125.00 其他收益 议》 1-6月 2024年 增值税即征即退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151.38 151.38 其他收益 1-6月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 业政策措施 全力信足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 其他政府补助 21.11 21.11 其他收益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1-6月 (人社部发〔2024〕44号)等 小计 - 541.36 541.36 - 2023年 《关于拨付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第四 2022年省级生产补贴 2023年 126.00 126.00 其他收益 批)》(安财企[2023]179号) 关税返还 China Section 301-Tariff Action and Exclusion Process 2023年 38.39 38.39 其他收益 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企业补助收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安吉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23年 8.00 8.00 其他收益 入 相关资助经费的说明》 《关于印发<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与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研发投入增长补贴 2023年 20.00 20.00 其他收益 (2021年修订)>的通知》(安管委[2021]78号) 增值税即征即退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023年 206.32 206.32 其他收益 中力叉车一期项目观摩交流奖 《关于拨付中力电动叉车老河口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观摩交流奖励资 2023年 100.00 100.00 其他收益 励 金的请示》(河高管文[2023]115号)等 3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到账情况 报告期内计入损 政府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益或冲减相关成 列报项目 时间 金额 本费用情况 《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6]6号)以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及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吉县2023年第二批企业吸纳高 2023年 54.32 54.32 其他收益 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其他政府补助 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2]41 2023年 58.44 58.44 其他收益 号)、《关于表彰2022年度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等 小计 - 611.47 611.47 - 2022年 《关于拨付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 2022年省级生产补贴 2022年 294.00 294.00 其他收益 批)》 关税返还 《301条款:美国从中国进口货物的关税排除》报告 2022年 93.95 93.95 其他收益 2021年开拓国外市场奖励 《关于申报2021年度县开拓国内外市场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2年 81.59 81.59 其他收益 《关于拨付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 科技专项经费 2022年 75.00 75.00 其他收益 批)》(安财企〔2022〕88号)等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 企业稳岗补贴 有关政策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22〕16号)、《关于做好失业保 2022年 97.09 97.09 其他收益 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等 2021年度经济发展奖励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21年度经济发展奖励的通报》 2022年 40.00 40.00 其他收益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 2022年社保补助 2022年 46.74 46.74 其他收益 公司政府补助的说明》等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科技发 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2022年 20.00 20.00 其他收益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2〕3号) 《关于申报2021年度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安服务业办 2021年安吉县服务业发展奖励 2022年 20.00 20.00 其他收益 〔2022〕1号)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支持大众创业促就业补助 2022年 25.31 25.31 其他收益 (安政办发〔2016〕6号) 3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到账情况 报告期内计入损 政府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益或冲减相关成 列报项目 时间 金额 本费用情况 科技局加强研发投入引导补贴 《安吉县财政局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科技专项经费 2022年 14.69 14.69 其他收益 收入 的通知》(安财教〔2022〕344号) 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企业补助收 《关于拨付2022年第一批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相关资助经费的说明》 2022年 13.00 13.00 其他收益 入 《灵峰旅游度假区(灵峰街道)关于印发加快产业经济发展的若干 奖补政策的通知》(安灵工委[2020]14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 其他政府补助 2022年 88.11 88.11 其他收益 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安政发[2021]5 号)等 小计 - 909.48 909.48 - 2021年 2020年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一 《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2020年修订)》(安政发〔2020〕6号) 2021年 227.67 227.67 其他收益 企一策补贴 关税返还 《301条款:美国从中国进口货物的关税排除》报告 2021年 16.08 16.08 其他收益 宁波国家高新区扶持资金 《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2020年修订)》(安政发〔2020〕6号) 2021年 16.21 16.21 其他收益 2020年安吉县外贸“三转”奖 《关于拨付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发区工业经济奖励 2021年 120.00 120.00 其他收益 励 的说明》等 2021年安吉县科技人才专项经 《安吉县科技人才奖励说明》 2021年 100.00 100.00 其他收益 费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安财企〔2021〕 科技专项经费 2021年 90.00 90.00 其他收益 346号)等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20〕23号)、《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 企业稳岗补贴 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45 2021年 3.92 3.92 其他收益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 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优惠奖励政 《关于拨付2020年度靖江园区产业政策资金的通知》 2021年 2.58 2.58 其他收益 策 3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到账情况 报告期内计入损 政府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益或冲减相关成 列报项目 时间 金额 本费用情况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科技发 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2021年 20.00 20.00 其他收益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11号) 《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6〕6号) 支持大众创业促就业补助 和安吉县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安吉县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 2021年 15.93 15.93 其他收益 难人员补贴公示》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 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6号)、《关于印发泰州市职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发〔2020〕 2021年 24.75 24.75 其他收益 88号)和《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 的通知》(泰人社发〔2020〕136号)等 2020年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奖 《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2020年修订)》(安政发〔2020〕6号)、《关 2021年 10.00 10.00 其他收益 励 于申报2020年度工业企业“一企一策”综合奖励政策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度安吉县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 其他政府补助 育补贴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 2021年 39.84 39.84 其他收益 用管理的通知》等 小计 - 686.98 686.98 - 3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4.29 181.88 155.83 -172.2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236.97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1.18 2.41 4.61 10.36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11.91 -93.69 -88.89 -50.72 认收益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79.11 -2,768.18 321.59 企业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 803.41 - - - 合计 1,026.97 -788.51 -2,696.64 345.97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主要系购买理财产 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系已交割远期结售汇相 关的损益。 2021 年,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系出售子公司中力联众 100%股权时产生,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系已交割远期结售汇相关 的收益。 2022 年,公司投资收益为-2,696.64 万元,主要系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致使公司已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产生较大亏损。 2023 年,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而导致的远期结售 汇交割产生的投资亏损。 2024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EPICKER 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89.24 万元、-666.90 万元、 477.66 万元和 0 万元,其中 2021 年、2022 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未交割 远期结售汇相关的损益。2023 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结转上期远期结售 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278.27 万元、162.51 万元、-544.64 万元和 371.49 万元,主要为租赁设备出售产生的损益。 7、营业外收支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客户违约赔偿收入 0.07 0.11 - 66.61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4.96 152.42 47.34 营业外收入 其他 5.00 19.79 19.29 42.57 合计 5.07 24.86 171.71 156.52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0.06 20.72 6.64 113.16 对外捐赠 0.50 75.50 67.50 17.50 营业外支出 其他 3.56 19.08 49.08 12.89 合计 4.12 115.29 123.22 143.54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56.52 万元、171.71 万元、24.86 万元 和 5.07 万元。2021 年的客户违约赔偿收入主要系收到客户违约取消订单给公司 造成的备货损失款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43.54 万元、123.22 万元、115.29 万 元和 4.12 万元,总体金额较小。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174.84 -564.51 157.23 -154.46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760.46 817.43 909.48 686.98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10.72 -492.74 -3,519.37 470.47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53.34 15.74 -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37 -47.60 68.62 145.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2,721.32 小计 1,957.93 -234.07 -2,368.30 -1,573.10 所得税影响额 -476.59 82.90 670.97 -250.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98 -75.08 -4.34 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25.37 -226.25 -1,701.66 -1,822.71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股份支付和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1,964.42 80,574.62 62,699.61 35,281.7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25.37 -226.25 -1,701.66 -1,822.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0,539.05 80,800.86 64,401.27 37,104.46 非经常性损益占比 3.40% -0.28% -2.71% -5.17%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37,104.46 万元、64,401.27 万元、80,800.86 万元和 40,539.05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17%、-2.71%、- 0.28%和 3.40%,对公司影响较小。 (七)税费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缴纳情况如下: 1、增值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4 年 1-6 月 100.54 10,501.01 9,876.30 725.25 2023 年度 2,811.33 16,296.17 19,006.95 100.54 2022 年度 4,372.26 12,690.66 14,251.60 2,811.33 2021 年度 1,699.19 7,404.40 4,731.33 4,372.26 3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4 年 1-6 月 3,911.36 9,396.75 8,399.76 4,908.35 2023 年度 3,760.08 19,982.65 19,831.37 3,911.36 2022 年度 4,364.37 12,999.30 13,603.59 3,760.08 2021 年度 2,183.85 7,963.92 5,783.41 4,364.37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 经营效益的提升逐年增长。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规模及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的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 415,617.04 66.21% 386,128.17 68.63% 283,820.01 71.45% 277,095.76 83.39% 产 非流动 212,066.35 33.79% 176,485.15 31.37% 113,434.08 28.55% 55,207.65 16.61% 资产 资产总 627,683.39 100.00% 562,613.32 100.00% 397,254.09 100.00% 332,303.42 100.00% 额 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效益的提升,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32,303.42 万元、397,254.09 万元、562,613.32 万 元和 627,683.39 万元。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64,950.67 万元、165,359.23 万元和 65,070.07 万元,分别增长 19.55%、41.63%和 11.5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 司产销规模的扩大,资产、负债均有所增加。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39%、71.45%、68.63%和 66.21%,占比较高,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报 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增长,主要系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增加了厂 3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房土地及设备的投入。 (二)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和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05,742.51 25.44% 135,519.93 35.10% 88,022.85 31.01% 75,456.95 27.23% 交易性金 - - - - - - 189.24 0.07% 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564.75 5.43% 24,629.76 6.38% 13,310.75 4.69% 14,844.85 5.36% 应收账款 148,232.11 35.67% 110,240.66 28.55% 76,662.38 27.01% 80,380.09 29.01% 应收款项 7,137.57 1.72% 1,074.06 0.28% 13.86 - 493.50 0.18% 融资 预付款项 4,096.22 0.99% 2,941.03 0.76% 3,275.14 1.15% 2,165.47 0.78% 其他应收 3,974.48 0.96% 3,845.48 1.00% 2,525.16 0.89% 4,183.24 1.51% 款 存货 111,087.22 26.73% 95,595.38 24.76% 94,154.30 33.17% 97,436.10 35.16%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 - - - 946.23 0.33% 623.28 0.22% 动资产 其他流动 12,782.18 3.08% 12,281.87 3.18% 4,909.33 1.73% 1,323.04 0.48% 资产 合计 415,617.04 100.00% 386,128.17 100.00% 283,820.01 100.00% 277,095.7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上述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76%、95.89%、94.78%和 93.27%。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库存现金 0.36 0.27 0.35 1.23 银行存款 79,674.05 109,622.73 73,841.85 61,875.35 其他货币资金 26,068.11 25,896.93 14,180.65 13,580.38 合计 105,742.51 135,519.93 88,022.85 75,456.95 3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 别为 75,456.95 万元、88,022.85 万元、135,519.93 万元和 105,742.51 万元,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27.23%、31.01%、35.10%和 25.44%。2021-2023 年,公司货 币资金余额总体呈逐步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及 经营利润逐年增加,且公司销售回款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减少,主要受应收帐款回款有所放缓以 及公司长期资产投入增加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远期结售汇 - - - 189.24 合计 - - - 189.24 202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远期结售汇产品,主要系 2021 年公 司外销收入增幅较大,为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对冲美元汇率对公 司短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办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面余额 156,677.64 116,442.65 81,072.84 84,766.21 减:坏账准备 8,445.53 6,201.99 4,410.47 4,386.12 账面价值 148,232.11 110,240.66 76,662.38 80,380.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0,380.09 万元、76,662.38 万元、110,240.66 万元和 148,232.1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29.01%、 27.01%、28.55%和 35.67%。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客户货款。 3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14,161.10 592,116.84 501,115.83 420,633.14 应收账款余额 156,677.64 116,442.65 81,072.84 84,766.21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 24.94% 19.67% 16.18% 20.15% 收入的比重 注:2024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15%、16.18%、 19.67%和 24.94%,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较匹配。2022 年,公司应收账 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系部分客户回款效率有所提高。 (2)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的信用账期管理政策及应收账款周转率 经过多年的积累与业务合作,公司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大多数 主要客户保持了稳定的供销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一般给予客户 1-3 个月的信 用期,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26 次/年、6.04 次/年、6.00 次/年 和 4.60 次/年,2024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客户 回款速度放缓。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亦存在 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的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一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与公司对 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致,不存在公司主动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况。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 占应收账款 账龄 销售模式 账款余额 余额的比例 1 林德叉车 7,769.39 4.96% 1 年以内 直销 2 EQUIPMENT 4 U B.V. 3,216.93 2.05% 1 年以内 经销 3 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 2,962.65 1.89% 1 年以内 直销 3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GTM 2,669.98 1.70% 1 年以内 经销 5 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523.47 1.61% 1 年以内 直销 合计 19,142.42 12.22% - - 2023-12-31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 占应收账款 账龄 销售模式 账款余额 余额的比例 1 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 4,757.31 4.09% 1 年以内 直销 2 GTM 2,502.99 2.15% 1 年以内 经销 3 林德叉车 2,394.30 2.06% 1 年以内 直销 4 Total Warehouse,Inc. 2,094.90 1.80% 1 年以内 经销 5 ZEIDLER Stapler GmbH 1,832.22 1.57% 1 年以内 经销 合计 13,581.72 11.66% - - 2022-12-31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 占应收账款 账龄 销售模式 账款余额 余额的比例 1 林德叉车[注 1] 8,103.71 10.00% 1 年以内 直销 2 Total Warehouse,Inc. 3,767.46 4.65% 1 年以内 经销 3 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 3,277.74 4.04% 1 年以内 直销 4 GTM 1,942.78 2.40% 1 年以内 经销 5 安徽信义电源有限公司[注 2] 1,922.50 2.37% 1 年以内 直销 合计 19,014.20 23.45% - - 2021-12-31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 占应收账款 账龄 销售模式 账款余额 余额的比例 1 林德叉车 17,317.38 20.43% 1 年以内 直销 2 Total Warehouse, Inc. 2,888.65 3.41% 1 年以内 经销 3 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 2,773.92 3.27% 1 年以内 直销 CLARK MATERIAL HANDLING 4 1,834.66 2.16% 1 年以内 直销 COMPANY[注 3] 5 Uline, Inc. 1,592.46 1.88% 1 年以内 经销 合计 26,407.07 31.15% - - 注 1: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 Kion North America Corporation、KION India Pvte. Ltd.等应收账款余额; 注 2: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 公司、广西信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信义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等应收账款余额; 注 3:合并口径,包括发行人与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 CLARK EUROPE GMBH、 CLARK MATERIAL HANDLING BRASIL S.A、CLARK MATERIAL HANDLING INTERNATIONAL 等应收账款余额。 3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以直销客户为主,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回款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应收账 坏账准 应收账 坏账准 应收账 坏账准 应收账 坏账准 款余额 备余额 款余额 备余额 款余额 备余额 款余额 备余额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156,616.78 8,384.68 116,381.80 6,141.14 80,127.12 4,228.22 84,741.35 4,363.74 备 单项计提 60.85 60.85 60.85 60.85 945.72 182.24 24.86 22.37 坏账准备 合计 156,677.64 8,445.53 116,442.65 6,201.99 81,072.84 4,410.47 84,766.21 4,386.12 公司报告期内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50,438.62 7,521.93 114,276.52 5,713.83 77,723.36 3,886.17 83,512.81 4,175.64 1-2 年 5,389.08 538.91 1,378.85 137.89 2,082.25 208.22 943.07 94.31 2-3 年 605.28 181.58 565.56 169.67 175.09 52.53 261.28 78.38 3-4 年 52.73 26.37 37.99 19.00 124.96 62.48 13.27 6.64 4-5 年 75.92 60.74 110.57 88.45 13.22 10.57 10.70 8.56 5 年以上 55.15 55.15 12.31 12.31 8.25 8.25 0.21 0.21 合计 156,616.78 8,384.68 116,381.80 6,141.14 80,127.12 4,228.22 84,741.35 4,363.74 从账龄上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结构较 为合理,产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用额度管理政策,严格实行应收款项回收责任制, 从公司应收款项的历年实际回收情况看,公司对应收款项的严格管理、控制取 得了较好的效果。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主要原因系 该等客户经营不善、资金紧张,货款预计难以收回,金额分别为 22.37 万元、 3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82.24 万元、60.85 万元和 60.85 万元。 (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 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计提坏账准备,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应收账款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 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 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历史账龄迁徙率和最高账龄的预期损失 率计算各账龄段的预期损失率,并根据前瞻性信息对预期损失率进行调整,预 期信用损失率整体低于原坏账计提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仍按原计提比 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 (6)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 下: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杭叉集团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省级经销商客户 1.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安徽 海外客户 2.00% 1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合力 其他客户 3.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诺力 智能智造装备业务 5.00% 1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股份 中力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情况。 4、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承兑人的信用等级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分别在 “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科目中列报,具体如下: 33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列报科目 承兑人信用等级 承兑人 6 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 银行、邮储银行及交通银行; 应收款项 信用等级较高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 融资 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 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和恒丰银行 应收票据 信用等级较低 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基于承兑人信用等级 的具体情况,对报告期内由信用等级较低的承兑人承兑的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 承兑汇票未进行终止确认,继续确认被背书的应收票据,同时确认等额其他流 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应收票据 22,564.75 24,629.76 13,310.75 14,844.8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8,306.59 22,538.93 13,121.80 14,844.85 商业承兑汇票 4,482.28 2,200.88 198.90 - 坏账准备 224.11 110.04 9.94 - 2、应收款项融资 7,137.57 1,074.06 13.86 493.5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7,137.57 1,074.06 13.86 493.50 合计 29,702.32 25,703.82 13,324.61 15,338.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15,338.35 万元、13,324.61 万元、25,703.82 万元和 29,702.32 万元,占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5.54%、4.69%、6.66%和 7.15%。 2021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整体 销售规模持续增长,相应收到的票据金额上升。 2022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 2021 年末有所减少,主 要系收到的承兑人为“6+12”范围外的其他商业银行的汇票有所减少。 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上期末有 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增长,相应收到的票据金额上升。 33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2,165.47 万元、3,275.14 万元、 2,941.03 万元和 4,096.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8%、1.15%、0.76% 和 0.99%,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 预付对象包括进口料件、锂电池相关主要材料等的供应商。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余额的比例 1 ZAPI S.P.A 311.67 7.61% 1 年以内 预付货款 2 上海和动贸易有限公司 296.17 7.23% 1 年以内 预付货款 3 科蒂斯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192.17 4.69% 1 年以内 预付货款 4 安吉县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134.25 3.28% 1 年以内 预付燃气费 5 杭州禾湖钢材有限公司 129.93 3.17% 1 年以内 预付货款 合计 1,064.19 25.98% - -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公司预付账款中 无预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183.24 万元、2,525.16 万元、3,845.48 万元和 3,974.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1%、0.89%、 1.00%和 0.9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出口退税款、押金及保 证金。 (1)其他应收款余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出口退税款 3,093.92 2,978.57 2,002.81 3,284.86 押金及保证金 675.77 835.95 406.75 936.98 其他 347.48 172.46 211.05 171.40 合计 4,117.18 3,986.99 2,620.60 4,393.24 33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有所波动,主要系出口退税款受国税局退 付效率影响所致。 (2)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 序 账面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收款余额 号 余额 的比例 1 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款 3,093.92 1 年以内 75.15% 5.00 1 年以内 0.12% 2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0.00 1-2 年 1.21% 3 BMW Bank Gmbh 押金及保证金 53.49 1 年以内 1.30% 4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1.00 1 年以内 1.24%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普际电 5 押金及保证金 50.00 1 年以内 1.21% 子设备有限公司 合计 - 3,303.41 - 80.23%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均为按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备余额 余额 余额 出口退税款 3,093.92 - 2,978.57 - 2,002.81 - 3,284.86 - 账龄组合 1,023.26 142.70 1,008.42 141.51 617.80 95.44 1,108.38 209.99 合计 4,117.18 142.70 3,986.99 141.51 2,620.60 95.44 4,393.24 209.99 报告期内,公司将出口退税款作为无风险组合,未提坏账准备。 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坏账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1 年以内 733.08 36.65 729.93 36.50 437.50 21.88 854.76 42.74 33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坏账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1-2 年 159.72 15.97 144.49 14.45 85.24 8.52 47.92 4.79 2-3 年 48.33 14.50 54.85 16.45 21.09 6.33 17.93 5.38 3-4 年 13.06 6.53 6.59 3.29 10.13 5.07 58.97 29.49 4-5 年 0.10 0.08 8.73 6.98 50.94 40.75 6.00 4.80 5 年以上 68.97 68.97 63.84 63.84 12.90 12.90 122.80 122.80 合计 1,023.26 142.70 1,008.42 141.51 617.80 95.44 1,108.38 209.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7、存货 (1)存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8,802.64 34.93% 38,102.73 39.86% 39,943.39 42.42% 45,730.33 46.93% 委托加 397.18 0.36% 212.55 0.22% 175.53 0.19% 438.37 0.45% 工物资 在产品 781.14 0.70% 515.88 0.54% 2,765.78 2.94% 4,968.02 5.10% 半成品 3,179.34 2.86% 4,189.32 4.38% 3,747.19 3.98% 3,345.61 3.43% 库存商 52,062.26 46.87% 39,130.68 40.93% 30,866.12 32.78% 34,648.62 35.56% 品 发出商 15,864.66 14.28% 13,444.21 14.06% 16,656.31 17.69% 8,305.15 8.52% 品 合计 111,087.22 100.00% 95,595.38 100.00% 94,154.30 100.00% 97,436.1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436.10 万元、94,154.30 万元、 95,595.38 万元和 111,087.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5.16%、33.17%、 24.76%和 26.73%。 公司原材料主要系结构件、控制器、锂电池模组等生产所需物料;委托加 工物资主要系委托外协方进行加工的结构件、钢材、电子元器件等;在产品主 要系尚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未完工产品;半成品主要系为叉车装配而生产的各类 零部件,包括锂电池、车架、门架等;库存商品主要系各型号的叉车;发出商 33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品主要系已经发出但尚未达到会计准则确认收入条件的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具体情况 如下: ①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45,730.33 万元、39,943.39 万 元、38,102.73 万元和 38,802.64 万元。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 价值较上年末分别下降 12.65%、4.61%,主要系随着公司存货精细化管理能力 的提升,减少了原材料的安全库存。 ②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34,648.62 万元、30,866.12 万元、39,130.68 万元和 52,062.26 万元。2022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节奏和客户的订单情况减少了备货。 2023 年,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增长 26.78%,主要系:A.湖北中 力新建的叉车生产线投产,公司总体产能提升,增加了库存商品;B.欧洲地区 销量增长,增加了欧洲子公司的库存量。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 值较 2023 年末增长 33.05%,主要系:A.为了加快外销的发货速度,提升客户 满意度,增加了境外子公司的库存量;B.公司总体产能提升,增加了库存商品。 ③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8,305.15 万元、16,656.31 万 元、13,444.21 万元和 15,864.66 万元。2022 年,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发出商品 有所增长。2023 年,公司减少了产品铺货量,发出商品有所减少。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29 次/年、3.78 次/年、4.37 次/年和 4.21 次/年,波动较小。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3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账面 跌价 账面 跌价 账面 跌价 账面 跌价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原材料 40,174.51 1,371.87 39,130.50 1,027.77 40,464.28 520.89 46,203.72 473.40 委托加工 397.18 - 212.55 - 175.53 - 438.37 - 物资 在产品 781.14 - 515.88 - 2,765.78 - 4,968.02 - 半成品 3,179.34 - 4,189.32 - 3,747.19 - 3,345.61 - 库存商品 53,094.46 1,032.21 40,183.99 1,053.31 31,736.12 870.00 35,199.00 550.38 发出商品 15,919.46 54.80 13,536.83 92.62 16,685.55 29.24 8,305.15 - 合计 113,546.09 2,458.88 97,769.07 2,173.70 95,574.44 1,420.13 98,459.88 1,023.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 了跌价测试,将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经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部分存货存在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况,主要系部分存货存放时间较长,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跌价准备。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存货跌价的情况。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1 年末、2022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23.28 万元、 946.2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22%、0.33%,金额较小,主要为一年 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业务的款项。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因业务调整,终止了融资租赁业务。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留抵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企业所 得税,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323.04 万元、4,909.33 万元、12,281.87 万元 和 12,782.1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48%、1.73%、3.18%和 3.08%。 2022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增长,主要系公司将租赁业务 转移至新设立的子公司天津租赁,天津租赁购置租赁用的叉车产生的进项税额 大于租赁收入产生的销项税额,致使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有所增加。 2023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2 年末增长,主要系湖北子公司新建 33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产线购置大量固定资产,中力租赁增加较多用于经营租赁业务的搬运设备, 使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三)非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分类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 - - - 5,152.16 4.54% 2,708.11 4.91% 长期股权投 8,331.48 3.93% 8,756.14 4.96% 4,309.57 3.80% 2,981.79 5.40% 资 固定资产 135,973.15 64.12% 105,656.07 59.87% 45,542.65 40.15% 29,928.43 54.21% 在建工程 10,802.99 5.09% 16,129.84 9.14% 17,319.12 15.27% 1,411.97 2.56% 使用权资产 12,047.42 5.68% 6,333.69 3.59% 6,732.00 5.93% 3,964.18 7.18% 无形资产 28,765.93 13.56% 25,523.46 14.46% 24,106.83 21.25% 7,255.08 13.14% 商誉 1,736.81 0.82% 913.21 0.52% 897.98 0.79% 822.05 1.49% 长期待摊费 1,511.57 0.71% 1,285.31 0.73% 516.07 0.45% 390.25 0.71% 用 递延所得税 10,516.89 4.96% 8,638.66 4.89% 5,770.92 5.09% 4,821.52 8.73% 资产 其他非流动 2,380.11 1.12% 3,248.77 1.84% 3,086.77 2.72% 924.28 1.67% 资产 非流动资产 212,066.35 100.00% 176,485.15 100.00% 113,434.08 100.00% 55,207.65 100.00%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组成,上述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85.82%、87.69%、91.95%和 93.42%。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和变化 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应收款 2021 年、2022 年,公司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2,708.11 万元、5,152.16 万元, 均为融资租赁相关款项,金额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融 资租赁业务收入有所增长。 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 资产。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业 33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合同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长期应收款,主要系公司因业务调整, 终止了融资租赁业务。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2,981.79 万元、4,309.57 万元、 8,756.14 万元和 8,331.4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20-12-31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2021-12-31 追加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GTM 95.15 - -88.56 -6.60 - 睿芯行 235.46 480.00 -34.66 - 680.80 力和盛 - 700.00 -5.03 - 694.97 科钛机器人 - 750.00 -27.69 - 722.31 深圳有光 - 900.00 -16.29 - 883.71 合计 330.61 2,830.00 -172.23 -6.60 2,981.79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21-12-31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2022-12-31 追加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GTM - - 111.08 - 111.08 睿芯行 680.80 - -42.78 - 638.02 力和盛 694.97 - 94.95 - 789.92 科钛机器人 722.31 - 5.28 - 727.59 深圳有光 883.71 300.00 -30.21 - 1,153.49 EPICKER - 1,442.88 -569.74 16.33 889.47 合计 2,981.79 1,742.88 -431.43 16.33 4,309.57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22-12-31 权益法下确 其他综 2023-12-31 追加 减少 其他权 认的投资 合收益 投资 投资 益变动 损益 调整 GTM 111.08 - - 142.29 - - 253.36 睿芯行 638.02 - - -44.64 - 103.32 696.69 力和盛 789.92 - 175.00 75.82 - - 690.74 科钛机器人 727.59 - - -3.34 - - 724.25 3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深圳有光 1,153.49 - - -20.20 - - 1,133.29 EPICKER 889.47 - - -355.89 78.90 - 612.48 THORO - 4,957.89 - -357.73 45.16 - 4,645.31 合计 4,309.57 4,957.89 175.00 -563.71 124.06 103.32 8,756.14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 2023-12-31 宣告发放 2024-06-30 追加 下确认 其他综合 现金股利 其他 投资 的投资 收益调整 或利润 损益 GTM 253.36 - 109.03 - - - 362.40 睿芯行 696.69 - -32.29 - - - 664.41 力和盛 690.74 - 42.26 - 161.00 - 572.00 科钛机器人 724.25 - -20.79 - - - 703.46 深圳有光 1,133.29 - 2.48 - - - 1,135.77 EPICKER 612.48 - - -0.49 - 611.99 - THORO 4,645.31 - 218.54 29.59 - - 4,893.44 合计 8,756.14 - 319.24 29.10 161.00 611.99 8,331.48 公司持有 GTM 的股权,主要系为了拓展境外业务;公司持有睿芯行、科 钛机器人、深圳有光和 THORO 的股权,主要系为了发展移动搬运机器人业务; 公司持有力和盛的股权,主要系为了稳定供应,增加原材料结构件的采购渠道。 上述参股公司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和生产设备,均为与主营业务 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价值 价值 价值 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8,443.09 35.63% 42,049.40 39.80% 15,955.71 35.03% 13,154.61 43.95% 运输工具 57,684.90 42.42% 38,342.76 36.29% 21,868.97 48.02% 11,840.94 39.56% 生产设备 28,155.45 20.71% 23,835.78 22.56% 6,722.24 14.76% 4,082.51 13.64% 33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价值 价值 价值 价值 管理设备及其他 1,392.36 1.02% 1,132.61 1.07% 705.13 1.55% 584.34 1.95% 永久产权土地 297.37 0.22% 295.53 0.28% 290.60 0.64% 266.03 0.89% 合计 135,973.15 100.00% 105,656.07 100.00% 45,542.65 100.00% 29,928.43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主要系办公楼和车间厂房;运输工具主要系 租赁给客户的叉车;生产设备主要系产品生产线;管理设备主要系电脑等办公 设备;永久产权土地主要系位于美国的永久产权土地。 2022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增长 52.17%,主要系:①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 (一期)的 2 号厂房在 2022 年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②随着租赁业务规模 的增长,公司增加了经营租赁叉车的投入。 202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增长 131.99%,主要系:①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 (一期)的 3 号厂房、4 号厂房以及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和叉车零部件铸 造一期项目部分在 2023 年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②随着经营租赁业务规模 的增长,公司增加了经营租赁叉车的投入。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增长 28.69%,主要系: ①湖北中力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新能源物流搬运设备及航空地勤智 能装备制造项目和中力股份数字化物流仓储搬运智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项目部 分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②随着经营租赁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增加了经 营租赁叉车的投入。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无明显迹象表明已发生减值,因而未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杭叉集团 安徽合力 诺力股份 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8-35 年 20-35 年 20 年 34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杭叉集团 安徽合力 诺力股份 发行人 生产设备 3-10 年 8-16 年 3-10 年 5-10 年 运输设备 5年 5-8 年 3-5 年 3-5 年 其他 3-10 年 3-7 年 2-5 年 3-5 年 注:诺力股份 2022 年其他设备折旧年限由 3-5 年变更为 2-5 年。 经对比,公司重要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 异。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411.97 万元、17,319.12 万 元、16,129.84 万元和 10,802.9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6%、 15.27%、9.14%和 5.09%。 2022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安吉北 区生产基地的宿舍及食堂、湖北中力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和中力铸造 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等开始建设。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大幅减少,主要系湖北 中力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新能源物流搬运设备及航空地勤智能装备 制造项目和中力股份数字化物流仓储搬运智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项目部分完工 转固。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无明显迹象表明已发生减值,因而未计 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分别为 3,964.18 万元、6,732.00 万元、6,333.69 万元和 12,047.42 万元,主要系 公司基于经营需要而租入的房产。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公司无形资产构成 34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27,610.41 95.98% 24,781.80 97.09% 23,378.06 96.98% 6,616.60 91.20% 软件 1,155.52 4.02% 741.66 2.91% 728.77 3.02% 638.48 8.80% 合计 28,765.93 100.00% 25,523.46 100.00% 24,106.83 100.00% 7,255.0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55.08 万元、24,106.83 万 元、25,523.46 万元和 28,765.9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14%、 21.25%、14.46%和 13.56%。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 值较上期末均有所增长,主要系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购置了土地。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无明显迹象表明已发生减值,因而未计 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822.05 万元、897.98 万元、 913.21 万元和 1,736.81 万元,账面价值的变化均由外币报表折算引起,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Ram Technical Group 918.90 913.21 897.98 822.05 EPICKER 817.92 - - - 合计 1,736.81 913.21 897.98 822.05 2018 年,BIG LIFT 收购 Joe Parts Inc. d/b/a Ram Technical Group 持有的存货、 电脑及业务资源等,主要系 Joe Parts Inc. d/b/a Ram Technical Group 从事叉车零 部件业务,收购后能整合 Joe Parts Inc. d/b/a Ram Technical Group 拥有的业务资 源,扩大 BIG LIFT 的零部件业务收入。因上述收购构成业务收购,BIG LIFT 将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异确认商誉。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商誉增加,主要系 BIG LIFT 受让了非同一控制下的 34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PICKER60%股权。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 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上述商誉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390.25 万元、516.07 万元、 1,285.31 万元和 1,511.5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1%、0.45%、 0.73%和 0.71%,金额较小。2021 年初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后,长期待摊费 用中无房屋租赁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4,821.52 万元、5,770.92 万元、 8,638.66 万元和 10,516.89 万元,产生的原因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 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和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较上期末均有所增长,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 未实现利润和预提质量保证金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长。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24.28 万 元 、 3,086.77 万元、3,248.77 万元和 2,380.1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7%、2.72%、1.84%和 1.12%,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以及与上市相关的费用。 2022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为满足经 营需求,公司逐步扩建厂房、购置设备,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有所增加。 (四)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60 6.00 6.04 6.26 34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 4.21 4.37 3.78 4.29 注: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应收账款的具体分析请参 见本节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之“3、应 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存货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节之 “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之“7、存货”。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资产周转能力 同行业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指标 上市公司 杭叉集团 8.06 10.10 10.71 13.81 安徽合力 7.68 9.39 11.01 12.84 应收账款 周转率 诺力股份 3.94 4.66 4.87 5.23 (次/年) 均值 6.56 8.05 8.86 10.63 公司 4.60 6.00 6.04 6.26 杭叉集团 5.93 6.31 6.29 7.76 安徽合力 5.34 6.27 6.28 7.33 存货周转率 诺力股份 1.55 1.55 1.87 2.38 (次/年) 均值 4.27 4.71 4.81 5.82 公司 4.21 4.37 3.78 4.29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2、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26 次/年、6.04 次/年、6.00 次/年 和 4.60 次/年,低于同行业中的杭叉集团和安徽合力。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动叉车,一般情况下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为 1-3 个月。 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58 天、60 天、61 天和 79 天(年化 后),与公司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相匹配。杭叉集团和安徽合力的收入主要来 自于内燃叉车,且以内销为主,我国内燃叉车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市场竞 34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争格局较为稳定,信用期一般短于电动叉车。根据杭叉集团披露的年报,其对 于国内一般客户以款到发货或者货到验收付款为主,招标、大客户以协商分期 付款(一般尾款、质保金不超过一年),网点一般以预收款为主(特殊情况除 外),大型外贸公司或大型企业部分业务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合理性。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29 次/年、3.78 次/年、4.37 次/年和 4.21 次/年,低于同行业中的杭叉集团和安徽合力,主要系: ①公司主要以电动叉车为主,为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公司开发了百余种 规格型号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降低对单个产品的依赖度,有效分散公 司经营风险,但客观上也对原材料储备的多样性和齐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 此为满足生产,公司需加大主要原材料的储备种类以满足生产需求提高交付效 率,导致原材料的备货种类会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期末原材料金额占比相对 较大; ②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大,因订舱、运输、报关等流程均需要一定时间, 相应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较大; ③为快速反应满足境外客户需求,公司境外子公司存在一定量的库存商品。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负债构成分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53,373.46 85.70% 240,236.97 87.78% 160,867.01 83.89% 180,017.33 94.87% 非流动负债 42,275.66 14.30% 33,454.07 12.22% 30,901.59 16.11% 9,741.44 5.13% 负债总额 295,649.12 100.00% 273,691.03 100.00% 191,768.60 100.00% 189,758.7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总体较为稳定,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94.87%、83.89%、87.78%和 85.70%,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 34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偿还情况。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 (二)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5,620.63 10.11% 25,479.16 10.61% 7,923.98 4.93% 20,734.34 11.52% 交易性金融 - - - - 477.66 0.30% - - 负债 应付票据 83,033.65 32.77% 80,666.80 33.58% 42,512.00 26.43% 46,171.60 25.65% 应付账款 98,110.18 38.72% 85,647.23 35.65% 68,183.51 42.39% 73,231.48 40.68% 合同负债 9,177.73 3.62% 7,615.74 3.17% 6,817.97 4.24% 5,948.41 3.30% 应付职工薪 8,074.72 3.19% 13,156.08 5.48% 10,531.34 6.55% 9,125.98 5.07% 酬 应交税费 6,652.03 2.63% 5,549.68 2.31% 7,353.53 4.57% 9,471.57 5.26% 其他应付款 2,399.93 0.95% 2,381.57 0.99% 2,978.04 1.85% 857.24 0.48%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3,414.58 1.35% 684.46 0.28% 443.90 0.28% 198.73 0.11% 债 其他流动负 16,890.01 6.67% 19,056.24 7.93% 13,645.09 8.48% 14,277.98 7.93% 债 合计 253,373.46 100.00% 240,236.97 100.00% 160,867.01 100.00% 180,017.3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 其他流动负债组成,上述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78%、 82.22%、87.77%和 88.27%。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0,734.34 万元、7,923.98 万元、 25,479.16 万元和 25,620.6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1.52%、4.93%、 10.61%和 10.1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形势较好,能够及时偿还贷款,具 有良好的信誉,不存在逾期情形。 2022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12,810.36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 度公司盈利情况及回款情况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公司归 34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还了部分短期借款以减少利息支出。 2023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17,555.18 万元,主要系随着业 务规模的增长和厂房设备等投资的增多,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增加了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1 年末,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2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 477.66 万元,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大幅上升,按照银行出具的期末估值数据,公司签订的尚未交割的远期结 售汇合约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77.66 万元。 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合 约均已交割。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 46,171.60 万元、42,512.00 万元、 80,666.80 万元和 83,033.65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利用承兑汇票进行 货款结算,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1)随着公司产销规 模的扩大,同意以应付票据结算的供应商增多;(2)业务规模增长导致采购规 模上升,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的应付票据增多。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73,231.48 万元、68,183.51 万元、 85,647.23 万元和 98,110.18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0.68%、42.39%、 35.65%和 38.72%,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工程及设备款以及费用类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1)公司业务规模增 长导致采购规模上升;(2)随着公司厂房设备的增加,应付工程设备款有所增 加。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的供应商情况如下: 34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1 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线束 4,714.59 1 年以内 2 安吉巨峰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款 3,257.13 1 年以内 3 湖北中宸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款 2,997.96 1 年以内 4 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2,849.97 1-2 年 5 浙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油缸、液压站 2,556.42 1 年以内 合计 - 16,376.06 - 5、合同负债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 别为 5,948.41 万元、6,817.97 万元、7,615.74 万元和 9,177.73 万元,主要为预收 货款。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9,125.98 万元、10,531.34 万元、 13,156.08 万元和 8,074.72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5.07%、6.55%、 5.48%和 3.19%。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 12 月薪酬及年终奖。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长,主要系 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员工人数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随着产销规模的增长 期末未支付的奖金有所增加。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 2023 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 2023 年 末包含了计提的 2023 年度奖金。 7、应交税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分 别 为 9,471.57 万 元 、7,353.53 万 元 、 5,549.68 万元和 6,652.03 万元,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构成。2022 年末、 2023 年末,应交税费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提高了缴纳税费的效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构成如下: 3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增值税 725.25 100.54 2,811.33 4,372.26 企业所得税 4,908.35 3,911.36 3,760.08 4,364.37 个人所得税 83.55 217.36 112.09 92.6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2.69 68.98 190.39 235.47 房产税 204.67 248.65 105.29 84.83 教育费附加 77.69 41.39 176.06 223.42 其他 509.83 961.39 198.31 98.57 合计 6,652.03 5,549.68 7,353.53 9,471.57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857.24 万元、2,978.04 万元、 2,381.57 万元和 2,399.93 万元。根据其他应付款的性质不同,各期末其他应付 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利息 38.97 18.76 17.16 4.61 其他应付款项 2,360.96 2,362.81 2,960.88 852.63 合计 2,399.93 2,381.57 2,978.04 857.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其他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分别为 852.63 万元、2,960.88 万元、 2,362.81 万元和 2,360.9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47%、1.84%、0.98% 和 0.93%,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 2022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21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1)2022 年 12 月, 为鼓励境内经销商 2023 年按约定履行订单,公司要求部分境内经销商下订单时 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后续待经销商履约完成后再退回保证金;(2)江苏中力因 新能源物流搬运设备及航空地勤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的建设,要求承包人支付履 约保证金 343 万元。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 34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流动负债分别为 198.73 万元、443.90 万元、684.46 万元和 3,414.58 万元,主要 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4,277.98 万元、13,645.09 万元、 19,056.24 万元和 16,890.01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93%、8.48%、 7.93%和 6.67%,主要为已背书但尚未到期且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 公司对其在背书时不予终止确认,同时确认等额的其他流动负债,待到期承兑 后终止确认。 (三)非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21,253.97 50.27% 16,453.97 49.18% 13,578.67 43.94% 3,173.82 32.58% 租赁负债 9,096.27 21.52% 5,160.92 15.43% 5,429.71 17.57% 2,991.45 30.71% 预计负债 4,310.99 10.20% 4,112.14 12.29% 3,461.44 11.20% 2,913.77 29.91% 递延收益 7,504.14 17.75% 7,613.24 22.76% 8,431.77 27.29% 662.41 6.80% 递延所得税 110.29 0.26% 113.80 0.34% - - - - 负债 合计 42,275.66 100.00% 33,454.07 100.00% 30,901.59 100.00% 9,741.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预计负债、递延 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 别为 3,173.82 万元、13,578.67 万元、16,453.97 万元和 21,253.97 万元,主要用 于新建厂房和生产线等长期资产的购置。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 较上期末均有所增长,主要系为建设厂房增加专项借款所致。2024 年 6 月末, 公司长期借款较 2023 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为满足经营需要而增加了长期借款。 35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租赁负债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 年末、2022 年末、 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2,991.45 万元、5,429.71 万元、 5,160.92 万元和 9,096.27 万元。 2022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公司租赁负债有所增长,主要系为满足经营需 要,公司增加了租入的房产。 3、预计负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预 计 负 债 分 别 为 2,913.77 万 元 、3,461.44 万 元 、 4,112.14 万元和 4,310.99 万元,均为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 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主要根据收入情况计提,故逐年增长。 4、递延收益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662.41 万元、8,431.77 万元、7,613.24 万元和 7,504.14 万元,主要系由政府补助 产生。 2022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较 2021 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中力股份及其子 公司湖北中力、中力铸造和中力再生资源因新建项目收到了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35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到账情况 其他变动 政府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2024年1- 列报项目 时间 金额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6月 安 吉 县 递 铺 街 道1#厂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证 2021年[注] 654.10 - - - 654.10 递延收益 房基建补助 明等 安 吉 县 递 铺 街 道2#厂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证 2021年[注] 662.41 - - 662.41 - 递延收益 房基建补助 明等 安吉县递铺街道2022-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证 2022年 812.57 - 812.57 - - 递延收益 019地块基建补助 明等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 河财文〔2022〕292号、河项函〔2022〕 司一期项目产业扶持 2022年 2,413.40 34.93 22.06 - - 递延收益 44号、河开管函〔2022〕14号等 资金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 河财文〔2022〕292号、河项函〔2022〕 司一期项目产业扶持 2022年 991.80 31.92 24.79 - - 递延收益 44号、河开管函〔2022〕14号等 资金 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 河财文〔2022〕292号、河项函〔2022〕 用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2022年 425.00 - - - - 递延收益 44号、河开管函〔2022〕14号等 产业扶持资金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 务业发展专项项目补 安吉县财政局补助证明 2022年 3,789.00 142.14 155.73 - - 递延收益 贴 设备购置补贴产业扶 老河口财政局补助证明等 2023年 200.00 10.12 3.37 - - 递延收益 持资金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 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 2024年1-6 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产 110.00 - - - - 递延收益 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款 月 发〔2024〕30号)等 小计 - 10,058.27 219.10 1,018.53 662.41 654.10 - 注:公司于 2021 年获得安吉县递铺街道 1#厂房基建补助、安吉县递铺街道 2#厂房基建补助,于 2022 年获得安吉县递铺街道 2022-019 地块 基建补助,上述补助于相关土地出让金支付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扣除,未实际收到补助款项。上述基建补助采用净额法确认,在相关房产转 固时点冲减入账价值。 35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无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113.80 万元、 110.29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3 年初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由 使用权资产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 (四)偿债能力分析 1、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1.64 1.61 1.76 1.54 速动比率(倍) 1.20 1.21 1.18 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10% 48.65% 48.27% 57.10% 财务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2,837.65 115,328.65 85,306.54 48,384.75 利息保障倍数(倍) 47.57 61.29 68.16 69.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54 倍、1.76 倍、1.61 倍和 1.64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1.00 倍、1.18 倍、1.21 倍和 1.20 倍,总体呈上升的趋势,说明 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如果公司能够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补 充资金,短期偿债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57.10%、48.27%、 48.65% 和 47.10%,相对较高,但总体呈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逐年提升, 净资产和资产总额逐年增加。2022 年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净利润为 63,279.60 万元,促使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如果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随着募集 资金的到位,公司资本将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分 别 为 48,384.75 万 元 、 85,306.54 万元、115,328.65 万元和 62,837.65 万元,高于所需要偿还的借款利息。 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9.01 倍、68.16 倍、61.29 倍和 47.57 倍,具有较强的 偿债能力。 3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总体看来,公司偿债能力较好,债务违约风险较小。 2、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比较如下: 偿债能力 同行业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指标 上市公司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杭叉集团 1.88 1.95 2.03 2.05 安徽合力 2.05 2.57 2.82 1.80 流动比率 诺力股份 1.19 1.16 1.20 1.18 (倍) 均值 1.71 1.89 2.02 1.68 中力股份 1.64 1.61 1.76 1.54 杭叉集团 1.42 1.46 1.53 1.48 安徽合力 1.59 2.10 2.28 1.36 速动比率 诺力股份 0.61 0.57 0.64 0.71 (倍) 均值 1.21 1.38 1.48 1.19 中力股份 1.20 1.21 1.18 1.00 杭叉集团 34.89% 33.42% 41.76% 42.03% 安徽合力 42.92% 51.11% 50.05% 44.94% 资产负债率 诺力股份 69.68% 70.44% 73.69% 72.50% 均值 49.16% 51.66% 55.17% 53.15% 中力股份 47.10% 48.65% 48.27% 57.10%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 年,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 有限,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金额较大,而同行业可比公 司中的杭叉集团、安徽合力均为上市公司,已公开发行过股份并募集资金,上 述指标均得到大幅改善。如果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随着募集资金的到 位,公司上述指标亦将得到大幅改善。 公司管理层认为:从公司的资产结构、运营能力以及盈利状况来看,公司 资产质量良好,同时,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多年来银行借款均能按期还 本付息,并与各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银行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债务 的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的情况如下: 时间 分配方案 2021 年 6 月 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36,000,000.00 元 2022 年 4 月 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1 年度现金股利 40,800,000.00 元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5,938.80 568,118.65 520,744.11 352,883.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434.13 28,382.10 27,054.57 20,911.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16.09 5,444.49 14,188.24 2,400.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7,989.01 601,945.25 561,986.92 376,196.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2,911.61 400,254.97 396,382.95 292,805.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904.53 60,283.30 47,456.91 37,663.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88.93 43,009.12 30,111.95 11,511.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55.20 32,768.63 24,819.24 21,628.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2,560.27 536,316.02 498,771.05 363,609.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26 65,629.23 63,215.86 12,586.87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586.87 万元、 63,215.86 万元、65,629.23 万元和-14,571.26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①随着公司 盈利能力的提升,净利润增长 27,859.06 万元;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控,回 款情况较好。202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2 年度波动 较小。2024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① 2024 年 1-6 月,公司存货转固定资产用于经营租赁的金额为 2.59 亿元,为生产 这些存货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因经营租赁资产的收入主要体现在未来, 3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造成该部分资产短期内相关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情况; ②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放缓;③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支 付给员工的薪酬金额有所增加。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比较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 -14,571.26 65,629.23 63,215.86 12,586.87 净利润② 42,718.97 81,692.73 63,279.60 35,420.54 差异①-② -57,290.23 -16,063.50 -63.74 -22,833.68 其中: 1、信用减值准备 2,412.17 1,634.70 525.08 2,281.01 2、资产减值准备 790.28 1,252.29 969.89 645.20 3、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10,744.04 13,618.87 8,220.18 5,989.12 4、无形资产摊销 391.39 643.00 451.26 239.03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89.52 504.58 183.95 120.59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71.49 544.64 -162.51 278.27 长期资产的损失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0.06 19.86 5.27 113.16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77.66 666.90 -189.24 9、财务费用 399.52 -2,008.07 -2,012.25 2,219.97 10、投资损失 -1,026.97 788.51 2,696.64 -345.97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878.17 -2,867.74 -949.40 -1,944.97 1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51 113.80 - - 13、存货的减少 -38,313.77 -5,581.04 2,011.44 -45,770.09 14、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50,753.14 -45,822.14 -4,980.72 -56,441.08 15、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19,929.83 21,017.16 -8,782.29 66,308.96 16、其他 - 555.73 1,092.82 3,662.3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主要系受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期 初期末余额变动的影响,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主要受到应付账款、应付票 据和预收款项等期初期末余额变动的影响。 3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4.36 9,293.57 14,556.08 26,241.11 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0.00 8,475.00 12,769.00 24,249.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2.18 2.41 4.61 10.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882.85 816.16 1,782.48 1,076.31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903.69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9.32 - - 1.15 金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58.85 59,674.69 59,642.91 29,208.37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8,104.10 45,537.69 42,362.85 10,610.37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50.00 13,257.89 14,511.88 18,598.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2,004.75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879.11 2,768.18 - 金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54.49 -50,381.12 -45,086.83 -2,967.2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资金,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买理财以及购建厂房土地支付的现金。 2022 年、2023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远期结售汇亏损 支付的款项。 从现金流量净额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 数,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仍然处于发展期,为了扩大业务规模而增加了资本性 支出,主要投资内容为购建厂房土地。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4.18 54,582.30 30,548.04 75,335.71 35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614.18 54,372.30 29,996.79 43,258.21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 551.25 32,077.50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46.50 37,952.66 40,308.84 35,719.99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98.41 33,941.82 32,411.79 30,458.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49.39 1,522.75 5,079.40 4,064.8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8.70 2,488.09 2,817.65 1,196.51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67 16,629.64 -9,760.79 39,615.72 2021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收到银行借款以及投资者增资款项。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收到银行借 款。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和分配股利。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支付的租赁 相关款项。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1、公司报告期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购建厂房 土地及生产设备以适应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报告期各期,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10,610.37 万元、 42,362.85 万元、45,537.69 万元和 18,104.10 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提高了公司的 产能和生产效率,资本性投入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 响。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系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七 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八)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债务配置期限合理,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随着公司盈利 3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能力的稳步提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维持在较好水平。公司整体负债结构稳 定,短期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性负债,非流动性负债占 比较低。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努力扩大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控制财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流动性产生 不利影响的重大事件。 (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等四大类、百余种规格型号, 可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 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财务状况良好, 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实现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 研发,现已掌握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 构筑了较强的技术壁垒。公司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创新性强、实用性高、与主 营业务高度相关,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电动叉车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增强了产品 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获得了下游众多客户的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品 牌形象和市场口碑。 电动叉车市场空间广阔,下游需求旺盛。随着国民经济逐渐修复,固定资 产和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有望复苏。同时由于环保压力,国内进一步强化了对于 工程机械的排放监管以及要求。因此,有关电动叉车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电 动叉车市场规模仍将持续稳步增长。 总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所处行业市场需求较大,政策环境良好,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公司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结构、所处行业的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3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二、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 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购建厂房 土地及生产设备以适应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报告期各期,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10,610.37 万元、 42,362.85 万元、45,537.69 万元和 18,104.10 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提高了公司的 产能和生产效率,资本性投入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 响。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 项。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 项。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3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6,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 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而定,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将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顺 序安排项目资金,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 1 53,353.44 45,997.08 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一期)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 2 31,388.10 27,484.39 一期项目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 3 25,074.82 23,473.98 一期项目 4 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11,670.67 11,670.67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46,487.03 133,626.12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利 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 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资金总 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 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 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募集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的规模化扩张、产业链完 3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善及技术更新,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至关重要,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全面拓展和提升,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自身发展状况进行了充分研究, 结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战略,参考行业发展趋势与方向,认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合理的确定 依据。具体分析如下: 1、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 步强化和延伸。公司深耕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相关产品领域十余年,在机 动工业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市场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 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一期)”的建设,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电动叉车、 智能搬运机器人方面的生产能力,有助于公司践行“让人类搬运更简单、更绿 色”的战略与使命。“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有利 于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增强公司生产制造优势。研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公司整合科研资源,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 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20,633.14 万元、501,115.83 万元、 592,116.84 万元和 314,161.1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332,303.42 万元、397,254.09 万元、562,613.32 万元和 627,683.39 万元。本次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46,487.0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3,626.12 万元,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规模适应。 36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为 332,034.26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9.77 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资产净额和每股净资产将有大幅度 增长。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下降 的风险,但随着公司产能的增加以及销售的拓展,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有较大幅 度的改善。 4、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拥有了一支 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一种电动 搬运车”、“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池”、“站驾式工业车辆操 控系统”等 13 项核心技术,参与制定或修订了 5 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拥 有 6 项通过省级鉴定的新产品,已取得境内专利 263 项,其中发明专利 38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5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6 项,拥有境外专利 121 项,包括发明专 利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83 项。公司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5、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专业能力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相关 成员对行业现状和发展有着较深的理解,并在机动工业车辆相关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另外,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要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体系,形成了分工较为 明确的治理制度,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 内部管理能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6、与公司现有发展目标相结合 公司以“让人类搬运更简单、更绿色”为使命,通过创新产品驱动,引领 行业变革,旨在成为工业物流领域的全球化科技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全面提 升公司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现 36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相适应,公司具 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的能力,对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与研发 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对发行人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1、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 造(一期)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年产 13 万台电动叉车、牵引车、搬运车、 堆垛车等仓储搬运专用车辆制造及智能工业机器人制造生产线,实现规模化生 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吉经济开发区两山高新技术园区。 2、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年产 4 万台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扩大公 司电动叉车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动叉车产品市场占 有率,抢占中西部地区市场份额。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老河口市光化大道西侧(楚汉东路北侧)。 3、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年产 20 万吨配重铸造生产线及 2 万吨零部 件铸造生产线,满足电动叉车配重铸件和零部件铸件的自配套需求,进一步降 低叉车生产成本,缩短叉车交付周期。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老河口市光化大道西侧(楚汉东路北侧)。 4、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本项目拟在灵峰街道实施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通过扩大研发场 36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地、购置先进研发、试验、检测设备及软件、招募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等措施, 新建研发中心,对公司研发架构进行优化升级,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推动公司 未来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村清远路西侧。 5、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剩余 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借款 利率及到期日根据银行合同具体约定。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 和长期借款合计为 46,874.59 万元。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20,000 万 元偿还银行贷款,能够适度降低银行融资规模,提高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减少 一定的财务费用支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 如下: 项目 账户余额(万元) 利率 到期日 短期借款 25,620.63 根据银行合同约定的 根据银行合同约定的 长期借款 21,253.97 利率 到期日 合计 46,874.59 - -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销售规模迅速增长,营业收入由 420,633.14 万元增 长至 592,116.84 万元。业务和人员规模的不断加大使得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 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以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 公司资金实力,降低流动性风险,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工业车辆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如 《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工程 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为 工业车辆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21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 36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并发布了其配套 技术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非 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确定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正式实施,叉车行业的相 关企业将进行产业升级以完成新排放标准的落地。2021 年 7 月,《工程机械行 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明确指出“2023 年,电动车辆占比将超过内燃 车辆,2025 年,电动车辆占比达到 65%以上;工业车辆实现客制化、智能化、 自动化,加快发展物流解决方案等差异化产品及中高端产品”。国家产业政策 的大力支持是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利保障。 2、良好的市场前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以叉车为代表的工业车辆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诸多领域,如制造业、 物流搬运、交通运输、仓储等行业。目前,全球正处于物流行业发展上升期, 对物流装备的需求呈现出差异化、规模化、清洁化的趋势。由于人工成本的增 加及物流效率提升的需要,工业车辆的市场需求稳步上升。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 从机动工业车辆的产品结构来看,电动叉车市场占有率日益提升。根据世 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的数据,电动叉车销售量从 2013 年的 53.47 万台增长到 2023 年的 154.40 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11.19%,高于行业总体水平。近年 36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来,电动车辆在动力、传动、控制、安全等技术突破极大地提升了电动叉车的 整机性能;随着我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以及新兴产业对室内作业环境要求的 不断提升,电动叉车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未来电动叉车市场渗透率有望进一 步提升,发展前景广阔。 3、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深耕工业车辆行业多年,凭借在电动叉车领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 的研发创新,在市场上已形成较强的知名度,产品先后荣获“2019 年德国 IF 设 计奖”、“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奖”、“2020 浙江制造 精品”等荣誉,并于 2017 至 2020 年间连续获得“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证书”。 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积累了丰富客户资源,产品广泛应用于仓储物流、机 械制造、食品饮料、医药等众多下游领域。 公司建立了以集团为核心,内销外销共发展,销售服务、经销直销、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销售体系,销售网络遍布全球。在国内市场,公司拥有数百家授 权代理商,并在全国各个销售大区设立了多个售后服务网点,销售网络辐射全 国,各地市场信息能够准确、快速反馈到公司,帮助公司及时掌握市场动向, 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营销战略,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完善的 营销服务网络,有助于本次项目实施后快速打开市场。 4、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 在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司积极整合来自全球的优质工 业制造资源,对生产流程中的各个工序进行监测和管理,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 遇到的问题进行工序改进,不断精益求精,优化生产过程中的各道工序。目前, 公司已构建数条整车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了先进的部件加工中心、机器人焊接 设备、总装流水线、整机性能检测线等,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通过引进 机械手焊接设备,不断进行生产和装配流程的自动化改造,实现叉车架总成焊 接的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在提高焊接质量的同时保证产能稳定,缩短产 品交期。公司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可以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后快速投产并实 现效益。 36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 公司将产品质量视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在产品质量上,严格遵循不 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国内整机产品符合工业车辆国家生 产标准,欧洲整机产品符合 CE 标准,美国整机产品符合 ANSI 标准、电器元件 符合 UL 认证标准。公司对产品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各生产线严格按照工艺 规范标准生产,通过全程看板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管理,对装配要求清晰到每 个工位,整车出厂经过严格的 PDI 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驾驶的舒适性。 公司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确保产品从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销 售及售后服务都处于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之中。 6、公司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致力于机动工业车辆的研究开发和技术 创新,公司研发中心先后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中心”、“省博士后 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 (一期)”和“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主要生 产电动叉车,与公司现有产品基本一致。“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 部件铸造一期项目”属于叉车产业链的配套环节,在生产制造各环节与公司现 有技术具有很强的联动性和协同性。募投项目可利用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对 生产工艺进一步升级优化,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与竞争力。 7、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 全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各生产线严格按 照工艺规范标准生产,通过全程看板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管理。此外,公司按 照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检查与评价等内部控制要素建 立了适应公司当前业务现状和发展阶段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权责明确、相 互制衡、科学规范的决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并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 队,能够有效支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运营。 36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及销售。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 (一期)”及“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将在浙江 安吉、湖北老河口市新场地进一步扩充电动叉车、移动搬运机器人产能,在现 有业务的基础上同时通过引进自动焊接流水线、智能配置涂装线、智能喷涂机 器人、叉车自动化组装线等先进设备,进一步提升电动仓储搬运设备产品在焊 接、涂装、组装等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公司提升规模化智能制 造能力,全面实现精益化生产,实现规模化经济效益,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为 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V 法平衡重和零部件铸件是叉车必须的关键铸件,也是国际叉车及工程机 械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关键配套件。“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 一期项目”属于叉车产业链的配套环节,与“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同步建设,自有铸造生产线能够与叉车总装生产线实现 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配套,可以有效提升配重和零部件铸件的自产能力,减少 对外依赖度,有效降低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通过实现铸件规模化自产,既 能持续保障公司现有叉车产品的生产需求,又能进一步提升原材料质量管控水 平,大幅减少原材料转运工序,有效缩短叉车产品交货周期,从而进一步增强 公司生产制造优势。 “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将整合公司现有的研发力量,通过扩大 研发工作场所、改善研发环境、引进先进的研发软硬件设施、招募高级技术人 才等措施,全面升级和完善公司研发架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实力,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机动工业车辆行业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公司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 金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流动性风险,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要业务开展,在现有核心 技术基础上延伸、拓展。项目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36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代码 环评批复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湖环建 1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 2020-330523-34-03-119433 〔2020〕7 号 人制造(一期)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襄环审评 2 2109-420682-04-01-250930 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2021〕90 号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襄环审评 3 2109-420682-04-01-193757 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2022〕1 号 4 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2106-330523-04-01-904076 不适用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注:2022 年 3 月 11 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县分局出具《情况说明》: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仅有研 发、设计中心、试验场及实验室,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就此项目出具环评批复。 三、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一)行业增长迅速,行业前景可期 随着人们对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以及近年来电动技术的不断 进步,电动叉车的销售量增速显著、市占率日益提升。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 协会的数据,电动叉车销售量从 2013 年的 53.47 万台增长到 2023 年的 154.40 万台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11.19%;电动叉车销量占同期机动工业车辆总销 量的比重由 2013 年的 54.08%增长到了 2023 年的 72.23%,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 其中锂电叉车依靠其质量轻、体积小、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绿色环 保等优点,是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的数据,2017 年至 2023 年我国锂电池叉车销售量从 8,681 台迅速增至 370,401 台,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86.93%。随着锂电池的应用成本逐年下降,锂电池替代 铅酸电池的进程将加速,锂电池叉车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二)公司总体产销量增长较快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电动叉车销量分别为 234,393 台、241,593 台和 248,398 台。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当年产量基本可以完成消化,主要产 品的产销率接近 100%。受下游需求增长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维持高 位,分别为 100.47%、95.44%、88.99%和 104.67%,2021 年度超过了 100%。按 照 2021 年至 2023 年的销量的整体增速测算,待募投项目达产时产能亦能得到 37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充分消化。 四、未来发展规划 (一)整体发展战略 1、公司发展战略 (1)企业使命与愿景 公司以“让人类搬运更简单、更绿色”为使命,通过创新产品驱动,引领 行业变革,旨在成为工业物流领域的全球化科技企业。在实现从手动搬运到电 动搬运的基础上,公司正全力推动从柴油叉车到锂电叉车的绿色革命,并且正 在朝机器人搬运的方向大步推进,努力实现绿色搬运、智能搬运和数字搬运。 (2)发展理念 1)努力工作走正道,运行不折腾。公司强调社会责任,坚持正念,致力于 通过努力工作,为降低物料搬运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及空气污染做出贡献。 2)持续创新求发展,改变不止步。公司强调产品创新,坚持自主开发,致 力于通过满足用户需求,为市场提供全系列物料搬运设备。 3)卓越服务谋共赢,一起共成长。公司强调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坚持用 户利益至上,致力于通过强化本地服务,借助互联网工具,为全球用户减少后 顾之忧。 4)立足全球化,胸怀大格局。公司强调全球化思考、本地化运营,拥有宏 大的格局和国际视野,在具备全球范围内持续高效输出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 下积极开展本地化运营,不断围绕本地客户需求创新产品,提升客户体验,推 动全球搬运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3)发展战略 结合本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以及本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与发展趋势, 公司一方面将继续研发生产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在巩固既有产品优势地 位的基础上,通过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品 质和技术含量,满足国内外各领域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在数字化、绿 37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色化、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以实现公司产品的高性能发展,满足产业升级及 不同客户的需求。 2、主要业务目标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公司管理层制订了合 理、可行、有保障措施的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以资本市场为平台,进一步扩 大产能、延伸公司的产品线,同时加强和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的建设和营销 网络的建设,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 有率,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开拓其他新产品的市场。 (二)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采取的措施主要系加强技术研 发投入、创新丰富产品类型。公司全力推动从内燃叉车到锂电池叉车的绿色化 进程,2019 年提出“油改电”概念,2020 年在行业内首次推出油改电叉车,积 极利用自身在电动叉车上的技术优势,用新产品逐步去取代内燃叉车,增加了 公司电动叉车的销量,提升了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致力于数字化和智能化转 型,积极发展和布局移动搬运机器人业务,2020 年推出具备自动化程度高、灵 活性强、安全性好等优势的搬马机器人系列产品,有效减少无效搬运。公司始 终以“让人类搬运更简单、更绿色”为使命,推动全球搬运行业向绿色化、智 能化、数字化转型,新推出的概念和产品使公司获取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 并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的计划 (1)产能扩张计划 公司深耕工业车辆行业多年,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享有良好的市 场声誉,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以及产品市场份额的扩大,生产线 的产能利用已趋于饱和,现有产能规模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订单需求, 公司需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 司的行业地位。 37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未来,公司将逐步建设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 工、智能机器人制造(一期)等项目,扩大产能并提升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 市场需求。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公司需要强大的研发团队作为保证,才能确保产品在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广 泛使用。基于中力研究院,公司已组建了一支技术力量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技 术人员队伍。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通过引进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和行业专家、购买先进 的研发设备和软件、加强市场需求变化趋势调研等方式,完善公司具有的自主 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产品的数字化、绿色 化、智能化程度,提升产品性能;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开发适 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 升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3)生产运营数字化、智能化、精益化 为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稳定性、有效降低成本,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全球 的优质工业制造资源,提升整车生产和装配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全面 优化生产工序、降低工时、提高物料使用率。 同时,公司将不断推进生产、运营精益化。公司通过强化企业的预测管理, 并依据销售计划和订单,制定合理的生产管理计划体系;通过完善的过程控制 强化生产过程的物料和物流管理;通过对采购关键流程的控制,有效评估供应 商,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对仓库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库存管理 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数字化生产线,有效实现从车辆零配件到整车下线的 自动化效率提升。 (4)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 人才是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扩大生产规模的关键。自设立以来,公司 一直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通过不断引进各层次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建立起了一支高素质、多层次的人才队伍。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加大 力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并通过强化内部培训 37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提高人才素质,同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潜力、 挖掘人才价值,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人力资源水平。 2、市场和业务开拓计划 (1)深入了解市场需求 市场需求是评判产品价值的现实依据,随着工业车辆行业市场需求的发展, 判断未来产品发展趋势至关重要。未来,公司将更积极、主动获取市场第一手 信息,准确判断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同时,公司将加强研发、采购、市场 和销售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各部门能够准确了解和判断当前市场需求, 做到信息共享,提升协同效率。 (2)开拓、发展新产品 公司将在巩固和强化原有产品行业优势地位的基础上,继续在工业车辆领 域进行拓展、延伸。2012 年,公司在市场上推出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小金刚” 系列产品,推动行业从手动搬运到电动搬运的变革,自 2013 年起连续 11 年摘 得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排名桂冠,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比 例达 35%以上,并在行业内以创新闻名,是行业内首个创新产品细分类(Class 31 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的中国企业。此外,公司自 2016 年自主研发锂电池 相关系统和技术并在行业内较早将锂电池应用于工业车辆,自 2019 年起连续 5 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3 年销售量占国内锂电池叉车销售量比 例达 30%以上。 公司有能力、有条件根据市场需求在工业车辆领域不断自主开发推出新产 品,确立并巩固自身的性价比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产 业发展趋势,推动电动仓储物流设备朝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的趋势发展, 并进一步开拓、发展新产品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点,保持公司的核心竞 争优势。 (3)扩大产品知名度 目前,公司以稳定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服务,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未来,公司将积极研发新技术,提升服务质量,进一 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外 37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各种展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如果公 司能够顺利公开发行上市,亦会大大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价值,有力推动公 司品牌发展计划的顺利实现。 (4)加强市场开发、电商平台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建立了以集团为核心,内外销共发展,销售 服务、经销直销、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体系,销售网络遍布全球。随着公司 规模和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继续加强国内外营销网络及电商平台建 设,使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广阔和通畅。未来,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渠道为依 托,一方面加强销售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水平;另一方面通 过优化境内外经销商、配送中心布局,成立海外品牌或同海外知名企业合作, 提高服务效率、发挥本土化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全球销售能力。 (5)全球化销售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秉承着国际化理念,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积极开拓国内 市场的同时也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搭建国际化团队,加快全球布局。公司通过 建立本地管理团队和生产基地、收购本土品牌,设立境外子公司、与当地知名 品牌合作等方式,搭建了全球销售网络,实现对客户需求及使用过程中所遇问 题的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和优质的本地化服务。未来,公司拟在 现有业务基础上,充分发挥本地化管理服务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具备良好行业 声誉的国际经销商、终端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品牌的国 际市场影响力。 3、筹资计划 公司现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有: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 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等。以上项目的建成和投入运营将极大地促进本公司产能 的扩张、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以及公司综合实力的增强。上述项目拟以本次公 开发行后所得募集资金对项目投入资金进行置换和直接投资建设,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其它途径解决。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以谨慎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 37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考量增发、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或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适时 适量地融入资金,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抓住行业机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尚无后续发行新股或股票衍生产品的计划。 4、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暂时没有成熟的大规模收购兼并计划,但并不排除在发展过程中,通 过对拥有相关技术资源或营销资源的目标企业的收购、兼并或合作,实现公司 快速扩张和跨越式发展。 37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在内部组织机构有待完善、内部审计机构运行有待 改善等情形。为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先后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管理 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 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通过对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逐步建立健全 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认为:公司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营,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 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 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61 号”《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 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37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021 年 1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出具了海事罚字 [2021]070104006311 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中力进出口因载货集装箱 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 5%且最大误差超过 1 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 8,500 元。根据公司 提供的《浙江省代收罚没款专用票据》,中力进出口已及时缴清上述罚款。 根据《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大行政处 罚决定是指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拟对自然人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数额 超过三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万元的; (二)拟扣留船员适任证书超过十二个月、拟吊销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船员 证书、证件的;(三)拟撤销船舶检验资格的;(四)拟没收船舶、没收或者吊 销船舶登记证书的。本次行政处罚对中力进出口的罚款为 8,500 元,未超过十 万元,属于《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规定的罚则条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不属于《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海事罚字[2021]070104006311 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规 则,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一)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 的误差超过 5%或者 1 吨的……。”中力进出口受到的处罚处于前述“1000 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力进出口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 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2021 年 4 月 29 日及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港海事局 分别出具了海事罚字[2021]011000037611 号、海事罚字[2021]011000043611 号 《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均载明中力进出口作为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海运出口手 续时,存在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 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违反了《船 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船舶载 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分别处以罚款 37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875 元、7,875 元。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明细、发票及说明,中力进出口已及 时缴清上述罚款。 根据《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2021 年 4 月 及 2021 年 5 月行政处罚对中力进出口的罚款均为 7,875 元,均未超过十万元, 属于《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规定的罚则条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不属 于《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 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处 5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 的,责令整顿:(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危 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的。”中力进出口受到的处罚处于前 述“5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力进出口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 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3、2021 年 6 月 7 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嘉 兴 海 事 局 出 具 了 海 事 罚 字 [2021]070201006511 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中力进出口因未按规定向 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的违法行为,依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 境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 1 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浙江省政府 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中力进出口已及时缴清上述罚款。 根据前文《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次行 政处罚对中力进出口的罚款为 1 万元,未超过十万元,属于《海事行政处罚程 序实施细则》规定的罚则条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不属于《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海事罚字[2021]070201006511 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过境停留或者过 驳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力进出口受 37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到的处罚处于前述“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2022 年 5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事局出具《证明》,确认中力进 出口上述违法情节属于一般情形,不存在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力进出口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 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21 年 7 月 23 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出具了沪浦机关缉违字 [2021]017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中力联众因进口货物的实际运费与申报 运费不符,漏缴税款共计 44,847.10 元,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 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27,000 元。根据公司提供 的《浦东机场海关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中力联众已缴清上述罚款。 根据沪浦机关缉违字[2021]017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 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 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 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 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 30%以上 2 倍以下罚款。”中力联众受到的处罚处于前述漏缴税款 30%(13,454.13 元) 以上 2 倍(89,694.20 元)以下罚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上 予以盖章,确认中力联众上述行为无主观故意,系一般违规案件。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力联众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违 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5、2023 年 3 月 8 日,宁波海事局出具海事罚字[2023]070104003611 号《海 事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中力进出口存在将危险货物报为普通货物的行为,该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 38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 70,000 元。根据公司提供的《浙江省财政通用票据》,中力进出口已及时缴清上 述罚款。 根据《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的; (二)拟提交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的;(三)拟暂扣船员适任证书超过十二个 月的;(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六)法律、法规 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根据《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十二 条规定,应当提交海事管理机构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重大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案件:(一)拟对自然人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合计超过三万元,对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合计超过二十万元的;(二)拟吊销许 可证件的;(三)拟没收船舶的;(四)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适用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或者复杂、 疑难案件的;(五)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 形。本次行政处罚对中力进出口的罚款为 70,000 元,未超过二十万元,属于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规定的罚则条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不属于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托运人托 运危险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 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中力进出口受到的处罚处于前述“五万元以 上三十万元以下”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力进出口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 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6、2023 年 4 月 23 日,洋山港海事局出具海事罚字[2023]011000002211 号 《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中力进出口作为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海运出口手 续时,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38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 罚款人民币 60,000 元,上述罚款已及时清缴。 根据《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的; (二)拟提交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的;(三)拟暂扣船员适任证书超过十二个 月的;(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六)法律、法规 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根据《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十二 条规定,应当提交海事管理机构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重大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案件:(一)拟对自然人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合计超过三万元,对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合计超过二十万元的;(二)拟吊销许 可证件的;(三)拟没收船舶的;(四)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适用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或者复杂、 疑难案件的;(五)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 形。本次行政处罚对中力进出口的罚款为 60,000 元,未超过二十万元,属于 《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定的罚则条款中的较低处罚标准,不属于《海事 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托运人托 运危险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应当 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中力进出口受到的处罚属于前述“五万元 以上三十万元以下”中的较低处罚标准。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力进出口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 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形请参见本节“八、关联交易 情况”之“(四)报告期内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之 “(1)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的相关内容。 38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除上述情 况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实践中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除合并范围内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 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完整的供、产、销系统。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中力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中力有限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本公 司。整体变更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公司具有与生 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 售系统。 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股东及其他机构依赖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体系,对公司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实施 管理,公司的人事与工资管理同股东严格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出,其任职、兼职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不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不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条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进 38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财务决策,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 业务进行结算。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 同;建立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在有关社会保障、工薪报酬等方面分账独立 管理。目前,公司没有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或将以公司名义借入款项转借给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决策、 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公司具有独立设立、调整各职能部 门的权力,不存在主要股东的干预,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 独立的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的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3 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 债风险,不存在其他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 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 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力恒 38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之、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1 中力恒之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实业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75%、实际控制人 2 安吉中力投资 实业投资 实业投资 何金辉担任执行董 事 公司控股股东中力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 恒之的全资子公 房地产租赁;增材制造装备制 非居住房地 司,实际控制人何 3 杭州中力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产租赁 金辉担任执行董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事,何金辉的配偶 经营活动) 姚洲红担任总经理 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公司控股股东中力 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 恒之的全资子公 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日用 司,实际控制人何 4 中力联众 无实际业务 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件、建 金辉担任执行董 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事,何金辉的配偶 零售 姚洲红担任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中力 5 CH. POWER 健康行业国际贸易 无实际业务 恒之的全资子公司 仅作为员工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 持股平台, 6 安吉中搬云 实业投资 金辉担任执行事务 未开展其他 合伙人的企业 生产经营 仅作为员工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 持股平台, 7 安吉中前移 实业投资 金辉担任执行事务 未开展其他 合伙人的企业 生产经营 仅作为员工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 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 持股平台, 8 安吉中平衡 金辉担任执行事务 务,经济信息咨询 未开展其他 合伙人的企业 生产经营 批发、零售:太阳能热水器, 家用电器,通信设备(除专 控),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 杭州美康新能 料,家具,橡胶制品,塑料制 金辉之弟何金潜持 9 源技术有限公 无实际业务 品,机械设备;服务:太阳能 股 50% 并 任 执 行 司 热水器及管道的安装,新能 董事的企业 源、节能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其他无需报经 审批的一发切合法项目 上述关联企业中,中力联众系发行人曾经的子公司并于发行人子公司期间 从事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销售业务,中力联众于 2021 年 10 月将其业务 38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人员转入中力进出口后,发行人将其持有中力联众 100%的股权转让给中力恒 之,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力联众已无实际业务;除中力联众外,上述其他关联 企业报告期内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 中力联众不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 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已出具了《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函出具之日起直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 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本公司/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 促使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 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38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 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谨此确认:本函在本公司/本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 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 关系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为何金辉。 (二)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其他直接 及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关系 1 安吉中前移 直接持有发行人 5.70%股份 2 安吉中搬云 直接持有发行人 5.42%股份 3 湖州中提升 直接持有发行人 5.30%股份 持有控股股东中力恒之 33%股权,相应通过中力恒之间 4 何楚仑 接持有发行人 18.15%股份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中力恒之、安吉中平衡、安吉中前移、安吉 38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搬云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 1 杭州中力 金辉担任执行董事,何金辉的配偶姚洲红担任总经理 2 CH. POWER LIMITED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 3 中力联众 金辉担任执行董事,何金辉的配偶姚洲红担任总经理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持股 75%、实际控制人何金辉 4 安吉中力投资 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的内容。 中力联众为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子公司。 (五)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具体 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中力恒 1 何金辉 之执行董事 2 QUEK CHING PONG 公司董事 3 汪时锋 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4 廖发培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 程文明 公司独立董事 6 李长安 公司独立董事 7 周荷芳 公司独立董事 8 李立 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9 毛红燕 公司监事 10 蒋璟俊 公司监事 11 赵海良 公司副总经理 12 张屹 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38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何金辉、监事贺宁和高级管理人员姚洲红、持股 5%以 上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六)其他关联企业 1、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第(一)至(五)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的弟弟何金潜持股 50%并任执 杭州美康新能源技术有限 1 行董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曾经持股 20%,已 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转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担任董事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力 2 华彩农业 恒之持股 20%的企业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 3 林德叉车 的企业 4 凯傲(济南)叉车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 5 公司 的企业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兼首席技术 6 KION GROUP AG 官及亚太首席执行官的企业 7 KION South Asia Pte Ltd.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KION ASIA ( HONG 8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KONG) Lt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Hong 9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Kong Lt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Asia 10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Pacific Pte. Lt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11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Malaysia) Sdn. Bhd.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12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Thailand) Co., Ltd. 13 KION India Pvte. Ltd.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Pty. 14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的企业 Ltd. Lansing Bagnall (Aust.) Pty. 15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的企业 Ltd. 无锡快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 (曾用名:上海快仓智能科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的企业 技有限公司) 安徽海源传动系统科技有限 17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的企业 公司 38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18 福建聚力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 QUEK CHING PONG 担任董事的企业 公司董事廖发培的配偶韩宇青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 19 杭州蓉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 成都天佑慧达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程文明持股 8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20 公司 理、程文明的配偶徐笑梅持股 5%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周荷芳妹妹的配偶苗欣持股 99%并担任 21 成都元祺招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的企业 成都新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周荷芳妹妹的配偶苗欣持股 97.5%并担 22 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杭州同坞里酒店管理有限 23 公司副总经理张屹的配偶沈清持股 30%的企业 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配偶的弟弟姚洲鹏持有该公司 24 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 25.1483%股权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女儿配偶的父亲柳红毅担任董 25 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 事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女儿配偶的父亲柳红毅持股 26 四川中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17.3333%并担任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10 年 1 月吊销 公司董事汪时锋女儿配偶的父亲陈建国持股 59.5238% 27 杭州品典实业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公司监事毛红燕配偶的兄弟刘军持股 70%并担任执行 28 靖江市三江快运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杭州同坞里会展服务有限公 29 公司副总经理张屹的配偶沈清持股 30%的企业 司 2、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是公司关联方但目前已经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的重要主体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及其变化 MYPARTS ( HONG 1 香港中力报告期内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4 月注销 KONG) LIMITED 2 MHE-P LIMITED 香港中力报告期内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1 月注销 E-P EQUIPMENT 3 香港中力报告期内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2 月注销 GROUP LIMITED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女儿何楚仑持股 100%,已于 2022 4 香港中力 年 12 月注销 5 Daniel Phillip Rosskamm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自 2020 年 8 月起不再担任董事 6 田桑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自 2021 年 10 月不再担任董事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副总经理,自 2021 年 10 月不再担任 7 周凤彬 副总经理 安吉桑田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田桑持股 100%且报告期内担任 8 有限公司 其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企业(后于 2022 年 3 月辞任)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副总经理周凤彬的女儿周彤报告期内 靖江阿母机械贸易有限 9 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公司 1 月注销 上述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是公司关联方但目前已经与公司不存 39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亦是公司曾经的关联方,包括 该等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发行人存在特殊关系且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 在交易视同关联方披露的其他重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Kion North America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1 Corporation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Kion South America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2 Fabr. Equip. Armaz. Ltda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3 STILL GmbH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Fenwick-Linde siège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4 social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5 GmbH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Linde Material Handling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6 Ibérica, S.A.U.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7 Baoli EMEA S.p.A.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公司子公司中锂电的少数股东金苗峰、许林杰共同控制的企 8 越力搬运 业 公司子公司中锂电的少数股东金苗峰、许林杰共同控制的企 9 越力机械 业,已于 2022 年 8 月注销 10 索和电子 金苗峰、许林杰共同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3 月注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的表姐于走英及其配偶秦旭东分别持 11 旭力智能 股 50%、50%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的配偶姚洲红 曾持股 50%,已于 2021 年 1 月转让) 报告期内与公司有交易,公司 报告期内曾经的 参股公司 EPICKER 的曾经的控股股东(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Shoppa's Material 12 1 月 2 日期间,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系 EPICKER Handling, Ltd. 的控股股东;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EPICKER 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与公司有交易,且报告期内与公司曾经的参股公司 Shoppas Mid America, 13 EPICKER 属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 与 Shoppa's Material LLC Handling, Ltd.合并披露为“SHOPPAS”) KION INTRALOGISTIC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14 SOLUTIONS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BENELUX NV STILL POLSKA SP.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有 交 易 , 且 与 公 司 董 事 QUEK CHING 15 ZOO PONG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德叉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39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报告期内关联法人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的变化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 “(六)其他关联企业”之“2、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是公司关联方 但目前已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重要主体”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的变化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变动构成关联自然人变化。公司关键管理 人员的变化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其他关联自然人变化 报告期内,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 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变化,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构成其他关联自然人变化。 3、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主体与发行人的后续交易情况,以及相关资产、 人员的去向 序号 名称 后续交易情况 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 相关业务已于 2018 年转移至 已于 2022 年 4 月注销,注销时未持 MYPARTS ( HONG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实际业 1 有主要资产、未聘用员工,不涉及 KONG) LIMITED 务;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 资产、人员去向 资金拆借,已结清 相关业务已于 2018 年转移至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发行人 已于 2022 年 1 月注销,注销时未持 2 MHE-P LIMITED 存在偶发性交易;报告期内 有主要资产、未聘用员工,不涉及 与发行人存在资金拆借,已 资产、人员去向 结清 相关业务已于 2018 年转移至 已于 2022 年 2 月注销,注销时未持 E-P EQUIPMENT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实际业 3 有主要资产、未聘用员工,不涉及 GROUP LIMITED 务;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 资产、人员去向 资金拆借,已结清 相关业务已于 2018 年转移至 已于 2022 年 12 月注销,未聘用员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实际业 4 香港中力 工因而不涉及人员处置,剩余财产 务;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 分配给股东 资金拆借,已结清 39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后续交易情况 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田桑持股 安吉桑田企业管理咨 100%且报告期内担任其执行董事及 5 无交易 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企业(后于 2022 年 3 月辞 任),不涉及资产、人员去向 靖江阿母机械贸易有 已于 2022 年 1 月注销,注销时资产 6 2021 年下半年停止业务合作 限公司 清算、人员解散 八、关联交易情况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2024 2023 年度/2023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2021 关联交易类型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采购商品与接 3,256.73 6,890.79 4,398.95 8,987.11 受劳务 销售商品与提 24,299.02 48,713.09 72,950.87 57,064.55 供服务 经常性 向关联方 关 关联交 承租房 联 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五)报告期内一般关联交易” 易 屋、汽车 租 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租赁” 向关联方 赁 租出厂房 关键管理人员 264.47 766.78 672.45 623.8 薪酬 偶发性采购商 - - 6.09 64.84 品与接受劳务 偶发性销售商 - - 7.73 32.61 品与提供服务 关联方资金拆 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四)报告期内重大偶发性关联 借 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 偶发性 关联担保 中力恒之、杭州中力、何金辉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关联交 关联方股权转 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四)报告期内重大偶发性关联 易 让 交易”之“3、股权转让” 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五)报告期内一般关联交易” 专利权转让 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专利权转让” 关联方垫付发 - - - 19.60 行人员工薪酬 受让杭州中力 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五)报告期内一般关联交易” 的车辆 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受让杭州中力的车辆” 应收账款 11,027.00 6,302.44 10,914.13 18,085.32 关联方 预付账款 0.20 153.42 - 1.87 往来款 项 其他应收款 - - - 3.65 应付账款 1,441.86 2,110.76 1,602.55 2,845.29 39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2024 2023 年度/2023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2021 关联交易类型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 - - 4.06 预收账款(合 72.00 2.07 286.95 28.37 同负债) 租赁负债 180.03 319.33 647.74 763.82 注:除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主要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存在的其他往来包括分红、备用金、报销款、代扣代缴个税等 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采购和销售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定价公允;关联 方资金拆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亦按照合理的利率 偿还了资金拆借的本金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关联 租赁为公司提供了办公、食堂、宿舍等辅助性用房以及业务开展所需的汽车使 用,有助于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二)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本公司主要依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确定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性质及金额, 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若满足以下金额标准, 原则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 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 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具体判断相关交易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时,将综合 考虑相关交易事项性质是否实质构成或可能构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相关资源或 者义务的转移,以及相关交易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39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报告期内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重大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关联方 销售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林德叉车[注 1]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21,257.30 40,201.40 66,696.84 54,544.29 SHOPPAS 及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 5,396.39 4,112.10 - EPICKER [注 2] SHOPPAS[注 2]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1,089.79 / / / GTM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1,920.84 3,043.43 2,067.87 1,823.30 合计 24,267.93 48,641.23 72,876.82 56,367.59 营业收入占比 7.72% 8.21% 14.54% 13.40% 注 1:林德叉车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的交易已合并披露。 注 2: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及其子公司 Shoppas Mid America, LLC 合称为 “SHOPPAS”,与 EPICKER 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期间属于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其和 EPICKER 与公司的交易在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已合并披露。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EPICKER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 2024 年 1-6 月 与 SHOPPAS(包括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及其子公司 Shoppas Mid America, LLC) 的交易仍视作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销售的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如下: 1)林德叉车 公司自 2017 年 2 月起与林德叉车保持了较为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林德叉 车看好公司发展并于 2019 年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了公司并委派了董事。双方的 战略合作及交易主要系:受机械化和设备升级趋势所驱动,仓储叉车(特别是 入门级轻量型叉车)市场增长显著。林德叉车所属 KION GROUP AG 作为全球 第二大、欧洲第一大叉车生产商,看好迅猛发展的仓储设备市场;而公司在入 门级仓储设备市场具有先发优势,是行业内首个创新产品细分类(Class 31 电动 步行式仓储叉车)的中国企业。林德叉车认为通过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将扩大 KION GROUP AG 在中国和全球的入门级轻量型仓储设备产品系列、进一步加 强其在迅猛发展的仓储设备市场的地位;公司则认为通过与林德叉车开展 OEM/ODM 合作,可以充分利用林德叉车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进一步拓展公 39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销售渠道,提升公司知名度。因此,林德叉车向公司采购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该等交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林德叉车 OEM/ODM 销售叉车整机及配件的销售规模分 别为、54,544.29 万元、66,696.84 万元、40,201.40 万元和 21,257.30 万元,分别 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 12.97%、13.31%、6.79%和 6.77%,为公司的第一大客 户。2023 年,因林德叉车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林德叉车调整了对公司产品的采 购节奏,适度减少了对公司托盘搬运车(EPL155)、轻型锂电池步行式搬运车 (EPT12-EZX)、托盘搬运车(EPL1531)等 31 类车的采购,对公司采购量较 去年同期有所减少,采购车型也相对更为分散;2024 年上半年,因林德叉车下 游 客 户 需 求 恢 复 , 林 德 叉 车 对 公 司 托 盘 搬 运 车 (EPL155)、 托 盘 搬 运 车 (EPL1531)等 31 类车的采购需求同比增加。 在公允价格的比较上,公司向林德叉车 OEM/ODM 销售叉车整机及配件的 产品规格、型号、配置繁多,以 2021 年度、2022 年度向其销售的主要车型 (占公司向林德叉车销售收入的比例在 55%以上)作为分析对象,与销售给其 他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进行比较,经比对公司对林德叉车销售价格与非关联第 三方可比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平均单 可比对象销售单价 序号 销售内容 料号 差异率 价(元/台) (元/台) 2022 年度 托 盘 搬 运 车 1 131115500011 7,838.33 8,123.58 -3.51% (EPL155) 轻型锂电池步行式 2 搬 运 车 (EPT12- - 5,732.03 / / EZX) [注] 托 盘 搬 运 车 3 131111300158 4,484.08 4,511.67 -0.61% (EPL1531) 托 盘 堆 垛 车 4 121210800089 13,436.02 13,568.60 -0.98% (ES10-10ES) 托 盘 搬 运 车 5 131111300154 4,717.14 4,882.23 -3.38% (EPL1531) 托 盘 搬 运 车 6 131111300127 3,697.12 3,878.91 -4.69% (EPL153) 7 拣选车(JX0) 120160000024 43,059.86 43,153.71 -0.22% 平 衡 重 式 叉 车 8 114313200001 69,352.21 68,710.15 0.93% (ICE302B) 前 移 式 叉 车 9 122251503001 44,974.51 45,272.54 -0.66% (CQE15R) 39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平均单 可比对象销售单价 序号 销售内容 料号 差异率 价(元/台) (元/台) 托 盘 堆 垛 车 10 121210800085 11,992.32 12,533.28 -4.32% (ES10-10MM) 2021 年度 轻型锂电池步行式 1 搬 运 车 (EPT12- - 5,459.23 / / EZX)[注] 托 盘 搬 运 车 2 131115500011 7,661.10 7,875.22 -2.72% (EPL155) 托 盘 堆 垛 车 3 121210800089 13,199.06 13,189.55 0.07% (ES10-10ES) 锂电池步行式搬运 4 131111300127 3,664.04 3,653.91 0.28% 车(EPL153) 平 衡 重 式 叉 车 5 114313200001 63,512.50 62,995.54 0.82% (ICE302B) 步 行 式 搬 运 车 6 131111300154 4,508.64 4,517.15 -0.19% (EPL1531) 锂电池步行式搬运 7 131111300126 3,632.86 3,653.91 -0.58% 车(EPL153) 剪刀叉前移式堆高 8 122241500113 49,736.50 50,776.99 -2.05% 车(CQE15S) 托 盘 堆 垛 车 9 121210800085 12,040.73 12,167.35 -1.04% (ES10-10MM) 前 移 式 叉 车 10 122251503001 44,373.10 44,147.71 0.51% (CQE15R) 注:轻型锂电池步行式搬运车(EPT12-EZX)主要销售给林德叉车,缺乏可比销售价 格。公司对林德叉车销售该等产品的定价系整体基于成本加成原则,参考生产该类产品的 材料成本、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并加上合理利润,双方共同协商后综合确定。下同。 2023 年度,因林德叉车对公司采购的车型更为分散,公司选取了 2023 年 对林德叉车销售的前 20 大车型(占公司对其销售金额的 41.39%)作为分析对 象,与销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进行比较,经比对公司对林德叉车销售 价格与非关联第三方可比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平均单价 可比对象销售单价 序号 销售内容 料号 差异率 (元/台) (元/台) 2023 年度 托 盘 搬 运 车 131111300127/ 1 3,561.04 3,539.82 0.60% (EPL153) 131111300126 托 盘 搬 运 车 2 131115500016 7,715.37 7,768.14 -0.68% (EPL155) 牵 引 车 3 137410500008 42,347.58 42,630.62 -0.66% (QDD60K2) 前 移 式 叉 车 4 115331800001 170,997.94 168,122.09 1.71% (CQD20L) 39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平均单价 可比对象销售单价 序号 销售内容 料号 差异率 (元/台) (元/台) 托 盘 搬 运 车 5 131111300181 4,464.62 4,510.69 -1.02% (EPL1531) 前 移 式 叉 车 6 122251503001 43,675.72 43,613.24 0.14% (CQE15R) 托 盘 搬 运 车 7 131111300158 5,353.34 5,359.20 -0.11% (EPL1531) 托 盘 堆 垛 车 8 121211500010 9,082.24 9,006.11 0.85% (ML15) 平 衡 重 式 叉 车 9 112323100005 143,297.38 136,650.44 4.86% (CPD20L2) 平 衡 重 式 叉 车 10 114313200001 68,693.91 66,365.51 3.51% (ICE302B) 托 盘 搬 运 车 11 132122100343 21,656.64 21,522.36 0.62% (RPL201) 托 盘 搬 运 车 12 131111400093 4,070.92 4,035.49 0.88% (EPT20-15ET2) 托 盘 堆 垛 车 13 121211100205 13,202.30 12,818.17 3.00% (ES12-12ES) 14 拣选车(JX0) 120160000024 42,263.25 42,982.87 -1.67% 平 衡 重 式 叉 车 15 114385010002 197,483.07 201,744.28 -2.11% (CPD50F8L) 托 盘 堆 垛 车 16 122221800142 28,948.65 29,203.54 -0.87% (ES16-RS) 托 盘 搬 运 车 17 132122100319 31,798.73 31,873.33 -0.23% (RPL201H) 托 盘 搬 运 车 18 131115500013 8,582.74 8,616.48 -0.39% (EPL155) 托 盘 堆 垛 车 19 121210800085 12,047.27 12,606.09 -4.43% (ES10-10MM) 前 移 式 叉 车 20 199000002778 157,788.93 154,382.41 2.21% (CQD20RVF2) 2024 年 1-6 月,林德叉车对公司 Class III 叉车的采购需求恢复,对公司采 购的车型集中度提高,公司选取了 2024 年 1-6 月对林德叉车销售的前 10 大车 型(占公司对其销售金额的 55%以上)作为分析对象,与销售给其他无关联第 三方的价格进行比较,经比对公司对林德叉车销售价格与非关联第三方可比销 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平均单价 可比对象销售单价 序号 销售内容 料号 差异率 (元/台) (元/台) 2024 年 1-6 月 托 盘 搬 运 车 1 \ 7,065.58 7,407.97 -4.62% (EPL155) 39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平均单价 可比对象销售单价 序号 销售内容 料号 差异率 (元/台) (元/台) 托 盘 搬 运 车 2 \ 4,693.49 4,690.27 0.07% (EPL1531) 托 盘 搬 运 车 3 131113500029 2,921.19 / / (FM) 托 盘 堆 垛 车 4 121211100205 12,751.20 12,859.33 -0.84% (ES12-12ES) 托 盘 搬 运 车 131111300126/ 5 3,299.22 3,309.76 -0.32% (EPL153) 131111300127 前 移 式 叉 车 6 122251503001 43,803.60 42,985.06 1.90% (CQE15R) 托 盘 搬 运 车 7 131115400071 7,639.71 7,493.98 1.94% (EPL154X) 8 拣选车(JX0) 120160000024 32,949.57 34,163.58 -3.55% 托 盘 堆 垛 车 9 121211500010 8,950.41 9,006.11 -0.62% (ML15) 托 盘 堆 垛 车 10 121210600027 16,592.52 17,351.03 -4.37% (ES12-12MMi) 注:托盘搬运车(FM)主要销售给林德叉车,为新品类,目前暂无可比产品。公司对 林德叉车销售该等产品的定价系整体基于成本加成原则,参考生产该类产品的材料成本、 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并加上合理利润,双方共同协商后综合确定。 如上列示,公司对林德叉车销售的产品与非关联第三方可比销售价格差异 较小,符合公允性要求。 从毛利率角度,报告期内,公司对林德叉车销售整体毛利率分别为 20.34%、 23.14%、27.96%和 25.85%,而公司同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65%、26.74%、 28.72%和 29.20%,公司对林德叉车的销售整体毛利率略低于公司整体水平,但 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允性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与林德叉车之间的关联销售定价整体基于成本加成原则, 参考相关产品的材料成本、订单规模、市场价格等因素,双方共同协商后综合 确定,公司对林德叉车的销售毛利率与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小,销售价 格与其他可比对象差异较小,符合公允性要求。 2)EPICKER 和 SHOPPAS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是丰田在北美的主要分销商之一,Shoppas Mid America, LLC 系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的 子 公 司 ( 合 称 为 “SHOPPAS”)。因丰田产品供应受疫情影响,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加 深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创设了 EPICKER 品牌,与公司共同投资 EPICKER, 39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旨在通过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的经销渠道以及 EPICKER 品牌进 一步开拓美国市场。因此,SHOPPAS、EPICKER 向公司 ODM 采购叉车整机及 配件具有合理性。 EPICKER 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期间为公司的参股企业, 公司与其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而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期间系 EPICKER 的控股股东,Shoppas Mid America, LLC 为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的子公司,即与公司参股企业 EPICKER 于报告期内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 SHOPPAS 认定为关联方,并将相关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SHOPPAS、EPICKER 向公司 ODM 采购叉车整机及配件。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公司对 SHOPPAS、EPICKER 的销售毛利率为 31.15%和 40.86%, 公 司 对 SHOPPAS、EPICKER 同 地 区其他 无 关联客 户 的平均 销 售毛利 率 为 30.06%和 41.08%,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EPICKER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公司将 2024 年度与 SHOPPAS(包括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 及其子公司 Shoppas Mid America, LLC)的交易仍视作关联交易披露。2024 年 1-6 月,公司对 SHOPPAS 的销售毛利率为 35.98%,公司对 SHOPPAS 同地区其 他无关联客户的平均销售毛利率为 37.72%,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3)GTM GTM 是公司与在泰国拥有多年物料搬运设备销售和服务经验的经销商 GeTeCe Co.,Ltd.共同投资的企业,借助公司的制造优势以及 GeTeCe Co.,Ltd.的 本土化优势,GTM 专注于开拓泰国仓储设备市场。因此,GTM 向公司采购叉 车整机及零配件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 GTM 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3.80%、25.80%、27.39%和 33.97%,公司对 GTM 同地区其他无关联可比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1.61%、 25.85%、30.92%和 35.19%,毛利率相若且变动趋势一致,定价具有公允性。 2、重大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40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力和盛 叉车钣金件、焊件等 1,907.34 3,949.56 3,234.91 1,143.90 控制器套件、工控机、 科钛机器人 893.46 1,992.92 371.43 1,571.77 技术开发服务等 锂电池保护板、手搬加 - - - 2,048.72 速器等 越力搬运 芯片、电容电阻、二极 - - - 1,360.48 管、三极管等原材料 锂电池保护板、手搬加 索和电子 - - - 2,291.16 速器等 合计 2,800.79 5,942.48 3,606.34 8,416.03 营业成本占比 1.26% 1.41% 0.98% 2.59%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相关服务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总 体较小,相关交易主要通过结合市场价进行询价比价,并且经过测算论证确定 采购价格或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定价依据和过程 具有合理性。 具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大关联采购产生的必要性、合理性、具 体商业背景、定价情况及公允性分析如下: 1)公司向力和盛的关联采购 2021 年 1 月,公司与朱盛举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力和盛。朱盛举系襄阳东 昇机械有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而襄阳东昇机械有限公司是东风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在汽车冲压、焊接件领域具备专业开发及 加工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可能会出现的产能不足情况, 并基于朱盛举等人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 公司与其共同设立力和盛,以期形成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保证公司原材 料能够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报告期内,公司向力和盛采购叉车钣金件、焊件 以及加工服务具有合理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力和盛为公司提供车架加工服务,金额合计 67.20 万元和 12.48 万元。双方以加工成本加管理费的模式并参考市场价格后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40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向力和盛采购叉 车相关的钣金件、焊件等材料,金额合计分别为 1,076.70 万元、3,222.43 万元、 3,949.56 万元和 1,907.34 万元。采购该等产品的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 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由于采购的材料种类较为繁杂,公司选取 了当年向力和盛采购金额前五大可比产品(相同料号)与无关联第三方平均采 购单价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向力和盛采购 向无关联第三 序号 采购内容 差异率 单价 方采购单价 2024年1-6月 1 下罩下盖焊件(\) 36.35 36.42 -0.20% 2 前面罩总成(带EP(高)) 39.09 39.48 -0.99% 3 手柄(F4) 40.93 42.92 -4.64% 4 前面板(F4 δ=3) 55.38 57.58 -3.82% 5 围板(\) 58.96 60.97 -3.29% 2023年度 1 下罩下盖焊件(\) 37.78 36.42 3.73% 2 前面罩总成(带EP(高)) 40.74 39.48 3.18% 3 手柄(F4) 43.12 42.92 0.47% 4 上面罩(\) 20.76 20.12 3.20% 5 顶块焊件(\) 24.39 24.68 -1.16% 2022年度 1 车架焊接总成(\) 5,144.25 5,111.50 0.64% 2 立板(\) 41.60 41.02 1.41% 3 下罩下盖焊件(\) 43.76 45.24 -3.26% 4 前面罩总成(带EP(高)) 314.40 316.19 -0.56% 5 上面罩(\) 92.47 89.80 2.97% 2021年度 1 车架焊接总成(\) 5,144.25 5,096.30 0.94% 2 立板(\) 316.19 316.19 0.00% 3 后围板(\) 264.99 264.99 0.00% 4 立柱板焊件(\) 45.24 43.72 3.48% 前车架(1150*685(定制款)) 5 662.54 690.27 -4.02% [注] 注:此产品为定制化产品,此处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单价指无关联第三方报价的单价 4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含税)。 根据对比,公司向力和盛的采购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采购价格差异较 小,符合公允性要求。 2)公司向科钛机器人的关联采购 科钛机器人是 2020 年中国叉车 AGV 竞争力排名前十的 AGV 企业、2021 年中国搬运移动机器人(AGV/AMR)受关注度 50 强企业,其专注于智能移动 机器人及其核心控制器的独立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导航与 精确定位技术。公司自 2019 年起已与科钛机器人开展了移动搬运机器人产品开 发的深度技术合作,同时,公司看好科钛机器人的长期发展,认为其具备一定 的投资价值,并于 2021 年投资入股了科钛机器人。因此,基于科钛机器人在移 动搬运机器人及核心控制器上的独特竞争优势,公司持续开展与科钛机器人的 技术开发合作、核心控制器的采购具有合理性。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向科钛机器人采购技术开发服务, 金额合计分别为 271.40 万元、304.32 万元、460.00 万元。公司与科钛机器人根 据技术难度、工作量、研发期限等因素,以科钛机器人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预计 将发生的成本、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及开发成果的使用费等为基础,协商 确认技术开发服务金额,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向科钛机器人采 购控制器套件、工控机等产品用于移动搬运机器人产品的生产和研发,金额合 计分别为 1,300.37 万元、67.11 万元、1,532.92 万元和 893.46 万元。科钛机器人 为公司定制化提供该等控制器产品,交易价格是在综合考虑技术难度、人工材 料成本、工作量等因素以及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 公允。 3)公司向越力搬运和索和电子的关联采购 越力搬运、索和电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金苗峰、许林杰控制的 企业,为公司提供锂电池保护板、手搬加速器等锂电池相关产品。 2021 年度,公司对越力搬运和索和电子主要采购的金额前五大相同规格、 型号的产品单价与无关联可比第三方对比如下: 40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向无关 公司向越力搬运和 联第三方采 序号 品名 规格 索和电子的采购平 差异率 购平均单价 均单价(元/件) (元/件) 1 24V 铁锂电路板 ELI60_24 350.84 355.75 -1.38% 圆形仪表电路板 2 EC120F_BOT 121.50 130.08 -6.60% 总成[注] 3 153 铁锂电路板 ELI153L 102.23 104.87 -2.51% 4 12EZ 铁锂电路板 ELI90_TWO 133.75 131.86 1.44% 5 48C 铁锂电路板 ELI20_48C 365.01 355.75 2.60% 注:2021 年度,公司未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相同规格和型号圆形仪表电路板总成,此 处价格为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获取的询价单价。 如上表列示,2021 年度,公司向越力搬运和索和电子的采购的各类电路板、 电路板总成的平均单价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的平均单价无重大差异,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自 2021 年 9 月起终止了与索和电子的业务, 于 2021 年 10 月起终止了与越力搬运的业务。为了彻底终止与越力搬运的关联 采购,公司参考《安吉中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安吉越力搬运设 备有限公司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字第 2979 号)的评估价格,并与越力搬运协商确定,以 1,360.48 万元的不含税价格 收购了其拥有的用于生产制造锂电池保护板、手搬加速器等产品的原材料,包 括各类型号的芯片、电容电阻、二极管、三极管等。 3、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 623.80 万元、 672.45 万元、766.78 万元和 264.47 万元,系基于正常劳动/聘用关系支付的合理 薪酬,金额不存在明显异常,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1)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 ①2020 年 4 月 16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要求中力恒之以 3,000 万元定期存单为公司 3,000 万元票据提供全额担保,因中力恒之当时账面 40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可用资金不足、理财产品受赎回时间限制,临时向公司借入 2,000 万元以协助 完成公司的票据担保;2020 年 4 月 21 日,中力恒之归还了相关借款 2,000 万元。 该期间借款利息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金额为 1.13 万元。中力恒之 于 2021 年向公司支付该等借款利息。 ②2020 年 11 月 2 日,因杭州中力临时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向杭州中力借出 200 万元,次日杭州中力已归还借款 200 万元。该期间借款利息按照不低于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关金额 0.02 万元。杭州中力于 2021 年向公司支付该 等借款利息。 上述 2 笔资金拆借时间较短并全额归还支付本金和利息。该等事项的发生 主要系公司当时内控规范意识不足所造成的,当时关联方根据自身资金周转需 要向发行人拆借资金。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也意识到该操作属于不规范行为,认 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加强了规范意识的学习,积极配合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进 一步完善。公司亦通过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财务人员学习《首 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提高财务规范运行的意识。自 2020 年 12 月起,公司未再发生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 (2)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 ①公司支付关联方借款利息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度累计向安吉中力投资借款 100.00 万元并于当年度归 还,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向安吉中力投资支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 利息 4.06 万元。 ②公司向境外关联方借款 2018 年,公司开始筹划上市事项,并进行了一系列的业务调整和重组,设 立了香港 EPK 并作为境外投资平台,以便进行境外投资、境外子公司管理等事 宜。 香 港 EPK 成 立 时 间 较 短 , 同 时 受 限 于 外 汇 出 入 境 管 理 政 策 , 香 港 EPK2018 年 存 在 向 香 港 中 力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 包 括 MHE-P LIMITED、 MYPARTS (HONG KONG) LIMITED、E-P EQUIPMENT GROUP LIMITED) 借入资金用于支付其收购 Daniel Phillip Rosskamm、William John Pedriana 以及 40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Granite Creek FlexCap I, LP 持有的 BIG LIFT 股权的部分款项的情形。同时,报 告期内亦存在少量因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需求等原因向香港中力及其控制的企 业借入资金的情形。具体拆借本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汇兑损益影响 年度 年初金额 本年拆入 本年归还 年末金额 增加拆借金额 2021 年度 327.40 - -11.58 315.82 - 2021 年,经香港中力及其控制的企业管理层同意,豁免了公司 2020 年底 债权 315.82 万元以及上述借入资金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所应支付的利 息 321.74 万元。公司从经济实质上判断该等豁免属于对发行人的资本性投入, 视同捐赠,计入资本公积。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 香 港 中 力 、MYPARTS(HONG KONG) LIMITED、E-P EQUIPMENT GROUP LIMITED、MHE-P LIMITED 已完成注销。 (3)规范整改情况 公司已逐步停止了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2021 年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相关利 息已经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计算并全部偿还或得到相关关联方豁免。 报告期内,公司亦逐步增加了在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及借款,提前做好资 金规划、统筹资金管理,整体流动性较为充沛。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内 部治理程序及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通 过上市辅导培训强化学习并掌握上市公司治理规范,避免发生内控不规范的情 形。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及出具了《关于避免资 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2、如存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 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本企业/本人不转 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 40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的除外。 3、本企业/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 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承诺函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撤销。” (4)上述资金拆借是否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①《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6 年 6 月 28 日发布的《贷款通则》第一条规定:“为了 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 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 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第六十 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 七十三条规定:“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 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 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 1 倍以上至 5 倍以下罚款, 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 民银行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 号)第四条规定:“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 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 金用于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第二次修正)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 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 40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 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 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及原《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主要为 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 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第二次修正)第 十三条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为“(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 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 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 违背公序良俗的”。 ②发行人资金拆借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等上述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与资金拆借关联方均未从事经营贷款业务,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向 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 均系基于经营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遵循了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 原则,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出借人的资金系其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 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的行为,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民事 法律行为情形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定》(2020 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不属于 《贷款通则》所禁止的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融资业务行为,不存在违反《贷 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自 2020 年 12 月起未新增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发行人申报前, 已就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清理完毕,相关利息已经按照银行同期贷款的 利率计算并全部偿还或得到相关关联方豁免。发行人已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完善内部治 理程序及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 上市辅导培训强化学习并掌握上市公司治理规范,避免再发生财务内控不规范 40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情形。发行人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 障碍。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除报告期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机构/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 质押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中力恒之 公司 份有限公司安吉 3,000.00 担保 年 2 月 28 日期间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质押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中力恒之 公司 份有限公司安吉 3,000.00 担保 年 4 月 17 日期间 支行 浙江安吉农村商 质押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中力恒之 公司 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0.00 担保 年 7 月 31 日期间 公司 浙江安吉农村商 质押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中力恒之 公司 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0.00 担保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公司 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至 招商银行股份有 抵押 2022 年 6 月 13 日期间发生 杭州中力 公司 3,000.00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 日 连带 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到 杭州中力、何 招商银行股份有 公司 责任 5,000.00 2021 年 2 月 25 日期间发生 金辉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到 杭州中力、何 招商银行股份有 公司 责任 10,000.00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发生 金辉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到 杭州中力、何 招商银行股份有 公司 责任 10,000.00 2022 年 6 月 12 日期间发生 金辉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自 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浙商银行股份有 何金辉 中力联众 责任 5,500.00 2021 年 6 月 14 日期间发生 限公司宁波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 自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招商银行股份有 何金辉 中力联众 责任 8,000.00 年 1 月 7 日期间发生的主 限公司宁波分行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 连带 自 2020 年 6 月 4 日到 2021 何金辉 中力搬运 份有限公司杭州 责任 1,500.00 年 6 月 3 日期间发生的主 分行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 连带 自 2020 年 7 月 7 日到 2021 何金辉 公司 限公司安吉县支 责任 7,000.00 年 7 月 6 日期间发生的主 行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40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机构/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方式 连带 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到 宁波银行股份有 何金辉 公司 责任 15,000.00 2025 年 2 月 23 日期间发生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 连带 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到 何金辉 中力搬运 份有限公司杭州 责任 1,500.00 2022 年 6 月 15 日期间发生 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 连带 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到 中力进出 何金辉 份有限公司杭州 责任 1,500.00 2022 年 6 月 15 日期间发生 口 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 连带 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到 何金辉 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 8,000.00 2024 年 8 月 19 日期间发生 湖州分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 连带 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到 何金辉 公司 限公司安吉县支 责任 8,000.00 2022 年 8 月 22 日期间发生 行 担保 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自 2021 年 2 月 1 日到 2026 宁波银行股份有 何金辉 公司 责任 30,000.00 年 5 月 18 日期间发生的主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 贷款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18 招商银行股份有 何金辉 中力铸造 责任 18,000.00 日至 2028 年 4 月 17 日的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贷款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9 招商银行股份有 何金辉 湖北中力 责任 20,000.00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的主 限公司湖州分行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招商银行湖州分 何金辉 公司 责任 20,000.00 5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主债 行 担保 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何金辉 公司 中国银行 责任 13,000.00 年 9 月 21 日期间发生的主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何金辉、杭州 招商银行湖州分 公司 责任 8,000.00 年 7 月 28 日授信期间发生 中力 行 担保 的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招商银行湖州分 杭州中力 公司 额 8,000.00 年 7 月 28 日授信期间发生 行 抵押 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连带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何金辉 公司 浦发银行 责任 10,000.00 年 11 月 1 日期间发生的主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何金辉 中力搬运 民生银行 责任 2,500.00 年 9 月 22 日期间发生的主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中力进出 何金辉 民生银行 责任 2,500.00 年 9 月 22 日期间发生的主 口 担保 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2.7.29-2025.7.28 授信期 何金辉、杭州 中力进出 招商银行湖州分 责任 8,000.00 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起 中力 口 行 担保 三年 4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机构/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方式 最高 2022.7.29-2025.7.28 授信期 中力进出 招商银行湖州分 杭州中力 额 8,000.00 间发生的债权诉讼时效届 口 行 抵押 满之日起三年 连带 2023.9.11 至 2025.7.28 授信 何金辉、杭州 公司、中 招商银行湖州分 责任 30,000.00 期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 中力 力进出口 行 担保 起三年 连带 2023.12.20 至 2024.12.19 期 何金辉 中力搬运 民生银行 责任 2,500.00 间发生的主债权届满之日 担保 起三年 连带 2023.12.20 至 2024.12.19 期 中力进出 何金辉 民生银行 责任 2,500.00 间发生的主债权届满之日 口 担保 起三年 连带 2024.1.11 至 2027.1.11 期间 何金辉 公司 浦发银行 责任 32,000.00 发生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 担保 三年 报告期内,中力恒之、杭州中力及何金辉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借款机 构出于其风险控制考虑,会要求借款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等为借款人在借款机构的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亦未损害 公司各股东利益。 3、股权转让 (1)2021 年 9 月,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力恒之转让中力联众 100%股权 2021 年 9 月,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力恒之转让中力联众 100%股权,转让价 格为 1,395.89 万元。公司聘请了银信评估针对本次出售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中力联众进出口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 2226 号),交易定价在评估结果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2)2024 年 1 月,公司受让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持有的 EPICKER,LLC 60.00%股权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的子公司 Big Lift 以自有资金 300 万美元受让 Shoppa's Material Handling, Ltd.持有的 EPICKER 60.0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 Big Lift 合计持有 EPICKER 100.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参考 EPICKER 的净资产价值及其已建立的分销网络价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有 合理性。 4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报告期内一般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经常性一般关联销售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一般关联销售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经常性一般关联销售: 靖江阿母机械贸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等 - - - 501.69 易有限公司 越力搬运和越力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 - - 46.86 机械 移动搬运机器人及相 科钛机器人 11.87 2.21 33.24 81.99 关配件 旭力智能 托盘搬运车等 - - 14.03 2.52 移动搬运机器人及相 深圳有光 10.88 - 21.93 7.61 关配件 上海快仓智能科 叉车整机及零配件 - - 3.89 - 技有限公司 力和盛 叉车整机及维修 - - 0.04 11.15 移动搬运机器人及相 睿芯行 8.34 67.08 0.92 45.14 关配件 福建聚力电机有 托盘堆垛车 - 2.57 - - 限公司 合计 31.09 71.86 74.05 696.96 经常性一般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1% 0.01% 0.01% 0.17% 经常性一般关联采购: 林德叉车 托盘堆垛车及维修 - 4.05 280.77 214.04 旭力智能 线路板装配 129.43 265.21 310.97 357.04 睿芯行 工控机等 33.28 36.39 70.80 - 半自动导航传感器、 深圳有光及其控 半自动视觉导航控制 140.01 188.12 130.06 - 股子公司 软件 自主移动机器人相关 THORO 153.22 454.53 - - 套件 合计 455.94 948.30 792.60 571.08 经常性一般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0.20% 0.22% 0.22% 0.18% 如上表,公司经常性一般关联采购和一般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 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上述关联采购交易主要通过结合市场价进行询价比价, 4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并且经过测算论证确定采购价格或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具有合理 性和公允性;上述关联销售的销售产品的价格参考公司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具有公允性。 (2)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2021 年度,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相关租赁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承担的租赁 租赁资 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增加的使用 出租方 支付的租金 负债利息 产种类 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权资产 支出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房屋 54.97 260.28 718.77 31.22 杭州中力 汽车 52.88 - - - 张屹 汽车 - 6.67 30.44 1.13 2022 年度,公司相关租赁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承担的租赁 租赁资 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增加的使用 出租方 支付的租金 负债利息 产种类 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权资产 支出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房屋 5.49 307.20 101.05 34.05 杭州中力 汽车 33.53 24.78 47.30 2.24 张屹 汽车 - - - 0.23 2023 年度,公司相关租赁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承担的租赁 租赁资 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增加的使用 出租方 支付的租金 负债利息 产种类 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权资产 支出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房屋 - 314.64 297.86 20.07 杭州中力 汽车 15.34 4.50 4.29 0.41 2024 年 1-6 月,公司相关租赁交易列示如下: 4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承担的租赁 租赁资 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增加的使用 出租方 支付的租金 负债利息 产种类 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权资产 支出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房屋 - 146.48 - 4.69 杭州中力 汽车 7.96 6.19 8.61 0.19 如上,报告期内,基于日常运营需要,公司向杭州中力租赁房屋主要用于 办公,向杭州中力、张屹租用汽车系公司用于接送客户或差旅,具有合理性。 公司关联房屋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周边市场情况确定,汽车租赁价格按照不低于 车辆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额并考虑市场价格综合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②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厂房及代收代缴水 旭力智能 7.34 14.98 8.79 8.93 电费 如上表列示,报告期内,旭力智能租用了公司位于安吉的小部分厂房,租 赁价格参考安吉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同时,公司代收旭力智能水、电费用 根据每月实际抄表数计算,收费标准按照当地水电费的计价标准,价格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偶发性关联销售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销售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偶发性关联销售: 力和盛 销售热板、侧板、方管等 - - 7.73 31.72 科钛机器人 招投标费用 - - - 0.89 合计 - - 7.73 32.61 偶发性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0.00% 0.01% 偶发性关联采购: 4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旭力智能 采购扫地机、牵引车等 - - 2.60 4.18 华彩农业 采购农产品 - - 3.49 60.66 合计 - - 6.09 64.84 偶发性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 0.00% 0.02% 如上表,公司偶发性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和营业收 入的比例较低。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销售方面:(1)2021 年下半年,因生产临时周转需要,力和盛向公司 采购了一批热板、侧板、方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22 年上半 年,力和盛向公司采购方管等用于生产临时周转;(2)2021 年度,公司和科钛 机器人投标某项目,后科钛机器人向公司支付了相关投标费用,金额合计 0.89 万元。 关联采购方面:(1)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应客户需求委托旭力智 能采购扫地机、牵引车等相关产品,该等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具有公允性。2022 年下半年,公司已停止委托旭力智能进行扫地机、牵引车等 相关产品的采购;(2)2021 年度,公司向旭力智能采购了 3 台定制化的电动三 轮车自用,交易价格参照材料成本、管理费用等因素协商确定;(3)华彩农业 主要从事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以及农副产品的销售。公司向华彩农业采购 山茶花以及花菇、木耳等产品用于员工福利发放等用途,2021 年度、2022 年度 金额合计分别为 60.66 万元、3.49 万元。交易价格双方参考外部市场价格后协 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偶发性的关联销售和采购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且金额占比 较小。 (2)专利权转让 2021 年 12 月 1 日,杭州中力、中力进出口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签订 了《专利权变更协议书》,约定杭州中力、中力进出口将其拥有的专利号为 “202120490271.5”,名称为“通用电池包及具有其的电动叉车”的实用新型专 利权无偿转让给公司,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变更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 41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案。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其控制的企业杭州中力所拥有的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 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共有份额无偿转让给发行人,主要系为了满足发行人资产的 完整性及独立性要求。鉴于杭州中力主营业务为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未实际使 用该等商标、专利,经与发行人协商确定为无偿转让,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争 议、纠纷,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关联方垫付发行人员工薪酬 2021 年度,中力恒之为 2 名员工垫付薪酬。公司已将关联方垫付的薪酬计 入各期费用并归还资金至关联方。自 2021 年 6 月起,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垫付 费用的情况。 2021 年度,归属于关联方垫付薪酬费用为 19.6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为 0.01%。除此之外,不存在关联方垫付员工薪酬的情况。 (4)受让杭州中力的车辆 出于日常经营需要,同时为了逐步减少对杭州中力汽车的租赁,公司于 2023 年受让杭州中力的 2 辆车辆,金额合计 4.87 万元。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车 辆原值、使用年限等因素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六)关联方往来余额汇总表 1、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主要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林德叉车 7,769.39 2,394.30 8,103.71 17,317.38 GTM 2,669.98 2,502.99 1,942.78 693.70 SHOPPAS 及 / 1,283.85 800.98 - EPICKER 应收账款 SHOPPAS 457.17 / / / 睿芯行 100.17 103.30 48.65 48.65 深圳有光 30.30 18.00 18.00 5.60 越力搬运 - - - 4.11 41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力和盛 - - - 14.34 旭力智能 - - - 1.54 华彩农业 - - - 0.82 旭力智能 - - - 1.05 预付账款 林德叉车 0.20 0.20 - - THORO - 153.22 - - 其他 旭力智能 - - - 3.65 应收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主要关联方款项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科钛机器人 947.75 1,059.15 467.93 981.16 力和盛 170.32 834.25 793.30 447.99 旭力智能 191.47 160.59 318.88 327.57 林德叉车 - - - 177.14 应付账款 杭州中力 - - 22.44 - 深圳有光 127.68 42.50 - - 睿芯行 4.65 14.27 - - 越力搬运 - - - 909.15 索和电子 - - - 2.28 其他 安吉中力投资 - - 4.06 应付款 SHOPPAS 及 / - 182.33 EPICKER 合同负债 SHOPPAS 3.70 / / / (预收账 林德叉车 68.30 2.07 104.62 20.45 款) 越力搬运 - - - 4.82 越力机械 - - - 3.10 张屹 - - - 29.66 租赁负债 杭州中力 180.03 319.33 647.74 734.16 除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主要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存在的其他往来包括分红、备用金、报销 4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款、代扣代缴个税等情况。 九、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关联交易相关制度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完善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 建设,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在《独立董事制度》中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 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方界 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方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和方法等作出了详尽规定。 除制度建设外,发行人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聘任了相关专职人员,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独立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 (二)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何金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何金辉 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将尽量避免本公司/本人以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 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 4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 用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 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本承诺函在 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 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 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 有效性。”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吉中前移、 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何楚仑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以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企业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 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 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 用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 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 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 时,不影响本企业/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4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书面 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 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 定。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职 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 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均持续有 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 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十、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 未参加表决。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2 年度关联 交易情况予以预计,所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未参加表决。 4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22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未参加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2 年度关 联交易具体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所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未参加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23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未参加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3 年度的关联 交易具体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所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未参加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发行人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予以预计,2024 年 1-6 月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尚在年度预计范围内。 同时,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对 2024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3 月 28 日,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 年 4 月 8 日,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三年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产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42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 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月 9 日,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拟与非关联企业执行同等价格和条件,系参照市 场公允价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会存在利益输送 等现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022 年 9 月 3 日,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 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9 月 9 日,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确认公司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 2022 年 1-6 月所产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 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 年 2 月 19 日,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 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 年 3 月 1 日,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 2022 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 确认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就《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 来,拟与非关联企业执行同等价格和条件,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市场经 济规则,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会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符合公司及子公 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3 年 9 月 20 日,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2023 年 1- 6 月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 2023 年 1-6 月所产生的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 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4 日,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2023 年关联 交易情况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 拟与非关联企业执行同等价格和条件,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市场经济规 则,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会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在 2023 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 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2024 年 9 月 26 日,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2024 年 1- 6 月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业务往来,拟与非关联企业执行同等价格和条件,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 市场经济规则,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会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符合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在 2024 年 1-6 月所产生的关联 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一、发行人已落实《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文件的要求 (一)发行人已充分落实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保护要求 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风险评估相关主要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履行情况如下: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发行人是否符合该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 符合,具体如下: 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 (1)发行人已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络 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 安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数据分类分级管 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数据收集、分类分级、存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 储、使用、销毁等流程及人员职责进行了规定,并 《数据安 严格的管理制度。 加强人员、软硬件等各方面保障,确保制度可以得 全法》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 到有效落实,具体包括: 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①发行人按照数据泄漏的影响对象及危害程度,将 第三十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 数据分为 7 级,对数据实行分级保护。其中,1-5 级 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开展数据处 数据为上述法规规定的一般数据;6 级数据为上述法 理活动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规对应的重要数据,7 级为上述法规规定的核心数 第八条 根据行业要求、特点、业务需求、数据来源和用途等因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分 据。因发行人采集数据均系“一般数据”,故发行人 类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数据、生产运行数据、管理数据、运维数据、业务服务数据等。 在制度中依据危害程度对“一般数据”进行了细化 《工业和 第九条 危害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数据为一般数据: 规定。此外,发行人亦根据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行 信息化领 (一)对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较小影响,社会负面影响小; 业要求、特点、业务需求、数据来源和用途等因 域数据安 (二)受影响的用户和企业数量较少、生产生活区域范围较小、持续时间较短,对企业经营、 素,将其数据分类为业务数据、经营管理数据、系 全管理办 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生态等影响较小; 统运行和维护数据。 法(试 (三)其他未纳入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目录的数据。 ②发行人会根据需求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行)》 第十条 危害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数据为重要数据: 若涉及重要数据或核心数据的,发行人应当每年对 (一)对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电磁、网络、生态、资源、核安全等 其数据处理活动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根据评估 构成威胁,影响海外利益、生物、太空、极地、深海、人工智能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重点领 情况出具信息安全评估报告,描述存在的风险及建 4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发行人是否符合该规定 域; 议整改措施,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信息安全风险评 (二)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生产、运行和经济利益等造成严重影响; 估报告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信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造成重大数据安全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对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 (2)发行人已成立信息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全 影响,社会负面影响大; 面负责公司的数据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数据 (四)引发的级联效应明显,影响范围涉及多个行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个企业,或者影响持 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在公司数据分类分级工作中 续时间长,对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生态等造成严重影响; 的职责,配备数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数据分类 (五)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估确定的其他重要数据。 分级。 第十一条 危害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数据为核心数据: (3)根据发行人建立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 (一)对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电磁、网络、生态、资源、核安全等 技术层面,发行人通过安装杀毒软件、进行软件标 构成严重威胁,严重影响海外利益、生物、太空、极地、深海、人工智能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 准化管理、采取数据保密及定期备份管理等安全技 重点领域; 术措施防范系统受攻击、防止数据泄露,并对网络 (二)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及其重要骨干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等造成重大影 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同时根据发行人建 响; 立的《机房管理制度》,发行人通过在机房设置防盗 (三)对工业生产运营、电信网络和互联网运行服务、无线电业务开展等造成重大损害,导致 门、安排专人值守、进行外部人员出入机房登记、 大范围停工停产、大面积无线电业务中断、大规模网络与服务瘫痪、大量业务处理能力丧失 定期点检机房设备、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等手 等; 段,保障监测和预防数据泄露。 (四)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估确定的其他核心数据。 (4)发行人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相 第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将本单位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向本地区行业 关人员具备信息安全管理的能力,发行人根据应对 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来源、类别、级别、规模、载体、处理目的和方 数据安全事件的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 式、使用范围、责任主体、对外共享、跨境传输、安全保护措施等基本情况,不包括数据内容 演练。 本身。 (5)发行人已设置对应资源数据访问及系统访问保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数据处理活动负安全主体责任,对各类数据实 护措施: 行分级防护,不同级别数据同时被处理且难以分别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按照其中级别最高的 ①对于服务器资源及数据访问通道传输数据进行加 要求实施保护,确保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 密; (一)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级别数据,制定数据收集、存储、使用、 ②客户端访问各系统资源及数据需要设置对应的访 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的具体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 问权限角色组,根据不同人员所属岗位需要访问资 (二)根据需要配备数据安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行业监 源不同,配置对应的系统资源分类访问权限; 管部门开展工作; ③登录访问中设置密码加验证码登录,用户密码属 (三)合理确定数据处理活动的操作权限,严格实施人员权限管理; 于敏感信息使用加密方式存储,同时按照需求在业 (四)根据应对数据安全事件的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务系统中设置对应的用户访问角色权限组。 (五)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和培训; 4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发行人是否符合该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注:第二款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相关责任。) (二)发行人已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监测和预防数据泄露等安全阀风险 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监测和预防数据泄露等相关主要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履 行情况如下: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发行人是否符合该规定 第二十七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 符合,具体如下: 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 (1)发行人已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 发行人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内控制 《数据安 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 度: 全法》 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 ①对信息安全工作与管理职责权限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信息安全工作的责任部门及人 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重要数据的处理者 员; 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 ②规定了线上收集数据类别、收集流程等,以确保所收集数据限于业务必要数据;对 保护责任。 数据存储的网络基础环境、办公物理环境的安全防护等环境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并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数据处 通过为各业务场景、各级别员工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等方式确保数据存储、使用安 理活动负安全主体责任,对各类数据实行分级防护, 全,不会产生泄露。通过前述规定明确了保障数据生命全周期安全的制度。 不同级别数据同时被处理且难以分别采取保护措施 ③通过配置专员、取得专业设备及软件的方式进行信息备份、安全监测和预警,分类 《工业和 的,应当按照其中级别最高的要求实施保护,确保数 别定期对不同信息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以确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得 信息化领 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 到人员、软硬件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制度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域数据安 (一)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 (2)发行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得到有效执行 全管理办 级别数据,制定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 ①发行人已建立相关组织机构 法(试 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的具体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 发行人已成立信息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全面负责公司的数据及信息安全管理工 行)》 程; 作,并明确: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管理部门的各项决定,强化数据安全管理。 (二)根据需要配备数据安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数 人员组成包括部长、副部长、项目主管、开发工程师、运维工程师及硬件工程师,部 据处理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行业监管部门开展 长全面负责发行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副部长及其他部员则负责协助相关管理工作的 工作; 开展。 4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发行人是否符合该规定 (三)合理确定数据处理活动的操作权限,严格实施 ②发行人采取了信息系统及数据访问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措施 人员权限管理; 发行人有严格的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规定,通过设置不同的系统角色及对应权限,对不 (四)根据应对数据安全事件的需要,制定应急预 同权限角色可访问的信息数据内容进行限制;发行人会进行定期的系统角色和账号评 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审,如需权限角色变更,需进行申请并经由相关管理级别人员审核调整。 (五)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和培训; 发行人设置对应资源数据访问及系统访问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对于服务器资 (六)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源及数据访问通道传输数据进行加密;②客户端访问各系统资源及数据需要设置对应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还应 的访问权限角色组,根据不同人员所属岗位需要访问资源不同,配置对应的系统资源 当: 分类访问权限;③登录访问中设置密码加验证码登录,用户密码属于敏感信息使用加 (一)建立覆盖本单位相关部门的数据安全工作体 密方式存储,同时按照需求在业务系统中设置对应的用户访问角色权限组。 系,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建立常态化沟 ③发行人已采取相关技术及物理手段监测和预防数据泄露 通与协作机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 根据发行人建立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技术层面,发行人通过安装杀毒软件、进 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团队中分管数据安全的成 行软件标准化管理、采取数据保密及定期备份管理等安全技术措施防范系统受攻击、 员是直接责任人; 防止数据泄露,并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 (二)明确数据处理关键岗位和岗位职责,并要求关 同时根据发行人建立的《机房管理制度》,在物理层面,发行人通过在机房设置防盗 键岗位人员签署数据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包括但 门、安排专人值守、进行外部人员出入机房登记、定期点检机房设备、机房设备运行 不限于数据安全岗位职责、义务、处罚措施、注意事 维护管理等手段,保障监测和预防数据泄露。 项等内容; (三)建立内部登记、审批等工作机制,对重要数据 和核心数据的处理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并留存记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 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 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 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 《网络安 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全法》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 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 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 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4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发行人是否符合该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落实《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落实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安全保护措 施、有效监测和预防数据泄露等安全阀风险等。 4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 4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10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相应利润分配政策和 长期回报规划。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后股利分配政 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 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 平衡。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 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 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出现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 43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43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 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 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备查文件(六)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 情况”之“(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拟修 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若需要对章程确定 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监事 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 表决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2、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1)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董事会已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 阶段、资金需求、盈利能力、行业竞争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安排。这些 规划安排旨在为维护股东合法利益,同时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43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规划安排理由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10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增强公司股东回报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盈利能力较强,能够为公司实现长期回报规划提供坚实基础。 3、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计划内容、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 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1)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计划内容、制定的依据和可行 性 ①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计划内容 公司上市后三年的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计划内容和制定的依据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二)/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的股利分配政策”。 ②制定的依据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着眼于现阶段经 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外部投 融资环境、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全面分析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等情况,听取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③可行性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已具备成熟的业务模式,经营情况良好。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20,633.14 万 元 、 501,115.83 万 元 、 592,116.84 万元和 314,161.10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7,104.46 万元、 64,401.27 万元、80,800.86 万元和 40,539.05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2,963.82 万元,预计能够满足公司按 43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照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的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可行性。 (2)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应当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用于公司项目投资建设 的资本性支出、满足业务规模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其他日常资金需求等, 确保公司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推动公司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实现 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此外,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亦可将未分配利润用于进行现金或股票分红。 (3)未来现金分红比例与上市前三年现金分红平均水平的比较 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为“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公司预计不会存在上市后三年股东现金分红比例 低于上市前三年现金分红平均水平的情况。 4、长期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浙江中力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制定本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公司着眼于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外部投融资环境、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全面分析公司目前 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听取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依照《公司 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10 号》及 《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本长期回报规划,通过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公司未来将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43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需求,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 定性、持续性、合理性及科学性。 (2)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合理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 “二/(二)/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长期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每三年将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 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 虑公司当时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可预见的重大资金支出等情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4)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根据 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 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等有关规定。股东回报规划应当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②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股东回报规划应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经半数以上 4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制订或修改的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审核意见。 ③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④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提供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 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在 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分红资金主要来源于重要子 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股利分配的情况如下: 时间 分配方案 2021 年 6 月 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36,000,000.00 元 2022 年 4 月 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1 年度现金股利 40,800,000.00 元 注: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均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红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分红资金主要来源 于重要子公司的情形。 43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是指报告期内,发行人同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签订的主要合同,以及发行人签订的单笔交易金额 在 4,000 万元或 800 万美元以上及单笔交易金额虽未达到 4,000 万元或 800 万美元,但对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 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协议和订单,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银行借款及授信合同。发行人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履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主体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中力 2019.1.1-2024.12.31,期满后自动 1 浙江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1 正在履行 有限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合同有效期限自 2019.12.10 起至 中力 2 瑞浦能源有限公司[注 1]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2.10 少为一年,直至双方终止采购业 正在履行 有限 务半年以上,合同自动解除 中力 2019.1.1-2024.12.31,期满后自动 3 浙江匠心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1 正在履行 有限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中力 2019.1.1-2024.12.31,期满后自动 4 宁波至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1 正在履行 有限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合同有效期限自 2019.1.15 起至少 江苏 马鞍山市诚鑫金属制造有限 5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15 为一年,直至双方终止采购业务 正在履行 中力 公司 半年以上,合同自动解除 2023.7.1-2026.6.30(合同期限届 中力 上叉(安微)智能装备有限 6 内燃叉车 以订单为准 2023.7.1 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 正在履行 搬运 公司 生,则仍按合同约定执行,双方 43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主体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另有约定除外) 合同有效期限自 2019.10.5 起至少 中力 7 合肥海源机械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0.5 为一年,直至双方终止采购业务 正在履行 有限 半年以上,合同自动解除 注 1:瑞浦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变更名称为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 2: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 ZAPI S.P.A 未签订框架协议或合同,双方依据订单进行交易。 (二)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履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主体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2017.12.18-2024.12.17,合同到期 叉车及其他仓 KION GROUP AG 以订单为准 2017.12.18 前 18 个月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 正在履行 储设备 续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2 年 1 中力有限 2018.8.28-2024.12.17,合同到期前 林德(中国)叉 叉车及零部件 以订单为准 2018.8.28 18 个月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续 正在履行 车有限公司 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2 年 2019.1.1-2024.12.31,合同到期前 杭州红点机械设 2 中力有限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19.1.1 30 日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续 正在履行 备有限公司 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3 年 2020.1.1-2025.4.7,合同到期前 3 3 中力进出口 TVH PARTS NV 叉车及零部件 以订单为准 2022.4.8 个月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续 正在履行 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1 年 2013.11.5-2028.11.4,合同到期前 Clark Material 4 Big Lift 叉车及零部件 以订单为准 2013.11.5 180 日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续 正在履行 Handling Company 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5 年 2021.1.1-2024.12.31,合同到期前 SHS Handling 5 中力进出口 叉车及零部件 以订单为准 2021.1.1 60 日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续 正在履行 Solutions 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1 年 4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主体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2022.1.1-2024.12.31,合同到期前 江苏靖江叉车有 6 中力股份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022.1.1 30 日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续 正在履行 限公司 约,则合同自动续签 1 年 注:发行人与主要客户 EQUIPMENT 4 U B.V.未签订框架协议或合同,双方依据订单进行交易。 (三)银行借款及授信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履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及授信合同及其担保情况如下: 序 合同金额 主体 合同编号 借款银行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担保方式 号 (万元) 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中力股份 10,000.00 2020.9.25-2021.9.24 履行完毕 最高额保证 571XY2020028796 湖州分行 授信额度协议安吉 2021 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2 中力股份 6,000.00 2021.1.25-2021.6.18 履行完毕 信额度 003 号 安吉县支行 最高额抵押 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3 中力股份 8,000.00 2021.9.15-2022.6.12 履行完毕 571XY2021030131 湖州分行 最高额抵押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力联众 授信协议 6499200101 8,000.00 2020.1.8-2021.1.7 履行完毕 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最高债权额合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江苏中力 4,000.00 2021.4.13-2022.3.4 履行完毕 最高额保证 A0452232104130019 靖江支行 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6 中力股份 20,000.00 2021.6.1-2026.5.31 履行完毕 571XY2021016523 湖州分行 最高额抵押 授信额度协议安吉 2021 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7 中力股份 8,000.00 2021.8.26-2022.8.2 履行完毕 信额度 009 号 安吉县支行 最高额抵押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8 中力股份 20,000.00 2021.6.1-2026.5.31 履行完毕 571XY202101652308 湖州分行 最高额抵押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销担 9 湖北中力 20,000.00 2022.5.9-2027.5.8 正在履行 571HT2022091315 湖州分行 保、抵押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销担 10 中力铸造 18,000.00 2022.4.18-2028.4.17 正在履行 571HT202207634501 湖州分行 保、抵押 43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合同金额 主体 合同编号 借款银行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担保方式 号 (万元) 以 BIG LIFT 全 11 BIG LIFT LOAN AGREEMENT Old National Bank[注] 2,000 万美元 2018.8.29-2025.10.5 正在履行 部资产提供担 保 授信额度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12 中力股份 13,000.00 2022.9.28-2023.9.1 履行完毕 安吉 2022 授信额度 006 号 安吉县支行 最高额抵押 中力股 授信协议 最高额保证、 13 份、中力 招商银行湖州分行 8,000.00 2022.7.29-2025.7.28 履行完毕 571XY2022024726 最高额抵押 进出口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4 中力股份 6,000.00 2023.6.14-2024.6.13 履行完毕 信用担保 33010120230019063 公司安吉县支行 2023.9.13- 至 本 协 议 及 中力股份 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业务协议项下各项 15 及其下属 69,000.00 正在履行 最高额保证 书 571XY202303233001 湖州分行 债务及有关费用全部清 企业 偿时失效 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16 中力股份 30,000.00 2023.9.11-2025.7.28 正在履行 571XY2023032330 湖州分行 最高额抵押 中力股 授信补充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 17 份、中力 8,000.00 2023.9.13-2025.7.28 正在履行 571XY202303233005 湖州分行 最高额抵押 进出口 授信额度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中力股份 40,000.00 2023.10.25-2024.9.19 正在履行 最高额抵押 安吉 2023 授信额度 007 号 安吉县支行 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 中力进出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 19 (2024)进出银(浙信合) 5,000.00 2024.6.26-2025.7.25 正在履行 连带责任保证 口 分行 字第 2-021 号 注 1:原借款银行 First Midwest Bank 与 Old National Bank 已合并,合并后存续主体为 Old National Bank。 注 2:经与银行确认,发行人《授信协议(571XY2021016523)》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571XY202101652308)》已提前履行完毕。 注 3:根据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571XY2023032330)》约定,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原《授信协议(571XY2022024726)》 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 44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合并范围内公司,公司未对外进行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44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相关声明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QUEK CHING 何金辉 汪时锋 PONG 李长安 廖发培 程文明 周荷芳 全体监事签名: 李 立 毛红燕 蒋璟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赵海良 张 屹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4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何金辉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 琦 蒋 勇 项目协办人签名: 朱晓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总裁): 李俊杰 保荐机构董事长: 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方晓杰 童 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沈国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4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魏 琴 陈 瑜 白红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王虹云 陈小舟 (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陈小舟原为本机构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232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 签字资产评估师,由于陈小舟已从本机构离职,故无法在评估机构声明中签字。 特此声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魏 琴 陈 瑜 白红霞 于明月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5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本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70 号 《验资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明月已经离职,故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上市申请文件的验资机构声明中于明月未签字,特此说明。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5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 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 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方式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均可在 以下时间、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5:00 4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 联系人:廖发培 电话:0572-5333958 传真:0572-5333958 电子邮箱:epir@ep-ep.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人:周琦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798 4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 1:商标清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138 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 68 项,境外注册商标 70 项,具体如下: 1.1 境内商标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叉车;卡车;起重车;手推车;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 2016.6.7- 1 中力股份 16615179 12 载工具;脚踏车打气筒;缆绳运输车辆;风挡刮水器;充气 原始取得 2026.6.6 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 搬运用气垫装置;装卸设备;运输机(机器);液压运输 2021.2.7- 2 中力股份 47122574 7 机;运输人和货物的起重设备;金属加工机械;工业用机械 原始取得 2031.2.6 臂;工业机器人;打包机;液压泵 电动运载工具;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缆 2021.2.7- 3 中力股份 47139922 12 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 原始取得 2031.2.6 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运载工具用挡把 搬运用气垫装置;装卸设备;运输机(机器);液压运输 2021.2.7- 4 中力股份 47142843 7 机;运输人和货物的起重设备;金属加工机械;工业用机械 原始取得 2031.2.6 臂;工业机器人;打包机;液压泵 2021.4.21- 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运行李推车;搬运 5 中力股份 47122582 12 原始取得 2031.4.20 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 电动运载工具;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缆 2021.5.28- 6 中力股份 50027895 12 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 原始取得 2031.5.27 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运载工具用挡把 2021.10.7- 搬运用气垫装置;装卸设备;运输机(机器);液压泵;液 7 中力股份 51624458 7 原始取得 2031.10.6 压运输机;运输人和货物的起重设备 4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2021.10.7- 8 中力股份 51629601 12 自行车打气筒;运载工具用轮胎 原始取得 2031.10.6 2021.10.21- 9 中力股份 51540515 12 自行车打气筒;运载工具用轮胎 原始取得 2031.10.20 2022.5.28 叉车;平板车;商品装卸的推车;手动搬运车;手推车;蓄 10 中力股份 1777401 12 受让取得 -2032.5.27 电池搬运车 厢式餐车;叉车;拖车(车辆);小型机动车;电动运载工 2013.3.28- 11 中力股份 10423937 12 具;冷藏车;翻斗车;蓄电池搬运车;运载工具用液压回 受让取得 2033.3.27 路;手推车 2013.7.7- 12 中力股份 10424066 12 铁路餐车;手推车 受让取得 2033.7.6 蓄电池搬运车;叉车;小型机动车;运载工具用悬置减震 2013.5.28- 13 中力股份 10700320 12 器;运载工具用减震弹簧;汽车减震器;汽车底盘;汽车车 受让取得 2033.5.27 轮;陆地车辆连接器;陆地车辆引擎 运货车;叉车;小型机动车;汽车减震器;运载工具用悬置 2013.10.7- 14 中力股份 10996978 12 减震器;运载工具用减震弹簧;蓄电池搬运车;军用运输 受让取得 2033.10.6 车;运载工具轮胎用防滑装置;运载工具缓冲器 装卸设备;升降设备;提升机;起重机;工业用封口机;液 2020.4.28- 15 中力股份 6743912 7 压手工具;泵(机器);液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 受让取得 2030.4.27 统);打包机;千斤顶(机器) 2020.6.14- 金属运货盘;金属装货货盘;金属虎钳爪;钉子;非夜明、 16 中力股份 6743913 6 受让取得 2030.6.13 非机械的金属牌;金属栅栏;金属法兰盘 2020.11.7- 自行车打气筒;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 17 中力股份 41838692 12 原始取得 2030.11.6 具)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 2020.11.14- 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搬运手推车;自行车打气筒; 18 中力股份 35591548 12 原始取得 2030.11.13 运行李推车;运载工具用轮胎 4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2014.7.14- 蓄电池搬运车;搬运手推车;叉车;起重车;陆地车辆联动 19 中力股份 11510714 12 受让取得 2034.7.13 机件;陆地车辆传动轴 办公室用打卡机;衡器;商品电子标签;防眩光眼镜;防事 2020.6.14- 20 中力股份 6743910 9 故用手套;防护帽;安全网;防护面罩;夜明或机械信号 受让取得 2030.6.13 板;游标卡尺 叉车;起重车;蓄电池搬运车;陆地车辆发动机;陆地车辆 2020.11.7- 21 中力股份 6743911 12 传动轴;商品装卸手推车;车辆底盘;车辆用液压系统;陆 受让取得 2030.11.6 地车辆用联动机件 金属门;金属建筑材料;金属支架;金属台阶(梯子);可 2020.2.7- 22 中力股份 6185242 6 移动金属建筑物;五金器具;金属陈列架;金属板条;金属 受让取得 2030.2.6 门装置;金属铺路块料 升降设备;起重机;货车用千斤顶;装卸设备;提升机;液 2020.4.21- 23 中力股份 6185241 7 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统);运输机(机器);带升降 受让取得 2030.4.20 设备的立体车库 装卸设备;千斤顶(机器);手动液压机;输送机传输带; 2016.7.21- 24 杭州阿母 17002118 7 发电机;泵(机器);阀门(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空 受让取得 2026.7.20 气冷凝器;车床;包装机 叉车;卡车;起重车;手推车;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 2016.7.21- 25 杭州阿母 17002228 12 载工具;脚踏车打气筒;缆绳运输车辆;风挡刮水器;充气 受让取得 2026.7.20 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 工业用挥发碱(氨水);工业用化学品;混凝土用凝结剂; 2016.9.21- 26 杭州阿母 17539994 1 未加工塑料;防火制剂;淬火剂;助焊剂;皮革鞣剂;工业 受让取得 2026.9.20 用粘合剂;纤维素浆 2016.9.21- 传动带防滑剂;燃料;煤;蜡(原料);蜡烛;除尘制剂; 27 杭州阿母 17540054 4 受让取得 2026.9.20 核聚变产生的能源;传动带用润滑油;润滑剂;工业用油; 金属杆;钢管;金属梁;金属轨道;铁丝;铁接板;金属 2016.9.21- 环;金属制窗挡;五金器具;挂锁;保险柜;搬运用金属货 28 杭州阿母 17541087 6 受让取得 2026.9.20 盘;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运载工具用金属徽标;银焊 料;金属下锚柱 45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农业机械;水族池通气泵;轧饲料机;锯台(机器部件); 砑光辊;排字机(印刷);纺织工业用机器;制茶机械;碾 碎机;酿造机器;工业用卷烟机;制革机;缝合机;自行车 工业用机器设备;雕刻机;电池机械;制绳机;制搪瓷机 械;包装机;食品加工机(电动);洗衣用甩干机;压片 机;加工塑料用模具;玻璃加工机;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 2016.9.21- 29 杭州阿母 17541361 7 拖运设备(矿井用);轧钢机;推土机;千斤顶(机器); 受让取得 2026.9.20 装卸设备;铸模机;内燃机(非陆地车辆用);风力动力设 备;制针机;制纽扣机;车床;手动液压机;静电消除器; 喷漆枪;发电机;空气冷凝器;阀(机器零件);泵( 机 器);液压滤油器;曲轴;输送机传输带;滚珠轴承;电焊 机;清洗设备;滚筒(机器部件);压滤机;电控拉窗帘装 置;电镀机 2016.9.21- 手工操作的手工具;磨具(手工具);叉;剃须刀;铰刀; 30 杭州阿母 17540141 8 受让取得 2026.9.20 手动千斤顶;泥刀;大剪刀;剑;餐叉 计数器;办公室用打卡机;衡器;量具;摄影用屏;测绘仪 器;目镜;纤维光缆;电线圈;变压器;遥控装置;集成电 2016.11.14- 31 杭州阿母 17541001 9 路;半导体;高压防爆配电装置;电解装置;灭火器;工业 受让取得 2026.11.13 用放射设备;个人用防事故装置;报警器;电手套;便携式 遥控阻车器 空中运载工具用照明设备;灯;电炊具;冷藏室;空气调节 2016.9.21- 32 杭州阿母 17540226 11 设备;蓄热器;自动浇水装置;蒸气浴装置;水净化装置; 受让取得 2026.9.20 电暖器;气体引燃器 叉车;卡车;起重车;手推车;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 2016.9.21- 33 杭州阿母 17540317 12 载工具;脚踏车打气筒;缆绳运输车辆;风挡刮水器;充气 受让取得 2026.9.20 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 非金属桶;工作台;画框;动物爪;展示板;非金属制身份 2016.9.21- 34 杭州阿母 17540367 20 鉴别手环;棺材;装饰用木条;垫褥(亚麻制品除外);窗 受让取得 2026.9.20 帘环 4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2016.9.21- 瓶;玻璃盒;瓦器;瓷器装饰品;饮用器皿;水桶;刷子; 35 杭州阿母 17540595 21 受让取得 2026.9.20 保温瓶;扫帚;鸟环 绳索;生丝;非橡胶、非塑料、非纸或纸板制(填充或衬垫 2016.9.21- 用)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散装物用口袋(麻袋);草制瓶 36 杭州阿母 17540658 22 受让取得 2026.9.20 封套;渔网;帆;涂胶布;运载工具非专用盖罩;帆;涂胶 布;吊床 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广告;户外广告; 2016.9.21- 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 37 杭州阿母 17540480 35 受让取得 2026.9.20 职业介绍所;商业企业迁移;为建筑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管理 服务;进出口代理 维修信息;挖掘机出租;室内装潢修理;加热设备安装和修 2016.9.21- 38 杭州阿母 17540716 37 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运载工具(车辆)故障救援修 受让取得 2026.9.20 理服务;防锈;橡胶轮胎修补;清洗;手工具修理 运输;商品打包;拖曳;运载工具(车辆)故障救援牵引服 2016.9.21- 39 杭州阿母 17540817 39 务;空中运输;汽车出租;货物贮存;潜水钟出租;操作运 受让取得 2026.9.20 河水闸;包裹投递 打磨;碾磨加工;织物漂白;纸张加工;动物标本剥制;服 2016.9.21- 40 杭州阿母 17540877 40 装制作;电影胶片冲洗;废物处理(变形);空气净化;水 受让取得 2026.9.20 处理 质量控制;技术研究;测量;化学服务;生物学研究;车辆 2016.9.21- 41 杭州阿母 17540923 42 性能检测;工业品外观设计;建筑制图;服装设计;替他人 受让取得 2026.9.20 创建和维护网站 电动运载工具;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叉车; 2018.11.21- 42 杭州阿母 28293434 12 自行车打气筒;缆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 受让取得 2028.11.20 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制动装置 运输;商品打包;拖曳;运载工具故障牵引服务;空中运 2018.11.28- 43 杭州阿母 28286594 39 输;汽车出租;货物贮存;潜水钟出租;包裹投递;叉车出 受让取得 2028.11.27 租 4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电动运载工具;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叉车; 2019.2.14- 自行车打气筒;缆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手推车;搬运手推 44 Big Lift 26010329 12 受让取得 2029.2.13 车;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制动 装置 电动运载工具;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起重 2018.11.21- 45 Big Lift 21866004 12 车;叉车;自行车打气筒;缆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推车;搬 受让取得 2028.11.20 运手推车;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 2022.4.14 46 中力股份 57864033 12 自行车打气筒 原始取得 -2032.4.13 2022.4.28 打包机;金属加工机械;液压泵;工业用机械臂;工业机器 47 中力股份 57871403 7 原始取得 -2032.4.27 人 2022.5.7 48 中力股份 58856315 12 自行车打气筒;运载工具用轮胎 原始取得 -2032.5.6 运输机(机器);金属加工机械;液压泵;液压运输机;运 2022.2.21 49 中力股份 58856310 7 输人和货物的起重设备;工业用机械臂;工业机器人;打包 原始取得 -2032.2.20 机;搬运用气垫装置;装卸设备 2022.6.14 50 中力股份 61623104 12 叉车 原始取得 -2032.6.13 2022.6.14 51 中力股份 61597409 12 叉车 原始取得 -2032.6.13 2022.6.14 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运行李推车;搬运 52 中力股份 47139274 12 原始取得 -2032.6.13 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 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商业评估;市场分 2022.4.21 53 杭州阿母 58347851 35 析;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提供在线拍卖服务;人事管 原始取得 -2032.4.20 理咨询 电动运载工具;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缆绳运输车辆;运 2022.7.21 54 中力股份 51054760 12 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载 原始取得 -2032.7.20 工具用挡把;自行车打气筒;运载工具用轮胎 电动运载工具;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缆 2023.1.14 55 中力股份 65944067 12 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 原始取得 -2033.1.13 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 4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定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类别 2023.2.7 56 中力股份 64470892 9 车辆故障警告三角牌 原始取得 -2033.2.6 2023.2.21 自行车打气简;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 57 中力股份 57878628 12 原始取得 -2033.2.20 具)用小脚轮 打包机;搬运用气垫装置;装卸设备;运输机(机器);金 2023.2.28 58 中力股份 66984033 7 属加工机械;液压泵;液压运输机;运输人和货物的起重设 原始取得 -2033.2.27 备;工业用机械臂;工业机器人 2023.3.14 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运行李推车;搬运 59 中力股份 65967695 12 原始取得 -2033.3.13 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 2023.5.7 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运行李推车;搬运 60 中力股份 66983182 12 原始取得 -2033.5.6 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轮胎 2023.5.21 61 中力股份 66998691 7 打包机 原始取得 -2033.5.20 电动运载工具;叉车;陆地车辆传动轴;自行车打气筒;缆 2023.5.28 62 中力股份 67006366 12 绳运输车辆;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推车(运载工具) 原始取得 -2033.5.27 用小脚轮;运载工具用挡把 电动运载工具;陆地车辆传动轴;叉车;自行车打气筒;缆 2023.9.14- 63 中力股份 70528129 12 绳运输车辆;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运行李推车;搬 原始取得 2033.9.13 运手推车;运载工具用轮胎;运载工具用挡把 打包机;搬运用气垫装置;装卸设备;运输机(机器);运 2023.9.14- 64 中力股份 70518370 7 输人和货物的起重设备;液压运输机;金属加工机械;工业 原始取得 2033.9.13 机器人;工业用机械臂;液压泵 2024.2.21- 65 中力股份 71778987 7 打包机;液压泵;工业用机械臂;工业机器人 原始取得 2034.2.20 2024.2.21- 66 中力股份 71791158 9 车辆故障警告三角牌;运载工具用自动转向装置 原始取得 2034.2.20 2024.2.21- 67 中力股份 71791163 12 自行车打气筒;运行李推车;搬运手推车;运载工具用轮胎 原始取得 2034.2.20 2024.4.28- 68 中锂电 73821535 8 餐具(刀、叉和匙);农业器具(手动的);刀 原始取得 2034.4.27 4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第 10 项至第 14 项商标、第 19 项至第 21 项商标系中力股份自中力搬运处受让取得,第 15 项至第 16 项、第 22 项至第 23 项商标系中力 股份自杭州中力处受让取得,第 24 项至第 43 项商标系杭州阿母自安吉阿母处受让取得,第 44 项至第 45 项商标系 BIG LIFT 自中力股份处受让 取得。 1.2 境外商标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Electric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land, air, water or rail; Lift trucks; Pumps for cycles; Cars for 2019.11.29- 1 澳大利亚 中力股份 2054400 12 cable transport installations; Sack-barrows; Handling 原始取得 2029.11.29 carts; Braking apparatus for land vehicles; Pneumatic tires (tyres); Shock absorbing springs for vehicles 7 : industrial robots ; jacks [machines] ; Handling apparatus for loading and unloading; cranes [lifting and hoisting apparatus] ; Lifting installations for the 2019.8.22- transport of persons and goods; Loading and unloading 2 欧盟 中力股份 18111352 7、12 原始取得 2029.8.22 machines; lathes [machine tools]; belts for machines. 12 : forklift trucks ; casters for trolleys [vehicles] ; trolleys ;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 bicycles ; Handling carts; shock absorbing springs for vehicles. Aparatos de manipulación para carga y descarga ; Bombas hidráulicas ; correas de máquinas ; dispositivos para mover cargas por colchón de aire ; 2020.10.23- gatos [máquinas]; grúas [aparatos de levantamiento]; 3 智利 中力股份 1331686 7 原始取得 2030.10.23 Máquinas empaquetadoras ; Máquinas para carga y descarga ; máquinas para trabajar metales ; robots industriales ; tornos [máquinas herramientas] ; transportadores [máquinas] Bicicletas ; bombas de aire [accesorios para 2020.10.23- vehículos] ; carretillas elevadoras ; carritos ; 4 智利 中力股份 1331687 12 原始取得 2030.10.23 Cubiertas de neumáticos para vehículos; enganches de remolque para vehículos ; Frenos de vehículos ; 46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ruedecillas para carritos [vehículos] ; vehículos de locomoción terrestre, aérea, acuática o ferroviaria ; vehículos eléctricos. Forklift trucks; casters for carts [vehicles]; trolleys;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electric vehicles; braking 2020.10.22- 5 新加坡 中力股份 40202022078U 12 apparatus for land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原始取得 2030.10.22 land, air, water or rail ; bicycles ; tires for vehicle wheel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Industrial robots, not being lawnmowers ; Handling apparatus for loading and unloading; Cranes (lifting and hoisting apparatus); Loading machines; Lathes 2020.10.22- 6 澳大利亚 中力股份 2130752 7 (machine tools); Belts for machines; Air cushion 原始取得 2030.10.22 devices for moving loads; Conveyors (machines); Metalworking machines ; Packing machines ; Discharging (unloading) apparatus Forklift trucks ; Casters for trolleys ( vehicles ) ; Trolleys ;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 Electric 2020.10.22- vehicles ; Braking apparatus for land vehicles ; 7 澳大利亚 中力股份 2130761 12 原始取得 2030.10.22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land, air, water or rail ; Bicycles ; Tires for vehicle wheels ;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Forklift trucks ; casters for trolleys [vehicles] ; trolleys ;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 electric 2020.10.22- 8 新西兰 中力股份 1162465 12 vehicles ; brake blocks for vehicles ; vehicles for 原始取得 2030.10.22 locomotion by land, air, water or rail; bicycles; tires for vehicle wheel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Forklift trucks ; casters for trolleys [vehicles] ; trolleys ;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 electric 2020.10.22- 9 新西兰 中力股份 1162467 12 vehicles ; brake blocks for vehicles ; vehicles for 原始取得 2030.10.22 locomotion by land, air, water or rail; bicycles; tires for vehicle wheel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46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叉車;運載工具用刹車;車輛用拖車連接裝置;電動 2020.11.28- 運載工具;陸、空、水或鐵路用機動運載工具;自行 10 中国香港 中力股份 305462820 12 原始取得 2030.11.27 車;運載工具用輪胎;氣泵(運載工具附件);推車 (運載工具)用小腳輪;運載工具用液壓回路 forklift trucks; brakes for vehicles;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electric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2020.11.29- land, air, water or rail, namely cars, planes, boats, ships 11 以色列 中力股份 333943 12 原始取得 2030.11.29 and trains; bicycles; tyres for vehicle wheel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 casters for carts [vehicles]; hydraulic circuits for vehicles; Gaffeltrucker ; Castere for vogner [kjretyer] ; Dresiner; Tilhengerfester for kjretyer; Elektriske 2021.3.8- kjretyer; Befordringsmidler for bruk p land, i luft, 12 挪威 中力股份 317238 12 原始取得 2031.3.8 p vann eller p skinner ; Sykler ; Hjulringer for kjretyer ; Luftpumper [tilbeh til kjretyer] ; Hydrauliske kretser for kjretyer. Forklift trucks ( warehouse handling equipment ) ; casters for carts [vehicles]; trolleys; trailer hitches for 2021.7.23- 13 菲律宾 中力股份 515957 12 vehicles; electric vehicles; braking apparatus for land 原始取得 2031.7.23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land, air, water or rail; tires for vehicle wheels Forklift trucks; Casters for trolleys [vehicles]; Hand cars;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Electric vehicles; 2020.10.26- 14 马来西亚 中力股份 TM2020024945 12 Brakes for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land, 原始取得 2030.10.26 air, water or rail; Bicycles; Tires for vehicle wheel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Forklifts; casters for carts [vehicles]; cars; trailer 2021.9.30- hitches for vehicles; electric vehicles; tire covers for 15 秘鲁 中力股份 P00315477 12 原始取得 2031.9.30 vehicles ; air pumps [accessories for vehicles] ; hydraulic circuits for vehicles 46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Gabelstapler ; Gleitrollen fü Transportkarren ( Fahrzeuge ) ; Transportwagen ; Anhngerkupplungen fü Fahrzeuge ; 2021.3.5- Elektrofahrzeuge; Fahrzeuge zur Befrderung auf dem 16 瑞士 中力股份 768706 12 原始取得 2031.3.5 Lande, in der Luft, zu Wasser oder auf Schienen ; Fahrrder ; Reifen fü Fahrzeugrder ; Luftpumpen ( Fahrzeugzubeh ) ; Hydraulikkreislufe fü Fahrzeuge. FORKLIT TRUCKS, ELECTRIC/HAND PALLET 2008.10.17- 17 印度 中力股份 1744937 12 TRUCKS AND OTHER MATERIAL HANDLING 原始取得 2028.10.17 EQUIPMENTS. VAGONETAS ELECTRICAS Y MANUALES PARA 2020.11.24- 18 阿根廷 中力股份 3129637 12 PLATAFORMAS (PALLETS) Y OTROS EQUIPOS 原始取得 2029.9.18 DE MANEJO DE MATERIALES. 2021.2.17- 19 巴西 中力股份 919941559 12 EMPILHADEIRAS 原始取得 2031.2.17 2021.2.17- REPARO, MANUTENO, CONSERTO E 20 巴西 中力股份 919942113 37 原始取得 2031.2.17 ASSISTNCIA TCNICA EM EMPILHADEIRAS.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including forklifts ( lift 2005.2.16- trucks ) , warehouse equipment ( hand pallet trucks, 21 英国 中力股份 UK00904289765 7 受让取得 2025.2.16 electric pallet trucks, manual stackers, electric stackers).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including forklifts ( lift 2005.2.16- trucks ) , warehouse equipment ( hand pallet trucks, 22 欧盟 中力股份 4289765 7 受让取得 2025.2.16 electric pallet trucks, manual stackers, electric stackers). Material handling machines, namely, pallet jacks, 2018.8.28- 23 美国 中力股份 5550223 7 stackers, lift truck jacks, edge-a-dock levelers and 受让取得 2028.8.27 hydraulic lift tables. 46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7 : industrial robots ; jacks [machines] ; Handling apparatus for loading and unloading; cranes [lifting and hoisting apparatus] ; Lifting installation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 and goods; Loading and unloading 2019.8.22- 24 英国 中力股份 UK00918111352 7、12 machines ; lathes [machine tools] ; belts for 原始取得 2029.8.22 machines.12 : forklift trucks ; casters for trolleys [vehicles] ; trolleys ;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 bicycles; Handling carts; shock absorbing springs for vehicles. Vehicles including trucks and forklift trucks and parts 1982.6.21- 25 澳大利亚 BIG LIFT 377175 12 and accessories therefor being goods included in this 受让取得 2033.6.21 class 7 : Industrial transportation robots for use in moving cargo and equipment ; mobile platforms, namely elevating or lifting work platforms; autonomous guided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self-driving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 autonomous material handling vehicles for carrying pallets and cargo ; autonomous mobile industrial robots for material handling in warehousing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floor scrubbers; automatic 2019.10.4- floor scrubbers; electric floor sweepers; automated 26 澳大利亚 BIG LIFT 2041838 7、12 原始取得 2029.10.4 floor sweepers ; power-operated floor scrubbers and sweepers; robotic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robotic vacuum cleaners; robotic floor polishers; and floor mopping and sweeping robots for industrial use12 : Automated material handling robotic vehicles ;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used to carry a variety of payloads within warehouse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automated delivery and tracking system comprised of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for the delivery of goods 46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7、Mobile platforms, namely elevating or lifting work platforms ; autonomous guided robots for material handling ; autonomous self-driving machin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 autonomous material handling robots for carrying pallets and cargo ; autonomous mobile industrial robots for material handling in warehousing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 floor scrubbers ; automatic floor scrubbers; electric floor sweepers; automated floor 2021.4.22- sweepers ; power-operated floor scrubbers and 27 新西兰 BIG LIFT 1176892 7、12 sweepers; robotic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robotic 原始取得 2031.4.22 vacuum cleaners; robotic floor polishers; and floor mopping and sweeping robots for industrial use. 12 、 Automated material handling robotic vehicles ;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used to carry a variety of payloads within warehouse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automated delivery and tracking system comprised of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for the delivery of goods; industrial transportation robots for use in moving cargo and equipment. Veículos robóticos automatizados de manuseio de material ; veículos de transporte robóticos móveis autnomos usados para transportar uma variedade de 2020.6.23- 28 巴西 BIG JOE BIG LIFT 918405599 12 cargas úteis dentro de armazéns ou instalaes de 原始取得 2030.6.23 fabricao ; sistema automatizado de rastreamento e entrega composto por veículos de transporte robóticos móveis autnomos para entrega de mercadorias. 2017.4.4- Equipamentos de manuseio de materiais, a saber, 29 巴西 BIG JOE BIG LIFT 908545720 12 原始取得 2027.4.4 empilhadeiras e porta-paletes manuais. 1968.6.25- 7 : ( 1 )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namely, lift 30 加拿大 BIG JOE BIG LIFT TMA163114 7、12 受让取得 2029.5.30 trucks; pallet trucks; stock selector trucks; lift truck 46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platforms, drum handling and ram and boom attachments; and parts thereof. Industrial transportation robots for use in moving cargo and equipment; mobile platforms, namely elevating and lifting work platforms; autonomous mobile industrial robots for material handling in warehousing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 floor scrubbers; automatic floor scrubbers; electric floor sweepers ; automated floor sweepers ; power- operated floor scrubbers and sweepers; robotic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robotic vacuum cleaners; robotic floor polishers; and floor mopping and sweeping robots for industrial use. 12 : ( 3 ) Automated material handling robotic vehicles;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used to carry a variety of payloads within warehouse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automated delivery and tracking system comprised of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for the delivery of goods ; autonomous guided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 autonomous self-driving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material handling vehicles for carrying pallets and cargo. 7、Industrial transport robots used to move goods and materials ; mobile platforms, namely, elevating or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 autonomous guided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self-driving vehicles 2019.10.2- 31 法国 BIG LIFT 4586984 7、12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handling vehicles 原始取得 2029.10.2 for transporting pallets and goods; autonomous mobile industrial robots for handling materials in storage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industrial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floor scrubbers, namely industrial machines 46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for cleaning floors; automatic scrubber driers; electric sweepers ; automated floor sweepers ; electric scrubbers and sweepers ; robotic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 robotic vacuum cleaners ; robotic floor polishers; and robotic floor cleaners and sweepers for industrial use; 12 、 Robotic vehicles for automated handling ;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used to transport a variety of payloads in warehouses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Engins de levage, àsavoir chariots élévateurs, chariots à palettes, chariots sélecteurs de stocks, leurs organes et 1988.7.29- 32 法国 BIG LIFT 1480639 12 accessoires, àsavoir plates-formes, plateaux, appareillage 受让取得 2028.7.29 de manutention de tonneaux et dispositifs de fixation pour moutons et mts de charge et leurs parties. 7、Roboter zum Einsatz beim Bewegen von Gütern und Ausrüstungen fü den industriellen Transport; mobile Plattformen, nmlich Hub- oder Hebearbeitsbühnen ; autonome mobile Industrieroboter fü die Materialhandhabung in Lager- oder Produktionsanlagen ; Bodenreinigungsmaschinen ; Bodenschrubber ; automatische Bodenschruber ; elektrische Bodenkehrmaschinen ; automatisierte 2019.10.4- 33 德国 BIG JOE BIG LIFT 302019112984 7、12 Bodenkehrmaschinen; kraftbetriebene Bodenschrubber 原始取得 2029.10.4 und -kehrmaschinen ; Bodenreinigungsroboter ; Roboterstaubsauger ; Roboter-Bodenpolierer ; Bodenwisch- und Kehrroboter fü den industriellen Einsatz 12 、 Roboterfahrzeuge fü die automatisierte Materialhandhabung ; autonome mobile Robotertransportfahrzeuge, die zum Transport einer Vielzahl von Nutzlasten innerhalb von Lager- oder 46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Produktionsanlagen verwendet werden; automatisiertes Liefer- und Verfolgungssystem, bestehend aus autonomen mobilen Robotertransportfahrzeugen fü die Lieferung von Waren; autonom geführte Fahrzeuge fü den Materialtransport ; autonom selbstfahrende Fahrzeuge fü den Materialtransport ; autonome Materialtransportfahrzeuge fü den Transport von Paletten und Gütern Material-Hebe-, -frder- und -ladegerte, nmlich Mobilkrane, Fahrzeuge mit anhebbaren Plattformen, Fahrzeuge zum Beschicken, Sortieren und Leeren von Lagern; Mobilkranzubehr, nmlich Rammbren und 1968.12.16- 34 德国 BIG JOE BIG LIFT 879539 7、12 Ladebume, anschliebare Ausleger, Schachtelgreifer, 受让取得 2028.12.31 Hebegerte fü Formteile, Kipper, Schpfgerte und Schaufeln, Seitenverlader und Umleger, Kupplungen, Trommelschwenk-, Kipp-, Stapel- und Transportgerte; Teile aller vorgenannten Waren ROBOTS DE TRANSPORTE INDUSTRIAL PARA SU USO EN EL TRANSPORTE DE CARGAS Y EQUIPOS; VEHCULOS GUIADOS AUTNOMOS PARA LA MANIPULACIN DE MATERIALES [MQUINAS, TRANSPORTADORES Y ELEVADORES PARA LA MANIPULACIN DE MATERIALES] ; VEHCULOS 2019.11.22- AUTOPROPULSADOS AUTNOMOS PARA LA 35 墨西哥 BIG JOE BIG LIFT 2117841 7 原始取得 2029.11.22 MANIPULACIN DE MATERIALES [MQUINAS, TRANSPORTADORES Y ELEVADORES PARA LA MANIPULACIN DE MATERIALES]; VEHCULOS AUTNOMOS DE MANIPULACIN DE MATERIALES PARA EL TRANSPORTE DE PALETS Y CARGAS [TRANSPORTADORES DE MATERIALES PARA LA RECOLOCACIN EN UN MISMO SITIO DE PALETS Y CARGAS]; ROBOTS 47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INDUSTRIALES MOVILES AUTONOMOS PARA LA MANIPULACION DE MATERIALES EN INSTALACIONES DE ALMACENAMIENTO O FABRICACION ; MAQUINAS DE LIMPIEZA DE SUELOS ; FREGADORAS DE SUELOS [MAQUINAS] ; FREGADORAS DE SUELOS AUTOMATICAS [MAQUINAS]; BARREDORAS DE SUELOS ELECTRICAS ; BARREDORAS DE SUELOS AUTOMATIZADAS; BARREDORAS DE SUELOS Y FREGADORAS DE SUELOS ELECTRICAS ; MAQUINAS DE LIMPIEZA DE SUELOS ROBOTIZADAS ; ASPIRADORAS DE SUELOS ROBOTIZADAS ; PULIDORAS DE SUELOS ROBOTICAS; Y ROBOTS DE LIMPIEZA Y BARRIDO DE SUELOS PARA USO INDUSTRIAL. VEHICULOS ROBOTICOS AUTOMATIZADOS PARA EL MANEJO DE MATERIALES, A SABER, VEHICULOS GUIADOS AUTOMATICAMENTE [SIN CONDUCTOR] PARA EL MANEJO DE MATERIALES ; VEHICULOS DE TRANSPORTE ROBOTICOS MOVILES AUTONOMOS UTILIZADOS PARA TRANSPORTAR UNA VARIEDAD DE CARGAS UTILES DENTRO DEL 2019.11.22- ALMACEN O DE LAS INSTALACIONES DE 36 墨西哥 BIG JOE BIG LIFT 2196435 12 原始取得 2029.11.22 FABRICACION, A SABER, VEHICULOS GUIADOS AUTOMATICAMENTE [COCHES ROBOTICOS] USADOS PARA CARGAR UNA VARIEDAD DE CARGAS UTILES DENTRO DE UN ALMACEN O INSTALACIONES DE FABRICACION ; VEHICULOS DE TRANSPORTE ROBOTICOS MOVILES AUTONOMOS [VEHICULOS DE TRANSPORTE QUE SE CONDUCEN SOLOS] USADOS CON UN SISTEMA AUTOMATIZADO DE 47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ENTREGA Y SEGUIMIENTO PARA LA ENTREGA DE MERCANCIAS. 2019.10.2- ; ; 37 泰国 BIG LIFT 211102431 12 原始取得 2029.10.1 1969.1.10- Lift trucks, pallet trucks, stock selector trucks, and parts 38 英国 BIG LIFT UK00000936314 12 受让取得 2034.1.10 and fittings. 7 、 Industrial transportation robots for use in moving cargo and equipment ; mobile platforms, namely elevating or lifting work platforms; autonomous guided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self-driving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 autonomous material handling vehicles for carrying pallets and cargo ; autonomous mobile industrial robots for material handling in warehousing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floor scrubbers; automatic 2019.10.2- floor scrubbers; electric floor sweepers; automated 39 英国 BIG LIFT UK00003433438 7、12 原始取得 2029.10.2 floor sweepers ; power-operated floor scrubbers and sweepers; robotic floor cleaning machines; robotic vacuum cleaners ; robotic floor polishers ; floor mopping and sweeping robots for industrial use. 12 、 Automated material handling robotic vehicles ;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used to carry a variety of payloads within warehouse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 automated delivery and tracking system comprised of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for the delivery of goods. 7 、 Power operated lifting and moving equipment for load and freight handling, namely, pallet hand trucks, 2010.9.21- stock selector jacks,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 and ram 40 美国 BIG LIFT 3885232 7、12 受让取得 2030.9.20 and boom attachments for handling drums; and parts for all the aforesaid goods. 12 、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namely, fork lift 47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trucks 2019.10.2- ; ; 41 泰国 BIG LIFT 211102449 12 原始取得 2029.10.1 EQUIPO DE ELEVACIN Y MOVIMIENTO ACCIONADO MECNICAMENTE PARA EL 2015.11.24- 42 阿根廷 BIG JOE BIG LIFT 2772433 7 MANEJO DE CARGA Y FLETE, A SABER, GATOS 原始取得 2025.12.9 SELECCIONADORES DE PRODUCTOS, PLATAFORMAS DE TRABAJO DE ELEVACIN. EQUIPO PARA EL MANEJO DE MATERIALES, A 2015.12.9- 43 阿根廷 BIG JOE BIG LIFT 2775832 12 SABER, CARRETILLAS ELEVADORAS Y 原始取得 2025.12.17 CARRETILLAS MANUALES PARA PALES. Big Joe 2018.12.6- Forklift repairs and maintenance services, warranty 44 美国州 BIG LIFT SC 20180636 37 原始取得 Forklifts 2028.12.6 support Big Joe 2018.12.6- Materials handling equipment, forklifts, spare parts, 45 美国州 BIG LIFT SC 20180635 7 原始取得 Forklifts 2028.12.6 component parts BIG JOE 2018.12.5- manufacturing and distribution of material handling 46 美国州 FORKLIF BIG LIFT WI 20180004030 35 原始取得 2028.12.5 products TS EP OEM 2018.12.5- 47 美国州 BIG LIFT WI 20180004031 35 sourcing and distribution of component parts 原始取得 PARTS 2028.12.5 2018.12.17- 48 美国州 ep-oem BIG LIFT SC 20180665 7、35 Component and spare parts 原始取得 2028.12.17 2021.12.1 叉車;手推車腳輪(交通工具);手推車;水上運載 49 中国台湾 中力股份 02185605 12 原始取得 -2031.11.30 工具;輪胎 1、叉车;2、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3、手推 车;4、车辆用拖车连接装置;5、电动运载工具; 2021.3.5 50 塞尔维亚 中力股份 81939 12 6、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自行车除 原始取得 -2031.3.5 外);7、运载工具用轮胎;8、气泵(运载工具附 件);9、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 47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1、叉车;2、推车(运载工具)用小脚轮;3、手推 车;4、车辆用拖车连接装置;5、电动运载工具; 巴勒斯坦-约 2021.4.28 51 中力股份 40289 12 6、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7、自行车; 原始取得 旦河西岸 -2028.4.28 8、运载工具用轮胎;9、气泵(运载工具附件); 10、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 第 9 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运载工具用蓄电池; 运载工具用电池;蓄电池箱;机动车辆用充电装置; 锂离子电池;为电动车辆提供动力的充电电池;电动 运载工具用充电站;电动汽车用充电柱;车辆放障警 2022.2.23 52 欧盟 中力股份 018659934 9、12 告三角牌;车辆用电锁。 原始取得 -2032.2.23 第 12 类:自动导向(无人驾驶)材料搬运车;自动 驾驶送货机器人;叉车;陆地车辆引擎;气泵(运载 工具附件);运载工具底盘;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 运载工具用操纵杆。 1、叉车;2、运载工具用刹车;3、车辆用拖车连接 装置;4、电动运载工具;5、陆、空、水或铁路用机 2020.12.2 53 白俄罗斯 中力股份 72872 12 动运载工具;6、自行车;7、运载工具用轮胎;8、 原始取得 -2030.12.2 气泵(运载工具附件);9、推车(运载工具)用小 脚轮;10、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 9:Computer programs, recorded; Batteries, electric, for vehicles ; Accumulators, electric, for vehicles ; Battery boxes ; Battery charging devices for motor vehicles; Lithium ion batteries; Electric batteries for powering electric vehicles ; Charging stations for 2022.2.22 electric vehicles ; Electric-car charger ; Vehicle 54 英国 中力股份 UK00003757898 9、12 原始取得 -2032.2.22 breakdown warning triangles ; Electric locks for vehicles.12:Automatically guided [driverless] material handling trucks ; Self-driving robots for delivery ; Forklift trucks; Motors for land vehicle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 Vehicle chassis ; Hydraulic circuits for vehicles; Vehicle joysticks. 47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07:Industriroboter; jekk [maskiner]; apparater for lasting og lossing ; vareheiser ; lasteskuffer til gravemaskiner ; dreiebenker [maskinverkty] ; pneumatiske transportapparater ; innretninger for flytting av last ved luftputer ; transportrer ; innpakningsmaskiner; hydrauliske styringsanordninger for maskiner og motorer ; lossekraner.09 : Dataprogrammer, innspilte ; elektriske akkumulatorer 2022.2.22 7、 for kjretyer ; elektriske batterier for kjretyer ; 55 挪威 中力股份 202202619 原始取得 -2032.2.22 9、12 batterikasser ; batteriladere for motorkjretyer ; litiumionbatterier ; oppladbare elektriske batterier ; varseltrekanter for kjretyer ; lser for kjrety, elektriske.12:Automatisk styrte [frerlse] lastebiler til materialehndtering ; selvkjrende roboter for levering; gaffeltruck; motorer for landkjretyer; luftpumper [tilbeh til kjretyer] ; bunnrammer for kjretyer ; hydrauliske kretser for kjretyer ; joysticker for kjretyer. 7 : Industrieroboter ; Hebewinden ( Maschinen ) ; Ladeapparate ; Materialaufzüge ; Ladeeimer fü Bagger ; Drehbnke ( Werkzeugmaschinen ) ; Druckluftfrderer ; Gerte und Vorrichtungen zur Befrderung von Lasten mittels Luftkissen ; Frdermaschinen ; Einpackmaschinen ; hydraulische 2022.2.22 7、 56 瑞士 中力股份 784388 Antriebe fü Maschinen und Motoren ; 原始取得 -2032.2.22 9、12 Entladekrne.9 : Gespeicherte Computerprogramme ; elektrische Akkumulatoren fü Fahrzeuge ; Akkumulatorenksten ; Batterieladegerte fü Kraftfahrzeuge ; Lithium-Ionen-Batterien ; wiederaufladbare elektrische Batterien; Ladestationen fü Elektrofahrzeuge ; Ladesulen fü Elektroautos ; 47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Warndreiecke fü Fahrzeuge; elektrische Schlsser fü Fahrzeuge.12:Ferngesteuerte fahrerlose Lastwagen zum Handhaben von Material ; selbstfahrende Lieferroboter ; Gabelstapler ; Motoren fü Landfahrzeuge; Luftpumpen (Fahrzeugzubehr); Chassis fü Fahrzeuge ; Hydraulikkreislufe fü Fahrzeuge; Steuerknüppel fü Fahrzeuge. 2022.8.10- 57 墨西哥 中力股份 2435548 12 CARRETILLAS ELEVADORAS 原始取得 2032.8.10 ; ; ; 2020.12.2 ; ; 58 泰国 中力股份 221103769 12 原始取得 -2030.12.1 ; ; ; ; ( ) Forklift trucks; brakes for vehicles;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electric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2020.11.27 59 南非 中力股份 2020/33300 12 land, air, water or rail ; bicycles ; tires for vehicle 原始取得 -2030.11.27 wheels; air pumps [vehicle accessories]; casters for carts [vehicles]; hydraulic circuits for vehicles. sirkuit hidrolik untuk kendaraan,gerobak dorong,udara 印度 2021.8.5- pompa [aksesoris kendaraan],pasak trailer untuk 60 中力股份 IDM000993998 12 原始取得 尼西亚 2031.8.5 kendaraan,ban untuk roda kendaraan,truk forklift,kendaraan elektrik,kastor untuk troli [kendaraan] chariots élévateurs roulettes pour chariots [véhicules] draisines attelages de remorques pour véhicules 2021.6.27 61 摩洛哥 中力股份 229667 12 véhicules électriques bandages de roues pour véhicules 原始取得 -2031.6.27 pompes à air [accessoires de véhicules] circuits hydrauliques pour véhicules. 7:荷役機械器具並びにその部品及び付属品,搬送 2021.4.20 62 日本 中力股份 6379604 7、12 用ロボット並びにその部品及び付属品,電動式昇降 原始取得 -2031.4.20 機 12:フォークリフトトラック並びにその部品及 47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び付属品,牽引車並びにその部品及び付属品,物品 搬送用台車,無人搬送車並びにその部品及び付属 品,運搬用三輪車,電動式台車 2023.1.31 shock absorbing springs for vehicles, namely, for forklift 63 美国 中力股份 6966618 12 原始取得 -2033.1.31 trucks and trolleys; trailer hitches for forklift trucks 7 : Industrial transportation robots for use in moving cargo and equipment ; mobile platforms, namely, elevating or lifting work platforms; autonomous mobile industrial robots for material handling in warehousing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2023.6.6 12 : Automated material handling robotic vehicles ; 64 美国 BIG JOE BIG LIFT 7075512 7、12 原始取得 -2033.6.6 autonomous mobile robotic transport vehicles used to carry a variety of payloads within warehouse or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autonomous guided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self-driving vehicles for material handling; autonomous material handling vehicles for carrying pallets and cargo. CARRETILLAS ELEVADORAS ; TRACTORES GUIADOS AUTOMTICAMENTE [SIN CONDUCTOR] PARA EL MANEJO DE MATERIALES ; VEHCULOS GUIADOS AUTOMTICAMENTE ; CARRETILLAS PARA 2023.4.11- 65 多米尼加 中力股份 297622 12 MANIPULAR MERCANCAS ; CIRCUITOS 原始取得 2033.4.11 HIDRULICOS PARA VEHCULOS; BOMBAS DE AIRE [ACCESORIOS PARA VEHCULOS] ; AUTOPROPULSADOS PARA DISTRIBUCIN ; MOTORES PARA VEHCULOS TERRESTRES ; CHASIS DE VEHCULOS. 2021.4.1- ( ) 66 埃及 中力股份 439725 12 原始取得 2031.4.1 47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 ) Forklift trucks ; Freight carrying vehicles electric ; Unmanned conveying vehicles ; handling carts ; 2023.1.10- 67 冰岛 中力股份 V0128983 12 hydraulic circuits for vehicles ; air pumps [vehicle 原始取得 2033.1.10 accessories]; self-driving robots for delivery; engines for land vehicles; vehicle chassis. Forklift trucks ; casters for trolleys [vehicles] ; 巴勒斯坦-加 2021.3.10- 68 中力股份 27404 12 trolleys ; trailer hitches for vehicles ; electric 原始取得 沙地区 2028.3.10 vehicles; vehicles for locomotion by land, air, water . . ( ) - . . 2023.1.13- . 69 亚美尼亚 中力股份 37300 12 原始取得 2033.1.13 ( ) . - . . : Chariots élévateurs ; véhicules de transport de marchandises ; véhicules de convoyage sans pilote ; 2023.1.11- chariots de manutention ; circuits hydrauliques pour 70 阿尔及利亚 中力股份 130249 12 原始取得 2033.1.11 véhicules; pompes à air [accessoires de véhicules]; robots autonomes pour la livraison ; moteurs pour véhicules terrestres; chssis de véhicules. 注:第 21 项及第 22 项商标系中力股份自杭州中力处受让取得,第 23 项商标系中力股份自 BIG LIFT 处受让取得,第 25 项、第 30 项、第 32 项、第 34 项、第 38 项商标系 BIG LIFT 自 Big Joe Manufacturing Company 处受让取得,第 40 项商标系 BIG LIFT 自 WINTRUST BANK 处受 让取得。 47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 2:专利清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384 项专利,其中境内专利 263 项,包括发明专利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9 项、外观 设计专利 66 项;境外专利 121 项,包括发明专利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83 项。具体如下: 2.1 境内专利 2.1.1 发明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010246177.1 一种用于叉车测高及称重的装置及称重方法 2010.8.5-2030.8.4 原始取得 2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110417715.3 电动拣选车 2011.12.14-2031.12.13 原始取得 3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210013357.4 电动叉车安全监控系统 2012.1.17-2032.1.16 原始取得 4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210310821.6 一种轻小型电动叉车 2012.8.29-2032.8.28 受让取得 5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310219406.4 全电动步行式搬运车 2013.6.3-2033.6.2 原始取得 6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410359977.2 一种高通过性承载轮结构 2014.7.25-2034.7.24 原始取得 7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510358523.8 单驱动三支点叉车 2015.6.24-2035.6.23 原始取得 8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510683417.7 电动托盘式搬运车 2015.10.20-2035.10.19 原始取得 9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610105599.4 用于交叉带式分拣机的故障处理系统和方法 2016.2.26-2036.2.25 原始取得 10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610226970.2 分步起升机构 2016.4.12-2036.4.11 原始取得 11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610227059.3 两级起升机构 2016.4.12-2036.4.11 原始取得 47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中力股份、 12 发明专利 201610224868.9 搬运车承载机构 2016.4.12-2036.4.11 原始取得 富阳中力 13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610273276.6 双起升托盘堆高车 2016.4.27-2036.4.26 原始取得 14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610323517.3 一种电动搬运车 2016.5.16-2036.5.15 原始取得 15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610321914.7 底盘式承载机构 2016.5.16-2036.5.15 原始取得 中力股份、 16 发明专利 201610896611.8 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池 2016.10.14-2036.10.13 原始取得 中锂电 中力股份、 17 发明专利 202011589000.1 一种基于分布式多机器人充电站分配问题的求解方法 2020.12.29-2040.12.28 原始取得 科钛机器人 18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110715233.X 一种电池结构以及装有该电池的搬运车 2021.6.26-2041.6.25 原始取得 19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110715232.5 一种搬运车以及搬运车的装配方法 2021.6.26-2041.6.25 原始取得 20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810356112.9 锂电池叉车 2018.4.19-2038.4.18 原始取得 21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111203048.9 一种无人干预的仓储自动管理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2021.10.15-2041.10.14 原始取得 22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210520180.0 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机器人 2022.5.13-2042.5.12 原始取得 23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210519267.6 一种自动堆垛的仓储叉车机器人系统的控制方法及系统 2022.5.13-2042.5.12 原始取得 24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111314768.2 一种内置充电器的搬运车 2021.11.8-2041.11.7 原始取得 25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810354618.6 一种搬运车 2018.4.19-2038.4.18 原始取得 26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710911113.0 一种搬运车及其手柄安装方法 2017.9.29-2037.9.28 原始取得 27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210634789.0 一种搬运车货叉工装焊接系统 2022.6.7-2042.6.6 原始取得 28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110250486.4 一种双轮差速驱动电动搬运车的手柄控制方法及系统 2021.3.8-2041.3.7 原始取得 29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810356122.2 叉车及其一体式电池箱 2018.4.19-2038.4.18 原始取得 30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810356095.9 一种全自动搬运车 2018.4.19-2038.4.18 原始取得 48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中力股份、 31 发明专利 202010509711.7 一种分布式自主移动机器人调度系统 2020.6.6-2040.6.5 原始取得 科钛机器人 中力股份、 32 发明专利 202010508800.X 一种分布式自主机器人交通协调机制的设计方法 2020.6.6-2040.6.5 原始取得 科钛机器人 中力股份、 33 发明专利 202010508807.1 一种分布式自主机器人环境地图构建方法 2020.6.6-2040.6.5 原始取得 科钛机器人 34 中锂电 发明专利 202210262373.0 一种多充式锂电池智能选择充电机 2022.3.17-2042.3.16 原始取得 35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1910963345.X 一种动力锂电池组热管理装置及其热管理方法 2019.10.11-2039.10.10 原始取得 36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202210600073.9 基于仓储搬运机器人为主体的企业物流实现方法 2022.5.30-2042.5.29 原始取得 中力股份、 37 发明专利 202010508805.2 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自主移动机器人任务分配处理方法 2020.6.6-2040.6.5 原始取得 科钛机器人 中力股份、 38 发明专利 202011587114.2 一种移动机器人集群自主存活检测与分布式协调方法 2020.12.29-2040.12.28 原始取得 科钛机器人 注:第 4 项专利系中力股份自杭州华叉科技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 2.1.2 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4.10.31- 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420643917.9 前移式叉车蓄电池拉取装置 原始取得 2024.10.30 2014.10.31- 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420645721.3 前移式叉车机罩板开合机构 原始取得 2024.10.30 2014.10.31- 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420644008.7 驱动轮压力补偿装置 原始取得 2024.10.30 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450919.0 电子转向式单驱动三支点叉车 2015.6.24-2025.6.23 原始取得 2015.10.20- 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815541.X 同步万向轮机构 原始取得 2025.10.19 2015.10.20- 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815711.4 双提升堆垛车前车架机构 原始取得 2025.10.19 48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5.10.20- 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814806.4 双制动脚刹机构 原始取得 2025.10.19 2015.10.20- 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815337.8 用于搬运车上的销轴固定机构 原始取得 2025.10.19 2015.10.20- 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815362.6 带有起升下降辅助机构的搬运车 原始取得 2025.10.19 2015.10.20- 1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520815437.0 直筒型货物搬运车 原始取得 2025.10.19 1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01922.0 站驾式工业车辆操控系统 2016.4.12-2026.4.11 原始取得 1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02679.4 分步起升机构 2016.4.12-2026.4.11 原始取得 1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03147.2 两级起升机构 2016.4.12-2026.4.11 原始取得 1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02132.4 搬运车承载机构 2016.4.12-2026.4.11 原始取得 1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02127.3 承载轮分步起升的电动搬运车 2016.4.12-2026.4.11 原始取得 1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02648.9 带过渡滚轮的电动搬运车 2016.4.12-2026.4.11 原始取得 1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17661.1 一体式液压系统 2016.4.15-2026.4.14 原始取得 1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20343.0 一种拣选车 2016.4.15-2026.4.14 原始取得 1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20552.5 门架机构及使用该门架机构的拣选车 2016.4.15-2026.4.14 原始取得 2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67839.3 两级门架单链条起升机构 2016.4.27-2026.4.26 原始取得 2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67816.2 双起升托盘堆高车 2016.4.27-2026.4.26 原始取得 2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379573.4 行走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及双驱电动车辆 2016.4.27-2026.4.26 原始取得 2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448463.9 翻转式面罩机构 2016.5.16-2026.5.15 原始取得 2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448460.5 一种电动搬运车 2016.5.16-2026.5.15 原始取得 2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641337.5 一种站驾式电动叉车 2016.6.22-2026.6.21 原始取得 2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854246.X 新型电动搬运车 2016.8.5-2026.8.4 原始取得 48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6.10.14- 2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1124010.7 插拔组件及具有插拔组件的插拔式电池 原始取得 2026.10.13 2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720099341.8 搬运车及用于搬运车上的非接触式开关装置 2017.1.23-2027.1.22 原始取得 2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721272989.7 一种搬运车 2017.9.29-2027.9.28 原始取得 3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721277396.X 搬运车及其拉线安装结构 2017.9.29-2027.9.28 原始取得 3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221679.0 一种自动锁门机构 2018.2.8-2028.2.7 原始取得 3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58171.X 一种拣选车的起升系统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3341.3 一种搬运车及其承载桥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3320.1 电动搬运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3317.X 一种电动搬运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3306.1 搬运车及其车架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2673.X 一种全自动搬运车及其车架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1678.0 一种手柄关节装置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3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4796.7 一种电动搬运车的驱动总成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4032.8 液压助力转向叉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4034.7 电动搬运车及其手柄头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4743.5 一种站驾式牵引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6740.5 一种插拔式控制器及其搬运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4960.4 锂电池叉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564715.3 一种插拔式电瓶及其搬运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4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820767352.3 结构紧凑的叉车 2018.5.22-2028.5.21 原始取得 48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4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0326422.6 堆高车及其门架总成 2019.3.14-2029.3.13 原始取得 4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0998117.1 驱动总成及其保护制动器防撞结构 2019.6.29-2029.6.28 原始取得 4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000557.X 急停开关装置以及手柄 2019.6.29-2029.6.28 原始取得 5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424523.3 搬运车车架组件以及搬运车 2019.8.29-2029.8.28 原始取得 5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440133.5 电动搬运车车架结构以及电动搬运车 2019.8.30-2029.8.29 原始取得 中力股份、 52 实用新型 201921629460.5 一种替换气弹簧的机械弹簧装置 2019.9.27-2029.9.26 原始取得 中锂电 2019.10.11- 5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696341.1 一种动力锂电池组热管理装置 原始取得 2029.10.10 2019.10.18- 5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754185.X 一种搬运车以及其操纵机构 原始取得 2029.10.17 2019.10.18- 5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759408.1 一种搬运车及其承载桥 原始取得 2029.10.17 2019.10.16- 5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738938.8 一种电动搬运车手柄限位机构 原始取得 2029.10.15 2019.10.18- 5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755224.8 一种搬运车及其新型电池插拔机构 原始取得 2029.10.17 2019.10.21- 5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773211.3 一种防爆温度传感器 原始取得 2029.10.20 中力股份、 2019.10.31- 59 实用新型 201921863213.1 一种叉车门架的管路布置结构 原始取得 富阳中力 2029.10.30 2019.11.29- 6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2114016.6 一种门架前移式堆高车 原始取得 2029.11.28 2019.12.11- 6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2210660.3 一种防爆电风扇 原始取得 2029.12.10 6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0030925.1 一种宽视野前移式叉车 2020.1.8-2030.1.7 原始取得 6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0342289.6 一种搬运车踏板结构及其搬运车 2020.3.18-2030.3.17 原始取得 6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1592891.1 一种双输出电机及其叉车 2020.8.4-2030.8.3 原始取得 48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6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1951621.5 一种舵轮驱动总成辅助转向机构 2020.9.8-2030.9.7 原始取得 6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176387.X 具备高强度叉腿的堆高车车架以及堆高车 2020.9.28-2030.9.27 原始取得 6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169113.8 一种高稳定性的堆高车 2020.9.28-2030.9.27 原始取得 6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176572.9 一种优化车架立板结构的堆高车车架以及堆高车 2020.9.28-2030.9.27 原始取得 6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231195.4 一种带限位回油功能的液压缸及液压传动系统 2020.10.9-2030.10.8 原始取得 2020.10.22- 7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375883.8 一种手自动切换装置 原始取得 2030.10.21 2020.10.22- 7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380480.2 一种自主移动小车 原始取得 2030.10.21 2020.10.22- 7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375541.6 一种搬运机器人 原始取得 2030.10.21 2020.10.23- 7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383832.X 防爆安全警示灯 原始取得 2030.10.22 2020.10.30- 7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466175.5 工业车辆及其紧急断电装置 原始取得 2030.10.29 2020.11.23- 7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2727166.7 平衡重式叉车 原始取得 2030.11.22 2020.12.23- 7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3144274.8 一种浮动驱动搬运车 原始取得 2030.12.22 2020.12.23- 7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3137104.7 一种车架结构 原始取得 2030.12.22 7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0490271.5 通用电池包及具有其的电动叉车 2021.3.8-2031.3.7 原始取得 79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382572.6 一种带有双螺母防松结构的电动叉车用门架 2021.2.20-2031.2.19 原始取得 80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400129.7 一种方便充电的电动叉车车体 2021.2.23-2031.2.22 原始取得 81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426947.4 一种电动叉车车体 2021.2.26-2031.2.25 原始取得 82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427612.4 一种提高液压油冷却效率的电动叉车车架 2021.2.26-2031.2.25 原始取得 83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499294.2 一种内燃叉车 2021.3.9-2031.3.8 原始取得 48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84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521209.8 一种集装箱起重机用正面吊装置 2021.3.12-2031.3.11 原始取得 85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523481.X 一种集装箱正面吊起重机 2021.3.12-2031.3.11 原始取得 86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0531761.5 一种设有防护板的电动叉车车体 2021.3.15-2031.3.14 原始取得 87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121192524.7 一种横置式单电机驱动的电瓶叉车车体 2021.5.31-2031.5.30 原始取得 88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022145697.5 一种具有可调节结构的前移式叉车门架支座 2020.9.27-2030.9.26 原始取得 89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022146372.9 一种叉车门架组焊气动夹具 2020.9.27-2030.9.26 原始取得 90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022146560.1 一种用于叉车门架的下降缓冲装置 2020.9.27-2030.9.26 原始取得 91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022146821.X 一种叉车门架焊接通用工装夹具 2020.9.27-2030.9.26 原始取得 92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022147428.2 一种叉车门架耐久性试验固定装置 2020.9.27-2030.9.26 原始取得 93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1720369687.5 一种小型电动堆高车 2017.4.10-2027.4.9 受让取得 94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1720370059.9 一种手把加速开关以及电动推车 2017.4.10-2027.4.9 受让取得 95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1820564246.5 一种偏置式堆高车 2018.4.19-2028.4.18 受让取得 96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1820564527.0 一种搬运车上电器元件安装结构 2018.4.19-2028.4.18 受让取得 97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1820564732.7 一种堆高车 2018.4.19-2028.4.18 受让取得 98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1920973449.4 一种外置的辅助端子装置以及插拔器 2019.6.26-2029.6.25 受让取得 99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020061371.1 一种搬运车的传动机构 2020.1.13-2030.1.12 受让取得 10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31750.6 一种搬运车 2021.6.26-2031.6.25 原始取得 10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31761.4 一种电池以及搬运车 2021.6.26-2031.6.25 原始取得 10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31757.8 一种驱动总成以及搬运车 2021.6.26-2031.6.25 原始取得 10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29155.9 一种长续航的电动叉车 2021.6.25-2031.6.24 原始取得 48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0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311266.X 锂电池充放电异口机构 2021.6.11-2031.6.10 原始取得 10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27625.8 手柄头及具有其的搬运车 2021.6.25-2031.6.24 原始取得 10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062216.9 一种电池结构以及搬运车 2021.8.30-2031.8.29 原始取得 10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051649.4 一种门架结构以及叉车 2021.8.27-2031.8.26 原始取得 10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31766.7 一种手柄关节座以及搬运车控制手柄 2021.6.26-2031.6.25 原始取得 10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31755.9 一种驱动连接结构及装有该驱动连接结构的搬运车 2021.6.26-2031.6.25 原始取得 11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45766.2 一种能够顶升的手自一体搬运设备 2021.6.28-2031.6.27 原始取得 11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445779.X 一种电转向驱动总成及其无人搬运车 2021.6.28-2031.6.27 原始取得 11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704480.1 搬运车及其折叠手柄 2021.7.26-2031.7.25 原始取得 11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885025.6 一种带温度补偿的通过 MOSFET 内阻采集电流的电路 2021.8.12-2031.8.11 原始取得 11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043172.5 一种叉车 2021.8.27-2031.8.26 原始取得 11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162471.0 叉车及嵌设有深度相机的叉齿 2021.9.8-2031.9.7 原始取得 一种双把手差速驱动电动搬运车的控制系统及电动搬 2021.10.19- 11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513850.X 原始取得 运车 2031.10.18 11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714213.9 一种通过电容上电自锁的电路 2021.11.8-2031.11.7 原始取得 11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713981.2 一种搬运车充电器 2021.11.8-2031.11.7 原始取得 11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716596.3 一种驱动总成测试设备 2021.11.8-2031.11.7 原始取得 2021.10.13- 12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462980.5 一种装有拖斗的叉车 原始取得 2031.10.12 12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716565.8 一种手动电动合成起升油缸及其搬运车 2021.11.8-2031.11.7 原始取得 12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716549.9 一种装有内置充电器的搬运车 2021.11.8-2031.11.7 原始取得 12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1021952.8 一种薄车体的堆高机器人 2022.4.29-2032.4.28 原始取得 48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2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1021615.9 一种叉车两级全自由门架以及叉车 2022.4.29-2032.4.28 原始取得 12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2045206.4 一种带过流短路保护的 MOSFET 驱动电路 2021.8.27-2031.8.26 原始取得 2022.11.14- 12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3035178.9 一种铅酸与锂电混合使用的电池系统 原始取得 2032.11.13 2022.11.30- 12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3200743.2 一种新型搬运车电动驱动总成 原始取得 2032.11.29 12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2258442.9 一种侧驾低货叉紧凑型搬运车 2022.8.26-2032.8.25 原始取得 12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2260515.8 一种能侧驾的搬运车 2022.8.26-2032.8.25 原始取得 130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2654858.2 一种叉车门架表面打磨装置 2022.10.10-2032.10.9 原始取得 2022.10.19- 131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2751422.5 一种叉车门架用喷涂装置 原始取得 2032.10.18 2022.10.20- 132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2764319.4 一种叉车门架的抓取装置 原始取得 2032.10.19 2022.11.22- 133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3096953.1 一种可调式叉车门架 原始取得 2032.11.21 2022.12.22- 134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3442150.7 一种叉车门架加工用废料收集装置 原始取得 2032.12.21 135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1817158.4 一种叉车门架的起升装置 2022.7.15-2032.7.14 原始取得 136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222452310.X 一种叉车门架用多工位焊接工装 2022.9.16-2032.9.15 原始取得 137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320088956.6 一种具有支撑机构的叉车门架 2023.1.31-2033.1.30 原始取得 138 江苏中力 实用新型 202320378733.3 一种进气格栅总成用检测装置 2023.3.2-2033.3.1 原始取得 2022.11.15- 139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223024348.3 一种控制器测试台工装 原始取得 2032.11.14 140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223274836.X 一种加速器测试台工装 2022.12.7-2032.12.6 原始取得 14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723678.3 一种堆垛车及其驱动浮动总成 2023.7.3-2033.7.2 原始取得 14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612761.3 一种搬运车及其电瓶锁紧装置 2023.6.25-2033.6.24 原始取得 48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4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501814.4 一种双起升堆高车 2023.6.13-2033.6.12 原始取得 14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323902.X 一种电动叉车锂电池检测装置 2023.5.29-2033.5.28 原始取得 14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260620.X 一种仓储系统 2023.5.23-2033.5.22 原始取得 14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260616.3 一种料框取放装置及料框取放系统 2023.5.23-2033.5.22 原始取得 14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1194633.1 一种堆垛车及其双起升液压站 2023.5.17-2033.5.16 原始取得 14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0469159.2 一种电池侧拉式叉车车架 2023.3.13-2033.3.12 原始取得 2022.12.16- 14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3383466.3 一种驱动中置双托盘堆垛车 原始取得 2032.12.15 2022.12.14- 150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3351012.8 一种驱动浮动机构及其双托盘堆垛车 原始取得 2032.12.13 2020.12.23- 15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3137089.6 一种电动搬运车 原始取得 2030.12.22 152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321914801.X 一种串联锂电池组主动均衡系统 2023.7.20-2033.7.19 原始取得 153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321310968.5 一种电动叉车用电机速度控制器的母线电容预充电路 2023.5.26-2033.5.25 原始取得 15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3035155.2 一种搬运车及浮动驱动罩 2023.11.9-2033.11.8 原始取得 2023.10.23- 155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322869082.0 一种叉车的门架加强装置 原始取得 2033.10.22 2023.11.28- 156 富阳中力 实用新型 202323234302.9 一种多级叉车门架的负载检测设备 原始取得 2033.11.27 157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321989445.8 一种锂电池电芯容量均衡设备 2023.7.27-2033.7.26 原始取得 158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321445055.4 一种基于叉车仪表的三极管钳位保护电路 2023.6.7-2033.6.6 原始取得 159 中锂电 实用新型 202321528458.5 一种低速运货载人工业车辆用升降液压控制系统 2023.6.14-2033.6.13 原始取得 注:第 78 项专利共有份额系中力股份自杭州中力、中力进出口处受让取得;第 93 项至第 97 项专利系富阳中力自中力股份处受让取得;第 98 项及第 99 项专利系中锂电自中力股份处受让取得。 48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1.3 外观设计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630142213.8 一体式液压系统 2016.4.14-2026.4.13 原始取得 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630218382.5 站驾式电动叉车 2016.5.30-2026.5.29 原始取得 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630227478.8 轻量型电动搬运车 2016.6.3-2026.6.2 原始取得 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73.2 插拔式控制器模块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704.9 插拔式电池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33.8 叉车仪表台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98.2 紧凑型三支点叉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684.5 搬运车(EPT16-ETI)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702.X 拣选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1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685.X 站驾式牵引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1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52.0 手柄头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1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51.6 搬运车(EPT16-ETL)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1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74.7 搬运车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1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830190871.3 上配重 2018.4.19-2028.4.18 原始取得 1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086838.0 步行式电动搬运车 2019.2.19-2029.2.18 原始取得 1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086837.6 手柄 2019.2.19-2029.2.18 原始取得 1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104392.X 步行式偏置式堆高车 2019.3.14-2029.3.13 原始取得 1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298422.5 步行式电动搬运车(EPE151) 2019.6.11-2029.6.10 原始取得 1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298706.4 步行式电动搬运车(EPL153) 2019.6.11-2029.6.10 原始取得 49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298411.7 搬运车 2019.6.11-2029.6.10 原始取得 2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298421.0 搬运车(EPL15Z) 2019.6.11-2029.6.10 原始取得 2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56755.3 防爆电动叉车 2019.10.17-2029.10.16 原始取得 2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7551.X 承载桥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2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7671.X 搬运车旋转关节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2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7306.9 锂电池搬运车(154-1)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2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7321.3 锂电池搬运车(154-2)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2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7331.7 锂电池搬运车(154-3)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2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5847.8 锂电池堆高车(esl121)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2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56744.5 半包围踏板式搬运车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3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64488.4 锂电池搬运车(163) 2019.10.18-2029.10.17 原始取得 3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587091.7 前移式搬运车 2019.10.28-2029.10.27 原始取得 3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638838.7 搬运车(小型 15ez) 2019.11.9-2029.11.8 原始取得 3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1930638760.9 锂电叉车(小型 esl151Z) 2019.11.9-2029.11.8 原始取得 3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030052646.0 电动搬运车 2020.2.17-2030.2.16 原始取得 3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030632870.7 搬运车(XC1) 2020.10.15-2030.10.14 原始取得 3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030632876.4 搬运车(XP1) 2020.10.15-2030.10.14 原始取得 3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030632869.4 搬运车(XP3) 2020.10.15-2030.10.14 原始取得 3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030700430.0 平衡重式叉车 2020.11.9-2030.11.8 原始取得 3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130370943.4 搬运车 2021.6.16-2036.6.15 原始取得 49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4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130370941.5 手柄 2021.6.16-2036.6.15 原始取得 4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130373507.2 叉车 2021.6.17-2036.6.16 原始取得 4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130401287.X 舵轮 2021.6.28-2036.6.27 原始取得 4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130638188.3 叉车 2021.9.26-2036.9.25 原始取得 4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211883.6 搬运车(智金刚) 2022.4.15-2037.4.14 原始取得 4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271174.7 堆垛车(XS1-101) 2022.5.10-2037.5.9 原始取得 4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292440.4 搬运车(F1) 2022.5.18-2037.5.17 原始取得 4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35308.7 锂电叉车(CPD25L3) 2022.6.2-2037.6.1 原始取得 4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57831.X 叉车仪表 2022.6.13-2037.6.12 原始取得 4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57826.9 堆高车(EST123) 2022.6.13-2037.6.12 原始取得 5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61367.1 锂电三支点叉车 2022.6.14-2037.6.13 原始取得 5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77258.9 控制器外壳 2022.6.20-2037.6.19 原始取得 5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77198.0 控制器外壳 2022.6.20-2037.6.19 原始取得 5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81033.0 电动叉车 2022.6.21-2037.6.20 原始取得 5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91403.9 手柄 2022.6.24-2037.6.23 原始取得 5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401320.3 堆高车 2022.6.28-2037.6.27 原始取得 5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401154.7 油缸 2022.6.28-2037.6.27 原始取得 5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507565.4 控制器外壳 2022.8.5-2037.8.4 原始取得 5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667773.0 搬运车 2022.10.11-2037.10.10 原始取得 5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361364.8 锂电四支点叉车 2022.6.14-2037.6.13 原始取得 49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6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330376423.3 手柄头 2023.6.19-2038.6.18 原始取得 6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330292116.7 堆高车 2023.5.18-2038.5.17 原始取得 6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330292145.3 堆高车 2023.5.18-2038.5.17 原始取得 6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330272872.3 仓储车 2023.5.11-2038.5.10 原始取得 6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330240934.2 搬运车 2023.4.26-2038.4.25 原始取得 6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533313.9 搬运车(F3) 2022.8.16-2037.8.15 原始取得 6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202230533300.1 搬运车(F2) 2022.8.16-2037.8.15 原始取得 注 1:根据《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 423 号)第十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2020 修订)第 42 条的规定,申请日在 2021 年 6 月 1 日之后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的期限为 15 年。因此,上表中第 39 项至第 66 项 专利的申请日在 2021 年 6 月 1 日后,专利权的期限为 15 年。 2.2 境外专利 2.2.1 发明专利 国家/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地区 STECKBARE BATTERIEVORRICHTUNG FR 1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3309001 2016.11.16-2036.11.16 德国 原始取得 MATERIALHANDHABUNGSAUSRSTUNG DISPOSITIF ENFICHABLE DE BATTERIE 2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EP3309001 POUR UN QUIPEMENT DE MANIPULATION 2016.11.16-2036.11.16 法国 原始取得 DE MATRIAU Battery Plug-In Device For Material Handling 3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EP3309001 2016.11.16-2036.11.16 英国 原始取得 Equipment KONTAKTLOSE SCHALTVORRICHTUNGEN 4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3343584 ZUR VERWENDUNG BEI 2017.2.14-2037.2.14 德国 原始取得 MATERIALHANTIERUNGSAUSRSTUNG 49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家/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地区 DISPOSITIFS DE COMMUTATION SANS CONTACT DESTINS TRE UTILISS SUR 5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EP3343584 2017.2.14-2037.2.14 法国 原始取得 UN QUIPEMENT DE MANIPULATION DE MATRIAU NON-CONTACT SWITCH DEVICES FOR USE 6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EP3343584 2017.2.14-2037.2.14 英国 原始取得 ON MATERIAL HANDLING EQUIPMENT 7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3360754 PALETTENHUBWAGENGRIFFANORDNUNG 2017.2.22-2037.2.22 德国 原始取得 8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EP3360754 ENSEMBLE POIGNE DE TRANSPALETTE 2017.2.22-2037.2.22 法国 原始取得 9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EP3360754 Pallet truck handle assembly 2017.2.22-2037.2.22 英国 原始取得 Removable Plug-in Modules For Material 10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0836620 2019.4.17-2039.7.17 美国 受让取得 Handling Vehicles Removable Plug-in Modules For Material 11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0730728 2019.4.17-2039.4.17 美国 受让取得 Handling Vehicles 12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0787351 Pallet Truck 2019.4.17-2039.4.17 美国 受让取得 13 Big Lift 发明专利 10214402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12.12.6-2033.3.18 美国 受让取得 14 Big Lift 发明专利 9440830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13.2.6-2033.1.1 美国 受让取得 15 Big Lift 发明专利 9586605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3.10.16-2034.11.9 美国 受让取得 16 Big Lift 发明专利 8540213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2.1.31-2032.4.4 美国 受让取得 17 Big Lift 发明专利 8833736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3.7.24-2032.1.31 美国 受让取得 18 Big Lift 发明专利 9079754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4.8.7-2032.1.31 美国 受让取得 19 Big Lift 发明专利 9475513 Pallet Truck 2014.10.15-2035.1.14 美国 受让取得 20 Big Lift 发明专利 9908762 Pallet Truck Load Lift Portion 2016.10.28-2036.10.28 美国 受让取得 Battery Plug-In Device For Material Handling 21 Big Lift 发明专利 9966712 2016.10.28-2036.10.28 美国 受让取得 Equipment Non-Contact Switch Devices for Use On Material 22 Big Lift 发明专利 10014141 2016.12.29-2036.12.29 美国 受让取得 Handling Equipment 49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家/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地区 23 Big Lift 发明专利 10173709 Pallet Truck Handle Assembly 2017.2.10-2037.10.2 美国 受让取得 24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1339040 Handle Head For An Electric Transport Vehicle 2019.4.17-2041.3.17 美国 受让取得 25 BIG LIFT 发明专利 11420858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19.1.15-2033.3.18 美国 受让取得 Packing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shipping pallet 26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1673736 2022.4.29-2042.4.29 美国 原始取得 truck vehicles 27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1794799 Handle Joint Base and Carrier Control Handle 2021.12.17-2042.1.13 美国 原始取得 28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1958730 Carrier 2021.12.17-2042.12.12 美国 原始取得 29 中力股份 发明专利 11981553 Handle head and carrier with the same 2021.12.17-2043.2.1 美国 原始取得 注:第 10 项至第 12 项、第 24 项专利系中力股份自 BIG LIFT 处受让取得;第 13 项、第 15 项、第 17 项至第 23 项、第 25 项专利系 BIG LIFT 自中力股份处受让取得;第 14 项专利系 BIG LIFT 自 William John Pedriana 处受让取得;第 16 项专利系 BIG LIFT 自 WINTRUST BANK 处 受让取得。 2.2.2 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1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DE202019000590U1 Gabelstapler mit einer kompakten Struktur 2019.2.6-2029.2.28 德国 原始取得 CARRELLO ELEVATORE A 2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19000000435 FORCHETTA CON STRUTTURA 2019.2.6-2029.2.6 意大利 原始取得 COMPATTA MONTACARGAS DE ESTRUCTURA 3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ES1244929 2019.2.6-2029.2.6 西班牙 原始取得 COMPACTA 4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FR3081427 Chariot à fourche avec structure compacte 2019.2.6-2029.2.6 法国 原始取得 Abnehmbares Steckmodul für 5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DE202019001786U1 2019.4.18-2029.4.30 德国 原始取得 Materialhandhabungsfahrzeuge Módulos enchufables amovibles para vehí 6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ES1235287 2019.4.17-2029.4.17 西班牙 原始取得 culos de manipulación de materiales 49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Abnehmbares Steckmodul für 7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DE202019001787U1 2019.4.18-2029.4.30 德国 原始取得 Materialhandhabungsfahrzeuge MODULES ENFICHABLES 8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FR3080371 AMOVIBLES POUR VEHICULES DE 2019.4.18-2029.4.18 法国 原始取得 MANUTENTION DE MATERIAUX MODULI RIMOVIBILI INNESTABILI 9 中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2019000001356 PER VEICOLI DI MANIPOLAZIONE DI 2019.4.18-2029.4.18 意大利 原始取得 MATERIALI 2.2.3 外观设计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01819 Powered Stacker Vehicle 2020.11.10-2035.11.10 美国 原始取得 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01820 Powered Stacker Vehicle 2020.11.10-2035.11.10 美国 原始取得 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882204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20.4.21-2035.4.21 美国 原始取得 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891023 Personnel Lift Device 2020.7.21-2035.7.21 美国 原始取得 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1 Hoists and conveyors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2 Hoists and conveyors (part of -)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3 Hoists and conveyors (part of -)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4 Hoists and conveyors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5 Hoists and conveyors (part of -)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1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6 Hoists and conveyors (part of -)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1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7 Hoists and conveyors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1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8 Hoists and conveyors (part of -)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1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3464809-0009 Hoists and conveyors (part of -) 2016.11.16-2041.11.16 欧盟 原始取得 49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1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6469599-0001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19.5.16-2044.5.16 欧盟 原始取得 1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6469599-0002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19.5.16-2044.5.16 欧盟 原始取得 1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6469599-0003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19.5.16-2044.5.16 欧盟 原始取得 1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64695990001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19.5.16-2044.5.16 英国 原始取得 1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64695990002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19.5.16-2044.5.16 英国 原始取得 1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64695990003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19.5.16-2044.5.16 英国 原始取得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6620803-0001 2019.7.11-2044.7.11 欧盟 原始取得 Pallet trucks (part of -)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66208030001 2019.7.11-2044.7.11 英国 原始取得 Pallet trucks (part of -) 2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7041629-0001 pallet trucks 2019.10.17-2044.10.17 欧盟 原始取得 2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7041629-0002 pallet trucks 2019.10.17-2044.10.17 欧盟 原始取得 2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70416290001 pallet trucks 2019.10.17-2044.10.17 英国 原始取得 2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70416290002 pallet trucks 2019.10.17-2044.10.17 英国 原始取得 2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7547500-0001 pallet trucks 2020.1.23-2045.1.23 欧盟 原始取得 2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7547500-0002 pallet trucks 2020.1.23-2045.1.23 欧盟 原始取得 2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7547500-0003 pallet trucks 2020.1.23-2045.1.23 欧盟 原始取得 2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75475000001 Pallet trucks 2020.1.23-2045.1.23 英国 原始取得 3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75475000002 Pallet trucks 2020.1.23-2045.1.23 英国 原始取得 3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75475000003 Pallet trucks 2020.1.23-2045.1.23 英国 原始取得 3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8761357-0001 Pallet trucks 2021.11.15-2046.11.15 欧盟 原始取得 3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8761357-0002 Control and indicator units for forklifts 2021.11.15-2046.11.15 欧盟 原始取得 49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34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5299823-0005 Pallet trucks (part of -) 2018.6.6-2043.6.6 欧盟 原始取得 35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5299823-0006 Pallet trucks 2018.6.6-2043.6.6 欧盟 原始取得 3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5299823-0007 Forklifts 2018.6.6-2043.6.6 欧盟 原始取得 3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05299823-0008 Forklifts 2018.6.6-2043.6.6 欧盟 原始取得 3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52998230005 Pallet trucks (part of -) 2018.6.6-2043.6.6 英国 原始取得 3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52998230006 Pallet trucks 2018.6.6-2043.6.6 英国 原始取得 4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GB90052998230008 Forklifts 2018.6.6-2043.6.6 英国 原始取得 41 BIG LIFT 外观设计 D692203 Pallet Truck 2013.10.22-2027.10.22 美国 原始取得 42 BIG LIFT 外观设计 D692204 Pallet Truck 2013.10.22-2027.10.22 美国 原始取得 43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33389 Personal Lift Vehicle 2015.6.30-2029.6.30 美国 原始取得 44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34589 Personal Lift Vehicle 2015.7.14-2029.7.14 美国 原始取得 45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33390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15.6.30-2029.6.30 美国 原始取得 4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891022 Powered Stacker Vehicle 2020.7.21-2035.7.21 美国 受让取得 4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891724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20.7.28-2035.7.28 美国 受让取得 4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874083 Pallet Truck 2020.1.28-2035.1.28 美国 受让取得 4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03970 Pallet Truck 2020.12.1-2035.12.1 美国 受让取得 5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03971 Pallet Truck 2020.12.1-2035.12.1 美国 受让取得 5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872965 Pallet Truck 2020.1.14-2035.1.14 美国 受让取得 5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03972 Pallet Truck 2020.12.1-2035.12.1 美国 受让取得 5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03973 Pallet Truck 2020.12.1-2035.12.1 美国 受让取得 49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54 BIG LIFT 外观设计 D692202 Pallet Truck 2013.10.22-2027.10.22 美国 受让取得 55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39112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5.9.15-2029.9.15 美国 受让取得 56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70719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6.11.1-2031.11.1 美国 受让取得 57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70720 Powered Pallet Truck 2016.11.1-2031.11.1 美国 受让取得 58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30614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15.5.26-2029.5.26 美国 受让取得 59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54415 Pallet Truck 2016.4.19-2030.4.19 美国 受让取得 60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67847 Pallet Truck 2016.9.27-2031.9.27 美国 受让取得 61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65939 Pallet Truck 2016.9.6-2031.9.6 美国 受让取得 62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67236 Pallet Truck 2016.9.20-2030.9.20 美国 受让取得 63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98524 Pallet Truck 2017.9.26-2032.9.26 美国 受让取得 64 BIG LIFT 外观设计 D799780 Pallet Truck 2017.10.10-2032.10.10 美国 受让取得 65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01616 Pallet Truck 2017.10.31-2032.10.31 美国 受让取得 66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05712 Pallet Truck 2017.12.19-2032.12.19 美国 受让取得 67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05713 Pallet Truck 2017.12.19-2032.12.19 美国 受让取得 68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02243 Pallet Truck 2017.11.7-2032.11.7 美国 受让取得 69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19923 Pallet Truck 2018.6.5-2033.6.5 美国 受让取得 70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19293 Pallet Truck 2018.5.29-2033.5.29 美国 受让取得 71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24633 Pallet Truck 2018.7.31-2033.7.31 美国 受让取得 72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55924 Pallet Truck 2019.8.6-2034.8.6 美国 受让取得 73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56627 Pallet Truck 2019.8.13-2034.8.13 美国 受让取得 49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74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95222 Pallet Truck 2020.9.1-2035.9.1 美国 受让取得 75 BIG LIFT 外观设计 D894519 Personnel Lift Vehicle 2020.8.25-2035.8.25 美国 受让取得 76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62584 Pallet truck tiller module 2019.4.16-2037.8.30 美国 受让取得 77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72807 Pallet truck tiller module 2022.6.24-2037.12.13 美国 受让取得 78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72806 Pallet truck tiller module 2022.6.24-2037.12.13 美国 受让取得 79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D975396 Pallet Truck 2020.10.4-2038.1.10 美国 原始取得 80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15024436-0001 Pallet trucks 2023.6.12-2048.6.12 欧盟 原始取得 81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15024436-0002 Pallet trucks 2023.6.12-2048.6.12 欧盟 原始取得 82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15026189-0001 Pallet trucks 2023.6.28-2048.6.28 欧盟 原始取得 83 中力股份 外观设计 015026189-0002 Pallet trucks 2023.6.28-2048.6.28 欧盟 原始取得 注:第 46 项至第 53 项、第 76 项至第 78 项专利系中力股份自 BIG LIFT 处受让取得;第 54 项专利系 BIG LIFT 自 WINTRUST BANK 处受让 取得;第 55 项至第 75 项专利系 BIG LIFT 自中力股份处受让取得。 50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 3:新增股东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3.1 创新工场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创新工场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3.1.1 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合伙份额 60,607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 6 号兴智科技园 B 栋第 1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经营范围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MA1XCG2E5B 创新工场(广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2.4865%,南京兴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 41.2494%,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24.7496%,芜湖创新工场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股权结构 21.6147%,珠海洲际福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2999%,西藏创友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2999%,珠海市坤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3.2999% 3.1.2 广州开发区恒凯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广州开发区恒凯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1 日 合伙份额 50,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4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W6AH9Q 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9980%,广州恒运 股权结构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9.9202%,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持股 39.1218%,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9.9601% 50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3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475 法定代表人 付燕 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 经营范围 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K0E53W 股权结构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3.1.4 珠海歌斐殴如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珠海歌斐殴如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合伙份额 41,005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 108 号 23 楼 C 区 2327-(2)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82GT2J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122%,芜湖歌斐逸时投资中心(有限 股权结构 合伙)持股 56.2617%,芜湖歌斐洛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43.7261% 3.1.5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 300 号 B 单元二楼 法定代表人 李滨 先进设备、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 领域以及政府倡导的行业领域和具有创新业务模式的商业企业以及相 经营范围 关联延伸行业的非证券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N5EJT3D 5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结构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3.1.6 亚东信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亚东信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苏波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 经营范围 融和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233MA6T19KYXJ 股权结构 亚东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3.1.7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13 日 合伙份额 1,034,34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 6 号楼 4-6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经营范围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88QAXM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9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 21.75%,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34%,北京市工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9.34%,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13.34%,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80%,广州产 股权结构 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83%,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 3.87%,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87%,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 3.87%,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3%,杭州和港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97%,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0.13% 50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8 杭州海鲲盛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杭州海鲲盛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19 日 合伙份额 5,991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524 室-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服务:实业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CCLBQ7Y 海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0.0167%,施皓天持股 16.6917%,罗玮持股 6.6767%,李瑛持股 3.5053%,李秀春持股 股权结构 3.3383%,牛艳麟持股 3.3383%,陈婷婷持股 3.3383%,陈银泉持股 3.3383%,姚乾翔持股 2.5038%,顾超持股 2.5038%,魏秋姣等其余 32 名合伙人持股 54.7488% 3.1.9 杭州海鲲盛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杭州海鲲盛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22 日 合伙份额 4,941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524 室-16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服务:实业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督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CCN4G6A 海 鲲 投 资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0.0202% , 沈 培 鸿 持 股 8.0955%,苑莉持股 6.6788%,姚振文持股 4.0478%,宣丽波持股 股权结构 4.0478%,牛明星持股 4.0478%,秦元平持股 4.0478%,张碧琴持股 3.0358%,邓丽红持股 2.8334%,郝晶慧持股 2.8334%,张俊艳等其余 29 名合伙人持股 60.3117% 3.1.10 宁波保税区鋆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宁波保税区鋆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1 日 合伙份额 5,1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5016-1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易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92THP1A 上海易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960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钜献投 股权结构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8.0392% 3.1.11 珠海横琴金斧子盘古叁拾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珠海横琴金斧子盘古叁拾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2 日 合伙份额 14,022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447(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君信达私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 经营范围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XMXH2C 君信达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0.0143%,珠海横琴 金斧子盘古叁拾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44.4302%,珠 股权结构 海横琴金斧子盘古叁拾伍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8.0117%,珠海横琴金斧子盘古伍拾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持股 17.5439% 3.1.12 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陆港街 66 号芯汇湖大厦 1 幢 1701-3 室 法定代表人 童洲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受托范围内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1T9GL36U 股权结构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3.1.13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2 日 注册资本 4,784.0493 万元 50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 号 1 幢 1001-003 室 法定代表人 陶宁 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 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 外);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物业 经营范围 管理;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企业孵 化;软件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 展;公共关系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63622567L 汪 华 持 股 25.5850% , 南 京 诺 赛 育 成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2.5288%,陶宁持股 12.9597%,张鹰持股 10.4514%,郎春晖持股 10.4514%,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 3.1333%,刘秀苹持股 股权结构 3.6789%,王肇辉持股 3.6789%,李璞玉持股 3.3863%,林莺持股 3.3863%,北京创新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7580%,钱祥丰持股 0.0021% 3.1.14 杭州楠盛嘉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杭州楠盛嘉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6 日 合伙份额 5,22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 28 号一楼 12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傅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 (上述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2B0TB0XH 上海傅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6513%,李景强持股 5.1724%,孙承振持股 3.8314%,刘红持股 2.2989%,陈晓玲持股 股权结构 2.2989%,赵文持股 2.1073%,新余惠丰聚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1.9157%,井晓玲持股 1.9157%,刘爱民持股 1.9157%,勾 建华持股 1.9157%,田华等其余 24 名合伙人持股 45.9770% 3.1.15 康焕军 康焕军:男,中国国籍,1962 年 10 月出生,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公 民身份号码为***60319621021****。 50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16 芜湖创新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芜湖创新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吉和南路 26 号雨耕山园区内思楼二层北侧和西 注册地址 侧区域 E007 室 法定代表人 熊昊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MA2W150X9W 股权结构 创新工场(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3.1.17 富利瑞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富利瑞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二期)9 层 07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晰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安全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票务 代理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 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 版发行);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数字视频 监控系统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妆品批发; 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 (不含隐形眼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 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批 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 照明器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50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旧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日用产品修理;通讯 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7129206XJ 股权结构 张晰持股 99%,张琳持股 1% 3.1.18 新余惠丰聚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新余惠丰聚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9 日 合伙份额 315.7895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 21 号 119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惠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保险业务)、企业投资、企业管 经营范围 理、项目投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MA36X55W5R 浙江惠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宁波乾富德祥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1.6667%,新余惠丰骏赋投资合伙企业(有 股权结构 限合伙)持股 31.6667%,新余惠丰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31.6667% 3.2 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先进制造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成立日期 1949 年 10 月 1 日(前身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3 号 负责人 刘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000000013186G 3.2.2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3,380,000 万元 50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 付刚峰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 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 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7643K 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3.2.3 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 8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海国际中心 B-2101B 法定代表人 郭健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 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1522503F 股权结构 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3.2.4 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482,250 万元 注册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金寨路交口琥珀五环城和颂阁 22 层 法定代表人 方炜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95804117Y 股权结构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3.2.5 江苏疌泉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江苏疌泉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8 日 50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伙份额 300,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2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20MNPN0P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0333%,苏州国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3222%,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持股 16.6611%,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 股权结构 限合伙)持股 16.6611%,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16.6611%,扬州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6.6644%,常州市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6.6644%,盐城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3.3322% 3.2.6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 300 号 B 单元二楼 法定代表人 李滨 先进设备、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 领域以及政府倡导的行业领域和具有创新业务模式的商业企业以及相 经营范围 关联延伸行业的非证券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N5EJT3D 股权结构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3.2.7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 116 号 608 室 法定代表人 顾祥寿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34398964X7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97.50%,浙江省创新发展投资有限公 股权结构 司持股 2.50% 5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8 南京扬子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京扬子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2 月 18 日 合伙份额 1,000,3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 39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扬子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子基金;基金管理;基金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 经营范围 管理;股权管理及投资咨询(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XX6BB58 南京扬子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3%,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 股权结构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9.97% 3.2.9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55 号信息枢纽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倪泽望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设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9980099T 股权结构 深圳市财政局持股 100% 3.2.10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0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81 号粤财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 金圣宏 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项目的管理。科技风险投资,实 业投资,企业重组、并购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科技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8770876K 5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结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 94.5965%,广东省财政厅持股 5.4035% 3.2.11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30 日 合伙份额 475,1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工农路 2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承运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5U67L09B 重庆承运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210%,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9.8779%,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18.8381%,重庆两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0.3157%,重庆悦 股权结构 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3157%,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0.3157%,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3157% 3.2.12 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合伙份额 4,0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武昌区中北路 86 号汉街总部国际 8 栋 F12/13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MA4KLNK31B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2494%,长江产业投资集 股权结构 团有限公司持股 99.7506% 3.2.13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号科创中心 424 室 5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徐先炉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NUJ2A1H 股权结构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3.2.14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 城市功能项目和产业转型升级载体(含持有型物业)投资、资产运营 经营范围 和管理;资产经营;股权管理;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09392720XQ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3.2.1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名称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 11 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 负责人 刘伟 管理运营社会保障基金,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经营范围 管理运营 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受委托集中持有与管理 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受委托管理运营 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定期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717800822N 股权结构 - 3.2.1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保资产-先进制造产业基金股 权投资计划”) 产品名称 人保资产-先进制造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计划 产品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5 日 产品类型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5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备案编号 202021040003 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机构名称 管理人登记编号/ 000003 机构编码 3.2.17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法定代表人 俞北华 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究, 经营范围 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757739E 股权结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3.2.18 宁波富甬合投制造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富甬合投制造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475 号 004 幢(宁波和丰创意广场) 注册地址 (15-1)(意庭楼 1505-5 室) 法定代表人 王东升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MA2GWD0D1E 宁波工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25.00%,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 12.50%,宁波前湾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股权结构 12.50%,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12.50%,宁波勇 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2.50%,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50%,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2.50% 3.2.19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301,463.670823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4620 单元 5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檀庄龙 1、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2、产业 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3、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 经营范围 发经营;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 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57503085XG 股权结构 厦门市财政局持股 100% 3.2.20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3-5 号楼 39 层 法定代表人 郭晓东 投资与管理(不含法律法规限制行业);资本运营;资产管理,托管 经营范围 经营;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C2J2J45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0%,山东国惠投资控 股权结构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10% 3.2.21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37,382.0414 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 1 号友邦金融中心二座 29 层(名义 注册地址 楼层第 32 层)(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 肖峰雷 接受委托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转让、交易,经营性国有资产 的投资、控股、参股、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金 融投资、科技产业投资、产业园区建设管理、资本运营、基金管理、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以上经营项目需经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行 政许可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551667696M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3.7133%,佛山市财政局持股 股权结构 36.2867% 51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22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475 法定代表人 付燕 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 经营范围 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K0E53W 股权结构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3.2.23 重庆祎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重庆祎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9 日 合伙份额 1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 390 号财富中心 27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6MA60GNL018 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556%,重庆市双福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8.8333%,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 股权结构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556%,重庆市德感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0.5556% 3.2.24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工银理财博股通利私银尊享私募甄 选权益类封闭式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博股通利私银尊享私募甄选权益类封闭式理财产品 产品起始日期 2021 年 7 月 14 日 产品类型 银行私募类理财产品 产品备案编号 Z7000821A000101 管理人/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机构名称 管理人登记编号/ Z0015H111000001 机构编码 51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25 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6 号 3 栋 304 室 法定代表人 万艳菲 物业投资,商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281818668E 股权结构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3.2.26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 日 合伙份额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 3401 办公-3-1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X5GFXX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 股权结构 限公司持股 42.2%,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6.8%,珠海格力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20%,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 3.2.27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848,655.9123 万元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266 号、2299 号 法定代表人 魏建军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 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5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 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 营;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 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 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 包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 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 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乐器零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 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五金产品批发;五金 产品零售;二手车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电池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休闲观光活动;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 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塑料制品销售;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再生资源 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除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105941835E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9.88%,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 26.96%,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 0.9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持股 0.53%,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持股 0.47%,长城汽车股 股权结构 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 0.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31%,中国工商银行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24%,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17% 3.2.28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5 年 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84,936.6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 法定代表人 吴磊 5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 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 经营范围 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 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 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28733 股权结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3.2.29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上汽工业-先进制造产业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 产品名称 上汽工业-先进制造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产品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 产品类型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产品备案编号 SGX156 管理人/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机构名称 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13892 机构编码 3.2.30 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420,412.2225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乔家路 19 弄 3 号 27 楼 法定代表人 曲滋海 投资及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资产运 经营范围 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1337304457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5.4120%,上海医药(集团)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34.5880% 3.2.31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正洪 一般项目: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 经营范围 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及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73459638811 股权结构 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3.2.32 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745,757.080133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0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序润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经营范围 务);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312940392T 烟台市财政局持股 88.5943%,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股权结构 11.4057% 3.2.33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2 年 5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 苟护生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 员;接受委托,承担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地区经济发展和 技术改造规划、工程项目的评估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监理以及技术服 务;国外各类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承揽国外工程项目;承 经营范围 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海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各类土木 工程、建筑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与工 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5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0825Q 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3.2.34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 375,765.452367 万美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横坪公路 3001、3007 号(一照多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电动车及其零配件、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 件、汽车电子装置的研发;开发、研究无线通讯技术及系统;销售自 产软件;太阳能充电器、充电桩、充电柜、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 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家庭能源系统产品的研发及 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产品); 太阳能电池及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 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及维护;汽 车租赁;自有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 山横坪公路 3001 号、3007 号比亚迪工业园内,面积 704530.64 ㎡)。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选矿;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运输货物打包 经营范围 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 汽车电附件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电动车、轿车和 其他类乘用车、客车及客车底盘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提供售后服 务;改装厢式运输车、客车、卧铺客车;生产经营汽车零部件、电动 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 (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发动机生产和销售。轨道交通 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 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维保、租赁;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 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和生产经营;轨道梁、柱的制造;纯电动卡 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电动载货车,二类底盘,电动专用 车及其他特殊领域车辆)的生产经营;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 经营管理。成品油销售(含润滑油、柴油、汽油等);医疗器械,医 疗安全系列产品,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 52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售;增值电信业务;消毒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卫生用品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和 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港口理 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1738553L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6.7866%,BYD(H.K.) CO., LIMITED 持 股权结构 股 3.2134% 3.2.35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250,5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 5 层 E 单元、18 层和 注册地址 19 层 法定代表人 王都富 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 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 经营范围 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406373J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安盛中国公司持股 27.5%,五 股权结构 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 3.2.36 南京坤道驰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京坤道驰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2 日 合伙份额 5,001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141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建树 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YMKY514 股权结构 李建树持股 0.02%,白国光持股 99.98% 3.3 安吉两山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安吉两山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5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3.1 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安吉商会大厦)1 幢 注册地址 2101-21-9 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邹进 经营范围 产业基金投资与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355358001Y 股权结构 安吉县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3.3.2 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矩阵国际中心 2-1207 室 法定代表人 顾祥寿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0Y9H 股权结构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100% 3.3.3 三亚启迪远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三亚启迪远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合伙份额 25,202.52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创意产业园(海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5MA5RENC73C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1%,拉萨贤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3.9679%,付小刚持股 3.9679%,徐进持股 3.9679%,陈立英持 股 3.9679%,戴粉兰持股 2.3807%,薛东生持股 2.3807%,黄艳持股 股权结构 2.3807%,北京启明信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1.9839%,上海海星 陈行商业有限公司持股 1.9839%,丁学毅等其余 38 名合伙人持股 73.0085% 5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3.4 三亚启迪旭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三亚启迪旭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合伙份额 24,717.1717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创意产业园(海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5MA5REN7JXU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4740%,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持股 4.4503%,程启鹏持股 4.0458%,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股权结构 4.0458%,陶亦纯持股 2.0229%,唐长钧持股 2.0229%,王先君持股 2.0229%,刘跃华持股 2.0229%,林秀真持股 2.0229%,李炎晖持股 2.0229%,陆美红等其余 37 名合伙人持股 74.8467% 3.3.5 三亚启迪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三亚启迪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合伙份额 14,484.84848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创意产业园(海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5MA5REN5B1J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袁和国持股 2.7615%,张凤侠 持股 2.7615%,黄泽持股 2.3473%,张爱华持股 2.0711%,水军持股 股权结构 2.0711%,周国华持股 2.0711%,赵颖娟持股 2.0711%,欧静持股 2.0711%,赵丽娜持股 2.0711%,姜传荣等其余 38 名合伙人持股 78.7031% 3.3.6 三亚启迪昌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三亚启迪昌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17 日 合伙份额 13,501.35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创意产业园(海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5MA5REM5M9E 北京瀚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1%,孙莉持股 2.222%,黄玉持股 2.222%,孟宝琳持股 2.222%,,潘晓旭持股 2.222%,,臧彤持股 股权结构 2.222%,戴晴持股 2.222%,石全红持股 2.222%,叶赛乐持股 2.222%,辜昱育持股 2.222%,章晓红等其余 36 名合伙人持股 79.992% 3.3.7 杭州森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杭州森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7 日 合伙份额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华路 266 号三楼 319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创中鼎(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J1GQ294 国创中鼎(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顾琦持股 股权结构 49.5%,章巍持股 40.5% 3.4 嘉兴鼎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嘉兴鼎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3.4.1 宁波鼎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宁波鼎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合伙份额 300,1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 12 幢 6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KPX6E8A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0333%,太仓市钟鼎 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3.3089%,太仓市钟鼎六 股权结构 号青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3.3256%,太仓市钟鼎 六号湛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322% 5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4.2 宁波鼎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宁波鼎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合伙份额 300,1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 11 幢 7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KPX6B3P 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0333%,太仓市钟鼎 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3.3089%,太仓市钟鼎六 股权结构 号青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3.3256%,太仓市钟鼎 六号湛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322% 3.5 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海南澄义咨询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3.5.1 熊昊 熊昊:男,中国国籍,1977 年 3 月出生,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公民身份号码为***20319770314****。 5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 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积极合理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投 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 权利。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董事会秘书廖发培专门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廖发培 电话:0572-5333958 传真:0572-5333958 电子邮箱:epir@ep-ep.com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安排,发行人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如 下: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 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者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5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 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监事会发现董 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 及时改正。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详细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 制、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等各项制度安排。 1、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选举票数)可以集中 使用。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 当分别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监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 序确定当选董事、监事。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记载的会议 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股东身份。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5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5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 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 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可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全部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 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53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 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 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 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 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可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全部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 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 53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前移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可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全部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 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53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湖州中提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可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全部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 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5、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何楚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 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53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 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 离职,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可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全部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 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何金荣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53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 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 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 离职,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 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 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7、发行人股东林德叉车、宁波欣烨、靖江道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亦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8、发行人股东安吉中平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等事 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3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发行人股东宁波顺网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9,580,154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 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自取得发行人 661,949 股股份之日(以发行 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准)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661,949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1)、(2)项股份锁定期的届满日,以两者孰晚之日为准。 3、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亦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0、发行人股东创新工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 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 1、2 项股份锁定期的届满日,以两者孰晚之日为准。 53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亦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1、发行人股东海南澄义咨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 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 1、2 项股份锁定期的届满日,以两者孰晚之日为准。 4、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亦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2、发行人股东嘉兴鼎韫投资、安吉两山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 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准)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上述 1、2 项股份锁定期的届满日,以两者孰晚之日为准。 4、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亦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发行人股东先进制造产业基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 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对于本企业于发行人提交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以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准),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 1、2 项股份锁定期的届满日,以两者孰晚之日为准。 4、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亦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金辉、QUEK CHING PONG、汪时锋、 廖发培、赵海良、张屹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 53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 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 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 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 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 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 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5、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 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15、发行人监事李立、毛红燕、蒋璟俊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 54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 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 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实际控制人何金辉、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 员 QUEK CHING PONG、汪时锋、廖发培、赵海良和张屹承诺: “一、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启动和停止本预案的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 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 整),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则按照优先顺序依次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54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 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三、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 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 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 续。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 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同时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 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10%;且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 54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增持 (1)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并 公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 告实施回购的具体方案后 30 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 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5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 及/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应 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 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 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但如果增 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 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 金额的 20%;且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 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 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 54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触发增持股份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 30 日内开始 实施增持,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 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 续 5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2)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 持义务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 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竞价交易等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 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 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 3 个交易日 内或实施过程中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 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 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且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 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54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 如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 与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 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 予以扣留或扣减。 五、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 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等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 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事实被证券监管机 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54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 权部门认定后,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 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 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等上市申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 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相关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 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督促发行人向投资者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回购价 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 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等上市申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 54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事实被证券监管机 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督促发行人向投资者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回购 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且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证 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 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等上市申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 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54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偿投资者的损失。” (2)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承诺仅供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 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 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 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 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 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完成 54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 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具体购回方案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 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 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 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完成 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也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 三、具体购回方案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 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 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完成 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 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 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公司也将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 54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具体购回方案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 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 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1、积极发展现有业务,巩固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现有业务的市场开拓 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规模;公司将加强 研发力度,推动产品升级及新产品开发,通过不断推动现有产品的换代升级巩 固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扩大品牌影响力, 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落地,公司业务规模 和盈利能力将迎来进一步提升。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努力降本增效 公司将坚持以效率为中心,科学合理调配资源,加强生产运营、安全运行 等方面的管理,健全供应商、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严格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 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 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 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55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 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募集资金 合理有效使用。 4、严格执行股利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制度 公司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在对 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 严格执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 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另行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与该 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行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55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4、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同意,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 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 实施。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行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与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针对本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事宜,本公司 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 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55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积极落实及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中力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全部内容。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责任。”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 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 和社会投资者道歉,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投资者相关损失(投资 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 履行承诺。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 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 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2、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 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5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 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 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 响之前,本公司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 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 体情况。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 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 承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5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 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 前,本人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 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 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 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5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或金额确定;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 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 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 本人将不收取发行人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 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 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5、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 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 额依据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 5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 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 响之前,本企业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 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 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企业应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 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 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6、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何楚仑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 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5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 前,本人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 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 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 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函出具之日起直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 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 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公司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所控 5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 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 东权益的活动。 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本公司谨此确认:本函在本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 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 不影响本公司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 外的其它企业,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函出具之日起直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 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 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 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 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权益的活动。 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谨此确认:本函在本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 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 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九)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十)关于净利润下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控股股东中力恒之、发行人股东安吉中搬云、 安吉中前移、安吉中平衡承诺: 5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十一)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相关承诺 公司充分考虑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就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 事宜,本公司承诺如下: “自本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并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受理之日起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止,本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未分配利润将留存用于公司发展及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 5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一、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 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 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 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用对发行人的 控制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 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 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本承诺函 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 外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 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 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 56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 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 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 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承诺 “一、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 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 价格确定。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 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用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 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 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 影响本企业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4、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何楚仑承诺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 56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 定。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用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 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人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 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 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5、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 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 定。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职 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 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均持续有 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 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它承诺的有效性。” 56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力恒之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2、如存在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 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本企业不转让所持有、控制 的公司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解 除违规担保的除外。 3、本企业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发行人资 金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 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函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2、如存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 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本人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 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 保的除外。 3、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发行人资 金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 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发 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56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关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 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 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重大争议、纠纷; 2、若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因未能依法 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被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或发 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社 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发行人或其控 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予以全额补偿,保证 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四)关于房产相关事宜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承诺: “一、房产建筑物瑕疵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发行人自建的位于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厂 区内的收发室、配电间、5 号厂房小车间等共计 1,831.33 平方米配套用房存在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 用途 1 收发室 219.02 收发室 2 喷漆车间 281.73 喷漆 3 五号厂房小车间 851.79 生产、仓储 4 一号厂房后配套用房 18.69 杂物仓储 5 五号厂房前配套用房 53.57 气态罐存放 6 高压房 145.68 配电间 7 低压房 13.76 配电间 8 六号厂房后配套用房 247.09 仓储 合计 1,831.33 / 2、本人承诺,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存在违 56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建设等而面临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拆除、整改、搬迁或其他处置,或受到相 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罚款及可能 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租赁房产瑕疵 1、本人承诺,如由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房产租赁相关事项原因致使租 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法继续使 用租赁房产,出租方拒绝赔偿或出租方赔偿不能弥补承租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的, 相应损失或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时承诺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在 原经营场所附近寻找商业价值相似的物业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 因此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本人承担。因上述房屋租赁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受到罚款处罚或其他任何损失由本人承担,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 56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 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机构及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制订、公司重大制 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聘任、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 关规定行使权力。 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 18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自股份 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 财务决策、管理层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有效履行了职责。 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共召开了 26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56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自股份公司设 立以来,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 作,有效履行了监督等职责。 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共计召开了 22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 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 表了意见,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与建 议,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 的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56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 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议案》《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议案》。 (一)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本届战略决策委 员会由何金辉、廖发培、程文明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何金辉担任召集人,程 文明为独立董事。 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权,运行正常。 (二)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名均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本届审计委员会由李长安、程文明、周荷芳等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李长安担任召集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权,运行正常。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本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由何金辉、李长安、周荷芳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周荷芳担任召 集人,李长安、周荷芳为独立董事。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57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予的职权,运行正常。 (四)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本届提名委员会由何 金辉、程文明、周荷芳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程文明担任召集人,程文明、周 荷芳为独立董事。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权,运行正常。 57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对应不动产权证 主体 浙(2021)安吉县不动 产权第 0012903 号、浙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安吉经济开发区 中力 (2021)安吉县不动产 1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 两山高新技术园 股份 权第 0007539 号、浙 能机器人制造(一期) 区 (2022)安吉县不动产 权第 0005794 号 老河口市光化大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 湖北 鄂(2022)老河口市不 2 道西侧(楚汉东 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中力 动产权第 001082 号 路北侧) 老河口市光化大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 中力 鄂(2022)老河口市不 3 道西侧(楚汉东 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铸造 动产权第 001081 号 路北侧) 摩弗 浙江省湖州市安 浙(2022)安吉县不动 4 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研究 吉县灵峰村清远 产权第 0023749 号 院 路西侧 中力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 股份 (二)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资金来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 3 个项目涉及环保措施,即“年产 30 万台仓储 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一期)”、“湖北中 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 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上述 3 个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如下: 项目 废水环保措施 废气环保措施 噪声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①清洗废水后经 过物化+生化处 ①粉尘使用过滤除 年产 30 万台 理后排入市政污 尘工艺,涂装喷粉 ①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仓储搬运设备 水管网;②生活 颗粒物经过大旋风 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通过隔声房、 及 100 万套机 废水经化粪池预 回收过滤除尘;② 安全处置;②一般固 隔声罩、减震 械零部件加 处理;③食堂污 废气主要经水喷淋 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 基础等实现噪 工、智能机器 水经隔渣后通过 +干式过滤+碳吸附 用或由厂家回收;③ 声排放达标 人制造(一 市政污水管网送 后通过高空排放或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期) 至相关污水处理 者 采 用 离 线 RCO 门清运 厂集中处理达标 处理 后排放 57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废水环保措施 废气环保措施 噪声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①清洗废水后经 过物化+生化处 ①粉尘使用过滤除 理后排入市政污 尘工艺,涂装喷粉 ①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水管网;②生活 颗粒物经过大旋风 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湖北中力机械 通过减振、隔 废水经化粪池预 回收过滤除尘;② 安全处置;②一般固 有限公司电动 声等综合治理 处理;③食堂污 废气主要经水喷淋 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 叉车总装生产 措施实现噪声 水经隔渣后通过 +干式过滤+碳吸附 用或由厂家回收;③ 线一期项目 排放达标 市政污水管网送 后通过高空排放或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至相关污水处理 者 采 用 离 线 RCO 门清运 厂集中处理达标 处理 后排放 ①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①颗粒物、粉尘等 通过隔 声罩 + 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湖北中力铸造 全厂废水经一级 主要通过设置密封 厂房隔声、隔 安全处置;②一般固 有限公司电动 处理(过滤、沉 收集+除尘器+除臭 声间、隔声罩 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 叉车零部件铸 淀)后排放至厂 等处理;②油漆废 等降噪措施实 用或由厂家回收;③ 造一期项目 外污水处理厂 气通过封闭油漆房 现噪声排放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活性炭吸附处理 标 门清运 上文 3 个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资金来源和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 环保投资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 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 1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 2,103.75(预估) 资金 人制造(一期)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 2 672(预估) 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资金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 3 1,123(预估) 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资金 (三)公司生产经营与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除按照法律规定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和尚处于待建阶段的项 目外,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其他生产经营与募投项目已经依法编制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并经主管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备案、通过主管环保部门验收或自 主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建设状况 环评批复/备案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 《安吉县环境保护 中力有限年产仓 局关于浙江中力机 《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仓储物流 储物流搬运机械 械有限公司仓储物 搬运机械、相关机械配件生产建设 1 2.6 万台、相关 已投产 流搬运机械及相关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安 机械配件 10 万 机械零件建设项目 环验[2013]66 号) 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安环建 57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 建设状况 环评批复/备案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2008]79 号) 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生态 环 境 部 《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进行 中力有限年组装 《建设项目环境影 环保验收的回复》,“按照现行法 10 万 台 叉 车 、 响登记表》(备案 律规章,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堆高车、搬运车 2 已投产 号 建设项目没有作出竣工环保验收要 等物流搬运设备 2019330523000002 求,即不需要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 及机器零部件生 31) 表的建设项目开展环保验收。”因 产线项目 此,该项目由于仅需填报环境影响 登记表而无需进行环保验收。 《关于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仓储 《关于对江苏中力 物流搬运设备及机械零部件生产线 叉车有限公司仓储 (一期)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物流搬运设备及机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 江苏中力年产 2 械零部件生产线项 函》(泰行审批(靖江验) 3 万台仓储物流搬 已投产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2018]20035 号) 运设备生产项目 告的批复》(泰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澄 靖 园 建 [2015]10 管理名录(2021 年)》、《建设项 号)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二、三期项目无需进行环保验收。 《关于杭州富阳中 力仓储设备有限公 富阳中力年产 5 司年产 5 万套门 《杭州富阳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万套门架、2 万 架、2 万套车架和 年产 5 万套门架、2 万套车架和 10 4 套车架和 10 万 已投产 10 万套叉车配件生 万套叉车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 套叉车配件生产 产线扩建项目环境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线扩建项目 影响报告表的审查 意见》(杭环富许 审[2022]43 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 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中 锂 电 年 产 50 境部《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 理 名 录 (2021 年 5 万套电动仓储配 已投产 进行环保验收的回复》,对编制环 版)》,本项目无需 套电器设备项目 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没有作出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即不需要对编 手续。 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开展 环保验收。 因此,该项目无需进行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 暂行办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中力新能源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表)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保护 物流搬运设备及 理 名 录 (2021 年 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6 在建 航空地勤智能装 版)》,本项目无需 境部《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 备制造项目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进行环保验收的回复》,对编制环 手续。 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没有作出 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即不需要对编 57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 建设状况 环评批复/备案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开展 环保验收。 因此,该项目无需进行环保验收。 《襄阳市生态环境 局老河口分局关于 湖北中力再生资源 中力再生资源叉 利用有限公司叉车 7 车综合回收再利 在建 综合回收再利用一 尚未进行 用一期项目 期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 表 的 批 复 》( 河 环 评 审[2021]42 号) 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生态 环 境 部 《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进行 浙江中力机械股 《建设项目环境影 环保验收的回复》,“按照现行法 份有限公司厂房 响登记表》(备案 律规章,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8 屋 顶 建 设 在建 号 建设项目没有作出竣工环保验收要 4MWP 分 布 式 2023330523000002 求,即不需要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 光伏发电项目 04) 表的建设项目开展环保验收。”因 此,该项目由于仅需填报环境影响 登记表而无需进行环保验收。 《关于江苏中力叉 车有限公司新增年 江苏中力新增年 产 10000 台仓储物 产 10000 台仓储 流搬运设备扩建项 9 在建 尚未进行 物流搬运设备扩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项目 的批复》(泰环审 (靖江)[2023]117 号) 《关于江苏中力叉 车有限公司叉车配 件及民航配套设备 叉车配件及民航 生产线建设项目环 10 配套设备生产线 在建 尚未进行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建设项目 复》(泰环审(靖 江 ) [2024]104 号)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募投项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关于浙江中力机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年 年产 30 万台仓 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 产 30 万台仓储搬 储搬运设备及 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 运设备及 100 万套 100 万套机械零 见》 11 在建 机械零部件加工、 部件加工、智能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智能机器人制造项 机器人制造(一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期) 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 的 审 查 意 见 》( 湖 目(第二阶段)先行竣工环境保护 环建[2020]7 号) 验收意见》 57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 建设状况 环评批复/备案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襄阳市生态环境 局关于湖北中力机 湖北中力电动叉 械有限公司电动叉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12 车总装生产线一 部分投产 车总装生产线一期 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期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书》 书 的 批 复 》( 襄 环 审评[2021]90 号) 《襄阳市生态环境 局关于湖北中力铸 中力铸造电动叉 造有限公司电动叉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13 车零部件铸造一 在建 车零部件铸造一期 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期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书》 书 的 批 复 》( 襄 环 审评[2022]1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暂行办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理 名 录 (2021 年 (表)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保护 版)》,本项目无需 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境部《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 摩弗智能(安 14 在建 手续;湖州市生态 进行环保验收的回复》,对编制环 吉)研究院项目 环境局安吉分局出 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没有作出 具《情况说明》确 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即不需要对编 认,本项目无需办 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开展 理环境影响评价手 环保验收。 续。 因此,该项目无需进行环保验收。 《关于湖北中力机 湖北中力机械有 械有限公司电动叉 限公司电动叉车 车总装线二期项目 15 在建 尚未进行 总装生产线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项目 批 复 》( 河 环 评 审 [2024]25 号)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 方环保要求。 (四)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年产 20 万吨配重及 2 万吨零部件铸造生产线,满足电动叉车配 重铸件和零部件铸件的自配套需求,进一步降低叉车生产成本,缩短叉车交付 周期。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25,074.8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3,473.98 万元, 57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自有资金投入 1,600.83 万元。各项明细中,建筑工程费为 4,814.85 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 1,899.35 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 16,001.19 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 金 2,359.42 万元。 序 募集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T+1 T+2 T+3 号 资金 一 建设投资 22,715.40 90.59% 6,714.20 16,001.19 - 21,114.56 1 建筑工程费 4,814.85 19.20% 4,814.85 - - 4,814.85 工程建设其它 2 1,899.35 7.57% 1,899.35 - - 298.52 费用 设备购置 3 16,001.19 63.81% - 16,001.19 - 16,001.19 安装费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359.42 9.41% - - 2,359.42 2,359.42 三 项目总投资 25,074.82 100.00% 6,714.20 16,001.19 2,359.42 23,473.98 3、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T+1 T+2 序号 项目 Q1-Q4 Q1 Q2 Q3 Q4 1 土建施工与装修 2 设备采购与安装 人员调动、招募及 3 培训 4 鉴定验收、试运行 4、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150,411.13 万元,年均净利润 3,695.90 万元,税后净现值 1,613.90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3.36%,税后静态 投资回收期 6.95 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系主要为“湖北 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提供配套产能,项目主要产 品不直接对外销售,以上项目投资收益情况系根据内部收益测算。 (五)年产 30 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 100 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 制造(一期) 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年产 13 万台电动叉车、牵引车、搬运车、 57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堆垛车等仓储搬运专用车辆制造及智能工业机器人制造生产线,实现规模化生 产。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53,353.4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45,997.08 万元, 自有资金投入 7,356.35 万元。各项明细中,建筑工程费为 10,072.48 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 4,627.17 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 34,246.80 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 金 4,406.99 万元。 募集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T+1 T+2 资金 一 建设投资 48,946.45 91.74% 14,699.65 34,246.80 41,590.10 1 建筑工程费 10,072.48 18.88% 10,072.48 - 6,927.64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4,627.17 8.67% 4,627.17 - 415.66 3 设备购置安装费 34,246.80 64.19% - 34,246.80 34,246.8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4,406.99 8.26% - 4,406.99 4,406.99 三 项目总投资 53,353.44 100.00% 14,699.65 38,653.79 45,997.08 3、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T+1 T+2 T+3 T+4 序号 项目 Q1-Q4 Q1 Q2 Q3 Q4 Q1-Q4 Q1-Q4 1 土建施工与装修 2 设备采购与安装 人员调动、招募及 3 培训 4 投产并达产 30% 5 达产 70% 6 达产 100% 4、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108,500.00 万元,可实现年均 净利润 10,063.05 万元,税后净现值 19,331.67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0.04%,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5.37 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57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年产 4 万台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扩大公 司电动叉车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31,388.1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7,484.39 万元, 自有资金投入 3,903.71 万元。各项明细中,建筑工程费为 10,050.60 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 4,506.74 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 14,865.48 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 金 1,965.28 万元。 募集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T+1 T+2 T+3 资金 一 建设投资 29,422.82 93.74% 14,557.34 14,865.48 - 25,519.12 1 建筑工程费 10,050.60 32.02% 10,050.60 - - 10,050.60 工程建设其 2 4,506.74 14.36% 4,506.74 - - 603.04 它费用 设备购置安 3 14,865.48 47.36% - 14,865.48 - 14,865.48 装费 铺底流动 二 1,965.28 6.26% - - 1,965.28 1,965.28 资金 三 项目总投资 31,388.10 100.00% 14,557.34 14,865.48 1,965.28 27,484.39 3、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T+1 T+2 T+3 T+4 T+5 序号 项目 Q1-Q4 Q1 Q2 Q3 Q4 Q1-Q4 Q1-Q4 Q1-Q4 1 土建施工与装修 2 设备采购与安装 人员调动、招募及 3 培训 4 投产并达产 40% 5 达产 80% 6 达产 100% 4、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 106,8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57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190.30 万元,税后净现值 7,798.13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6.87%,税后静态 投资回收期 5.33 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七)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扩大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研发、试验、检测设备及软件、招 募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等措施,新建研发中心,对公司研发架构进行优化升级, 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推动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1,670.67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 筑工程费 5,097.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8.92 万元,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 3,476.86 万元,软件工具购置 1,305.50 万元,人才引进费 1,322.39 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一 工程费用 10,348.28 88.67% 1 建筑工程费 5,097.00 43.67%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468.92 4.02% 3 设备购置安装费 3,476.86 29.79% 4 软件购置费 1,305.50 11.19% 二 工程其他费用 1,322.39 11.33% 1 人才引进费 1,322.39 11.33% 合计 项目总投资 11,670.67 100.00% 3、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T+1 T+2 序号 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基建工程 硬件、软件采购 2 与安装 人员调动、招募 3 及培训 4 系统流程建立 58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T+1 T+2 序号 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试运行、鉴定 5 验收 4、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 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降低研发成 本,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八)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剩余 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合计分别为 23,908.16 万元、 21,502.65 万元、41,933.13 万元和 46,874.59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10%、 48.27%、48.65%、47.10%。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 争能力。 3、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销售规模迅速增长,营业收入 420,633.14 万元增长 至 592,116.84 万元。业务和人员规模的不断加大使得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 求不断增加,因此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流动性 风险,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58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查文件(十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直接持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子公司 12 家,控股子公司 2 家。 具体情况如下: 1、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江苏中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820.17 万元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及路 2 号(经营场所:江苏靖江城南园 注册地址 区江防西路 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 周凤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93321643357D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生产基地 定位 江苏中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11,023.62 90,439.39 净资产 38,009.54 34,547.33 营业收入 76,612.77 160,422.61 净利润 3,462.21 13,390.0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中力搬运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58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750 万元 实收资本 75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永华街 121 号 2 幢 307、30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法定代表人 张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722781873R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主要内销主体 定位 中力搬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11,372.34 85,433.43 净资产 -1,031.63 -185.09 营业收入 99,384.99 166,862.32 净利润 -846.54 -1,059.7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力进出口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04 省道旁)1 幢 3 层 注册地址 3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赵海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D12QT6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与通用零部件境外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主要外销主体 58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力进出口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05,860.42 84,733.05 净资产 17,091.71 16,756.56 营业收入 143,423.16 271,115.24 净利润 335.15 6,251.9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杭州富阳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富阳中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杭州富阳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葛溪村丫山坞 1 号第 8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法定代表人 章小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311226090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配件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生产基地 富阳中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1,613.88 11,356.99 净资产 8,972.37 7,619.63 营业收入 11,076.73 20,655.37 净利润 1,352.74 2,130.2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杭州阿母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阿母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58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杭州阿母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 401 万元 实收资本 401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永华街 121 号 1 幢 310-31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法定代表人 张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XJKD2C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内销售主体 杭州阿母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39.66 275.37 净资产 202.19 217.81 营业收入 55.73 266.51 净利润 -15.62 27.6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湖北中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老河口市光化大道 33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4F1L2K7X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组装与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主要生产基地 58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湖北中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62,396.37 41,928.59 净资产 6,620.14 4,029.77 营业收入 28,700.31 15,871.02 净利润 2,590.37 -483.4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浙江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中力仓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 实收资本 1,6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吉县递铺镇霞泉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张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670253728Y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无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目前无实际经营 中力仓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14.32 848.44 净资产 749.81 783.93 营业收入 15.84 31.68 净利润 -34.12 -49.7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中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中力租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58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中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7,000 万元人民币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宝风大厦 注册地址 (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 层-04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 张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F5JQ2D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租赁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租赁服务平台 中力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3,681.16 60,541.28 净资产 17,322.81 16,636.46 营业收入 11,130.52 16,763.58 净利润 686.35 -466.2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安吉中力数智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中力数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安吉中力数智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长合区天子湖工业园(天子湖 注册地址 镇镇政府房屋)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7JCY232F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产品技术研发,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研发主体 58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力数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30.45 30.44 净资产 30.45 30.44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1 -3.9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EPK Equipment Limited 香港 EPK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K Equipment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6 日 已发行股本 199.8487 万美元 Unit C, 17/F, United Centre, 95 Queensway, Admiralty, Hong 注册地址 Kong 商业登记号码 6889119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境外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香港 EPK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478.34 8,157.57 净资产 644.65 502.27 营业收入 899.24 1,658.84 净利润 142.38 -90.1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浙江中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锂电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中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225 万元 58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收资本 1,225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 04 省道旁(浙江中力机械股 注册地址 份有限公司内 5 幢 3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许林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B4U8U0F 中力股份持股 51%,金苗峰持股 2%,许林杰持股 2%,杭州杰瑞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2.5%,杭州中蕊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2.5% 主营业务情况 电气件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生产基地 定位 中锂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994.79 6,933.88 净资产 6,746.64 5,112.16 营业收入 6,891.66 10,577.54 净利润 1,634.48 2,302.4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杭州力恒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力恒驱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杭州力恒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 1155 号创业广场 B 座 注册地址 121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法定代表人 李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5MAD0CU26XC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58%,刘峥嵘持股 42% 主营业务情况 电机生产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生产基地 力恒驱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58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656.27 642.25 净资产 367.59 476.03 营业收入 7.39 1.86 净利润 -108.43 -23.9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中力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湖北租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中力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大道 339 号(住所申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张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DAHTBF4M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租赁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租赁服务平台 湖北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4,350.83 - 净资产 -17.08 - 营业收入 125.07 - 净利润 -17.0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4、诸暨中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诸暨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诸暨中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4 月 15 日 59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赵家镇庆华西路 2 号 1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法定代表人 何乐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DJ8LDU79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电池销售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电池销售主体 诸暨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 - 净资产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发行人间接持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间接持股子公司 15 家。具体情况如 下: 1、中力航空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中力航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中力航空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实收资本 1,200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E2-509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法定代表人 周凤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20DHYP9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江苏中力持股 100% 59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营业务情况 航空地面设备研发与制造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研发主体 中力航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528.45 654.97 净资产 510.24 624.00 营业收入 0.00 81.68 净利润 -113.76 -201.8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中力铸造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9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李楼街道朱楼村村委会办公楼 102 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4F1RDR0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湖北中力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金属材料铸造加工与销售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生产基地 中力铸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1,436.72 21,483.14 净资产 3,972.47 4,967.55 营业收入 6,095.05 1,039.95 净利润 -995.07 -903.8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9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中力再生资源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9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00 万元 注册地址 老河口市李楼镇朱楼村村委会办公楼 103 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4F1RCJ9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湖北中力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生资源加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生产基地 中力再生资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3,935.88 2,363.45 净资产 1,249.92 1,279.36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9.43 -7.0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 摩弗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西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JJXCN6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搬运持股 100% 59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产品技术研发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研发主体 摩弗研究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6,853.54 6,715.80 净资产 1,368.49 1,614.43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45.95 -364.1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BIG LIFT, LLC BIG LIFT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BIG LIFT, LLC 成立日期 2009 年 4 月 13 日 股本 81,780 股普通股、2,933 股优先股 注册地址 251 Little Falls Drive,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8 编号 467539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北美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主要境外销售主体 BIG LIFT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57,961.62 48,495.69 净资产 34,626.45 32,511.10 营业收入 42,684.73 95,914.21 净利润 1,765.20 7,059.2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 BDO USA, LLP 审计。 6、E-P Equipment Europe BV EP-Europe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59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E-P Equipment Europe BV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5 日 股本 100 股 注册地址 G. Demeurslaan 69, box A1, 1654 Huizingen 编号 0835.220.676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主要境外销售主体 EP-Europe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0,774.45 15,288.94 净资产 1,329.66 1,984.29 营业收入 14,113.20 26,313.84 净利润 -663.03 381.8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 BDO Bedrijfsrevisoren BV 审计。 7、EP Equipment UK Ltd EP UK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 Equipment UK Ltd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3 日 股本 100 股 Fraser House, Peter Street, Shepton Mallet, Somerset, United 注册地址 Kingdom, BA4 5BL 编号 13372483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EP-Europe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EP UK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3.01 12.60 净资产 3.75 5.65 营业收入 17.55 40.64 59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净利润 -2.23 3.65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8、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 EP GmbH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 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26 日 股本 25,000 股 注册地址 Rheinpromenade 13, 40789 Monheim am Rhein, Germany 编号 HRB 10066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EP-Europe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欧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EP GmbH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33.51 360.40 净资产 -143.30 -26.93 营业收入 247.92 1,130.84 净利润 -115.31 -2.5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9、EP AUSTRALIA EP AUSTRALIA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P EQUIPMENT AUSTRALIA FOR FORKLIFT SALES AND 公司名称 SERVICE PTY LTD 成立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股本 10 股 注册地址 Level 24, 1 O’Connell Street, Sydney NSW 2000 编号 665 835 86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澳洲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59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P AUSTRALIA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594.34 626.22 净资产 54.26 135.23 营业收入 820.55 100.59 净利润 -77.29 -33.7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10、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中力液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大道 339 号(住所申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何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CUQNBP5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湖北中力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与销售,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生产基地 中力液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309.15 175.40 净资产 102.54 124.99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2.46 -5.0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摩弗智能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摩弗郑州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59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摩弗智能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0 万元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 56 号中原数字经 注册地址 济产业园 12 号楼 16 层 1615-1616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法定代表人 张昆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D2CXA60X 摩弗研究院持股 70%,安吉摩弗智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有限合伙)持股 30% 主营业务情况 智能搬运机器人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研发主体 摩弗郑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32.11 0.00 净资产 -2.67 0.00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67 0.0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湖北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湖北进出口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湖北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大道 339 号(住所申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法定代表人 赵海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82MAD997U75H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力进出口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与通用零部件境外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外销主体 59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湖北进出口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6,807.92 - 净资产 655.45 - 营业收入 5,102.68 - 净利润 155.45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EP EQUIPAMENTOS LTDA EP EQUIPAMENTOS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 EQUIPAMENTOS LTDA 成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24 日 股本 600,000 股 AVENIDA PEDRO BUENO, 1219 SALA 07 - Bairro: 注册地址 Jabaquara, SAO PAULO - SP CEP 04342011 编号 3526206356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巴西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EP EQUIPAMENTOS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79.13 - 净资产 13.63 - 营业收入 136.73 - 净利润 13.70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本次 IPO 合并审计范围,未单独出具报告。 14、EP FORKLIFT MALAYSIA SDN. BHD. EP MALAYSIA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 FORKLIFT MALAYSIA SDN. BHD. 成立日期 2024 年 8 月 28 日 股本 1,000 股普通股 59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VO3-10-23A, SUNWAY VELOCITY DESIGNER OFFICE LINGKARAN SV, SUNWAY VELOCITY, JALAN 注册地址 COCHRANE 5510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 MALAYSIA 编号 202401035992(1581839-K)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马来西亚市场销售与服务,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15、EP Equipment Korea Co., Ltd. EP Korea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EP Equipment Korea Co., Ltd. 成立日期 2024 年 10 月 28 日 股本 20,000 股普通股 23 47,6 601-230 注册地址 () 编号 110111-908374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 EPK 持股 100%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韩国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主体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参股公司 7 家。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力和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共创小微园综合楼 326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法定代表人 朱一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2D5WG091 中力股份持股 35%,朱盛举持股 35%,朱一铭持股 15%,裴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蕾持股 15% 主营业务情况 物料搬运装备机械的零件、零部件加工及销售 60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战略投资 力和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1,894.17 2,404.68 净资产 1,700.69 2,039.95 营业收入 2,183.89 4,078.52 净利润 120.73 278.8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睿芯行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33.2906 万元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骄路 555 号 3 栋 1 单元 2 层 1 号(自编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 龙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63T703A 周 军 持 股 29.3719%, 徐 菱 持 股 25.2740%, 龙 羽 持 股 16.1377%,比邻成长(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9.6650%,发行人持股 8.6984%,成都市睿昕益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7.5024%,四川院士科技创新 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2217%,成 都弘晟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289% 主营业务情况 自主移动机器人控制系统和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和销售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战略投资 睿芯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994.62 1,418.14 净资产 928.11 1,299.21 营业收入 246.21 188.19 净利润 -371.10 -747.7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0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有光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35.198605 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 310 号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科工 注册地址 业园 A 栋 403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龙华区 法定代表人 JIXIANG ZH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8202563U JIXIANG ZHU 持股 49.3102%,中力股份持股 18.0218%,陈俊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15.2120%,雷洋持股 7.3965%,李磊持股 7.3965%,深圳市有光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8046%,何厥勇持股 0.8584% 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自动叉车、传感器等产品及计算机控制软件 主营业务情况 及系统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战略投资 定位 深圳有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57.19 818.32 净资产 704.76 684.61 营业收入 306.27 345.07 净利润 20.15 -164.0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科钛机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269.1729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 1 号 3 幢一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法定代表人 DIYANG ZHE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27X2NM98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Zhiyun Lin 持股 42.4946%,宁波保税区科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6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限合伙)持股 19.1991%,杭州珪璋善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 伙 ) 持 股 11.8750%, 杭 州 枫 睿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1.7399%,中力股份持股 5.0000%,杭州敏易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7275%, 杭 州 宸 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4.3335%,FU MINYUE 持股 0.6303% 主营业务情况 移动机器人控制器、群智调度系统软件及 AGV 系统的生产及销售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战略投资 定位 科钛机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3,036.46 4,139.50 净资产 1,244.01 1,668.01 营业收入 110.70 2,505.70 净利润 -415.75 10.6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GTM Co., Ltd. GTM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泰国物流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TM Co., Ltd.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6 日 股本 167,902 股普通股 注册地址 333/52-53 Moo 6, Bangpla, Bangplee, Samutprakarn. 编号 0105558161310 GE TE CE Co., Ltd.持股 25.50%,Prime Ventures Holdings Co.,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Ltd.持股 25.50%,香港 EPK 持股 49% 主营业务情况 机动工业车辆东南亚市场销售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境外销售 GTM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泰铢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22,611.01 20,011.64 净资产 4,896.41 4,808.54 营业收入 15,296.65 24,706.02 净利润 248.28 2,140.92 60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THORO, INC. THORO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THORO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17 日 股份数额 608,215 股普通股 251 Little Falls Drive,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注册地址 Delaware, 19808 编号 7611760 Nilfisk Robotics, Inc.持股 29.08%,Carnegie Robotics LLC 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26.42%,Thorough Investments LLC 持股 14.23%,BIG LIFT 持股 20.49%,Employee Pool 持股 9.76% 主营业务情况 移动机器人的软件平台开发与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战略投资 THORO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2024-6-30 2023 年度/2023-12-31 总资产 839.58 842.65 净资产 728.67 724.07 营业收入 39.63 111.74 净利润 -132.80 -564.1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马鞍山众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马鞍山众叉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马鞍山众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马鞍山综合保税区重工厂房 8 号 注册地址 厂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马鞍山市 法定代表人 陈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E244WA2C 众力智能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持股 40%、中力进出口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40%、十堰方舟精工装备有限公司持股 20% 主营业务情况 内燃叉车为主的物料搬运设备销售 60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战略投资 定位 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