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8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11 月 28 日和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
意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
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
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就 2023 年度审计计划达成一致。
2024 年 3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年
审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初审意见的汇报。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
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
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
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