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亚光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股份”)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50 万股,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为 133,82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 9 名, 分别为:林培高、周成玉、罗宗举、张理威、叶军、朴清国、孙伟杰、陈绍龙、 李伟华。上述股东直接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 29,684,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1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 售股将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 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 有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股东张理威、周成玉、罗宗举、叶军、朴清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股票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林培高、陈绍龙、李伟华、孙伟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涉及的限售股持有人在限售期内严格遵 守相应的承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9,684,459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2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称 数量(股)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1 林培高 7,425,344 5.55 7,425,344 0 2 周成玉 2,635,115 1.97 2,635,115 0 3 罗宗举 2,400,000 1.79 2,400,000 0 4 张理威 5,812,800 4.34 5,812,800 0 5 叶军 584,000 0.44 584,000 0 6 朴清国 1,531,200 1.14 1,531,200 0 7 孙伟杰 960,000 0.72 960,000 0 8 陈绍龙 4,812,800 3.60 4,812,800 0 9 李伟华 3,523,200 2.63 3,523,200 0 合计 29,684,459 22.18 29,684,459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29,684,459 合计 29,684,459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0,320,000 -29,684,459 70,635,54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3,500,000 29,684,459 63,184,459 股份合计 133,820,000 - 133,82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 的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亚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郭圣宇 王水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