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3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独立董事窦林平、卫
龙宝、叶慧芬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16,000 万元(含本数)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本
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1,000 万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