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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7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8.354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08.354 万份,占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3%。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
章先生就公司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共计 10 天。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
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第
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3 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51 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28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081.30 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
的 3.52%。
    13、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5 名激励对
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270.885 万份,占公
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0.88%。
    15、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3,320,900 股。
    16、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13,521,850 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
权。
    17、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1 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355 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27 名激励
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647.967 万份,占
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2.02%。
    21、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 年第
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 2023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4,739,496 股。
    23、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
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62.531 万份,
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0.50%。
    25、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4,739,496 股。
    26、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
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5,552,160 股。
    27、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
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5,552,160 股。
    28、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 372.6636 万份注销事宜。
    30、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 年
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22 名激励
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265.838 万份,占
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0.82%。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 日。
    32、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
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812,664 股。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届满,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33、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期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期
      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权数量     对象人数   权剩余数量
 2021 年股票期
                 2021 年 2
 权激励计划首                 22.15 元/股    21,671,100 份   131 人   5,417,700 份
                  月3日
  次授予部分
 2021 年股票期
                 2021 年 9
 权激励计划预                22.0189 元/股   5,417,700 份     5人        0份
                  月6日
  留授予部分
    (三)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调整及行权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原激励对象中 3 人存在离职情形,上述人员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
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51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
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已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08.88 万份调整为 2,704.37 万份。因公司实
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15 元/份调整
为 22.018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22.0189 元/份调整为 21.90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13,521,850 股。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除激励对象陈毅
因离职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 127 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47.96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 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毅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行权条件,按照《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355 万份办理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33 人调整为 132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52.185
万份调整为 1,350.83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 年第三次
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21.9041 元/股调整为 21.7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5 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共计 162.531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
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5,552,160
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届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已对合计 372.6636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2 人调整为 127 人,其中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27 人调整为 122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5
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95.614 万份调
整为 422.9504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
权数量比例为 20%,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除激励对象 5 人因离职原因不符合
行权条件,其余 122 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65.838 万份。监事会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 年第三
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21.7171 元/股调整为 21.5171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
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 812,664 股。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届满,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0%,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108.354 万份。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发
表了相关意见。
   本次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符合行
权条件的行权期。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行权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3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
不低于 30%。
                                                   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响)为 258,097,079.76 元,较 2020
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年 195,469,577.97 元 增 长 了
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2.04%,满足第三个行权期公司
                                                   业绩考核条件。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5 人,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据激励对象 2023 年绩效考核结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
                                                   果,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
                                                   均为“合格”,满足第三个行权
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期个人业绩考核条件。
合格,则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全部不得行权。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
例为 20%,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8.354 万份。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2、行权数量:预留授予部分 108.354 万份;
    3、行权人数:预留授予部分 5 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1.5171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6
日-2025 年 9 月 5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
    8、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划
                                         可行权数量                      占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万份)                        比例(%)
                                                           (%)
                       董事长(原任董
     蒋卫军                                22.574             20             0.07
                       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
     肖剑波                                18.058             20             0.06
                            总监

     赵子妍                    董事          9.03             20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 人)           58.692             20             0.18

                合计(5 人)               108.354            20             0.33

    注:1、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蒋卫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赵子妍女士任
董事;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
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