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福鞍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9-07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审议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