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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时: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4-15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
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
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版)》。
    2、关于保理公司扣款,2023 年 9 月天津海合众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合众泰”)从公司一账户中扣款 3,500 万元,截至目前仍未归还上述款
项。公司一直试图通过与海合众泰进行沟通以追回相关款项,但海合众泰均予以
拒绝。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偿,该案目前已被天津市滨海
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中。
    3、公司与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汽车”)及相关方的
交易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规范上述关联交易行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
    为规范整改,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将组织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
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
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责令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
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桐隆汽车未能真实交付 AI 智能驾培系统,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向桐隆汽
车进行了核实确认,桐隆汽车知悉上述 944 台 AI 智能驾培系统未交付的情况。
双方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桐隆汽车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 944 台 AI 智能驾培系统的交付。为保障上述 944 台 AI 智能驾
培系统交付,公司已安排人员定期关注桐隆汽车交付进展,若到期未交付,公司
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诉前保全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公司权益和
资产安全。
    因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和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与之相关
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为规范整改,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将组
织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
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责令相关部门以此为
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
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5、公司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子公司”)
将超过工程量的预付款计入在建工程,导致前期多确认在建工程事项,针对上述
事项,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委托律师向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正方新辰”)发出“关于督促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工程
款的律师函”,要求正方新辰务必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将晋中子公司已预
付的工程款 3,550 万元汇至晋中子公司指定的账户,否则,晋中子公司将依法采
取包括诉讼途径在内的一切途径催讨预付工程款,并追究正方新辰的违约责任。
正方新辰对上述律师函予以拒收,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
偿,该案已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中。
    6、东方时尚在 VR 智能型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采购交易中,存在 2,809 台
VR 智能型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未完整交付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
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与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种幻影”)
进行交涉,并要求其提供了后续履约计划和安排。2024 年 4 月 23 日,千种幻
影向公司提供了交付计划,内容如下:
    “我方将在贵方对相关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继续完成剩余设
备的交货义务。为此,我方将积极配合进行已交付货物的清点,就缺漏设备列示
清单,并相应进行相关设备的生产、采购及装备。在完成 VR 汽车驾驶模拟器整
套装备后,重新履行完整交付义务。拟交付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资金安排及设备配套采购等时间需求,肯请贵方宽容 2 个月时间,我方
将在 2 个月内进行相关筹备。我方将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逐步进行交付,并
于前述拟交付日期前完成交付。在此期间,我方同意将相应承担 VR 汽车驾驶模
拟器整套自重新交付日起 5 年内的专业技术服务。如贵方在此期间因市场环境或
外部因素需要我方调整交货计划的,我方将尽最大商业努力予以配合。”
    公司将督促千种幻影按新的交付计划和安排按时、按期、足额履约。必要时,
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诉前保全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利益。
    7、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
制,全面梳理和规范内控流程,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8、公司正研究制定进一步的具体措施。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
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