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5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2 号联合大厦 A 座

   1 单元 10 楼百年阁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1.64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集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赵磊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韩芳             114,313,447         99.9812   是
 1.02          楼俊             114,213,356         99.8936   是
 1.03          阙建华           114,213,348         99.8936   是
 1.04          沈慧芳           114,213,345         99.8936   是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高强             114,213,445       99.8937     是
 2.02          周宏伟           114,213,356       99.8936     是
 2.03          赵刚             114,213,347       99.8936     是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金新昌          114,213,447       99.8937 是
 3.02          陈士建          114,213,354       99.8936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盛敏、商思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