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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淳中科技: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7-1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034 号),淳中科技公开发行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期
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978.2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
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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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作的相
关承诺

    1、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中山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
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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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邈           单   思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