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 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6 元/股。 独立董事:邱平、沙曙东、潘岩平 2024 年 1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