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准,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起 45 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5、传真号码:0571-88172888 转 1213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