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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0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6                                                           √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7                                                           √
         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8                                                           √
         案》
   9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17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12、议案 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
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15      茶花股份            2024/4/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拟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 2024 年 4 月 9 日—4
月 10 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传真:0591-83995659
(二)法人股东(包括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
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阅本通知附件 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
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
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为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4 月 10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
话登记。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
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
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
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鹏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
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
 7
       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8
       议案》

 9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17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证券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注:如委托人是法人、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的,必须加盖委托人的公
 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证书编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画“√”表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
 的或者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
 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
 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