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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独立董事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披露。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董事会时生效: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履行董事职务。                                  最低人数;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其
达董事会时生效。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
                                                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但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4.3.3 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
                                                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执行。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超过六年。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提前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予以披露。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
    (一)在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 东合法权益。
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
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 得超过六年。
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其直系亲属;                                 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议召开股东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 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
形的人员;                                   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
    (五)为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 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 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其他人员;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
    (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人员。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
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
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不具
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
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
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                                                ……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
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立战略委员会、提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即主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即主任)为会计专业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即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主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即主任)应当为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
    公司拟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公司拟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发 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交易频次
表专项意见。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 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衍生品交易履行
难以对每次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
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 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不超过公司 计,额度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 50%的,由公司董 产值的 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金
事会审议批准;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 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 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
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经董事会
过上述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衍生品投资额 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衍生品投资额度。
度。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
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应当及时将议案内           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容和相关资料提交给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需要 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或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应当至 充分的会议资料。公司应当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
少提前 5 天提交给独立董事。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 证监会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
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 期限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
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 沟通渠道。
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
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 秘书进行沟通,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应当对独立董
关情况。                                         事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向独
                                                 立董事反馈议案修改等落实情况。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会议材料
                                                 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
                                                 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
                                                 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
                                              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
                                              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露董事会决议
                                              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并在董
                                              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 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 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监事职务。                                    监事职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
                                              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
                                              效:
                                                     (一)监事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将导致职工代表监
                                              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
                                              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
                                              定情形的除外。
                                                     监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
                                              补选,确保监事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配。
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行中期分红。                                  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进行中期分红。
    ……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
红政策:                                      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 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
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
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 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董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 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权发表独
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
平台。                                       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5、在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 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
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 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
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
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的情形下,如董
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事会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件下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无需再提交股东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大会审议。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 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
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 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 途;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
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 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5、在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 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
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 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
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 平台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之二以上通过。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
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
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案。
所的有关规定。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
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 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应详细论 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证和说明原因。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
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 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
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
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八)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说明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有
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 明原因。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说明:                                        议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议的要求;                                    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
用;                                          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 通过。
应当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八)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
等进行详细说明。                              说明
    (九)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 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
                                     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
                                     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
                                            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
                                     应当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
                                     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编制《茶花现代家
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后且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机构或政府部门办理
完毕上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后,该《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
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