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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安股
份”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5,501,9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与上次披露数
相比增加 0.65%,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7.5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2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9.6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次一交易日起1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4 年 2 月 3 日 、 2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秦安股份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秦安股
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
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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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4年2月5日首次实施回购以来,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01,900股,已回购股份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65%,购买的最高成交
价为7.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63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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