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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2024-09-06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高辛平 ,己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重庆秦安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       ”
董事会提名为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该公司 )第 五届董事会
独 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一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企业 管理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舰定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国证监会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四   )中 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 职 )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五 )其 他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入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媳女
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
母 、子 女     ;




           (五 )与 该 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 、实 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 业 有 重大业

务往来 的人 员 ,或 者在有 重大业 务往 来 的单位及 其控股 股 东 、实 际控 制入任 职 的

人员   ;




           (六 )为 该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 、 实 际控 制人或 者其各 自附属 企业提 供财务 、

法律 、咨询 、保荐 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但 不 限于提 供服务 的 中介机 构 的项 目组全

体人 员 、各级 复核人 员 、在 报 告 上签 字 的入 员 、合伙入 、董事 、高级 管理人 员及

主 要 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 内内 曾经 具有 前六项所 列举情 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认 定不具各独 立 性 的情 形 。

       四 、 本人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 中 国证监会行政 处 罚或者 司法机 关刑事 处罚 的        ;




           (二 )因 涉嫌谖 券 期货违法邈 罪 ,被 中国通 监会 立 案诵 查或 者被 司法飙 关 立

案侦 查 ,尚 未有 明确 结论 意见 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 到 证 券 交 易所 公开 谴 责或 3次 以上通 报批评 的   ;




           《四 )存 在重大 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认 定 的其他情 形 。

     五 、本人 不是过往任 职独 立 董事 期 间因连续 两 次未 能亲 自出席 也不委托 其他

董事 出席 董事会 会 议被董事 会提议 召开股 东大会 予 以解 除职务 的人 员 。

    六 、包括 该公 司在 内 ,本 人兼任 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 量 未超过 三 家            ;




本人在 该公 司连续任 职未超 过六年 。

    七 、本人不存在 影 响独 立 董事 诚信 或者其他 影 响任职 资格 的情况 。

    本人 已经通过 该公 司第 五届董 事会 提名委 员会 资格 审查 ,本 人与提 名人不 存

在利 害关 系或者可 能妨碍 独 立 履职 的其他 关系 。

    本人 已经 根据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 自律 监管指 引第            1


号—— 规 范运 作 》对 本人 的独 立 董事候 选人任 职 资格进 行核 实 并确 认符合要 求 。

    本人 完全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上述 声 明真 实 、完整和 准确 ,不 存在 任
何虚假 陈述或 误导成 分 ,本 人 完全 明 白作 出虚 假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果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 人 的任职 资格 和独 立 性 。

     本 人承诺 :在 担 任该 公司独 立 董事 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法 规 、中国证 监 会发布

的规 章 、规定 、通 知 以及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业 务规 则的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的监 管 ,确 保有 足够 的时 间和精 力履行职 责 ,做 出独 立 判 断 ,不 受公 司主要 股东 、

实 际控 制 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 在利 害关 系 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 响 。

     本 人承 诺 :如 本人 任职 后 出现 不符合独 立 董事 任职 资格 情形 的 ,本 人将 向出

现 该等情形之 口起 30日 内辞去独 立 董事职务 c

    特此 声 明 。




                                                                    声 明人   扬ˇˇ 勿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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