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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青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4-06-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常青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 号)
批复,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股份”、“发行人”、“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股数申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作为常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常青股份本次发行
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修订)》(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常青股份有
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0,8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2
    根据《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
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36,968,576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
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40,800,000 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33,955,85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5.46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根据意向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33,955,857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5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10.82 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
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7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87%。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5.46 元,扣
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641,509.42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358,486.04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3
确定本 次发 行价 格 11.78 元/ 股, 发行 股 数 33,955,857 股 ,募 集资金 总额
399,999,995.4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
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89,303     78,799,989.34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64,006     67,899,990.68     6
  3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4,159,592     48,999,993.76     6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6,604     35,299,995.12     6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
  5                                          2,546,689     29,999,996.42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
  6                                          2,478,777     29,199,993.06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7                                          2,122,241     24,999,998.98     6
         企业(有限合伙)
  8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97,792     19,999,989.76     6
  9      董卫国                              1,273,344     14,999,992.32     6
  10     王彬                                1,188,455     13,999,999.90     6
         安徽山海壹号企业管理中心
  11                                         1,188,455     13,999,999.90     6
         (有限合伙)
  12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8,675     11,999,991.50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3                                          831,924       9,800,064.72     6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                      33,955,857    399,999,995.46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


                                        4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3 年 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5、2023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议案;

    6、2023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

    7、2023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

    8、2024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5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合肥常青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常青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 号),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
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11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
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
前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11 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
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1       红船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湖南泊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       安徽山海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夏同山
         7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周海虹
         10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6
       11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9:00 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 22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
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
224 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股东 20 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24 家、保险公司 12 家、其他机构 148
家。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 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
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
《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
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
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办法》 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
议内容,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4 年 5 月 21 日(T 日)09:00-12:00,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 31 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主承销
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 名投资者因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缴纳,被认定为无
效报价,其余 30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
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
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7
序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1.23            1,200
 1     红船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83            1,660
                                                         11.95            1,400
 2     王彬                                              11.45            1,500
                                                         10.95            1,600
       湖南泊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3                                                       11.60            1,200
       伙)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洋               11.01            1,200
 4
       基金                                              10.82            1,400
 5     安徽山海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30            1,4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6                                                       11.74            3,000
       (有限合伙)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
 7                                                       11.01            1,500
       芮价值稳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76            4,000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2            1,200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                                                       12.99            2,500
       合伙)
                                                         12.13            1,200
 11    董卫国                                            11.83            1,500
                                                         11.03            2,300
12     夏同山                                            10.83            2,000
13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20            2,000
                                                         11.23            2,500
14     余建平
                                                         10.83            3,000
                                                         12.79            1,770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9            2,650
                                                         11.79            3,530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6                                                       12.85            2,920
       业(有限合伙)
17     UBS AG                                            10.88            2,3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95
18                                                       10.97            1,2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
19                                                       11.78            1,200
       票型养老金产品
2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增               11.78            1,200


                                      8
 序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
  21                                                       11.78            1,200
         项型养老金产品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
  22                                                       11.50            5,000
         限合伙)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23                                                       13.52            3,000
         业(有限合伙)
                                                           11.29            1,500
  24     周海虹
                                                           10.99            2,000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7            1,950
                                                           12.28            1,290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8            7,880
                                                           11.48           11,050
                                                           12.09            1,200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9            6,790
                                                           11.19            9,180
                                                           12.21            3,900
  28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2.11            4,500
                                                           12.01            4,900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1.33            3,000
  29
         限合伙)                                          10.90            4,000
  30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2            1,200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
对以上 30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
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以 11.78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三)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33,955,857 股,认购总金额为 399,999,995.46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3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9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89,303     78,799,989.34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64,006     67,899,990.68     6
  3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4,159,592     48,999,993.76     6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6,604     35,299,995.12     6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
  5                                          2,546,689     29,999,996.42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
  6                                          2,478,777     29,199,993.06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7                                          2,122,241     24,999,998.98     6
        企业(有限合伙)
  8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97,792     19,999,989.76     6
  9     董卫国                               1,273,344     14,999,992.32     6
 10     王彬                                 1,188,455     13,999,999.90     6
        安徽山海壹号企业管理中心
 11                                          1,188,455     13,999,999.90     6
        (有限合伙)
 12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8,675     11,999,991.50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3                                           831,924       9,800,064.72     6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                       33,955,857    399,999,995.46         -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
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
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
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常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


                                       10
许参与本次申购,普通投资者 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 应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
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5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6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有限合伙)
                                             C3 类普通投资
  8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者
                                             C5 类普通投资
  9       董卫国                                                       是
                                             者
  10      王彬                               I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安徽山海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C3 类普通投资
  11                                                                   是
          伙)                               者
  12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
  13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11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备案编码:SJU277)。共青城豫章贰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登记(备案编码:SACG03)。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备案编码:
SM5582)。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登记(备案编码:S8179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的产品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
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
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王彬、董卫国、安徽山海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江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程序。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12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
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
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
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本次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13 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
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
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编号:容诚验字[2024]230Z0052 号),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
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399,999,995.46 元。2024 年 5 月 27 日,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编号:容诚验字[2024]230Z0053 号),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已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3,955,85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5.4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641,509.42 元后,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358,486.0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3,955,85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58,402,629.04 元。

    四、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13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
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未
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段玲玉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磊            邵路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