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2024-06-08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冯香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兰翠梅女士合计
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5.54%被动稀释至 4.75%。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3,955,857 股,并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冯香亭先生、兰翠梅女士出具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香亭、兰翠梅)》,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冯香亭先生、兰翠梅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持股比
例减少至 5%以下。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股东冯香亭先生、
兰翠梅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提供的新增股份登记后前十大持有人名册信息,确定冯香亭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兰翠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5.54%被动稀释至 4.7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冯香亭 兰翠梅
性别 男 女
国籍 中国 中国
身份证号 420303****** 422426******
住所 十堰市******* 十堰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否
区的居留权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3,955,857 股,
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04,000,000 股增加至 237,955,857 股。公司股东
冯香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兰翠梅女士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
4,925,000 股、6,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稀释为 2.07%、
2.68%,合计持股数量为 11,300,000 股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54%
减少至 4.7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冯香亭 4,925,000 2.41 4,925,000 2.07
兰翠梅 6,375,000 3.13 6,375,000 2.68
合计 11,300,000 5.54 11,300,000 4.7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
被动稀释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香亭、兰翠梅)》。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