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曲美家居2024年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5-30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
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骨干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
献,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
绩效,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将考核指标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相结合,确
保实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
对象进行考核。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
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
事会办公室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8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境内营业收入实现正增
第一个行权期 (注)
长
以 2024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境内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 10.00%
以 2025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境内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 10.00%
以 2026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境内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四个行权期
低于 10.00%
以 2027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境内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五个行权期
低于 10.00%
注:境内收入为公司年报分部信息中曲美分部的营业收入,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
考核年度与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8 年四个会计年
度,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4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境内营业收入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以 2025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境内营业收入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以 2026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境内营业收入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以 2027 年境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境内营业收入
第四个行权期 2028 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系数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评价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当年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激励对象可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获得相应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不合格,当期部分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8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经工作小组核实、确认后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工作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和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可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
件与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