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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9-1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
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六、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
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
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
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
为扰乱会场秩序;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周三)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公司 B 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的 9:15-15:00。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议题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 1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发行股份数量为 117,016,409 股,新
增股本 117,016,409 股;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推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2024 年 5 月 24 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868,100 股,
该部分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注销;2024 年 7 月,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担
任监事而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份以及因 2023 年度未达到解锁
条件的股份合计 2,168,500 股限制性股份;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次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注销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200,000 股。
    综上事由,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 103,779,80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5,082,046 元变更为人民币 688,861,855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585,082,046 股变
更为 688,861,855 股。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
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章节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585,082,046 元。              688,861,855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082,046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8,861,855
   第二十条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修改章程事项,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