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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坤彩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1-13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福建福州

       二〇二四年一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参会须知 ...................................................... ... . 3
会议议程 ...................................................... ... . 4
议案 1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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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
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各项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申请,经股东大会主
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
票中的要求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
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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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14:30
    现场会议地点: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 1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致欢迎辞,介绍到会人员,并宣布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和审议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书面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上传现场投票统计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休会,等待网络投票
    结果,下载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宣读合并表决结果
    八、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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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
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谢秉昆先生计划向公司提供借
款,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融资
的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融资利息,以及因借款产生的税费
等);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
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公司可提前还款。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以上额度内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秉昆已回避表
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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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 2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房桃

峻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一致认为控股股东谢秉昆先生向公司提供借

款额度,可灵活补充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

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信心,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4 年 1 月 2 日

                                              独立董事:Yining Zhang、房桃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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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谢秉昆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可灵
活补充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发
展的信心,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




                                                         2024 年 1 月 3 日

                                              独立董事:Yining Zhang、房桃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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