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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高科:中公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17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3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
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55.70 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
户 33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1
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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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收费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
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 40 万元。较 2022 年度费
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
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
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同意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
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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