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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永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6-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永悦科技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3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3,089.62 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10.3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致同验字(2017)第 351ZA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
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5,204.55 万元,其中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04.55 万元,
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157600100100104802   30,026,576.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78888999     815,623.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157600100100117326   21,115,877.68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32050173763600002701      87,470.06
                 合计                                   ——    52,045,547.38

    二、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将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届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延期归还上述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市公司延期归还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永悦科技应在 2023 年 6 月 9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 5,000 万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届满前,多次与上市公司沟通,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不应以任何理由延期归
还已到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共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除本次到期的 5,000 万元外,剩余 5,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到期,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妥善
使用和及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4、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延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事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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