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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桥信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7-23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
议案,因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5.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此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因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行权条件,根
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 4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 59.3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对《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000 份进行注销,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
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 827,200 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0,000 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907,200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8、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 2022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0 万份股票期权;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
 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 59.3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 4 名已
 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294,30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
 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5.40万份。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35%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第二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第三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 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 14,884,995.23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1,472.08 元后为
14,886,467.31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59.34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4.7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
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4.74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已
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
达标拟实施注销的注销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注销涉及
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所涉变
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