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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荣华)2024-04-1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荣华)


         作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荣华,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现任武汉大学副教授。2023 年 10 月 18 日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任职期间内,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内,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具体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任职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姓名     情况                      以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黄荣华    现任       3         3        2          0       0          否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议案时,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
并审查表决程序,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
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符合法定
程序,规范、合法、有效,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在
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 2 次,对三季度报告、聘任财务
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战略发展委员会 1 次,对关于出售合资公司
股权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参与投资者互
动交流活动,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四)培训及调研考察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个人理论
水平及科学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本人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进行充分沟通,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会议资料,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
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完成了 2023 年三季报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本人
对公司 2023 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及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
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内,公司聘任张宪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核张宪民先生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
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荣华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