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源、段力平、凌小晋、杜国扬、丁燚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隆华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作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王红、贺伊琦、王正安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