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哈森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公告2024-09-14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原因:鉴于对苏州郎克斯精
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朗迅”)的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相关设备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标
的公司的认同,公司希望通过现金方式收购苏州郎克斯、江苏朗迅(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的控股权,尽快将该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
的整合工作,助力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和产业布局。
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朗迅 90%的股权、苏州郎克斯 45%的
股权、苏州晔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晔煜”)23.0769%
的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
因拟调整交易方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哈森
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
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调整后的方案,公司计划拟以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苏州郎克斯 87%的股权、江苏朗迅 90%的股权、苏州晔煜
23.0769%的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为加快交易进程、
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方充分讨论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关
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计划终止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并拟调整为以现金方式收购
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江苏朗迅 55.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现金收购资产”)。
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 55%股权、江苏朗迅 65.2%股
权。
与本次变更调整前的交易方案相比,此次变更调整将降低收购股权的比例,
减少交易标的,减少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由发行股份变更为现金收购,并取消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调整
后的现金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变更调整后,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将不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将
按照资产收购程序继续推进。
一、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朗迅 90%的股权、苏州郎克斯 45%
的股权、苏州晔煜 23.0769%的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
接持有江苏朗迅 100%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苏州晔煜 100%的份额、直接
和间接合计持有苏州郎克斯 58%的股权。
公司拟购买苏州郎克斯 45%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周泽臣(33%)、黄永强(6%)、
王永富(6%)共 3 名自然人;拟购买江苏朗迅 9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河南省朗迅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朗迅”)、王朝、苏州洛金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洛金”)、邓勇、王华高共 5 名主体;拟
购买苏州晔煜 23.0769%份额的交易对方为丁健、王飞、吴海龙、赵珺、张云建、
胡磊、周亚男、蒋树仁、谢云、贾生侠、周桂双、胡波、贾生晓共 13 名自然人。
2、因拟调整交易方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哈
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调整后的方案,公司计划拟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苏州郎克斯 87%的股权、江苏朗迅 90%的股权、苏州晔煜
23.0769%的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苏朗迅 100%
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苏州晔煜 100%的份额、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苏州
郎克斯 100%的股权。
公司拟购买苏州郎克斯 87%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周泽臣(65%)、黄永强(11%)、
王永富(11%)共 3 名自然人;拟购买江苏朗迅 9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河南朗迅、
苏州洛金、王朝、邓勇、王华高共 5 名主体;拟购买苏州晔煜 23.0769%份额的交
易对方为丁健、王飞、吴海龙、赵珺、张云建、胡磊、周亚男、蒋树仁、谢云、
贾生侠、周桂双、胡波、贾生晓共 13 名自然人。
在上述交易前,前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上述交易完成后,
预计交易对方之一的周泽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5%,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原
筹划的上述交易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
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工作列示如下:
1、公司因筹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该交易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开市
起复牌。同日,公司与该交易的交易对方就该交易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3、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24】00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4、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哈森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
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
公告。
5、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
编号:2024-052),由于该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仍在有序推
进中,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
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交易,并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
会审议该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该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
基准日。
6、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经公司与交易对方沟通,拟调整该交易方案,预
计调整的相关指标占相应指标总量比例超过 20%,预计本次调整构成对本次重组
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作为该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
易日。
7、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
了调整后的该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编制并披露《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与该交易的交易对方就该交易分别重新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
8、2024 年 2 月 9 日、3 月 9 日、4 月 9 日、5 月 9 日、6 月 8 日、7 月 9 日、
8 月 9 日、9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披露了该交易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7、2024-028、2024-043、2024-046、2024-
049、2024-065、2024-070)。
三、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原因
1、鉴于对苏州郎克斯、江苏朗迅的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相关设备业务发展前
景的信心及对标的公司的认同,公司希望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尽
快将该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工作,助力上市公
司产业转型和产业布局;
2、与本次变更调整前的以发行股份收购苏州郎克斯 87%的股权、江苏朗迅
90%的股权、苏州晔煜 23.0769%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方案相比,现方案以
现金方式收购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江苏朗迅 55.2%的股权,在控股标的公司
的同时保留标的公司部分股东的股权,有利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更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同时降低了商誉金额,有利于控制上市公司财务风险;
3、与本次变更调整前的交易方案相比,此次变更调整由于降低了收购股权
的比例,减少了交易标的,减少了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由发行股份变更为现金收
购,并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从而导致变更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从而致使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即终止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
4、交易方案的更改系交易各方真实意愿表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江苏朗迅 55.2%股权。本次
现金收购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 55%股权、江苏朗迅 65.2%股权。
公司拟购买苏州郎克斯 45%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周泽臣(30%)、黄永强(6%)、
王永富(6%)、苏州晔煜(3%)共 4 名主体;拟购买江苏朗迅 55.2%股权的交易对
方为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朗迅”)。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苏州晔煜、苏州郎克
斯就收购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
与河南朗迅、苏州洛金、邓勇、王华高、王朝、江苏朗迅就收购江苏朗迅 55.2%
的股权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与河南朗迅、王朝就本次
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
河南朗迅及王朝就本次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各方同意,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
明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经协商公司拟合计以现金方式支付
35,832.00 万元购买苏州郎克斯 45%股权、江苏朗迅 55.2%股权,详细情况如下:
1、以苏州郎克斯 100%股权的评估值 60,296.25 万元人民币作为定价依据,
苏州郎克斯 45%股权作价 27,000.00 万元;
2、以江苏朗迅 100%股权的评估值 16,019.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定价依据,江
苏朗迅 55.2%股权作价 8,832.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 55%股权、江苏朗迅 65.2%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现金收购资产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变更交易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等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资产
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加快交易进程、提高
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
资产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
产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
产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自重组预案首次披露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自查期间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4 年 1 月 16 日)至公司
披露本公告之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
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股票交易情况。
七、公司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
收购资产的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于近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
八、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
司将新增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相关设备业务板块,进入市场空间广阔的消费电子市
场,实现主营业务向多元化的战略转型升级,形成“中高端鞋业+精密金属结构
件及相关设备”的经营模式,预计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分
散经营风险并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
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2、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对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战略规划等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化的差异,收购完成后公司将
审慎安排整合对接,并提高多元化业务经营的风险意识,积极强化人力资源配置,
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防止因对标的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足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本次现金收购资产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风险提示
1、整合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并形成“中高端女鞋品牌、
设计、销售业务+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多元化布
局。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运营、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人力资源、财务管
理等诸多方面需要相互进行整合,未来能否实现顺利整合、达成预期经济效益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
公司与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
诺苏州郎克斯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40.00 万元、5,692.00 万元和 6,312.00 万元,江苏朗迅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合并报表扣除对苏州郎克斯投资所产生的损益后为准)分别不低于 828.00 万元、
1,040.00 万元和 1,130.00 万元。由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
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利润承诺期间出现影
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
风险。
3、业绩补偿承诺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与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标的公司在
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导致业绩承诺方需要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尽管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已将交易总价款中的 13,612.80 万元按标的公司的
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分期支付,公司有权直接自该应付收购价款中扣除交易对方
应支付的补偿金额,但是仍存在当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超出可扣除的应付收购
价款,而业绩承诺方持有的现金不足以补偿,或没有能力筹措资金进行补偿导致
业绩补偿承诺无法兑现的风险。
4、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报告,标的公司苏州郎克斯 100%股权、江苏朗迅 100%股权评估值分别为
60,296.25 万元、16,019.00 万元,与标的公司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相
比,评估增值率分别为 464.84%、76.14%。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完成后,公司将会
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可预
知的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出现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对上市公司
及其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标的资产的
估值风险。
5、其他风险
本次现金收购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