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 百利 公告编号:2024-07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 8 月 29 日发布 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967,368.2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5,582,240.17 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55,986.9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1,225,751.81 元。 ● 非标审计报告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 意见所涉事项如下: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形成预付款项 19,626.98 万 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2、 2023 年度,公司确认对内蒙古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 5,420.73 万元、 营业成本 5,047.96 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 溯冲回至 2023 年度。 由于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 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 经 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19,191.0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 资金已归还 3,758.11 万元,换货/抵应付款 2,228.89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13,204.05 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如公司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 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海新”)持有公司股份 146,114,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控股股东累计质 押股份总数为 116,645,2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79.83%;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 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 146,114,350 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海新告知函,申请人王金福以新海新在多家法院涉案 并未能按时清偿债务,且已寻找到有意向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的投资人为由,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向堆龙法院申请对新海新预重整。堆龙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王金福的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王金福随后向 拉萨中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上述预重整申请尚未被拉萨中院正式受理,新海新 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 涉及投资者诉讼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 料,王*星等 15 名自然人投资者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等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 人民币 1,352,460.66 元。本次诉讼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法院尚未受理,相关 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公司部分资产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前财产保 全《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向湖南 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名下银行 存款 60,000,000 元或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该案件尚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 除上述裁定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着手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协商, 争取尽早解除争议。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证, 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 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投 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 8 月 29 日发布 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967,368.2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5,582,240.17 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55,986.9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1,225,751.81 元。 (三)非标审计报告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如下: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形成预付款项 19,626.98 万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 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2、2023 年度,公司确认对内蒙古 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 5,420.73 万元、营业成本 5,047.96 万元,上 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溯冲回至 2023 年度。 由于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四)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 经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19,191.0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 资金已归还 3,758.11 万元,换货/抵应付款 2,228.89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13,204.05 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如公司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五)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新持有公司股份 146,114,3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9.80%。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 116,645,200 股,占其所持股份 总数的 79.83%;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 146,114,350 股,占其 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六)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海新告知函,申请人王金福以新海新在多家法院涉案 并未能按时清偿债务,且已寻找到有意向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的投资人为由,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向堆龙法院申请对新海新预重整。堆龙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王金福的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王金福随后向 拉萨中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上述预重整申请尚未被拉萨中院正式受理,新海新 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七)涉及投资者诉讼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 料,王*星等 15 名自然人投资者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等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 人民币 1,352,460.66 元。本次诉讼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法院尚未受理,相关 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八)公司部分资产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前财产保 全《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向湖南 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名下银行 存款 60,000,000 元或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该案件尚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 除上述裁定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着手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协商, 争取尽早解除争议。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 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