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况的问询函》。经认真核实,现回函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 在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签名: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