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关于调整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
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基于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青岛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在青岛项
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拟对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
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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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
第110ZC01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5月15日,公司
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
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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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
1 36,461.35 33,351.02
(青岛)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
2 46,424.63 41,738.65
(唐山)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943.81 12,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20,829.79 112,889.67
二、本次关于调整青岛项目实施内容的基本情况
(一)青岛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青岛
1 36,461.35 33,351.02 5,514.94
项目
(二)原青岛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项目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200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168
台套,引进进口设备27台套,激光切割机CLM3015,双头锯,单头锯
650SCAN,铣床,加工中心,机器人等。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生产车
间;主要产品为轨道交通配套产品(行李架、扶手、顶板、水箱等);
主要工艺包括切割、打磨、焊接等;主要原辅料为碳钢板、铝板、
不锈钢板等。
(三)调整后青岛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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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铁路行业呈现复苏趋势,公司积极抓住行业机会,
主营业务有所恢复,青岛项目原定12,200平方米的规划建筑面积已
不能满足未来的生产所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在设
备更新迭代、产品规格型号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青岛项
目的建筑面积及设备明细进行调整。
调整后项目内容如下:规划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购置国产
设备259台套,引进进口设备18台套,包括激光切割机、双头锯、单
头锯、铣床、加工中心、机器人、环保设备、智能系统软件和硬件
(含服务器、电脑等硬件)。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生产车间;主要产
品为轨道交通配套产品(智能座椅、智能照明系统、集成式卫生间
系统、及其它轨道车辆模块化产品);主要工艺包括切割、打磨、焊
接等;主要原辅料为碳钢板、铝板、不锈钢板、先进复合材料等。
(四)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青岛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前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发
生变化。
(五)项目调整涉及报批事项
已获取青岛市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变更证明》和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变更
审查意见书》,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本次调整青岛项目实施内容的风险
(一)青岛项目实施后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本次青岛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
基础等因素作出的。但是项目的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
行业竞争等情况密切相关,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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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实施风险
青岛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
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
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四、本次调整青岛项目实施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青岛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是公司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
业务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等相关因素,并根据目前青岛项目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和优化布局。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
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轨道交通车辆配套
装备(青岛)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
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
司的发展需要,在青岛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青岛项目的实施内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
本次调整一方面有利于保障青岛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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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青岛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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