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已收悉。经自查,现就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一、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威奥股份 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人亦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宿青燕 实际控制人:孙汉本、宿青燕、孙继龙 202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