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605006_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1 月 17 日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
司)有关规定,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 年 12 月 7 日,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3 年 12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
予)。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
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7 日
2.预留授予数量:34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 人
4.预留授予价格:3.5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4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6%。具体分
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预留授予 占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朱波 董事、总经理 34.00 100.00% 0.056%
预留授予合计 34.00 100.00% 0.056%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
予价值)的 40%确定,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等其他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由上市公司
董事会合理确定。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预留剩余未授予 140.4 万股限制性股票,若到期仍未授予则自动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 3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60 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禹城分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禹会验
【2023】04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到 1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
货币形式缴纳的 34 万股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零肆佰元整
(RMB1,210,40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RMB340,000.00),计
入资本公积人民币捌拾柒万零肆佰元整(RMB870,400)。
四、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预留授予的 3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
通股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10,200 340,000 10,950,2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0,006,505 0 600,006,505
合计 610,616,705 340,000 610,956,705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34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
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
120.36 万元,该总摊销费用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
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本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4 120.36 3.61 43.33 41.67 22.37 9.3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