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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和生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
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北京正和恒
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71.1111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3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4,071.1111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币
615,959,109.43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28,813,017.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

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81.3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已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金额            金额
  1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        1,092.28          1,092.28               -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
  2                                    5,890.79          3,292.89       2,597.90
              能力提升项目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843.07            725.29        1,117.78

  4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        44,055.16         42,411.50       1,643.66
              合计                    52,881.30         47,521.96        5,359.34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为 47,521.96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5,552.26 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已
将暂时补流的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对外融资金额
及合理控制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公司工程项目的前期投入、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
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
易。

    五、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监事会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