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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899 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568,0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22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代)吴智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葛艳锋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8,119,462 98.4298           421,978    1.4770      26,595    0.0932



2、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8,171,097 98.6105           374,098    1.3094      22,840    0.08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1 关于补选公          2,563,140       85.1057     421,978   14.0112    26,595   0.8831
   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聘会          2,614,775       86.8201     374,098   12.4214    22,840   0.7585
   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茜颖、韩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