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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罗进辉先生、江小金先生、袁俊先生,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罗进辉先生担任。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
席,对公司提交的2022年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预决算报告、
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报告、申请授信额度、闲置资金现
金管理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1、在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形成完整的工作计划。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小组在公司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审计项目
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沟通、解决审计问题。
    3、2023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审阅意见,形成如下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
政策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同意将公司编制
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4、2023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
报告,经核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5、2023年8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
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6、2023年10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
度报告,经核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三、核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其中
包括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运作过程及审议程
序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定价体现了诚信、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2023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一致认为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
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
部控制手册》《权限指引》等文件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持续做好公司内部审计
监督工作,始终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
见,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六、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3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
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七、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执业人员素质较高,具有
丰富的从业经验。通过往年的合作,该所已与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
此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公司财务总监提名聘任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新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黄仕锦
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社会兼职等情况,一致认为:本次聘任财务
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
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
    九、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职
能,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