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8-03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证券代码:60508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LONGYAN KAOLIN CLAY CO., LTD.
中国福建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2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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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下午 2 时 30 分
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260 号国资大厦 10 楼 1001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俊先生
见证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宣读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事项
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表决办法(《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须知》第 6、7 项),介绍现场计票人和现场监票人。
六、监票人代表、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股东交流。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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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龙岩高岭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龙岩高岭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大
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2、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
数,登记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日及
召开会议日未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
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
现场表决和发言。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的15
分钟内向大会工作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
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
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
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
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
东发言。
5、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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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
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6、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
式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
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
作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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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2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336,000 元、转增
51,200,000 股。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上述方案,公司股份总数从
12,800 万股变更为 17,92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从 12,800 万元变更为 17,920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结合前述事项实施情况对《龙岩高岭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修订,将按照下表修订编
制《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7 月修订本),经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修订本)同时废止。
修订前后对比表
修订前 建议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00 万元。 17,92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8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92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
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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