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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味知香: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2-28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 4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回购无法顺利实施或
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
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1
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
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同时为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2
     施。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
     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38,000,000 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5
     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              (万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用于股权激励      55.56-111.11        0.40-0.81         2,500-5,000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注:上表中拟回购数量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3
            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回购价
            格。
                   (七)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 2,500 万元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可能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的变动情况如
            下:
                           回购前            回购后(按回购资金上限)     回购后(按回购资金下限)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

有限售条件
                     101,430,000    73.50      102,541,111       74.31      101,985,555      73.90
  股份

无限售条件
                     36,570,000     26.50       35,458,889       25.69       36,014,445      26.10
  股份

  合计               138,000,000    100.00     138,000,000      100.00      138,000,000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需以后

            续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38,079.16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097.38 万元,流动资产 109,295.73 万元,假设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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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根据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
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
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62%、4.03%、4.57%。
    经过充分论证和审慎分析,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
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本次
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
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夏靖先生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夏靖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1,800 股,增持金额 544.22 万元,增持
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
余董监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其他增减持股份计
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
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询问,公司董监
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复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相关规定
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
债能力。所回购的股份若不能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所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6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
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
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公告了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4 年 2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B886393078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7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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