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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1013              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00-11:00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现将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7)。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00-11:00,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总经理兼副董
事长谢迅先生、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吴建红女士、董事会秘
书密志春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并就投资者关
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公司的回复情况
    问题 1:请问公司上下游行业分别是哪些?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热电联产企业,所消耗的原材料以煤
炭为主,辅助固废、生物质 RDF 燃料棒和天然气。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煤炭、
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供应行业以及固废、生物质原料供应商;下游热力客户主要
为工业园区内的用热企业(包括医药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电力供应用
户为国网当地电力公司。
    问题 2: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占比情况?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收入中,电力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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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占比约 16.20%,供热业务收入占比约 71.38%,供压缩空气业务收入占比约
6.73%,储能业务收入占比约 2.09%(储能电站 6 月 28 日完成满负荷三充三放,
即开始边并网测试边商业运营)。
    问题 3:请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 IPO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专
户于 2023 年 12 月注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 80%以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问题 4:您好 请问公司未来有提高分红的可能吗?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创造价值回报股东
的理念,建立积极、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2023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
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51%。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经营业绩,
以较高比例回报投资者。
    问题 5:您好,请问公司近年新项目投产效果如何?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年开建的新项目,主要有 IPO 募投项
目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机组和可转债主要募投项目“80,000Nm/h 空压机
项目”以及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电网侧 100MW/220MWh),项目均已满
负荷投入运行。其中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机组的投产,使得全公司的平均
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厂用电率和环保排放指标显著下降,效率显著提高;
可转债主要募投项目“80,000Nm/h 空压机项目”的电拖部分已于 2022 年 9 月
投产运营,并向下游用户供气,汽拖部分于 2023 年年底投产运营,并将电拖作
为备用,投产后公司上网电量明显增加;公司储能项目已于 6 月 28 日完成满负
荷三充三放并投入商业运营,储能电站在充放电量、整站效率、利用小时、设
备完好率等方面,均处于较高水平,虽然政策尚未落地,但仍然已经创造了一
定的经济效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三、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心和
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电话、邮箱、上证



                                     2
e 互动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继续保持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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