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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 亿元的资产池业
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
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结构性存款、
国内信用证项等资产的提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
种综合性金融服务。
    2、 合作银行
    本次资产池业务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含)5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
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
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
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资金池业务
额度。
    二、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
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
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
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3、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
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
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
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
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开
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
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池的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
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
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
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
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
和流动性。
   四、 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
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
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
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
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
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事宜,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